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具有看点的一本爽文《前夫后悔了,可我已嫁首富之子》,类属于短篇言情题材,主人公是沈青岚李明珠,小说原创作者叫做余生112。故事内容丰富多样,充满惊喜与刺激。李明珠则由县主晋封为“永宁公主”,赐公主府一座,食邑三千户。圣旨传到崔府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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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郡主初长成第一章天家血脉大雍永安十七年,春。京城长安的四月,
牡丹花开得正盛。朱雀大街两旁,花香混着马车扬起的尘土,弥漫在暮春的空气里。
街市上商贾往来,叫卖声此起彼伏,好一派盛世繁华的景象。然而在这繁华的帝都之中,
最尊贵的莫过于那座坐落于龙首原上的皇城。朱红色的城墙高耸入云,
将天家与百姓分隔成两个世界。皇城深处,太极殿东侧,有一处不大不小的院落,
名曰“栖梧苑”。此处住着的,正是当今天子永安帝最小的儿子——肃王李承昭。
李承昭今年不过二十六岁,生得面如冠玉,举止温文。他是先皇后所出的幼子,
自幼便深得永安帝喜爱。然而这位肃王殿下,却与他的诸位兄长截然不同。大雍的皇子们,
个个都不是等闲之辈。太子李承煜,文韬武略,治国理政的奏折批得比内阁大臣还要老练,
朝中上下无不称赞他“有太宗之风”。二皇子李承煊,精通兵法,
十六岁便随大将军出征北狄,立下赫赫战功,封为靖王。三皇子李承烨,才华横溢,
诗词歌赋冠绝当世,又擅长丹青,门下有“小东坡”之称。四皇子李承炫,工于心计,
将户部打理得井井有条,国库充盈,颇有乃父之风。便是几位公主,也各有各的本事。
大公主和亲北狄,以一己之力换来了两国十年的和平;三公主开设善堂,救济孤寡,
百姓称她为“活菩萨”。唯独这位最小的肃王李承昭,偏偏是个异数。
他不爱朝堂上的尔虞我诈,不喜军营里的金戈铁马,更不耐烦那些繁文缛节。他最大的爱好,
便是牵着王妃沈氏的手,在栖梧苑的小花园里赏花品茶,或是翻看那些游记杂谈,
对着地图指点江山——不是指点江山社稷,而是筹划着下一站该去哪里游历。“王爷,
今日朝会上,陛下又提起了您。”贴身太监福安小心翼翼地禀报,一边偷偷观察主子的脸色。
李承昭正懒洋洋地倚在美人靠上,手里捧着一卷《水经注》,
闻言连眼皮都没抬一下:“父皇又说什么了?”“陛下说,想给您安排个差事,
刑部或是礼部,随您挑。”福安的声音越来越小。“不去。”李承昭翻了一页书,
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福安苦着脸:“王爷,您都二十六了,
朝中诸王哪个不是身兼数职?您这样……”“福安。”李承昭终于放下书,
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是不是觉得,本王胸无大志,愧对天家血脉?
”福安吓得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奴才不敢!奴才绝无此意!”李承昭轻笑一声,
重新拿起书:“起来吧,本王逗你玩的。你去告诉父皇,就说儿臣近日偶感风寒,身子不适,
差事的事,容后再议。”福安张了张嘴,终究什么也没说,领命去了。待福安走远,
屏风后面传来一阵轻柔的笑声。一个身着月白色长裙的女子款步走出,正是肃王妃沈氏。
沈氏出身书香门第,父亲沈阁老是当朝三朝元老,清名满天下。她本人更是生得眉目如画,
气质温婉,与李承昭站在一起,当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又装病?
”沈氏走到他身边坐下,伸手替他将散落的一缕发丝拢到耳后,语气里带着几分嗔怪。
李承昭抓住她的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不装病,难道真去刑部审那些血淋淋的案子?
或是去礼部跟那些老学究讨论礼仪制度?那可真是要了我的命了。
”沈氏无奈地摇头:“你呀,父皇对你寄予厚望,你却总是推三阻四。你那几位兄长,
哪个不是在朝中经营多年……”“所以才有今日的朝堂之争。”李承昭放下书,
神色难得认真了几分,“阿芷,你看不明白吗?大哥有太子之位,
身后有文官集团支持;二哥手握兵权,军中威望无人能及;三哥虽然看起来超然物外,
可他门下聚集了多少文人墨客,那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四哥把持户部,
国库的钱粮都在他手里转。四个人,四条心,各怀鬼胎,各自为政。
”沈氏沉默片刻:“那你呢?”“我?”李承昭重新靠回美人靠,嘴角微微上扬,
“我有你就够了。这天下,让他们争去吧。我只想和你一起,看遍这世间的大好河山。
听说江南的烟雨极美,蜀地的山水奇绝,塞外的风光壮阔……阿芷,你不想去看看吗?
