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言情题材小说《天天做三顿饭,他们却说我在家享福》是最近很多书迷都在追读的,该书以林哲张桂兰为主角,主要讲述的内容有:一天三顿饭,一顿不落,做了整整2190天。从一个连煮泡面都能糊锅的姑娘,变成了能随手做出一桌子家常菜的家庭主妇。以前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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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家里天天有人给你做饭吃,是件多么难得和值得感恩的事情。
我小时候也不懂,总觉得妈妈做饭是理所应当。直到我嫁人生子,在40度的三伏天里,
围着灶台转了整整六年,顿顿不落的三餐,换来的却是丈夫一句「你不就在家做个饭,
有什么好累的」,我才彻底明白——家常菜最贵。贵的从来不是那几斤菜几两油,
是熬在烟火里的青春,是藏在油烟里的委屈,是没人看见的、日复一日的爱与消磨。
1汗流进眼睛里的那一刻,我突然不想忍了三伏天的正午,室外气温直逼40度,
厨房像个密不透风的蒸笼。我站在灶台前,手里的铁锅烧得发烫,油星子滋滋往外溅,
刚抬手把切好的青椒倒进去,呛人的油烟瞬间裹着热浪扑了满脸。
额头上的汗早就成串往下掉,顺着眉骨流进眼睛里,又咸又涩的痛感猛地扎过来,
我下意识闭紧眼,手里的锅铲还在机械地翻着菜,另一只手慌慌张张去摸灶台边的纸巾,
指尖沾的油蹭得满脸都是,眼睛却还是蛰得睁不开。锅里的菜还在冒着热气,火不能关,
人不能走。我就这么半眯着眼睛,凭着感觉把调料撒进去,翻炒到胳膊发酸,
终于把最后一盘青椒肉丝盛出来的时候,后背的衣服早就被汗浸透了,紧紧贴在身上,
黏腻得像裹了一层湿抹布。脸上、脖子上全是汗,连头发丝都湿成一绺一绺的,
抬手擦汗的时候,能摸到满手的油腻,是刚才备菜沾的淀粉、炒菜溅的油,
洗了无数遍还是洗不掉的黏腻。我端着两菜一汤走出厨房,客厅里的空调风凉飕飕地吹过来,
我打了个寒颤,刚把菜放在餐桌上,翘着二郎腿刷手机的丈夫林哲,头都没抬一下。
坐在儿童椅上的儿子乐乐,拿起筷子扒拉了一口青椒肉丝,立刻皱着眉把菜吐了出来,
扯着嗓子喊:「妈!你这菜炒太咸了!跟咸菜似的,怎么吃啊!」林哲这才放下手机,
拿起筷子夹了一口,咂了咂嘴,皱着眉看向我,语气里满是不耐:「不是我说你,苏棉,
天天在家就做个饭,还做不好?乐乐都不爱吃,你能不能上点心?」我站在餐桌边,
手里还端着盛饭的碗,刚才在厨房被油烟呛得发疼的喉咙,这会儿像堵了一团棉花,
喘不上气。我张了张嘴,想告诉他,今天的盐只放了平时的半勺,
是他昨天说菜太淡了;想告诉他,我在40度的厨房里站了整整一个小时,
汗流得像洗了个澡,眼睛都蛰肿了;想告诉他,这顿饭我从十点就开始准备,
买菜、洗菜、切菜、炒菜,前前后后洗了十几遍手,胳膊酸得都快抬不起来。可话到嘴边,
我又咽了回去。这样的话,我说过无数次了。每次我说做饭累,林哲都会翻个白眼,
说「不就做个饭吗?有什么好累的?我在外头赚钱养家,不比你辛苦?」
每次我说夏天厨房太热,他都会说「谁让你不开空调?矫情什么?」他从来不知道,
厨房开着空调炒菜,油烟会飘得满屋子都是,清理起来要花双倍的时间。我看着满桌的菜,
看着林哲理所当然的样子,看着乐乐挑三拣四的表情,突然就没了胃口。
刚才在厨房忙前忙后一个小时,热得头晕眼花,早就饿过了劲,现在看着他们张嘴就吃,
吃完还要嫌这嫌那的样子,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林哲见我站着不动,
又不耐烦地催:「愣着干什么?给乐乐盛饭啊,没看到他等着吗?天天在家待着,
连这点事都做不好。」我握着碗的手指猛地收紧,骨节泛白。六年了。我嫁给林哲六年,
一天三顿饭,一顿不落,做了整整2190天。从一个连煮泡面都能糊锅的姑娘,
变成了能随手做出一桌子家常菜的家庭主妇。以前我总觉得,是因为爱这个家,爱他们,
