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文《 苏曼沈昭顾淮之》,火爆开启!苏曼沈昭顾淮之是书中的男女主角,也是实力派作者乐狗乐狗精心所写,文章精彩故事内容讲述的是:”他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个碍事的陌生人。我蹲下去捡碎片,手指被划了一道,血珠渗出来。他没看我,转身进了书房,门摔得震天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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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昭。这个名字是福利院的宋姨给我取的。昭,是希望我的人生能明亮一点。
我在晨光福利院长大。那是一个在城市边缘、被遗忘的地方。
房子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老建筑,冬天漏风,夏天漏雨。宋姨一个人管着三十几个孩子,
根本顾不过来。关于我的来历,宋姨只说了一句话:一个雨夜,被人放在门口的。
裹在一条旧毯子里,身上没有任何身份信息。
她在“出生日期”那一栏随手填了一个日子——后来那个日子就成了我的生日。
我从小就知道一件事:我是被抛弃的。不是走丢,不是意外,
是有人把我放在一个陌生的门口,然后转身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我花了很长时间去想那个画面——下雨的夜晚,一个女人抱着我蹲下来,把我放在台阶上,
然后站起来,看着我,看了多久?一秒?一分钟?她有没有哭?有没有回头?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她没有把我带回去。福利院的日子很苦。吃的东西永远不够,
衣服永远是别人捐的旧衣服。但最苦的不是这些。
最苦的是每年春节——别的孩子会被亲戚接走,会被领养的家庭带回去吃年夜饭。
没有人来接我。有一年除夕,福利院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宋姨给我煮了一碗饺子,
坐在旁边看着我吃。她说:“昭昭,你别难过。”我说:“我不难过。”我确实不难过。
我已经学会不难过了。八岁那年,有一对夫妻来福利院,想领养一个孩子。
那个女人蹲下来问我:“你叫什么名字?”我说:“沈昭。”她笑了笑,
说:“你喜欢这里吗?”我说:“喜欢。”她愣了一下。我确实喜欢。这里再差,
也是我唯一知道的地方。离开这里,我不知道该怎么活。他们最后领走了一个比我小的女孩。
她走的那天,牵着那个女人的手,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冲她笑了笑,说:“好好过。
”晚上我一个人躲在被子里,哭了很久。第二天起来,眼睛肿的,宋姨问我怎么了,
我说没睡好。她没再问。从那天起,我学会了一件事:不要期待。不期待,就不会失望。
不失望,就不会难过。可我后来又学会了另一件事:对别人好。对福利院的弟弟妹妹好,
给他们洗衣服,辅导功课,把自己省下来的零食分给他们。不是因为我善良,
是因为我希望他们别觉得自己是多余的。那种感觉太苦了,我不想让别人也尝到。
宋姨退休那天,塞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是两千块钱和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好好活着”。
她拍了拍我的手,说:“昭昭,你别总想着对别人好,你得学会对自己好。”我没听懂。
我以为对别人好,就是对自己好。十八岁那年,我离开了福利院。考上了大学,
靠着助学贷款和**熬了四年。毕业那天,我站在校门口,