”沈氏望着丈夫眼中的憧憬,心中涌起一股暖意。她嫁给李承昭,并非因为他是皇子,
而是因为他这个人。在这个人人争权夺利的皇室之中,能有一个这样淡泊的夫君,
是她的福气。“好。”她轻声说,“等你身体‘好了’,我们就去。”两人相视而笑,
窗外的牡丹花开得正艳,阳光透过花枝洒落一地斑驳。而在栖梧苑的另一侧,
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正趴在窗台上,偷偷看着父母亲昵的模样,捂嘴笑得眉眼弯弯。
这小姑娘便是肃王与王妃的独女——李明珠,封号“宁安县主”。李明珠生得粉雕玉琢,
继承了父亲清秀的五官和母亲温婉的气质,一双杏眼又大又亮,像是盛满了星光。
她自小在父母的宠爱中长大,性子活泼开朗,天真烂漫,是整个栖梧苑的小太阳。“县主,
您又偷看王爷和王妃!”贴身侍女翠缕小声提醒,脸上带着无奈的笑。李明珠连忙缩回头,
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嘘——别让父王和母妃发现了。”她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坐在梳妆台前,托着腮帮子,望着铜镜中自己那张尚且稚嫩的脸,忽然叹了口气。
翠缕好奇地问:“县主,好端端的,叹什么气呀?”“翠缕,你说,
我以后要嫁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李明珠认真地问。
翠缕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县主才十二岁,就想着嫁人的事了?”“我就是随便想想嘛。
”李明珠嘟着嘴,“你看父王和母妃,多好啊。父王眼里只有母妃,母妃也只看着父王。
他们一起读书,一起喝茶,一起赏花,从来不吵架。我以后也要嫁一个像父王这样的人。
”翠缕笑道:“县主是王爷和王妃的掌上明珠,将来自然要嫁一个顶顶好的郡马。
”李明珠眼睛亮晶晶的,满心都是对未来的憧憬。她想象着,有一天,
会有一个清秀俊雅的少年郎,骑着白马来到她面前,对她温柔一笑,然后牵起她的手,
像父王牵起母妃的手一样,一生一世,不离不弃。她不知道的是,命运给她的,
远比她想象的要曲折得多。第二章王府明珠时光如水,悄然流逝。转眼间,
李明珠已经十六岁了。她出落得越发亭亭玉立,眉眼间既有父亲的清雅,又有母亲的温婉,
兼之从小在父母的宠爱中长大,身上自有一股从容恬淡的气质,
不似其他宗室女子那般骄矜张扬。这些年里,李承昭依然故我。永安帝几次想给他安排差事,
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推脱了。朝中大臣私下议论,说肃王“朽木不可雕也”,
白白浪费了天家血脉。李承昭听到这些话,不但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说:“朽木好啊,
朽木不会被拿去盖房子,可以安安稳稳地在山上晒太阳。”他的几位兄长,
这些年也越发势大。太子与靖王的明争暗斗已经摆到了台面上,三皇子看似中立,
实则暗中与四皇子结成了联盟。朝堂之上,暗流涌动,各方势力盘根错节,
连市井小民都能嗅到那股山雨欲来的气息。但这些都与李承昭无关。他最关心的,
是女儿的终身大事。“阿芷,明珠今年十六了,该议亲了。”这天晚上,
夫妻二人在灯下对坐,李承昭放下手中的书,认真地看向妻子。
沈氏点头:“我也在想这件事。明珠是我们的独女,她的婚事,马虎不得。”“那是自然。
”李承昭正色道,“我虽然是个闲散王爷,但我的女儿,绝不能随便嫁了。
”沈氏微微一笑:“我倒是不在乎对方的家世地位,只要人品好、学问好,
能真心待明珠就好。你我当年不也是这样?”李承昭握住她的手,目光温柔:“你说得对。
不过,该有的体面还是要有的。我李承昭的女儿,嫁妆要备得足足的,排场要摆得大大的,
不能让任何人小瞧了她去。”沈氏忍俊不禁:“你呀,平日里什么都无所谓,一说到女儿,
倒是斤斤计较起来。”“那当然。”李承昭理直气壮,“这是我唯一的女儿,我不疼她疼谁?
