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龙潜归来整体结构设计的不错,把主人公沈渊赵崇刻画的淋漓尽致。小说精彩节选长安城比他想象中大了十倍、繁华了十倍。宽阔的街道两旁店铺林立,酒楼茶肆鳞次栉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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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渊睁开眼的时候,嘴里全是血腥味。他被人从背后一棍子敲翻在地,
后脑勺磕在青石板上,眼前金星乱冒。耳边传来哄笑声,
不用看他也知道是谁——沈家大宅里,敢这么对他的,只有一个人。“哟,还没死呢?
”一只脚踩上了他的脸。鞋底沾着泥,带着一股馊味,把他刚愈合的伤口又碾出了血。
沈渊趴在地上,双手攥紧了拳头,指节发白。但他没有动。三年了,
他已经学会了不在这些人面前表现出任何反抗。踩他的人叫沈啸,沈家大房嫡子,十九岁,
比他大一岁。在这座江南小城松江城,沈家是百年望族,诗书传家,族中子弟非富即贵。
而沈渊,是沈家二房的庶子——母亲是丫鬟,生他时难产死了,父亲在他六岁时病故,
他成了沈家最底层的存在。“大哥,别踩了,脏了你的鞋。”旁边有人嬉皮笑脸地劝,
语气里全是幸灾乐祸。沈啸又碾了一下,才把脚收回去。他蹲下来,
捏着沈渊的下巴把他的脸抬起来,歪着头打量了一番,啧啧两声。“沈渊啊沈渊,
你说你一个庶出的废物,不好好待在柴房里劈柴,跑到前院来丢什么人?
今日是长公主殿下选婿的大日子,你这一身破烂站在这儿,
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沈家养不起人了。”沈渊没说话。他当然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长公主殿下选婿,整个松江城都轰动了。沈家作为城中第一世家,自然是候选热门。
族中所有适龄子弟都换上了最好的衣袍,在前院恭候。他不是来凑热闹的。
他只是想去厨房找口吃的——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行了行了,滚回你的柴房去。
”沈啸松开手,像丢一块脏抹布一样把他扔在地上,“别在这儿碍眼。
万一让长公主殿下看到你这副德行,我们沈家的脸都让你丢尽了。”沈渊从地上爬起来,
一言不发地往后院走。身后传来沈啸和他那帮狐朋狗友的嘲笑声,笑声像针一样扎在背上。
他走得很慢,不是因为伤,而是因为饿。饿到腿发软,饿到眼前一阵阵发黑。
经过前院影壁的时候,他听到了一阵骚动。“来了来了!长公主殿下的车驾到了!
”“快快快,都站好!”“沈啸,你是我们沈家最出色的子弟,
这次一定要给殿下留下好印象!”沈渊的脚步顿了一下。他没有回头,继续往前走。
他对什么长公主、什么选婿毫无兴趣。他只想活下去——以一种不那么屈辱的方式活下去。
回到柴房,他瘫倒在稻草堆上,望着头顶的房梁发呆。他今年十八岁了。十八年来,
他没有吃过一顿饱饭,没有穿过一件新衣,没有被任何人正眼看过一次。他在沈家的地位,
比看门狗都不如——狗还能在院子里跑,他只能缩在柴房里。“这辈子就这样了吧。
”他喃喃自语,闭上眼睛。就在这时候,柴房的门被人一脚踹开了。2“沈渊!出来!
”来人是沈家管事刘全,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沈啸的狗腿子。他站在门口,
脸上的表情既不耐烦又带着一种诡异的兴奋。沈渊慢慢坐起来:“刘管事,什么事?
”“什么事?好事!”刘全一把拽住他的胳膊,往外拖,“长公主殿下要见你!
”沈渊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殿下说了,今日沈家所有子弟都要过目。所有子弟,
懂不懂?包括你这种庶出的废物!”刘全的语气像是吃了苍蝇一样难受,“赶紧的,跟我走!