看着别人的父母捧着鲜花来接孩子,我一个人拎着行李袋,不知道该去哪里。后来,
我成了一名救赎者。系统找到我的时候说:“你会被需要。”被需要。这三个字对我来说,
比“我爱你”更有分量。我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我的任务,是去一个又一个世界,
拯救那些堕落的、黑化的、无可救药的人。用爱感化他们,让他们学会信任与温柔。
我做得很好。完成过十七次任务,积分榜排名前三。然后我遇到了顾淮之。
系统给我看的原书结局里,他会在二十六岁那年破产,众叛亲离,
孤身一人死在城中村的出租屋里,身边没有任何人。死因是胰腺癌晚期,
发现的时候已经没救了。女主会亲手毁掉他的公司,
他的父亲会把最后一点资产夺走给私生子,他的母亲在意大利不会回来。
他会一个人躺在出租屋的床上死去。系统说:“宿主,你可以改变这个结局。
用你的爱感化他,让他学会信任与温柔。”我说,好。顾淮之的出身是一场交易。
顾家和李家联姻,父亲顾正禹娶了母亲李芸香。没有感情,就是一场生意。
顾正禹心里早就有别人——他的大学同学周婉清。结婚那年,周婉清就生了一个男孩,
取名顾景川,比顾淮之大两岁。三年后顾淮之出生,不是因为爱情,是因为联姻需要继承人。
李芸香恨这段婚姻,恨顾家把她当成工具,而她最恨的是顾淮之——这个孩子的存在,
时时刻刻提醒她,她是一个不被爱的女人。她从来不抱他。顾淮之十岁那年,
李芸香提出离婚。她带走了李家所有的股权和资产,顾淮之留在顾家。她走的那天,
顾淮之站在门口,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巷子口。她没有回头。他也没有追。
他早就学会了不追。他爸站在客厅里,抽了一根烟,说:“走了就走了吧。”走了就走了吧。
这句话,他听了太多年。离婚不到三个月,顾正禹就把周婉清和顾景川接进了顾家别墅。
十二岁的顾景川站在客厅中央,穿着干净的白衬衫,目光坦然地看着四周。
顾正禹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景川,来看看你的房间。”那个笑容,
顾淮之从来没见过的笑容。他站在门口,书包带子勒在肩膀上,勒得生疼。
那是他第一次清楚地知道——在这个家里,他才是外人。他恨他父亲。恨他出轨,恨他偏心,
恨他把另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孩子带回家,恨他让自己变成一个多余的人。
他发誓要离开这个家,发誓不要成为他父亲那样的人。他拼命读书,考上了清华,
又去了斯坦福,回国后白手起家,年纪轻轻就把公司做到了行业前三。他聪明、敏锐、冷酷,
在商场上是一个让对手胆寒的存在。他从来不跟人提起他的家庭。偶尔有人问,
他说:“我是孤儿。”我第一次见到顾淮之的时候,他的目光在我脸上停了很久。
我看到了他眼睛里的东西——不是爱,不是心动,是寻找。他在我脸上找另一个人的影子。
系统给我的资料里,有女主苏曼的照片。我知道她长什么样,知道她和我的眉眼有三分相似。
我知道他是把我当替身。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是我的工作。十七次任务,
我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他们寻找替身,寻找安慰,寻找一个可以填补内心空洞的人。我见过,
我懂。但我没有说。因为他说:“你叫什么名字?”我说:“沈昭。”他说:“沈昭,好听。
”他的声音很温柔。从来没有人用那种声音跟我说过话。福利院的人叫我“昭昭”,
语气里是怜悯。同学叫我“沈昭”,语气里是客气。没有人用那种温柔的、带着笑意的声音,
叫我的名字。我知道他不是在看我,他是在看她。但我舍不得走。因为我活了二十多年,
从来没有人用那种眼神看过我。哪怕那不是给我。我是一个聪明人。十七次任务,
