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婚礼上他为校花缺席,我决然离去后,他跪着求我回头。》是一本非常催泪的短篇言情作品,念初陆廷深温若两位主角之间的爱情故事虐心虐肺,作者“十二月的蔓蔓”创作的内容篇幅很短,适合一口气读完,详情为:他追上来,在门口拉住我的手腕。“林念初,你别走。”我低头看着他的手。他的手很好看,手指修长,骨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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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爱校花人尽皆知,我爱他无人知晓。婚礼当天他为初恋缺席,三百位宾客看我沦为笑话。
直到另一个人告诉我:你值得被好好对待,而不是永远做谁的退路。一婚礼那天,
陆廷深没有来。不是堵车,不是临时会议,不是任何可以原谅的意外。
我穿着那件挑了三个月的婚纱,站在酒店宴会厅的入口处,挽着我父亲的手臂,
看着对面空无一人的礼台。三百位宾客的窃窃私语像潮水一样漫上来,漫过我的脚踝,
我的膝盖,我的胸口。司仪第三次拨通陆廷深的电话时,开了免提。那头很安静,
安静了几秒,然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很轻,带着点刚睡醒的慵懒,
像猫在阳光里伸了个懒腰。“廷深今天过不去了,你们别等了吧。”全场死寂。
我认得那个声音。全校都认得那个声音。温若。A大校花,陆廷深的初恋,
他心头那粒除不掉的朱砂痣。父亲的手在发抖。我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把捧花递给他,
提起裙摆,一步一步走向礼台。高跟鞋踩在红毯上,每一步都像踩在自己肋骨上。
我拿起司仪手里的话筒。“各位亲友,不好意思,”我说,声音比我预想的平稳,
“今天的婚礼取消。改天请大家吃饭赔罪。”然后我转身,走了出去。伴娘沈柚追上来,
在走廊里拽住我的胳膊。她眼睛红红的,比我这个被逃婚的人还激动。
“林念初你是不是疯了?你就这么算了?你不骂他?不找他?不把那个贱——”“沈柚。
”我打断她。她看着我,眼泪掉下来。我这才发现,原来我自己一滴泪都没有。
“婚纱帮我还一下,”我说,“我先走了。”我没开车。穿着婚纱走在街上的感觉很奇怪,
像演一出没人看的独角戏。路过的行人投来各异的目光,有人举手机拍照,
我甚至停下来对他们笑了笑。走了大概四十分钟,脚后跟磨破了。我脱了鞋,
光脚走进路边一家便利店,买了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我不会抽烟。
我坐在便利店门口的台阶上,撕开烟盒,抽出一根叼在嘴里,点燃。烟雾呛进喉咙,
我咳得弯下腰,眼泪终于被呛出来了。手机在包里震了又震。我掏出来看。陆廷深没有消息。
一条都没有。有的是我妈发来的——“念初,你先别回家,你爸血压上来了。
”有的是沈柚发来的——“你在哪?我去找你。”还有一条,
来自一个没有备注的号码——“林念初,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他今天结婚。他昨晚来找我,
喝多了,说心里一直放不下我。我觉得你应该知道真相。长痛不如短痛嘛,你说是吧?