”沈渊被拖到了前院。院子里的阵仗比之前大了十倍。沈家上上下下近百口人全部到齐,
族老们坐在正堂的太师椅上,小辈们站在院中,鸦雀无声。
每个人的表情都写着两个字——紧张。院子正中,停着一辆凤銮车驾。金顶朱轮,
四面垂着鲛绡纱幔,隐约能看到里面坐着一个女子。车驾周围站着十二名带刀侍卫,
甲胄鲜明,杀气腾腾。沈渊被推到院中,和沈家其他子弟站在一起。他注意到,
沈啸的脸色很不好看——青一阵白一阵的,像是吃了死苍蝇。“殿下,
沈家适龄子弟共一十三人,全部在此。”沈家族长沈伯庸躬身行礼,声音恭敬得发颤。
纱幔后面传来一个声音,清冷如玉石相击:“都抬起头来。”十三个年轻人齐齐抬头。
沈渊站在最末尾,身上穿着满是补丁的旧衣,头发乱糟糟的,
脸上还带着被沈啸踩出来的淤青。在一群锦衣华服的沈家子弟中间,
他像一只混进孔雀群里的乌鸦。纱幔后面沉默了片刻。然后,一只手从纱幔中伸了出来。
那只手白皙如玉,指尖涂着蔻丹,腕上戴着一只碧绿的翡翠镯子。“最后面那个,上前来。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沈渊身上。沈渊愣住了。他下意识地左右看了看,
确认自己没有听错。“就是你。”纱幔后面的声音多了一丝不耐,“过来。
”沈伯庸的脸色变了。沈啸的脸色也变了。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沈渊迈步走上前,
在车驾前三步远的地方停下。他低着头,不知道该用什么礼仪。他这辈子没有见过任何贵人,
连沈家的族老都没有正眼看过他。“抬头。”他抬起头。纱幔被一只纤纤玉手挑开一角,
露出一张脸。沈渊的呼吸停了一瞬。那是一张无法用语言形容的脸。眉如远山含黛,
目似秋水横波,肤若凝脂,唇若点樱。她大约十七八岁的年纪,一头青丝挽成飞仙髻,
斜插一支金步摇,微微一晃便流光溢彩。但最让沈渊注意的不是她的美貌,
而是她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没有高傲,没有鄙夷,
只有一种他从未在任何人眼中见过的东西。好奇。她像一个发现了新奇玩具的孩子,
歪着头打量他,嘴角微微翘起。“你叫什么名字?”“沈……沈渊。”“沈渊。
”她念了一遍他的名字,像是在品味这两个字的味道,“你是沈家的子弟?”“是。
”“庶出?”“是。”“你脸上的伤是谁打的?”沈渊沉默了一秒:“自己摔的。
”长公主笑了。那笑声像银铃一样在院子里回荡,所有人都听呆了。“你很有意思。
”她放下纱幔,声音恢复了清冷,“就他了。”院子里死一般的寂静。
沈伯庸以为自己听错了:“殿……殿下,您说什么?”“我说,就他了。
”长公主的声音不带任何商量的余地,“今日选婿,本宫选中了他。沈渊。听明白了吗?
”沈伯庸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沈啸的脸则从青白变成了惨白——他准备了整整一个月,
花重金请了最好的裁缝做了新衣,托人从京城带来了长公主最爱的江南贡茶,
结果被一个住在柴房里的废物截了胡?“殿下!”沈啸忍不住站了出来,“沈渊是庶出,
身份低微,如何配得上殿下?”纱幔后面沉默了两秒。“你在教本宫做事?