积分榜前三,系统评价“洞察力S级”。我能在三句话之内判断一个人的性格,
能在五分钟之内分析出他的弱点,能在一天之内制定出完整的救赎方案。
我看得懂他每一个眼神背后的含义,听得懂他每一句话里的潜台词,
分析得出他每一次发脾气背后的心理动机。我知道他在利用我,知道他在复刻她,
知道他在把我变成一个替代品。我全都知道,可我还是心动了。我留下来了。因为我知道,
这是我唯一的机会。唯一一次,有人愿意让我留在身边。哪怕他看的是另一个人,
哪怕他叫的是另一个名字,哪怕他抱我的时候闭着眼睛。至少,他在抱我,至少,
他在叫我的名字。至少,他在说“别走”,我知道这是假的。但假的,也比没有好。
我是一个孤儿。我什么都没有。我只有这些假的、偷来的、借来的温暖。我用了三年时间,
对他好。
等他回家、记住他每一个习惯、在他发脾气的时候忍着不哭、在他胃出血的时候守三天三夜。
我知道他在出差的时候见苏曼,我知道他的手机里有她的消息,
我知道他抱着我说“别走”的时候,梦到的是她。我都知道。但我告诉自己,没关系。
他会改的。他已经在改了。他以前从来不会给我送夜宵,现在会了。
他以前从来不会记住我说过的话,现在会了。他以前从来不会说“我爱你”,现在会了。
他变了。他真的变了。系统警告过我:“宿主,任务世界的角色设定具有惯性。
他可以改变行为,但很难改变本质。你确定要赌吗?”我说我确定。
我以为我能改变他的结局。我以为只要我足够好、足够温柔、足够听话,他就会忘掉苏曼,
他就会真的爱上我,他就会变成不一样的人。我错了。从头到尾都错了。
我不是不知道自己傻,我是太知道了。我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我知道他把我当什么,
我知道这段关系的本质是什么。但我还是选择了留下来。
因为离开意味着回到原点——一个人,一个行李箱,一个没有人在等我的世界。
我太害怕一个人了。我怕到可以忍受被当成替身,怕到可以忍受被骂是狗,
怕到可以忍受他在梦里叫别人的名字。我知道我在骗自己。但骗自己,也比一个人好。
转折发生在我留下来的第三年。他的公司在并购案上出了大问题。
对方精准地拿到了他的底价,十几个亿的项目打了水漂。他摔东西、骂人、彻夜不归。
我端过去的粥被他一巴掌打翻,瓷碗碎在地上,粥溅了我一身。“你能不能别烦我?
”他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个碍事的陌生人。我蹲下去捡碎片,手指被划了一道,
血珠渗出来。他没看我,转身进了书房,门摔得震天响。我站在厨房里,
看着地上的碎瓷片和洒了一地的粥,愣了很久。那是他最爱喝的皮蛋瘦肉粥,
我熬了两个小时。我蹲下来,一片一片地把瓷碗碎片捡起来,
手指被划破的口子还在往外渗血,我用纸巾缠了一下,继续捡。擦干净地板,洗了手,
重新淘米,重新熬。一个小时之后,第二锅粥熬好了,我盛了一碗,端到书房门口。门关着,
里面没有声音。我站了一会儿,把粥放在门口的柜子上,转身走了。后来那碗粥凉了,
我倒了。他的手机换了密码。衬衫领口有陌生的香水味。他开始频繁“出差”,
每次回来都疲惫得像被抽空,却从来不跟我提去了哪里。我告诉自己,不要多想。
他是爱我的。他说过别走,他说过我爱你,他说过你是唯一。这些话,
我像攥沙子一样攥在手里,越攥越紧,越漏越多。我不敢松手,因为松手就什么都没了。
直到有一天,我在他书房的碎纸机里发现了一张被撕碎的照片。我花了两个小时把它拼回去。
照片上,顾淮之搂着苏曼,背景是三亚的海边。她穿着比基尼,笑得明媚张扬,
他的手搭在她的腰上,姿态亲密得刺眼。照片背面写着一行字:“致淮之,
愿我们永远在一起。——苏曼”我坐在书房的地板上,把那张照片翻来覆去地看。
我早就知道。从第一天起,我就知道。但知道和亲眼看到,是不一样的。知道的时候,
你可以骗自己说“没关系”。看到的时候,所有的“没关系”都碎了。
我的手指摸过照片上她的脸,张扬的、明媚的、光芒万丈的。我永远成不了她。我试了三年,
