《还君明珠,佳人何复》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短篇言情小说,是作者卷柏的一生的一本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杜蘅沈濂,讲述了正在缝一件沈濂的旧袍子。袍子的肘部磨破了,她找了一块颜色相近的布,细细地补着。针脚又密又匀,如果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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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唐贞元十四年,暮春。洛阳城东的铜驼坊里,有一处不大不小的宅子,
门楣上悬着“沈宅”二字,漆色已有些斑驳了。宅子的主人姓沈,单名一个濂字,
曾在太学读书,后因家道中落,便断了仕进的念头,在坊间开了一间私塾,教几个蒙童读书,
勉强糊口。沈濂的妻子叫杜蘅,是城南杜家酒坊的女儿。杜家原也有些薄产,
可惜杜蘅的父亲好赌,几年下来把家产输了个精光,人也郁郁而终了。
杜蘅十七岁那年嫁入沈家,如今已有五载。说起来,这门亲事原是沈濂的父亲在世时定下的。
沈父与杜家老头是旧交,两家孩子自幼便见过面。沈濂记得第一次见杜蘅时,她不过八九岁,
扎着两个小髻,蹲在酒坊门口拿树枝逗蚂蚁,忽然抬头看见他,咧嘴一笑,
露出缺了门牙的豁口,满不在乎地喊了一声:“你谁呀?”后来再见,是她十五岁及笄那年。
彼时她已经长成了一个安静的女子,眉目清秀,肤色微黑,
是那种不怎么起眼的好看——乍一看平平淡淡,看得久了,
却觉得眉眼之间有一种说不出的沉静,像深秋的潭水,不起波澜,却幽深得让人心安。
沈濂的母亲当时已卧病在床,拉着杜蘅的手说:“这孩子心善,是个能过日子的。
”杜蘅低着头,耳朵尖微微泛红,一句话也没说。五年过去了,日子果然像杜蘅这个人一样,
平平淡淡地过着。沈濂教书,杜蘅操持家务,兼做些针线贴补家用。家里没有仆婢,
里里外外都是她一双手。她每日天不亮就起来,洒扫庭院,生火做饭,等沈濂去私塾了,
她便坐在窗前做针线,一做就是一整天。日子清苦,但杜蘅从不抱怨。
她把每一文钱都掰成两半花,菜市上买最便宜的菜,回来变着花样做给沈濂吃。
沈濂的衣服虽然旧了,但总是浆洗得干干净净,熨得平平整整。
邻居家的妇人们常常在背后议论,说杜蘅嫁到沈家是跳了火坑,又说沈濂一个穷教书的,
能娶到杜蘅这样的媳妇是祖上积了德。这些话传到杜蘅耳朵里,她只是笑笑,不说什么。
但有一件事,是杜蘅心里最深的隐痛——她没有孩子。成亲五年,她的肚子始终没有动静。
她偷偷看过几个郎中,吃了不少药,苦得倒胃的汤药一碗一碗地灌下去,却始终不见效。
沈濂从不提这件事,但她知道,沈濂的母亲临终前拉着他的手,
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沈家三代单传,你可得对得起祖宗。”每次想起这件事,
杜蘅就觉得胸口像压了一块石头,喘不上气来。二那一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晚。
二月里还下了一场雪,洛阳城里的牡丹都冻坏了不少。到了三月,天气才渐渐暖了起来,
铜驼坊的巷子里,几株老槐树抽了新芽,嫩绿嫩绿的,在还有些寒意的风里瑟瑟地抖着。