”简简单单六个字,沈啸的脸色瞬间从惨白变成了死灰。他“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额头磕在青石板上:“不……不敢!殿下恕罪!”长公主没有再看他,
而是对沈渊说了一句话:“三天后,沈家送你来京城。本宫在公主府等你。
”车驾缓缓驶出沈家大宅,十二名侍卫鱼贯而出,马蹄声渐行渐远。
院子里所有人都在看着沈渊。那些目光里有震惊、有不解、有嫉妒、有怨恨,
但更多的是一种荒谬感——就好像一只蚂蚁突然被钦定为大象的配偶,荒谬到了极点。
沈渊站在院子中央,脑子里一片空白。他不知道为什么长公主要选他。
他甚至不确定刚才发生的一切是不是真的。
但他注意到了一件事——长公主挑开纱幔看他的时候,她的手指上戴着一枚戒指。
那枚戒指的纹路,和他脖子上挂着的那块玉佩上的纹路,一模一样。3三天后,
沈渊站在了京城长安的大街上。他是被沈家派了一辆破马车送来的。沈伯庸恨他恨得牙痒痒,
但长公主的命令不敢违抗,只好捏着鼻子派人送他上路。马车是最旧的那种,连垫子都没有,
一路颠得他骨头都快散架了。但沈渊不在乎。因为他终于离开了那个关了他十八年的牢笼。
长安城比他想象中大了十倍、繁华了十倍。宽阔的街道两旁店铺林立,酒楼茶肆鳞次栉比,
行人如织,车马喧嚣。他从未见过这么多人、这么多房子、这么多颜色。
公主府坐落在长安城东,占地极广,朱门高墙,飞檐斗拱。门口两尊汉白玉石狮子威风凛凛,
台阶上站着两排侍女,见他下了马车,齐齐行礼。“沈公子,殿下在花厅等您。
”沈渊跟着侍女穿过重重院落,一路上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雕梁画栋、奇花异草、曲水流觞——他这辈子住过的最好的地方是沈家的柴房,
而这里连狗屋都比他住的地方好一万倍。花厅里,长公主正坐在窗前看书。
她今天穿了一件月白色的长裙,乌发只用一根玉簪挽着,素净得像一幅水墨画。听到脚步声,
她放下书,抬起头。“来了?”“来了。”沈渊站在门口,不知道该不该进去。“进来坐。
”她指了指对面的椅子,“喝茶吗?”“不……不用。”长公主看着他局促的样子,
嘴角微微翘起:“你很紧张?”“有一点。”“为什么?
”“因为我不知道殿下为什么选中我。”沈渊抬起头,直视着她的眼睛,
“我只是沈家的一个庶子,住在柴房里,连饭都吃不饱。殿下选我,总得有个理由。
”长公主没有立刻回答。她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然后放下。“你想听实话?”“想。
”“因为沈家其他人都太吵了。”她说,“他们站在院子里,每个人都拼了命地想表现自己。
有的在炫耀家世,有的在炫耀才学,有的在炫耀容貌。吵得我头疼。”她顿了顿,
目光落在沈渊脸上:“只有你,安安静静地站在最后面,什么都不争,什么都不抢。
脸上带着伤,衣服破破烂烂,但眼神很干净。”“干净?”“对。没有算计,没有讨好,
没有贪婪。就是很干净地站在那里。”她微微一笑,“我喜欢干净的东西。
”沈渊沉默了很久。“殿下的戒指,”他忽然开口,“能给我看一下吗?”长公主微微一怔,
然后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上的戒指。那是一枚古朴的银戒,戒面刻着繁复的云纹,
中间镶嵌着一颗米粒大小的墨色玉石。“你认识这枚戒指?”“不认识。但它的纹路,
和我脖子上这块玉佩上的纹路一模一样。”沈渊从衣领里拽出一块玉佩。那玉佩灰扑扑的,
毫不起眼,是他母亲留给他的唯一遗物。他从小到大一直戴着,从未离身。
长公主看到那块玉佩的瞬间,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她霍然站起,快步走到沈渊面前,
一把抓住那块玉佩,翻来覆去地看了三遍。然后她抬起头,盯着沈渊的脸,
眼中的神情复杂到了极点。“你母亲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只知道她是沈家的丫鬟,
生我的时候难产死了。”“她姓什么?”“不——”“她姓苏。”长公主打断了他,
“苏婉清。”沈渊愣住了:“你怎么知道?”长公主没有回答。她松开玉佩,退后一步,
深吸了一口气,似乎在努力平复自己的情绪。“沈渊,”她的声音有些沙哑,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选婿吗?”“不知道。”“因为太后逼的。她说我十八岁了,
再不嫁人就要被天下人笑话。我没办法,只好从京城附近的世家里随便选一个。”她顿了顿,
眼中闪过一丝苦涩:“但这不是真正的理由。真正的理由是——我在找一个人。”“找谁?