把自己活成了她的影子,但我永远成不了她。因为我是沈昭。一个孤儿,一个替身,
一个多余的人。我没有哭。我只是觉得很冷。那种冷不是冬天的冷,
是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浸透了每一个细胞的冷。我忽然想起福利院的雨夜。
那些没有伞的孩子,跑过操场,冲进食堂,浑身湿透,但笑着、闹着。我没有跑过。
我总是最后一个走,最后一个到,不争不抢,不哭不闹。因为我知道,没有人会给我送伞。
我以为我找到了那个人。他可以给我送伞,可以让我不再一个人淋雨。我以为他是认真的,
以为他是真的需要我。可他只是需要一张脸。一张像她的脸。够了,我对自己说。够了,
三年了,够了。骗自己骗了三年,够了,当替身当了三年,够了,
等一个不会回头的人等了三年,够了。当天晚上,顾淮之又出去应酬了。
他走的时候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只说了一句“不用等我”。他走后,我站在客厅里,
看着这个我住了三年的地方。两百平的房子,装修奢华,家具全是进口的。
他给我买了很多东西——包、衣服、首饰、化妆品。我一样都没有拿。
我拿出自己来时带的那个旧行李箱,里面装着我全部的家当:几件换洗衣服,
一本翻旧了的《小王子》,一个装着宋姨照片的相框,一张福利院的毕业照。三年了,
这个箱子里没多出任何东西。我总觉得自己是个过客,随时会走。可后来他求我留下来,
我就真的以为,这里可以是家了。我错了。我把箱子收拾好,拉上拉链。
然后我把这三个月里他给我买的所有的东西,一样一样地从衣帽间里拿出来,
整整齐齐地摆在客厅的地板上。包摆一排,衣服叠好摞起来,首饰放进原装的盒子里,
化妆品按品牌分类,那张副卡放在最上面。我拍了张照片。不是想留着当证据,
是想记住这一刻——记住自己曾经有多傻,也记住自己终于不傻了。然后我拖着箱子,
走出了门。路过玄关的时候,我停了停。鞋柜上放着一个相框,里面是我和他的合照。
那是上个月他生日的时候拍的,他难得地笑了,**在他肩上,眼睛弯弯的。我为了让他笑,
做了很多事。学做他喜欢吃的菜,记住他每一个习惯,在他发脾气的时候忍着不哭。
我以为他会记住,现在我知道了,他记住的不是我。我把相框拿起来,看了最后一眼,
轻轻地扣了过去。走了。门关上的声音很轻,像一声叹息。
我没有去任何他可能找到我的地方。我找了一家便宜的快捷酒店住下。
前台的小姑娘看我一个人拖着箱子,多问了一句:“姐,需要帮忙拿箱子吗?”我摇摇头,
说了声谢谢。她笑了笑,说“不客气”。那一瞬间,我的眼眶忽然就红了。
一个陌生人的善意,比顾淮之三年的“爱”更让我想哭。我把自己关在酒店里,坐在床边,
抱着膝盖,发了很久的呆。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每一盏灯下面都有一个家。
没有一盏是我的。我忽然想起刚来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月。那时候我还在做任务,
还没有爱上他。我只是一个救赎者,冷静、专业、不动感情。
我每天观察他、分析他、制定策略。他发脾气的时候我不难过,他骂人的时候我不委屈,
他说“别走”的时候,我在心里想:任务快完成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我不再是救赎者了。我变成了一个等他回家的人。我忘记了这只是一份工作,
忘记了他只是任务对象。我把自己活成了一个替身,一个连自己都骗过去的替身。
我知道他是替身。我知道他梦到的是苏曼。我知道他心里只有她。但我还是留下来了。
因为我太想要被需要了。我太想要一个家。我太想有一个人,对我说“别走”,
然后我真的不用走。那天晚上,我哭了很久。不是嚎啕大哭,
是那种把脸埋在枕头里、闷声的、压抑的哭。哭到后来,枕头湿了一大片,我翻了个面,
继续哭。我不知道我在哭什么。哭他不爱我?哭我是替身?哭我放弃了回归资格?