三月十九那天,沈濂从私塾回来,脸色有些不对。杜蘅正在厨房里熬粥,听见门响,
探出头来看了一眼。沈濂坐在堂屋里,手里捏着一封信,眉头拧成一个结。她没有多问,
把粥端上来,又切了一碟咸菜,摆好筷子,才轻声说:“先吃饭吧。”沈濂把信放在桌上,
拿起筷子,吃了几口又放下了。“怎么了?”杜蘅问。“你还记得李孝廉吗?”沈濂说,
“就是从前在太学时睡我对面铺的那个。”杜蘅想了想,隐约记得沈濂提过这个人,
好像是河东人,家里有些根基,在太学时便出手阔绰,和沈濂这种穷学生不是一路人。
“他如今做了淄青节度使李师道的幕僚,”沈濂的声音压得很低,“这封信是他写来的。
说是节度使大人慕我的才名,想聘我做幕宾,月俸三十贯,另有安家费两百贯。
”杜蘅手里的筷子停住了。三十贯。沈濂教书一个月不过挣两贯钱,还要看东家的脸色。
三十贯,够他们一家吃三年的。“这是好事啊。”杜蘅说,但她的语气里并没有欣喜,
因为她看见了沈濂脸上的表情——那不是高兴的表情,是恐惧。沈濂抬头看了她一眼,
目光复杂。“蘅儿,你不懂。”他说,“李师道这个人……淄青节度使,
你知道他是怎么坐到这个位子上的吗?”杜蘅摇头。她一个妇道人家,
对这些朝堂上的事确实不懂。“他哥哥李师古死后,他杀了不服他的将领,
强行夺了节度使之位。朝廷不承认,他就拥兵自重,和朝廷对着干。前几年,
他甚至派人火烧了朝廷的仓库,又暗杀了宰相武元衡。”沈濂的声音越来越低,
最后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这个人,是反贼。”杜蘅的脸一下子白了。
“那……这封信……”“李孝廉在信里说,李师道求贤若渴,听说我在太学时文章写得好,
想请我去做幕僚。说是幕僚,其实就是想拉拢一批读书人替他装点门面。我若去了,
便是上了他的船,日后朝廷清算,是要杀头的。”“那就不去。”杜蘅说,语气很坚决。
沈濂苦笑了一声:“不去?你说得轻巧。李师道是什么人?他请人,从不接受拒绝。
前年他请一个叫王弘的文人做幕僚,王弘不肯,你猜怎么着?三天后,
王弘的宅子被人一把火烧了,一家老小七口,没有一个跑出来。”杜蘅的手开始发抖。
“那……那怎么办?”她的声音有些哑,“要不,我们先离开洛阳?”“走?”沈濂摇头,
“能走到哪里去?淄青的探子遍布天下,李师道手底下养着几千号人,专门替他做这些脏事。
我们两个平头百姓,能逃到哪里去?”堂屋里安静了下来,只有廊下的风穿过破旧的窗纸,
发出呜呜的声响,像一个人在哭。杜蘅沉默了很久,忽然站起来,走到沈濂面前,
把他的碗端起来,塞到他手里。“先吃饭。”她说,“天塌不下来。”沈濂看着妻子,
见她面色平静,眼神却像淬了火似的,有一种说不出的坚定。
他忽然想起母亲说过的话——“这孩子心善,是个能过日子的。”此刻他才明白,
母亲没有说出口的后半句话是:她也是个能扛事的。三第二天,沈濂没有去私塾。
他写了一封回信,措辞委婉,说自己才疏学浅,不堪大用,又托词身体不好,不能远行。
信写好后,他反复看了三遍,觉得应该不会触怒对方,便托人送了出去。信送走后,
沈濂和杜蘅过了十来天提心吊胆的日子。每天晚上,杜蘅都要把门闩检查好几遍,
又在大门后面顶了一根木棍。沈濂笑她草木皆兵,她不吭声,只是每天夜里都要醒来好几次,
侧耳听外面的动静。到了第十一天,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第十二天,也没有。