所以我愿意围着厨房转,愿意把时间和精力都耗在这一方小小的灶台前。可现在,
汗流进眼睛里的刺痛还没消,耳边是他们理所应当的指责,我看着满桌冒着热气的家常菜,
突然就不想忍了。2我不是天生就会围着灶台转的我不是一开始就会做饭的。结婚前,
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策划,月薪过万,朝九晚五,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那时候我连煤气灶都不敢开,煮个泡面都能把水烧干,外卖盒堆在冰箱旁边,
妈妈每次来给我收拾屋子,都要叹着气说「你这孩子,以后嫁人了可怎么办」。
那时候我还嘴硬,说「嫁人了就出去吃,谁还天天做饭啊」。我从来没想过,
自己以后会变成一个天天围着灶台转的人。结婚第二年,乐乐出生了。林哲的妈妈身体不好,
没法帮忙带孩子,我的妈妈要照顾生病的爸爸,也抽不开身。林哲跟我说「棉棉,你辞职吧,
在家带孩子,顺便做做饭,我在外头赚钱养你们,咱们家总得有个人顾家」。我犹豫了很久。
我喜欢我的工作,喜欢那种靠自己的能力赚钱的感觉,可看着怀里嗷嗷待哺的乐乐,
看着林哲一脸恳切的样子,我还是点了头。我总觉得,夫妻之间,
总得有人为这个家多付出一点。辞职的那天,我把办公桌上的东西收拾好,
走出写字楼的时候,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心里空落落的。那时候我还安慰自己,
没关系,等乐乐上了幼儿园,我还能再回去工作。可我没想到,这一辞职,
就彻底被困在了这一方小小的厨房里。刚开始学做饭的时候,我闹了不少笑话。
切菜切到手指,鲜血直流,我捂着伤口蹲在厨房地上哭,给林哲打电话,他只说「这点小事,
自己贴个创可贴就行了,我正开会呢」,然后就挂了电话。炒菜的时候被油溅到胳膊上,
烫出好几个水泡,疼得我直掉眼泪,晚上给林哲看,他扫了一眼,说「谁让你不小心点?
做饭哪有不被烫的?」冬天洗菜,自来水冰得刺骨,我把手伸进水里,冻得指尖发麻,
洗不了两分钟就要拿出来搓半天,一天三顿饭洗下来,手上裂了好几个口子,
一碰洗洁精就钻心地疼。夏天更难熬。厨房没有空调,只有一个小小的排气扇,
开火炒菜的时候,灶台的火烤着脸,油烟裹着热浪往身上扑,刚站进去五分钟,
汗就顺着后背往下流,有时候炒着炒着,眼前发黑,差点晕过去,只能扶着灶台缓半天。
有一年三伏天,乐乐发烧,我熬了一整夜照顾他,第二天早上还要强撑着起来给林哲做早饭,
买菜的时候差点晕倒在菜市场,被好心的阿姨扶到旁边坐了半天,才缓过来。可这些事,
我从来没跟林哲说过。我总觉得,他在外头赚钱也不容易,我能把家里照顾好,
就别给他添麻烦了。我一点点学,一点点练,从只会煮泡面,到能做出乐乐爱吃的糖醋排骨,
林哲爱吃的红烧肉,逢年过节,还能做出一桌子十几道菜,招待亲戚朋友。
所有人都夸我贤惠,说林哲娶了个好媳妇,说乐乐有个好妈妈。林哲也越来越习惯。
习惯了每天下班回家,餐桌上就有热乎的饭菜;习惯了衣服脏了,随手一扔,
第二天就有干净的叠好放在床头;习惯了家里永远干干净净,冰箱里永远有他爱吃的菜。
他渐渐忘了,我不是天生就会这些的。他忘了,我以前也是个连煤气灶都不敢开的姑娘,
是为了这个家,才硬生生把自己逼成了一个样样精通的家庭主妇。他更忘了,
我为这个家付出的这一切,不是理所应当,是因为爱。这天晚上,我收拾完碗筷,
把厨房的灶台擦得干干净净,地上的水渍拖得一干二净,垃圾打包好放在门口,洗完手,
看着自己手上粗糙的纹路,还有没消下去的烫伤印,心里一阵发酸。
客厅里传来林哲的声音:「苏棉,给我切盘西瓜,要冰的,再拿瓶可乐过来。」
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翘着二郎腿躺在沙发上,刷着短视频笑得开心,连头都没回一下。
我的手,猛地顿住了。窗外的天已经黑了,厨房里的灯亮着,照得我手上的纹路格外清晰。
我突然想起,结婚前,我也是个被爸妈捧在手心里的姑娘,从来没受过这样的委屈。那时候,
我妈从来不让我进厨房,说「油烟伤皮肤,女孩子家的,别遭这个罪」。原来,