”我盯着这条短信看了很久。温若。她连给我发短信都用这种语气,
像在安慰一个不太重要的路人。我回了一个字:“好。”然后把那个号码拉黑,
把陆廷深的号码也拉黑。打开社交媒体,删掉所有和陆廷深有关的照片——三年,
一百四十七张。每删一张,心就被剜掉一小块。删到最后一张,我停住了。那是大二秋天,
学校银杏大道上,他第一次牵我手。我低头看着交握的手,脸红得像煮熟的虾。他在旁边笑,
用另一只手拍了这张照片。那时候我以为,他终于看到我了。现在我才明白,
他不是看到了我,他只是暂时没看到温若。温若大他一届,是他进大学第一个喜欢的人。
追了一年,追到了,谈了大半年,温若出国交换,在机场跟他提了分手。
理由是——“我觉得你太黏人了,我需要空间。”陆廷深消沉了整整一个学期。
那学期我坐在他后面两排,每天看着他趴在桌上的背影,看他瘦得衬衫都撑不起来。
我给他带早餐,帮他占座,借他笔记,在他喝醉的时候把他从校门口的烧烤摊架回宿舍。
他从来没有问过我为什么对他这么好。或者说,他从来没有觉得需要问。因为在他眼里,
林念初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善良、安静、不起眼。放在人群里找不出来的那种。
而温若不一样——温若站在哪里,哪里就是聚光灯的中心。
全校都知道陆廷深爱温若爱得死去活来。全校也都知道,林念初是陆廷深的备胎。
只有我自己不知道。或者说,我不愿意知道。烟燃到了尽头,烫了我的手指。我扔掉烟头,
看着它在湿漉漉的地面上熄灭,留下一个小小的灰色圆点。像我这三年。
二我和陆廷深的故事,说起来很简单。大一军训,他站在我斜前方。一米八七的个子,
站军姿的时候像一棵白杨树。教官喊向右转的时候他转错了方向,跟我面对面,
冲我笑了一下。那个笑容让我记了四年。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他不是对我笑。
是看到温若从操场旁边走过,他转过去看她,被教官骂了,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我只是恰好站在他面对的方向。大学四年,我像一颗卫星,默默运行在他周围。
他有温若的时候我退后,他失恋的时候**近。我从不越界,从不表白,从不让他为难。
我知道他喜欢女生穿白色连衣裙,所以我夏天的裙子全是白色的。我知道他喜欢喝美式咖啡,
所以我学会了冲咖啡,在图书馆门口“恰好”端着一杯递给他。我知道他每周末去操场踢球,
所以我放弃了所有的懒觉,去操场边坐着看书。沈柚骂我:“你是不是有病?
他知道你的存在吗?”我说:“知道的。我们是朋友。”沈柚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
大二下学期,温若出国后的第三个月,陆廷深在宿舍楼下等我。那天晚上下着雨,
他浑身湿透了,手里攥着一个酒瓶。“林念初,”他说,声音哑得不成样子,
“你是不是喜欢我?”我愣住了。“你喜欢我对不对?”他走近一步,雨水从他的发梢滴落,
砸在我的脸上,“那你为什么不说?你为什么眼睁睁看着我跟温若在一起?
”因为我想让你开心。因为你在她身边的时候,笑得最好看。但这些话我没有说出口。
我只是站在那里,任由他的酒气和雨水将我包围。他低下头,额头抵在我的肩膀上。
“我累了,”他说,“我不想再等她了。”那天晚上,我把他扶回宿舍,给他换了干衣服,
煮了醒酒汤。他靠在床头,拉着我的手,说了一句让我万劫不复的话。“林念初,
我们在一起吧。”我等这句话等了两年。但我没有立刻答应。我说:“你先想清楚。
”他说:“我想得很清楚。”他真的想清楚了吗?没有。他只是需要一个港湾,
一个永远不会离开他的人。而温若是一艘船,随时可能起航,随时可能沉没。他爱那艘船,
但他需要一个港湾。我就是那个港湾。大三、大四,我们谈了两年。两年里,
他对我不算不好。会记得我的生日,会在我感冒的时候买药,会在我考试前帮我划重点。
他像完成一套标准流程一样完成男朋友的义务,精准、高效,但没有温度。
而每当温若的朋友圈更新——她在巴黎铁塔下喝咖啡,在伦敦眼上看日落,
在罗马的许愿池前投硬币——陆廷深就会变得沉默。他会一个人坐在阳台上抽烟,
一坐就是一整夜。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在想,为什么站在温若身边的人不是他。毕业之后,
陆廷深进了家里安排的公司,我考上了公务员。两家都是本地人,门当户对,
顺理成章地开始谈婚论嫁。订婚那天,他喝了很多酒。送走客人之后,他坐在车里,