沈濂渐渐放下心来,又开始去私塾教书。杜蘅却不敢松懈,她总觉得这件事不会就这么过去。
果然,到了四月十二,又有一封信送到了沈宅。这一次,送信的不是寻常的信差,
而是一个骑马的锦衣人。那人约莫三十来岁,面容精干,目光如鹰,
腰间挂着一把镶金的长刀,一看就不是寻常百姓。他把信递给杜蘅时,上下打量了她一眼,
那目光像刀子一样,刮得她浑身不自在。“沈先生在家吗?”那人问。“不在,去私塾了。
”杜蘅接过信,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那请转交沈先生。节度使大人诚意相邀,
望先生万勿推辞。”锦衣人说这话时,嘴角带着一丝笑意,但那笑意没有到达眼睛。
他翻身上马,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杜蘅一眼,这才打马而去。杜蘅关上门,靠在门板上,
发现自己的手心全是汗。她低头看那封信,信封用的是上好的蜀笺,淡粉色,
散发着幽幽的香气。信封上写着“沈濂先生亲启”六个字,笔力遒劲,一看就是练家子写的。
她没有拆信,只是把信放在堂屋的桌上,等沈濂回来。沈濂回来后,拆开信看了,
脸色比上次还要难看。这一次的信,措辞比上一次强硬得多。李孝廉在信中说,
节度使大人对沈濂的才名仰慕已久,已备下厚礼,不日将派人送来。又说,
节度使大人在淄青为沈濂准备了一处宅子,“虽不华美,亦可安居”。信的末尾,
李孝廉写道:“大人性情刚烈,不喜拂逆。先生三思。”“不喜拂逆”四个字,
墨迹明显比别的字重了一些,显然是刻意为之。“这是最后通牒。”沈濂把信拍在桌上,
声音发颤,“他们在逼我。”杜蘅没有说话。她坐在窗边,手里捏着一根针,
正在缝一件沈濂的旧袍子。袍子的肘部磨破了,她找了一块颜色相近的布,细细地补着。
针脚又密又匀,如果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是补过的。“蘅儿,”沈濂走过来,
蹲在她面前,握住她的手,“你说我该怎么办?”杜蘅放下针线,低头看着沈濂。
她的丈夫今年二十八岁,但看起来像三十五六的人了。长年的清贫让他过早地衰老了,
眼角有了细纹,两鬓也添了几根白发。此刻他蹲在她面前,眼神里满是惶恐和无助,
像一个迷了路的孩子。杜蘅忽然觉得心里一阵酸涩。她想起成亲那天,沈濂掀开她的盖头,
看着她,认认真真地说:“我沈濂没什么本事,但我会对你好,一辈子。”这五年来,
他确实做到了。他虽然穷,但从不对她发脾气;他虽然忙,但每次从私塾回来,
都会帮她劈柴挑水;他偶尔得了什么好吃的,自己舍不得吃,总要留给她。这样的男人,
她不能让他走上绝路。“濂哥,”杜蘅开口了,声音很轻,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
“你听我说。”沈濂抬起头,看着她。“你不能去淄青。”杜蘅说,“李师道是反贼,
你去了就是附逆。将来朝廷平叛,你是要掉脑袋的。就算朝廷不杀你,
你一辈子的清誉也毁了。你是读书人,读书人最重气节,你不能做这种遗臭万年的事。
”“可是不去的话——”“不去的话,他们有可能会对我们下手。”杜蘅接过话头,
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一件与己无关的事,“我知道。所以我们要想一个办法。”“什么办法?