”夫妻二人商议了许久,最终定下了选婿的标准:家世清白,人品端方,学问扎实,
相貌清秀。最重要的是,要对明珠好。消息传出去后,京城的权贵之家顿时沸腾了。
肃王虽然不得势,但毕竟是正儿八经的皇子,他的女儿,那是正经的皇孙女。娶了宁安县主,
就等于攀上了天家的关系。更何况,永安帝虽然不怎么待见这个最小的儿子,
但对这个孙女儿却颇为疼爱,每逢年节必有赏赐。一时间,说亲的媒人踏破了栖梧苑的门槛。
李承昭挑来选去,最后将目光锁定在了礼部侍郎崔明远的嫡次子——崔文翰身上。
崔家是山东有名的世家大族,世代簪缨,门第高贵。崔明远本人虽然官位不算太高,
但崔家的底蕴摆在那里,与皇室结亲也不算高攀。崔文翰本人更是生得面如冠玉,风度翩翩,
十六岁便中了秀才,十八岁又中了举人,是京城年轻一代中有名的才子。“明珠,
你觉得如何?”沈氏将崔文翰的画像递到女儿面前,轻声问道。李明珠接过画像,仔细端详。
画上的少年郎眉目清秀,嘴角含笑,确实生得一副好皮相。她的心跳微微加快了些,
脸颊泛起淡淡的红晕。“但凭父王和母妃做主。”她低声道,声音里带着少女特有的羞涩。
沈氏见状,便知道女儿是满意的。她与李承昭对视一眼,两人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永安二十一年秋,宁安县主李明珠,嫁入崔府。大婚那天,十里红妆,满城轰动。
李承昭虽然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但为了女儿的婚事,他拿出了全部的积蓄。
嫁妆单子长得像一条龙,从金银首饰到绫罗绸缎,从古玩字画到田庄铺面,应有尽有。
永安帝也添了妆,赏了一整套赤金头面和一柄白玉如意。花轿从栖梧苑出发,
沿着朱雀大街一路向东,吹吹打打,热闹非凡。李明珠坐在花轿里,透过轿帘的缝隙,
看到街两旁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她的心里,满是期待。她想,
她终于要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了。她会像母妃一样,遇到一个真心待她的夫君,两人琴瑟和鸣,
举案齐眉,一生一世一双人。花轿在崔府门前停下。她被人搀扶着跨过火盆,拜了天地,
入了洞房。红盖头掀开的那一刻,她看到了崔文翰的脸。比画像上还要好看几分。剑眉星目,
鼻若悬胆,嘴角微微上扬,带着恰到好处的温柔笑意。“县主。”他的声音也很好听,
清朗如泉。李明珠的心跳得更快了。她低下头,嘴角却忍不住翘起来。那一夜,
她以为自己的人生,从此就要像话本子里写的那样,花好月圆,岁月静好。
第三章侯门似海新婚的蜜月期,比李明珠想象的要短得多。准确地说,只有七天。七天后,
崔文翰便以“要准备来年的会试”为由,搬去了书房。李明珠虽然心里有些失落,
但还是善解人意地没有说什么。她想,夫君是有大志向的人,科举是正经事,
她不应该拖他的后腿。她不知道的是,崔文翰的书房里,红袖添香的人,不止他一个。
崔家的规矩大,礼节繁。作为新妇,李明珠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去给婆婆崔夫人请安。
崔夫人是个四十出头的妇人,保养得宜,面白唇红,看着和和气气,可那双眼睛里,
却藏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打量与审视。“县主来了。”崔夫人端坐在正堂的太师椅上,
手里捧着一盏茶,语气淡淡的。“儿媳给婆母请安。”李明珠规规矩矩地行了个礼。“嗯,
坐吧。”崔夫人漫不经心地抬了抬下巴,“县主在王府住惯了,可还习惯崔家的规矩?