忽然说了一句:“念初,你说人这一辈子,会不会爱很多人?”我握着方向盘,没有回答。
“我觉得不会,”他自己接下去说,“人一辈子只会真正爱一个人。其他的,都是将就。
”他将就了我。他把我对他的好,当成了将就的资本。我没有生气。甚至没有难过。
我只是觉得很累,一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疲惫。但我还是嫁了。因为我爱他。
因为我天真地以为,只要我够好,够久,够有耐心,总有一天他会发现,
将就的其实才是最好的。直到婚礼那天,他连将就都不愿意了。三逃婚之后的第三天,
我搬出了我们一起租的公寓。我的东西不多。三年的共同生活,浓缩起来不过是两个行李箱。
衣服、书、几件护肤品。我把钥匙放在玄关的鞋柜上,最后看了一眼这个房子。
客厅的茶几上还放着他没喝完的半杯咖啡,咖啡渍在杯壁上结成了一圈褐色的环。
沙发上搭着他常穿的那件灰色卫衣,袖口磨得起了球。阳台上那盆我买的绿萝,
叶子有些发黄了。我曾经以为这里会是我们的家。现在它只是一个我付过半年租金的房子。
我没有回父母家。我爸血压高,我妈嘴上不饶人,我不想回去听那些“我早说过”之类的话。
我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小公寓,三十平米,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卫生间,
窗户对着另一栋楼的墙。搬进去的第一个晚上,我坐在床边,
听着隔壁的吵架声和楼下的车流声,忽然觉得很安静。一种前所未有的安静。
没有陆廷深的呼吸声,没有他翻身时床垫的吱呀声,
没有他半夜起来抽烟打火机“咔嗒”一响的声音。三年了,我从来没有一个人住过。
我躺下来,盯着天花板上的一道裂缝,开始回忆。回忆大一军训他冲我笑的样子。
回忆他喝醉靠在我肩膀上的重量。回忆他第一次叫我“女朋友”时语气里的生疏,
像在练习一个不熟悉的外语单词。回忆他求婚那天单膝跪地,我哭了,他却没有。
他连求婚都没有笑。他只是完成了一个步骤。我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枕头很快就湿了。第四天,我回公司上班。同事们的眼神里有好奇,有同情,有幸灾乐祸。
我假装看不见,该干嘛干嘛。领导安排的任务我照常完成,开会的时候照常发言,
午饭照常一个人去食堂吃。我的生活好像什么都没变。只是少了一个人的消息,
少了一个人的电话,少了一个需要惦记的人。但这种“少”,像拔掉一颗牙之后的空洞。
舌头总忍不住去舔,一舔就疼。第七天,沈柚来找我。她带了一箱啤酒和两份麻辣烫,
推开我公寓的门,环顾四周,皱了皱眉。“这也太小了,”她说,“你为什么不回你爸妈那?
”“不想听唠叨。”“那你为什么不找我?我那有客房。”“不想打扰你和你男朋友。
”沈柚叹了口气,把啤酒和麻辣烫放在桌上,坐下来看着我。“你瘦了,”她说,
“瘦了很多。”“有吗?”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没感觉。”“你当然没感觉,
你这个人最大的本事就是对自己的痛苦没感觉。”沈柚打开一罐啤酒递给我,“来,喝。
喝完跟我说说,你到底怎么想的。”我接过啤酒,喝了一口。冰凉的液体滑过喉咙,
胃微微收缩了一下。“我没怎么想,”我说,“就是觉得,该结束了。”“就这样?不恨他?
”“恨他什么?”“恨他浪费了你三年!恨他在婚礼上放你鸽子!
恨他让你在三百个人面前丢脸!”沈柚越说越激动,“林念初,你是不是没有自尊心?
”我沉默了很久。“有的,”我说,“以前没有,现在有了。”沈柚看着我,眼眶红了。
“念初,你知道吗,你最大的问题就是太好说话了。你对谁都好,唯独不对自己好。
你对陆廷深好到让他觉得理所当然,让他觉得你永远不会走,
所以他才敢在婚礼那天去找温若。因为他觉得,就算他去了,你也会等他。”我低下头,
看着啤酒罐上的水珠一颗一颗往下滚。“他不会回来了,”我说,“我知道。”“你确定?
万一他后悔了来找你呢?”我笑了一下。“他不会来的。”沈柚张了张嘴,想说什么,
最终没有说。那天晚上我们喝了很多酒,聊了很多大学时候的事。
沈柚说她还记得大一报到的时候,我拖着两个大箱子站在宿舍门口,满头大汗,
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好,我叫林念初,需要帮忙搬东西吗”。“你就是这样的人,
”沈柚说,舌头已经大了,“永远先想着帮别人。可你有没有想过,你自己也需要人帮?