真正爱你的人,从来不会觉得你做饭是理所应当。3直到看见妈妈的背影,
我才懂了那句「家常菜很贵」周末,我回了趟娘家。爸爸的身体好了很多,能下楼遛弯了,
妈妈听说我要回来,一大早就在菜市场买了我爱吃的菜,在家等着我。我刚进门,
就闻到了熟悉的糖醋排骨的香味,是我从小吃到大的味道。我换了鞋就往厨房跑,
想进去帮妈妈打下手,刚推开门,就被妈妈推了出来。「厨房热得很,你出去等着,
空调开着呢,在客厅坐会儿。」妈妈系着围裙,脸上带着笑,把我往客厅推,
「妈给你做了你爱吃的排骨,还有你喜欢的番茄炒蛋,马上就好。」我站在厨房门口,
看着妈妈的背影。她的头发已经白了大半,以前挺直的背,现在也有点驼了,站在灶台前,
手里的锅铲不停翻炒着,额头上的汗顺着脸颊往下流,她抬手用袖子擦了擦,又继续忙着。
厨房的排气扇嗡嗡响着,油烟不停往外冒,妈妈就站在那片油烟里,忙前忙后,
没有一句怨言。我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幕,鼻子突然一酸。小时候,我也是这样,
坐在客厅里等着吃饭,觉得妈妈做饭是理所应当的。那时候我也不懂事,
总嫌妈妈做的菜不好吃,嫌她炒的青菜太老,嫌她熬的汤太淡,嫌她天天做重复的菜,
没有新意。每次我这么说,妈妈都不会生气,只会笑着说「好好好,下次妈给你做你爱吃的」
,然后第二天,餐桌上就一定会有我喜欢的菜。那时候我从来没想过,妈妈每天要上班,
下班回来还要给我们做饭,一天三顿,年年岁岁,从来没有断过。我从来没想过,
冬天洗菜的时候,她的手会不会冻得疼;夏天炒菜的时候,
她会不会热得头晕;每天想着买什么菜,做什么饭,会不会觉得烦。我更没想过,
她围着厨房转了一辈子,不是因为她喜欢做饭,是因为她爱我们,爱这个家。直到现在,
我自己也围着灶台转了六年,才终于懂了,妈妈当年有多不容易。才终于懂了,
那句「家常菜很贵」,到底贵在哪里。贵的从来不是菜本身,是买菜时挑挑拣拣,
只想给你买最新鲜的食材的心意;是备菜时,一点点把菜洗干净,把鱼刺挑出来,
把肉切得大小刚好的细心;是炒菜时,记着你不吃辣,不吃香菜,
不吃葱姜蒜的用心;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来没有断过的,藏在烟火里的爱。这些,
我小时候不懂,直到自己亲身经历了,才彻底明白。妈妈端着菜从厨房出来的时候,
看到我红着眼睛,赶紧把菜放在桌子上,拉着我的手,一脸担心:「怎么了棉棉?
是不是受委屈了?跟妈说。」她的手很粗糙,有很多老茧,是一辈子做家务、做饭磨出来的。
我握着妈妈的手,眼泪再也忍不住了,掉了下来。我跟妈妈说,我每天在家做饭,带孩子,
收拾家务,可林哲总觉得我在家享福,觉得我不就做个饭吗,有什么好累的。妈妈叹了口气,
伸手擦了擦我的眼泪,说:「傻孩子,妈早就跟你说过,做饭不是个轻松活。
以前妈给你们做饭,每天早上五点就起来,想着给你们做什么早饭,晚上下班回来,
马不停蹄地买菜做饭,等你们吃完了,我还要收拾碗筷,打扫厨房,天天忙到半夜。」
「那时候你爸也总说,不就做个饭吗?有什么累的?我也委屈过,可看着你们吃得开心,
我就觉得,值了。」「可棉棉,值不值,得看对方懂不懂珍惜。你的付出,要给看得见的人,
才不算白费。」妈妈的话,像一根针,扎进了我的心里。那天中午,
我吃着妈妈做的糖醋排骨,还是小时候的味道,可我却吃得泪流满面。我终于懂了,
原来世界上所有心甘情愿围着厨房转的人,都是因为心里装着满满的爱。如果不是因为爱,
谁愿意天天在油烟里熬着,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都耗在这一顿又一顿的饭菜里。
可如果这份爱,不被珍惜,不被看见,甚至被当成理所应当,那再热的饭菜,也会凉,
再满的爱,也会耗尽。从娘家回来的路上,我坐在公交车上,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
心里翻江倒海。我想起妈妈站在厨房的背影,想起自己这六年的日子,