”李明珠乖巧地回答:“婆母放心,明珠会好好学的。”崔夫人抿了一口茶,
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那就好。我们崔家是诗书传家的世家,
不比王府那般……自在。县主既然嫁进来了,就要守崔家的规矩。从今天起,
每日的针线活计要做,府中的账目要学,厨房的采买也要过问。女人家嘛,
总要学着操持家务的。”李明珠一一应下,心里却隐隐觉得有些不对。母妃在王府里,
从来不需要做这些琐事。父王说,王妃是用来疼的,不是用来操劳的。但转念一想,
也许崔家的规矩就是这样,入乡随俗,她不该挑剔。日子一天天过去,李明珠渐渐发现,
事情远没有她想的那么简单。崔夫人对她的“教导”,与其说是教导,不如说是刁难。
每日的针线活,要求她绣一整幅屏风,限时三日。李明珠自幼学的都是琴棋书画,
针线活虽然也会,但并不精通。她日夜赶工,手指扎得满是针眼,才勉强完成。
崔夫人接过去看了一眼,便随手扔在一边:“县主这手艺,还不如我们府上的丫鬟。
”府中的账目,崔夫人故意让人把账本弄得乱七八糟,数字对不上,条目混乱。
李明珠从未接触过这些东西,看得头晕眼花,连续熬了几个通宵才算清楚。
崔夫人却冷笑一声:“县主不愧是王府出来的,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
”厨房的采买更是刁难。崔夫人让她负责全府上下百余口人的一日三餐,却只给极少的银子,
还要求顿顿有肉,餐餐精致。李明珠不懂市价,被菜贩子坑了好几次,
采买回来的东西不是贵了就是差了。崔夫人当着下人的面训斥她:“县主果然是个金枝玉叶,
连柴米油盐都不懂。”李明珠咬着嘴唇,一声不吭地受着。她想,也许是自己做得不够好,
也许再努力一些,婆母就会认可她了。她不知道的是,崔夫人的刁难,
根本不是因为她做得不好。而是因为她的父亲——肃王李承昭。在崔夫人眼里,
肃王是个毫无权势的闲散王爷,在这京城之中,连个六品官都不如。她儿子崔文翰才华横溢,
前途无量,本可以娶一个更有助力的妻子,却偏偏被塞了一个“过气王爷”的女儿。
她心里憋着一口气,无处发泄,便全部撒在了李明珠身上。而崔文翰的态度,
更是让李明珠心寒。自从搬去书房后,他便很少来正院。偶尔在饭桌上碰面,
他也只是淡淡地打个招呼,便埋头吃饭,不多说一句话。李明珠试图找话题与他交谈,
问他书读得如何,会试有没有把握,他也只是简短地回应几个字,便起身离去。
那双曾经温柔的眼睛,如今只剩下疏离与冷淡李明珠想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她小心翼翼地讨好着每一个人,努力地学着做一切,可换来的,只有更多的冷漠与刁难。
有一天晚上,她实在忍不住了,独自坐在房间里,默默地流泪。翠缕心疼地替她擦眼泪,
低声劝道:“县主,要不……咱们回王府住几天吧?王爷和王妃肯定想您了。
”李明珠摇摇头,哽咽着说:“不行。我刚嫁过来就回娘家,会被人说闲话的。
我不能给父王和母妃丢脸。”她擦了擦眼泪,深吸一口气,
强迫自己露出一个笑容:“我没事的。婆母说得对,是我做得不够好。我再努力一些,
总会好的。”翠缕看着自家县主强撑的笑容,心疼得说不出话来。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熬着。
李明珠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女,渐渐变得沉默寡言。她学会了管账,学会了采买,
学会了针线,学会了所有崔夫人刁难她的东西。可崔夫人的刁难,却从未停止过。
因为问题从来不在她身上。转眼到了永安二十二年春,会试放榜,崔文翰榜上有名,
中了进士,授了翰林院编修。崔府上下喜气洋洋,崔夫人更是笑得合不拢嘴,
逢人便夸自己的儿子“少年英才”。可对于李明珠来说,这却是一个更加难熬的开始。
崔文翰中了进士后,越发觉得自己娶了一个“配不上”他的妻子。
他开始频繁地出入同僚的宴席,与那些官家**们诗词唱和,眉来眼去。
府中的下人们私下议论,说大少爷与某位尚书的千金走得很近,怕是有意续弦。
李明珠听到这些传闻,心如刀绞。她终于明白,崔文翰不是天生冷淡,只是对她冷淡而已。
那天晚上,她鼓起勇气,去书房找崔文翰。书房的门半掩着,里面亮着灯。她正要推门进去,
却听到里面传来崔文翰和一个女子的说笑声。“文翰哥哥,你看我画的这幅牡丹如何?
”“妙极了,比你上次画的兰花还要好。你的画技越发精进了。”“那你要怎么奖励我?