”杜蘅沉默了一会儿,说:“你先回一封信,就说你确实不能去,
但你愿意写一篇赋来颂扬节度使大人的功德。拖延时间,我们再想别的办法。”沈濂想了想,
点了点头。四沈濂的回信送出后的第三天,那个锦衣人又来了。这一次,他不是一个人来的。
他身后跟着三辆马车,车上装满了箱子。箱子打开,里面是绸缎、茶叶、瓷器,
还有一盒明珠。那些明珠,每一颗都有龙眼大小,圆润莹白,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珠光。
杜蘅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好的珠子,她甚至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节度使大人说了,
这是给沈先生的见面礼。”锦衣人笑着说,“大人还说了,赋就不必写了,
他只要沈先生的人。先生若觉得淄青太远,也可以在洛阳为先生谋一个差事。总之,
大人是真心实意地想交沈先生这个朋友。”锦衣人说完,不等沈濂开口,
便指挥随从把箱子搬进了沈宅的堂屋。小小的堂屋被这些箱子塞得满满当当,
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沈濂站在那里,脸色铁青,嘴唇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锦衣人临走时,又看了杜蘅一眼。这一次,他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的时间更长了一些,
嘴角的笑意也更深了。“沈夫人好风采。”他说了一句,然后扬长而去。那天晚上,
沈濂和杜蘅坐在堂屋里,面对着满屋子的箱子和那一盒明珠,相对无言。
明珠在烛光下散发着柔和的光芒,一颗一颗,像凝固的泪滴。杜蘅伸手拿起一颗,放在掌心,
感受到它温润的质地。珠子很重,沉甸甸的,像一个人的命运。
“这么多东西……”沈濂喃喃地说,“他们到底想干什么?”“他们想让你没有退路。
”杜蘅把珠子放回盒子里,盖上盖子,“你收了他们的礼,就等于上了他们的船。从今以后,
你就是李师道的人了。”“我没有收!是他们硬塞进来的!”“在外人看来,你收了。
”杜蘅说,“明天一早就把东西退回去。”“退回去?”沈濂苦笑,“你觉得他们会收吗?
”杜蘅沉默了一会儿,说:“那就先放着,原封不动。我们不能动这些东西,
一动就说不清了。”沈濂点了点头。但事情并没有就此平息。锦衣人走后第三天,
沈濂去私塾教书,发现私塾的门上贴了一张封条。东家告诉他,是官府的人来贴的,
说私塾涉嫌窝藏逃犯,要查封调查。沈濂知道,这是李师道的人搞的鬼。
他又去了另外几家曾请他做西席的人家,但那些人见了他都像见了瘟神一样,避之不及。
有人告诉他,有人在坊间散布消息,说沈濂已经投靠了淄青节度使,是个危险人物。
一夜之间,沈濂失去了所有的生计。而与此同时,街坊邻居看他们的眼神也变了。有人羡慕,
有人嫉妒,有人恐惧。铜驼坊的里正甚至专门来了一趟,
拐弯抹角地打听沈濂和李师道的关系。沈濂解释了半天,里正似信非信地走了,
临走时丢下一句话:“沈先生,你可要想清楚,跟反贼扯上关系,可不是闹着玩的。
”沈濂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一整天没有出来。杜蘅没有去打扰他。她知道,
她的丈夫正在经历一场灵魂的煎熬。一边是气节和清誉,一边是生存和死亡。这个选择,
对任何人来说都太难了。傍晚时分,沈濂从书房里出来了。他的眼睛红红的,面容憔悴,
但眼神里有一种奇怪的平静,像是做了什么决定。“蘅儿,”他说,“我想好了。”“什么?
”“我去淄青。”杜蘅手里的碗“啪”地一声掉在地上,摔成了碎片。“你说什么?
”“我说我去淄青。”沈濂的声音很低,但很坚定,“我不能连累你。我不去,
他们会对付我们。我不怕死,但我不能让你跟我一起死。你没有做错任何事,
你不该承受这些。”杜蘅盯着沈濂看了很久,然后慢慢地蹲下身去,
一片一片地捡地上的碎瓷片。她的手指被碎片划破了,血渗出来,滴在地上,
她像是没有感觉一样,继续捡。“蘅儿!你的手——”沈濂急忙蹲下来,想抓住她的手。
杜蘅甩开了他。她站起来,把手里的碎瓷片扔进簸箕里,然后转过身来,面对着沈濂。
她的眼睛很亮,像是含着泪,又像是燃着火。“沈濂,”她叫了他的全名,
这是成亲五年来她第一次叫他的全名,“你听我说。”沈濂被她的语气震住了,
站在那里不敢动。“你不能去淄青。”杜蘅说,一字一顿,“你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不是因为他们会杀你,而是因为你会变成另一个人。你会变成你最看不起的那种人。
你会后悔一辈子,痛苦一辈子。我宁愿你死在这里,也不要你活着变成一个叛贼。
”“可是你——”“我不怕。”杜蘅说,“我嫁给你的时候,就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