”我说:“我现在有你了啊。”沈柚哭了出来。她趴在我肩膀上哭,说她不放心我,
说我太傻了,说她怕我一个人扛不住。我拍着她的背,像哄小孩一样说:“扛得住的,
我扛得住。”但我知道,我不是扛得住。我只是习惯了。习惯了一个人消化所有的情绪,
一个人吞咽所有的委屈,一个人在深夜里睁着眼睛等天亮。因为从小我妈就告诉我:“念初,
你要乖,要懂事,不要让大人操心。”我乖了二十六年。乖到连被人逃婚,都没有哭闹。
四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把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加班、出差、写报告、做方案。
领导开始注意到我,同事开始重新认识我。以前那个安静到几乎没有存在感的林念初,
忽然变成了部门里最拼的人。两个月后,我升了职。部门主管找我谈话的时候说:“林念初,
你最近状态很好,继续保持。”我点点头,走出办公室,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状态很好。
这四个字像一记耳光。因为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之所以拼命工作,是因为我不敢停下来。
一停下来,脑子里就会自动播放那天的画面——空无一人的礼台,司仪手机里温若的声音,
三百个人看笑话的眼神。我不敢停。升职后的第一个周末,我去剪了头发。留了三年的长发,
一直没舍得剪。因为陆廷深说过,他喜欢长头发的女生。理发师问我:“确定吗?
这么长的头发,剪掉可惜了。”“确定,”我说,“剪到肩膀以上。”剪刀咔嚓咔嚓地响,
一缕一缕的头发落在地上,像一些被剪断的牵绊。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觉得有些陌生。
短发的林念初看起来利落了很多,下巴的线条变尖了,眼睛好像也变大了。
理发师吹掉我脖子上的碎发,说:“好看,比长头发好看。”我笑了笑,付了钱,
走出理发店。秋天的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我站在街边,深吸了一口气,
觉得胸腔里那个一直堵着的东西,松动了一点点。那天晚上,我破天荒地没有失眠。
我以为我已经好起来了。直到第十一周,我在公司楼下的咖啡厅遇到了陆廷深。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放着一杯美式咖啡。看到我的时候,他愣了一下,然后站起来。
“念初。”三个月没见,他瘦了很多。颧骨突出来,眼窝凹下去,下巴上是青色的胡茬。
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白衬衫,领口敞着两颗扣子,看起来像好几天没睡好觉。我站在门口,
手握着门把,指节发白。“你怎么在这里?”我问。“我知道你在这附近上班,”他说,
“我等你很久了。”我走进去,在他对面坐下。服务员过来问我喝什么,我说:“白开水,
谢谢。”我们沉默地对视了几秒。“念初,”他先开口,“对不起。”我没有说话。
“那天的事,是我的错。我不应该——”“你来找我做什么?”我打断他。他张了张嘴,
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直接。在我的记忆里,林念初从来不会打断别人说话。林念初永远温柔,
永远耐心,永远给人台阶下。但现在的我,不想给他台阶。“我想跟你谈谈,”他说,
“关于我们的事。”“我们?”我重复了一遍这个词,“我们有‘我们’吗?”他沉默了。
“陆廷深,”我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温刚好,不烫不凉,“我问你一个问题,
你老实回答我。”“你问。”“婚礼那天,你去找温若,你们做了什么?”他的表情变了。
一种很复杂的情绪在他脸上闪过——愧疚、慌乱、还有一点点我读不懂的东西。
“她给我打电话,”他说,“说她从国外回来了,想见我。我……我不知道为什么,
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你控制不住自己,”我点点头,“所以你就去了。
”“我到了她那里之后,她……她说她一直还爱我,说当初分手是一时冲动。我喝了很多酒,