”“你想让我怎么奖励?”“嗯……你教我写一首诗吧。要写给我的。”“好。
那我就写一首……”李明珠站在门外,手指悬在半空中,怎么也推不下去。
她认出了那个声音。是崔夫人的外甥女,林**。据说父母双亡,寄居在崔府。
崔夫人一直很喜欢她,常说要是有这样的儿媳妇就好了。李明珠慢慢地收回手,转身离开。
她的脚步很轻,轻得像一片落叶。走廊里的灯笼在风中摇晃,光影明灭不定,
映在她苍白的脸上。回到房间后,她坐在床边,一动不动地坐了很久。
翠缕小心翼翼地问:“县主,您去找少爷了?”“没有。”李明珠的声音平静得不像她自己,
“我只是出去走了走。”她躺到床上,背对着翠缕,闭上眼睛。眼泪无声地滑落,
浸湿了枕头。她终于明白了。她的夫君,她的婆家,从来就没有把她当作家人。
在他们的眼里,她只是一个没有利用价值的累赘,一个碍眼的存在。
而她满心期待的琴瑟和鸣,不过是一场一厢情愿的笑话。
第二卷·风云突变第四章天翻地覆永安二十三年冬,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
彻底打破了京城的平静。腊月初九,永安帝在上朝时突然晕倒,太医院倾巢而出,
整整抢救了三天三夜,才将皇帝从鬼门关上拉了回来。但皇帝自此卧床不起,口不能言,
手不能书,形同废人。帝国的权力中枢,瞬间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真空。
太子李承煜第一个行动。他以“监国”的名义,迅速控制了太极殿和内阁,
调遣禁军守卫皇城,将其他几位皇子的府邸团团围住,名义上是“保护”,实际上是软禁。
靖王李承煊岂是坐以待毙之人?他在军中经营多年,麾下猛将如云。腊月十五的夜里,
城外的驻军忽然调动,三万人马悄无声息地逼近京城。靖王的心腹将领控制了西城门,
里应外合,大军长驱直入。太子得到消息,立刻命令禁军封锁宫门,双方在朱雀大街上对峙。
冰冷的冬夜里,火把照亮了半边天空,马蹄声、刀剑声、喊杀声此起彼伏,
京城百姓们蜷缩在家中,瑟瑟发抖。三皇子李承烨和四皇子李承炫也不甘落后。
三皇子凭借自己在文人中的声望,联络了朝中一大批官员,**要求“立贤不立长”,
暗示太子无德,应该另立新君。四皇子则利用户部的财力,暗中资助了一批死士,
在暗处伺机而动。一场夺嫡之战,在这座千年帝都的心脏地带,轰轰烈烈地展开了。
而这一切,都与肃王李承昭无关。变故发生的时候,李承昭正带着沈氏在江南游山玩水。
他们从杭州的西湖玩到苏州的园林,又从扬州的瘦西湖玩到南京的秦淮河,一路走一路看,
逍遥自在,浑然不知京城已经翻了天。直到福安骑着快马,日夜兼程地赶到扬州,
将消息送到他面前。李承昭看完密信,脸上的血色一点一点褪去。“王爷?
”沈氏察觉到丈夫的异样,担忧地握住他的手。李承昭沉默了很久,
才哑着嗓子说:“父皇病重,几位兄长……打起来了。”沈氏的脸色也变了:“那明珠呢?
明珠还在京城!”李承昭猛地站起来:“回京!立刻回京!”然而,
当他们日夜兼程赶回京城时,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太子与靖王的军队在朱雀大街上血战了三天三夜。最终,太子的人马不敌靖王的精锐,
溃败而逃。太子本人被俘,在押送途中“意外”坠马身亡。靖王还没来得及庆祝胜利,
就被四皇子的死士暗箭所伤,箭头淬了剧毒,太医束手无策。三皇子在混乱中被乱兵所杀,
据说是太子的人马下的手。四皇子则在宫变中受了重伤,被倒塌的宫墙砸断了一条腿,
终身残疾。五天的血腥厮杀之后,永安帝的六个儿子——太子李承煜,死了。靖王李承煊,
重伤不治,也死了。三皇子李承烨,死了。四皇子李承炫,断了一条腿,
从此只能靠拐杖行走。五皇子早年夭折,不算在内。六皇子……只剩下六皇子,
那个带着老婆在江南游山玩水的肃王李承昭。他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争,
却成了唯一的幸存者。永安二十三年腊月二十九,
永安帝在病榻上挣扎着下了一道圣旨:册立肃王李承昭为皇太子。圣旨传到栖梧苑的时候,
李承昭正坐在妻子的身边,一言不发。他的眼睛里,没有了往日的洒脱与闲适,取而代之的,
是一种深沉的悲哀。“王爷……不,殿下。”福安跪在地上,声音发颤,“恭喜殿下。
”李承昭低头看着那道明黄色的圣旨,忽然笑了。那笑容里,有苦涩,有嘲讽,也有无奈。
“恭喜?”他轻声说,“我的兄长们,死的死,残的残,你让我怎么恭喜?”福安不敢说话。
沈氏默默地握住丈夫的手,没有说话,只是紧紧地握着。李承昭抬起头,望向窗外的天空。
冬日的天空灰蒙蒙的,看不到一丝阳光。他想起小时候,大哥教他写字,二哥带他骑马,
三哥给他画画,四哥偷偷塞给他糖果……那些温暖的记忆,还历历在目,而如今,
一切都已经烟消云散。“我从来没想过要争。”他喃喃地说,“我只是想安安静静地过日子。
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是我?”没有人能回答他。而在崔府,李明珠的人生,
也随着这道圣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消息传来的时候,崔夫人正在正堂里教训李明珠,
说她这个月的账目又对不上,罚她跪在堂前抄写《女诫》。“你说说你,嫁进崔家两年了,
连个账目都管不好,传出去不怕丢了崔家的脸面?”崔夫人翘着二郎腿,
一边嗑瓜子一边数落,“我们家文翰如今是翰林院编修,前途无量,你这个做妻子的,
连这点小事都……”“夫人!夫人!”管家连滚带爬地冲进来,脸色煞白,
“大……大事不好了!”崔夫人眉头一皱:“什么事大惊小怪的?