”“找一个身上戴着这块玉佩的人。”她指了指沈渊胸口的玉佩,“这是我姑姑的信物。
二十年前,她因为一桩冤案被贬出京城,流落民间,从此杳无音讯。
太后临终前托我找到她的后人。”沈渊的脑子嗡嗡作响。“你姑姑是……”“先帝的妹妹,
安平公主。”长公主一字一顿地说,“你的母亲苏婉清,就是安平公主。
她是被贬出京城后隐姓埋名,流落到松江沈家做了丫鬟。”沈渊感觉自己的血液都凝固了。
“所以你是……”“你是先帝的外甥,是当今圣上的表弟。”长公主的声音很轻,
但每一个字都像惊雷一样炸在他耳边,“你的身上,流着皇家的血。
”花厅里安静得能听到烛花爆裂的声音。沈渊低头看着自己粗糙的双手。
这双手劈了十年的柴,洗了十年的衣服,扫了十年的地。手上的老茧比砖头还厚,
指甲缝里永远嵌着洗不掉的泥垢。他是皇子?他是皇子。“我不信。”他说。“你会的。
”长公主从袖中取出一封泛黄的信笺,递给他,
“这是安平公主——也就是你母亲——写给太后的遗书。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你的身世。
”沈渊接过信笺,手指在发抖。信笺上的字迹娟秀而工整,但墨迹已经有些模糊了。
他一行一行地读下去,读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眼泪毫无预兆地砸了下来。“吾儿沈渊,
生于丙子年七月初三。其父已故,望太后垂怜,收留此子。若不能,则任其自生自灭,
勿令其知身世,以免招致杀身之祸。”任其自生自灭。他母亲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是“任其自生自灭”。不是不爱他,是不敢爱他。一个被贬出皇室的公主,
带着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如果被人发现身份,等待他们的只有死路一条。
所以她选择了隐姓埋名,把自己藏进最卑微的角落,用最卑微的身份活下去。
她做了沈家的丫鬟。她用“苏婉清”这个名字活了六年,直到生下沈渊,难产而死。
沈渊跪在地上,把那封信贴在胸口,无声地哭了很久。长公主站在他面前,没有安慰他,
也没有打扰他。她只是安静地等着,等他哭完。“所以,”沈渊终于抬起头,眼眶通红,
声音沙哑,“殿下选我,是因为你知道我的身世?”“不。”长公主摇了摇头,
“我是在看到你的玉佩之后才知道的。选你之前,我只是觉得你……顺眼。”她顿了顿,
嘴角微微翘起:“现在看来,我的眼光还不错。”4沈渊的身世,
在长安城里炸开了一颗惊雷。消息是长公主亲自放出去的。她不是一个喜欢藏着掖着的人。
既然找到了姑姑的后人,就该让全天下都知道——安平公主的血脉没有断绝,
皇家又多了一位子弟。反应最激烈的人,是当朝丞相赵崇。赵崇是太后的亲侄子,权倾朝野,
门生故吏遍布天下。他之所以支持长公主选婿,
是因为他早就把目光锁定了沈家大房的沈啸——沈啸的父亲沈伯庸和他有旧,
两人暗中达成了协议,沈啸入赘公主府后,赵崇就能通过沈家控制江南的漕运。现在好了,
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柴房庶子,不仅截了沈啸的胡,还他妈是皇亲国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