然后——”“然后?”我看着他的眼睛。他避开了我的目光。“然后我就在她那里过夜了。
”我忽然笑了。不是苦笑,不是冷笑,是一种真正的、发自内心的笑。
因为我终于听到了这个答案,终于不用再猜了,终于可以把心里最后那一点点的幻想掐灭了。
“你笑什么?”他问,声音有些慌。“我笑我自己,”我说,“笑我花了三年时间,
才认清一个人。”“念初,我知道我错了。我那天喝多了,我——”“你没有喝多,”我说,
“你只是借着酒劲,做了你一直想做的事。”他愣住了。“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我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到连我自己都觉得陌生,“这两年,你每次喝醉,
叫的都是她的名字。你手机里她的照片,比我的多十倍。你衣柜里那件她送你的毛衣,
你穿到起球都舍不得扔,而我送你的围巾,你一次都没有戴过。”他的脸色一点一点变白。
“我知道,我全部都知道。但我告诉自己没关系,只要我够好,总有一天你会看到我。
可我错了。你不会看到我的。因为你的眼睛里只有温若,从始至终,只有她。
”“念初——”“你听我说完。”我放下水杯,“我今天把话跟你说清楚。陆廷深,
我不恨你。真的不恨。你给了我两年感情,虽然那感情不是你心里最真的那部分,
但它确实存在过。你记得我的生日,你帮我买过药,你在我考试前帮我划重点。
这些我都记得,我都感激。”“但是,”我站起来,“我们结束了。
不是因为你在婚礼那天去找了温若,
而是因为我终于想明白了——我不应该成为任何人的将就。”我拿起包,转身往外走。
他追上来,在门口拉住我的手腕。“林念初,你别走。”我低头看着他的手。他的手很好看,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我以前最喜欢看他的手,
觉得他写字的时候、弹吉他的时候、牵我的时候,手都好看得过分。但现在,
我只觉得那只手很陌生。“放开。”我说。他没有放。“如果我说,我愿意改呢?如果我说,
我想重新开始呢?”我转过身,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很好看,深邃的,像一口井。
我曾经无数次想要看清井底有什么,但每次都被水面反射出的自己的倒影挡住。
现在我知道了。井底没有我。井底只有温若。“陆廷深,”我说,“你不爱我。
你只是不习惯我不在了。这是两回事。”他的手慢慢松开了。我走了出去。
秋天的风灌进领口,有点冷。我裹紧外套,快步走过街角,拐进一条小巷,然后靠在墙上,
蹲了下来。心跳得很快。手在发抖。眼眶很热,但没有泪。我刚才说的那些话,
每一个字都是真的。但每一个字,都像是从我身上剜下来的。我不恨他。
但我终于学会了爱自己。五接下来的半年,我没有再见陆廷深。他打过电话,
换了好几个号码打。我全部拉黑。他发过邮件,很长很长的邮件,
写他最近在看的书、在听的歌、在想的事。我一封都没有回。他甚至还找到了沈柚,
让她帮忙传话。沈柚打电话给我的时候,语气很复杂:“念初,陆廷深又来找我了。
他说他想见你一面,说有很重要的话要跟你说。”“不见。”“他说他会一直等。
”“让他等。”沈柚沉默了一会儿,说:“念初,你是不是真的放下了?”我想了想。
“不知道,”我说,“但我知道,我不回头了。”放下和回头,是两件事。
放下是心里不再有波澜,回头是重新接纳。我还没有放下,但我不会回头。
因为回头就意味着,我要再次成为他的将就。
而我已经尝过了将就的滋味——像吃一碗夹生的饭,每一口都硌牙,每一口都咽不下去。
我开始健身。每天早上六点起床,跑步五公里,然后去健身房举铁。
下班之后再去游一个小时泳。体重掉了十五斤,体脂率降到了新低。
镜子里的人越来越陌生——锁骨突出,肩线锋利,腰腹平坦。
短发的林念初看起来像另一个人,一个不再为任何人停留的人。我开始学画画。
小时候我学过素描,后来因为学业繁重放下了。现在重新捡起来,
发现画画是一件很治愈的事。当你专注于线条和光影的时候,
脑子里就没有多余的空间去想别的了。我画静物、画风景、画街上的行人。但我从不画人像。
因为我不想再让任何人的脸占据我的画布。我开始读书。以前读书是为了考试,为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