”“皇……皇上立了肃王为太子!肃王……肃王成了太子殿下了!
”嗑瓜子的手停在了半空中。崔夫人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了。从嫌弃到震惊,
从震惊到恐惧,从恐惧到……谄媚。她猛地站起来,椅子被她带得往后倒去,
发出“哐当”一声巨响。但她根本顾不上这些,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李明珠面前,
一把抢过她手中的笔,又一把将她从地上拉起来。“哎哟我的好儿媳,你怎么跪在地上?
地上凉,快起来快起来!”崔夫人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又甜又腻,像是嘴里含了一斤蜂蜜,
“翠缕!翠缕!你这个死丫头,怎么不给你家县主搬个椅子来?眼瞎了吗?
”李明珠被这突如其来的转变弄得愣住了,茫然地看着崔夫人。崔夫人满脸堆笑,
亲自替她拍打膝盖上的灰尘,语气温柔得能滴出水来:“明珠啊,婆母刚才说话重了些,
你别往心里去。婆母也是为了你好,想让你多学些本事,将来好当家。你是个懂事的孩子,
一定理解婆母的苦心,对不对?”李明珠呆呆地看着她,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她不是傻子。她当然明白这突如其来的“温柔”意味着什么。她的父亲,
从一个人人瞧不起的闲散王爷,变成了大雍的太子。而她,从一个“过气王爷的女儿”,
变成了太子的嫡女。身份变了,一切都变了。当天晚上,崔文翰破天荒地回到了正院。
他穿着一身崭新的靛蓝色长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手里还捧着一束红梅。“明珠。
”他站在门口,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容,声音里带着恰到好处的歉意,“这些日子忙着公务,
冷落了你。我给你赔不是了。”李明珠看着他手中的红梅,忽然觉得很可笑。
她嫁进崔府两年,崔文翰从来没有送过她任何东西。别说花了,连一片树叶都没有。而现在,
她的父亲成了太子,他立刻就捧着花来了。“多谢夫君。”她接过花,
语气平静得像一潭死水。崔文翰似乎没有察觉到她的冷淡,走进来坐到她身边,
絮絮叨叨地说起话来。他问她最近在做什么,身体好不好,有没有什么需要的。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她,目光温柔得像是要把她融化。可李明珠只觉得冷。
她想起那些独守空房的夜晚,想起那些在书房外听到的笑声,
想起那些同僚宴席上关于他另结新欢的传闻。两年的冷漠与伤害,不是一束红梅就能抹去的。
“夫君公务繁忙,不必特意来陪我的。”她淡淡地说,“书房里还有人在等你吧。
”崔文翰的脸色微微一变,但很快恢复了笑容:“什么书房里的人?你别听下人嚼舌根。
我心里只有你一个。”李明珠没有说话,只是微微弯了弯嘴角,算是笑过了。从那天起,
崔府上下对她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崔夫人不再让她做针线、管账目、跑厨房了。每天早上请安的时候,
崔夫人会亲自站起来迎接,拉着她的手嘘寒问暖,问她昨晚睡得好不好,今天想吃什么。
那些曾经刁难她的规矩,一夜之间全部消失了。下人们也变得毕恭毕敬,
说话都带着三分小心。曾经背地里议论她的丫鬟们,现在见她就跪下请安,
口口声声“县主千岁”,殷勤得让人起鸡皮疙瘩。崔文翰更是殷勤得过分。他搬回了正院,
每天陪她吃饭,陪她散步,陪她说话。他给她买各种礼物,从首饰到衣料,从古玩到字画,
恨不得把整个京城的好东西都搬到她面前。他甚至开始在她面前吟诗作对,
试图用才华打动她。“明珠,你看这首诗如何?是我专门为你写的。”他捧着一张宣纸,
上面用工整的小楷写着一首情诗。李明珠接过来看了一眼。诗写得很好,辞藻华丽,
情意绵绵。可她看着那些字,心里却没有一丝波澜。“夫君好才学。”她淡淡地赞了一句,
便将诗放在了一边。崔文翰的笑容僵了一瞬,但很快又恢复了。他以为她只是害羞,
或者还在生他的气。他想,只要他继续努力,总能挽回她的心的。他不知道的是,
李明珠的心,已经死了。不是因为他送了什么东西,也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