想起林哲理所应当的样子,心里的委屈,像潮水一样涌了上来。我总以为,只要我做得够好,
付出得够多,他们就会看见,就会珍惜。可我错了。有些人,你越是付出,
他越是觉得理所应当,越是看不见你的辛苦。4他妈妈来了之后,
我成了全家的免费保姆从娘家回来的第二天,林哲跟我说,他妈妈张桂兰要来住一段时间。
「我妈最近腰不好,来城里看看医生,在咱们家住一阵子,你多照顾照顾她。」
林哲说得轻描淡写,「我妈年纪大了,你多做点她爱吃的,伺候好她,别让她受委屈。」
我张了张嘴,想拒绝,可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我知道,就算我说不愿意,
林哲也不会听的。在他眼里,照顾他的妈妈,本来就是我这个儿媳妇该做的事。
张桂兰来的那天,拎着大包小包,进门第一件事,就是把家里里里外外看了一遍,
然后皱着眉跟林哲说「你看看你这家里,乱的,一看就是棉棉没好好收拾。女人家的,
在家不就是收拾屋子做饭吗?连这点事都做不好。」我站在旁边,
手里还拿着给她倒水的杯子,心里一阵发冷。家里的地板,我昨天刚拖了三遍,
桌子擦得能反光,沙发上的抱枕摆得整整齐齐,她一句「乱的」,
就把我所有的付出都否定了。从张桂兰来的那天起,我的日子就更难熬了。
她早上六点准时敲我的房门,扯着嗓子喊:「棉棉,起来做早饭了!我们老林家的媳妇,
哪有睡到七点的?勤快一点,别天天懒懒散散的!」我只能顶着黑眼圈爬起来,
给全家做早饭。张桂兰牙口不好,粥要熬得软烂,至少熬一个小时;包子要吃现包的,
不能买速冻的;鸡蛋要吃水煮的,溏心的,不能太老也不能太生。光是一顿早饭,
我就要在厨房忙两个小时。等他们吃完早饭,我刚收拾完碗筷,还没来得及歇口气,
张桂兰就又开始安排了:「棉棉,中午我想吃饺子,白菜猪肉馅的,
你去买点新鲜的白菜和肉,现包的好吃,速冻的一股子防腐剂味。」「棉棉,
下午给我炖点银耳汤,要放冰糖和枸杞,炖三个小时,炖得黏糊糊的才好喝。」「棉棉,
晚上我想吃清蒸鱼,要活鱼,现杀的,你去菜市场挑一条,别买死的,不新鲜。」
一天三顿饭,加上下午茶,甚至有时候晚上林哲加班,还要给他做夜宵,
我一天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耗在了厨房里。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
我几乎没有坐下来歇口气的时间。
买菜、备菜、洗菜、炒菜、收拾碗筷、打扫厨房、拖地、洗衣服,一天下来,
腰累得直不起来,晚上躺到床上,手都在抖,连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可就算我这样尽心尽力,张桂兰还是挑三拣四,没有一句好话。我熬的粥,
她说「熬得太烂了,跟糊糊似的,怎么吃?」我包的饺子,她说「馅调得太淡了,
一点味都没有,你是不是舍不得放盐?」我炖的银耳汤,她说「炖的时间不够,一点都不黏,
跟喝水似的,你有没有用心?」我蒸的鱼,她说「蒸老了,柴得很,连个鱼都蒸不好,
你还会干什么?」每次她挑刺的时候,林哲都坐在旁边,要么低头玩手机,
要么就帮着他妈说话:「棉棉,我妈来一趟不容易,年纪也大了,你就多担待点,
按她的要求做不就行了?」「不就多做几顿饭吗?有什么累的?你天天在家待着,
这点事都做不好?」那天中午,我包了整整两盘饺子,张桂兰吃了两个,就把筷子放下了,
皱着眉跟林哲说「这饺子太难吃了,馅里的肉太肥了,我吃着腻得慌,
棉棉你也太不会办事了,不知道我不爱吃肥肉吗?」林哲立刻看向我,
脸色沉了下来:「苏棉,我妈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她不爱吃肥肉,你怎么回事?故意的是吧?
」我站在餐桌边,手上还沾着面粉,包了一上午饺子,我的胳膊酸得都快抬不起来了,
腰也疼得厉害。为了买新鲜的白菜和肉,我早上八点就去了菜市场,挑了最新鲜的前腿肉,
一点点把肥肉剔掉,就怕她吃着腻,白菜洗了三遍,挤干了水分,调馅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