还是哭我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被任何人坚定地选择过?福利院的人不选我,领养的人不选我,
顾淮之也不选我。我永远是被剩下的那一个。我永远站在角落里的那一个。
我永远是多出来的那一个。第二天早上,我洗了个澡,化了个妆,下楼吃了顿早餐。
荷包蛋煎得很好,我多吃了一个。我给系统发了条消息:“我还有回归资格吗?
”系统秒回:【宿主已放弃永久回归资格。但检测到宿主任务完成度评分为S级,
解锁一次紧急回归权限。使用条件:宿主需证明任务对象已彻底偏离救赎轨道,
且对宿主造成不可逆伤害。】不可逆伤害。我想了想,
把顾淮之说我是狗的那段录音发了过去。那天晚上他说醉话的时候,
我习惯性地录了音——这是我的职业病,救赎任务里留证据是保命的本能。
系统沉默了十分钟。【判定通过。紧急回归权限已激活。宿主可在任意时间触发回归。
】我看着这条消息,忽然笑了。我可以走了。随时可以走。但我没有立刻走。
因为我想见一个人。苏曼。我在网上搜了她的资料。斯坦福MBA,
回国后在一家投资公司做合伙人。
她的照片和那张合照上一模一样——张扬、明媚、锋芒毕露。我盯着她的照片看了很久。
就是她。他心里的那个人。他永远够不到的白月光。我花了三年时间,试图变成她。
但我永远变不成她。因为我不是她。我是沈昭。一个孤儿,一个替身,一个多余的人。
我找到了她的电话。前台转接的时候,我的心跳得很快。我不知道我要说什么,我只知道,
我需要见这个人。“喂?”她的声音比我想象中低沉,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干脆。
“苏曼**,我叫沈昭。我是顾淮之的女朋友——前女友。我想见你。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你在哪?”我们约在一家咖啡厅见面。她来得比我晚十分钟,
穿着一件剪裁利落的黑色西装,头发扎成马尾,走路带风。她坐下来的时候,看了我一眼,
目光在我的脸上停了一瞬。我知道她在看什么。她在看我脸上那三分像她的地方。
“你比照片上更像。”我说。她愣了一下。“什么照片?”“你和他在三亚的合照。
我在他书房的碎纸机里拼出来的。”她的表情变了。不是尴尬,不是愧疚,
是一种很复杂的东西——像是愤怒,又像是释然。“他还留着那张照片?”“碎纸机里。
我拼了两个小时。”苏曼沉默了很久。她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放下,手指在杯沿上转了一圈。
“沈昭,你来找我,是想说什么?”我看着她。“我想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她笑了。
不是客气的笑,是一种冷冰冰的、带着刀子的笑。“你想知道?好,我告诉你。
”她放下咖啡杯,身体微微前倾。“我斯坦福MBA毕业,回国进了他的公司。
我以为我们是强强联合,是并肩作战的伴侣。他当时也这么说的——他说苏曼,
你跟别人不一样,你是能跟我站在一起的人。后来他让我辞职。他说一个女人太要强,
没有男人会喜欢。他说苏曼,你太聪明了,聪明到让男人害怕。他让我在家等他,
让我变成‘顾太太’。我不同意,他就冷暴力我。不回消息,不接电话,不见面。
最后他说:苏曼,我们不合适。你需要一个能照顾家庭的女人,
而不是一个天天跟你争高下的对手。”她的声音很平静,但我看到她的手指在发抖。
“然后他找了你。一个温柔、听话、什么都顺着他的女人。他找你,是因为你不会威胁他,
不会让他觉得自己不够好。他找你,是因为他需要一个永远仰望他的人。他不是爱我,
他是爱我比他弱。”这句话,像一把刀,捅进我心里。不是因为我不知道,
是因为她说得太准了。“所以你就毁了他的公司。”我说。苏曼看着我,眼神里有一丝意外。
“你怎么知道?”“猜的。底价泄露,数据外流,能拿到核心数据的没几个人。
你是他前女友,又有斯坦福的背景,你有动机,也有能力。”她沉默了很久。然后她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