而是因为这两年来,他什么都没做。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选择了冷漠。
在她最无助的时候,他选择了疏远。在她被婆婆刁难的时候,他选择了视而不见。现在,
她的父亲得势了,他就回来了?这样的“真心”,她不需要。
李明珠开始频繁地回栖梧苑——现在应该叫太子府了——看望父母。每次回去,
她都会待很久,和母妃说说话,陪父王下下棋。只有在父母身边,她才能感觉到一丝温暖。
沈氏敏锐地察觉到了女儿的变化。“明珠,你是不是在崔家受委屈了?”一天,
沈氏拉着女儿的手,轻声问道。李明珠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摇了摇头:“没有。母妃多虑了。
”沈氏看着女儿眼底的疲惫和黯淡,心疼得眼眶发红。
她太了解自己的女第五章心如止水永安二十四年春,永安帝驾崩,太子李承昭即位,
改元“承平”,是为承平帝。新皇登基,大赦天下,封赏群臣。沈氏被册封为皇后,
李明珠则由县主晋封为“永宁公主”,赐公主府一座,食邑三千户。圣旨传到崔府的时候,
崔府上下张灯结彩,比过年还要热闹。崔夫人激动得差点晕过去,拉着李明珠的手,
眼泪汪汪地说:“明珠啊,你是我们崔家的福星啊!公主殿下,老身给您磕头了!”说着,
她竟然真的要跪下去。李明珠连忙扶住她:“婆母不必如此。”崔文翰更是喜形于色。
他跪在李明珠面前,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大礼:“臣参见公主殿下。
”李明珠低头看着跪在地上的丈夫,心中五味杂陈。曾经,他连正眼都不愿意看她一眼。
现在,他跪在她面前,口称“臣”。这就是权力。它可以让人卑微如尘土,
也可以让人尊贵如日月。它可以让人对你弃如敝履,也可以让人对你趋之若鹜。
可她不想要这些。她想要的,从来就只是一个真心待她的人而已。封为公主之后,
李明珠在崔府的地位更是无人敢动。崔夫人对她恭敬得像对待祖宗,
崔文翰对她殷勤得像对待上司。可这些,都让李明珠感到窒息。她开始频繁地出入公主府,
借口是“打理府中事务”,实际上是不想待在崔家。在公主府里,她可以自由地呼吸,
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她读书,作画,弹琴,种花,
日子过得平静而惬意。有一天,她在公主府的花园里遇到了一位意外的访客。“明珠。
”一个清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李明珠回头,看到崔文翰站在花圃旁边,手里拿着一封信,
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容。“夫君怎么来了?”李明珠微微诧异。崔文翰走近几步,
将信递给她:“这是父皇——不,陛下命人送来的。
说是邀请公主参加明日在宫中举行的春宴。”李明珠接过信,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崔文翰没有离开的意思。他在她身边坐下,看着满园的花色,
感慨地说:“公主府的园子打理得真好。比我们崔家的花园强多了。”李明珠没有说话。
崔文翰又接着说:“明珠,我知道过去两年,我做得不好。我冷落了你,让你受了很多委屈。
我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李明珠依然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但我是真心想弥补的。
”崔文翰转过头,认真地看着她,“给我一个机会,好不好?我们重新开始。
”李明珠沉默了很久。风吹过花园,花瓣纷纷扬扬地落下来,像一场无声的雨。“夫君,
”她终于开口了,声音很轻,却很清晰,“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会答应嫁给你吗?
”崔文翰一怔。“因为父王和母妃说,你人品好,学问好,长得也清秀。我想,
我应该会喜欢你的。”她微微笑了笑,那笑容里有怀念,也有释然,“新婚那天,
你掀开我的盖头,对我笑了一下。我的心跳得好快。我以为,
我找到了那个可以共度一生的人。”崔文翰的眼眶微微泛红:“明珠……”“可是后来,
你搬去了书房。你不再跟我说话,不再对我笑。婆母刁难我的时候,
你从来没有帮我说过一句话。你跟林**在书房里说说笑笑的时候,有没有想过,
你的妻子正在隔壁的房间里一个人哭?”崔文翰的脸色变得苍白:“你……你都知道了?
”李明珠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继续说道:“夫君,我问你一个问题。
如果我的父亲没有成为皇帝,如果我依然只是一个不得势的小王爷的女儿,
你今天还会坐在这里,跟我说这些话吗?”崔文翰张了张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因为他知道,答案是否定的。如果不是李承昭当了皇帝,他可能永远不会踏进这个院子。
他可能会继续与林**暧昧,可能会另娶高门贵女,
可能会把这个“碍眼”的妻子永远晾在一边。李明珠看着他的表情,便已经知道了答案。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夫君,请回吧。明日宫中的春宴,我会去的。
”崔文翰还想说什么,但李明珠已经转身离开了。她的背影纤细而挺拔,
走在落花纷飞的小径上,像一株傲然独立的青竹。那一刻,崔文翰终于意识到,
他失去了什么。不是失去了一个公主,而是失去了一个曾经满心满眼都是他的姑娘。
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第三卷·重觅良人第六章朱楼选婿承平元年夏,
永宁公主和离的消息,震惊了整个京城。公主与驸马和离,在大雍建国百年的历史上,
还是头一遭。朝野上下议论纷纷,有人说是驸马无德,有人说是公主骄横,各种传言满天飞。
但承平帝和沈皇后,却坚定地站在了女儿一边。“和离就和离,我的女儿不受这个委屈。
”承平帝在朝会上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便不再多言。这句话的分量,比任何解释都要重。
崔家自然是不愿意的。到手的公主儿媳,怎么能就这样飞了?崔夫人哭天抢地,
崔文翰跪在公主府门前求见,但李明珠始终没有露面。最后,还是承平帝下了一道旨意,
准了永宁公主与崔文翰和离,崔家不得纠缠。崔家再不甘心,也只能认了。和离之后,
李明珠搬进了公主府,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独居生活。她每天读书作画,种花养草,
偶尔进宫陪母后说说话,日子过得平静而惬意。可沈皇后知道,女儿的心,
一直没有真正打开过。“明珠,你今年已经十八了。”一天,
沈皇后在坤宁宫里拉着女儿的手,语重心长地说,“总不能一个人过一辈子吧?
”李明珠笑了笑:“母后,我一个人挺好的。自由自在,不受拘束。
”沈皇后心疼地看着她:“母后知道你之前受了委屈。但不是所有人都是崔文翰那样的。
你还年轻,应该再找一个真心待你的人。”李明珠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轻声说:“母后,
如果我要再找,我一定要找一个我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我不要他的家世,不要他的才华,
不要他的相貌。我只要他真心待我,一生一世,不离不弃。”沈皇后听了,
眼中泛起泪光:“好,母后支持你。这一次,你慢慢挑,仔细挑。挑到你满意为止。
”李明珠点点头,心里暗暗下了一个决定。她不要别人替她选了。
她要自己去寻找那个有缘人。从那天起,李明珠开始频繁地乔装打扮,出宫“微服私访”。
她换上普通百姓的衣裳,梳起简单的发髻,带着翠缕,像个寻常人家的姑娘一样,
穿梭在京城的大街小巷。她去茶楼听书,去集市看杂耍,去寺庙上香,去湖畔赏荷。
翠缕一开始还很担心:“公主,咱们这样偷偷跑出来,万一被认出来怎么办?”“不会的。
”李明珠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你看我这样子,谁认得出来?
”她穿着一身淡青色的粗布衣裙,头上只簪了一根银簪,脸上不施粉黛,
与宫中华服盛装的公主判若两人。确实没人认得出来。李明珠就这样在京城里四处游走,
观察着形形**的人。她看过锦衣玉食的公子哥儿在酒楼里挥金如土,
看过寒窗苦读的书生在书肆里囊中羞涩,看过市井小民在街边为了一文钱争得面红耳赤,
也看过江湖侠客在茶棚里豪气干云地拍桌子。她在寻找一个人。一个让她心动的人。这一天,
她走进了京城最有名的酒楼——望月楼。望月楼高三层,雕梁画栋,
是京城文人雅士聚会的地方。一楼是大堂,坐满了各式各样的客人;二楼是雅间,
需要预定;三楼则是观景台,可以俯瞰整个京城。李明珠带着翠缕在一楼找了个角落坐下,
点了一壶碧螺春和几碟点心。她正慢慢品茶,忽然听到大堂另一头传来一阵激烈的争论声。
“你这篇文章,简直狗屁不通!”一个清朗而锐利的声音,压过了所有的嘈杂,
清晰地传入李明珠的耳中。她好奇地循声望去,只见大堂中央的一张桌子旁,围着一圈人。
人群中间,站着一个年轻的书生。那书生大约二十出头的年纪,身量高挑,
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长衫,袖口处还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