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别跑,你是我的》这本小说刚刚上线就备受读者的喜欢,本书主要讲述的是谢听晚陆城泽之间的故事,小说的创作者是“蔓蔓余笙”大大,故事主要讲述的是:盒子下面是常见珠宝首饰放置的墨蓝色的植绒布,可摆放在上面的,不是什么珠宝首饰,而是手铐。好几种材料和颜色。粉的、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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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月脸上笑容几乎快保持不住,脸色煞白,得体优雅又高贵的女人,被喜欢的人这么不留情的拒绝和厌恶,眼中浮现出水光。
“你凭什么确定对恋爱不感兴趣,不会喜欢任何人,你现在只是还没开窍,等稍微大点……”
“我27。”陆城泽冷声嗤笑,睨了他一眼。
容月张张嘴,想反驳,但陆城泽已经转身离开,只留下一句:“一分钟,离开这,钥匙记得留下。”
“等等。”容月咬了咬牙,出声道。
陆城泽脚步没停,继续往画室走,容月见状,只能着追上去。
画室里。
光线极好,陆城泽穿好围裙,将画布卡在画板上,将颜料一一挤出来。
“阿城,你今天去画展的时候,有碰到什么有意思的事或者人吗?”容月望着阳光下仿佛渡了一层柔光,温柔下来的男人,眼底露出痴迷,但却没敢走进画室,手扶在门框上,踌躇的试探。
陆城泽没说话,漫不经心的在画布上作画。
容月等了一会,没等到答案,抿了抿唇,只能不甘心的转身离开。
一出门,容月脸上的笑瞬间垮下来,手机传来震动。
她低头打开手机,一段视频发送过来。
港城博物馆,穿着白色裙子,看上去楚楚可怜却又勾人的明媚小姑娘……
容月心里烦闷,眉头微微蹙起,想了想后,发了一条消息:【尽快解决,我不喜欢有人围在阿泽身边。】
那边很快发来一条信息:【以陆少性格,纠缠的厉害,会直接让陆家处理的,岂不是更好。】
容月眸色微动,点了点手机屏幕,又删掉,最后简单的回了句:【最好这样,付出那么多才得到想要的,千万别功亏一篑,否则,她第一个不放过的,绝对是你。】
…………
深夜。
明亮的画室。
沈听晚站在画板前,里拿着一支沾满颜料的画笔,白色的画布上是一个长相清隽淡漠的男人。
白色衬衣,袖子整齐挽起,露出结实皮肤冷白的小臂,黑色西裤衬得双腿比直修长。
他眸光幽深冷沉,神色平静的望着前方,宛若一把锋利能割伤人的冰冷匕首。
然而,随着画笔一刻不停的涂抹着,男人周围空白的画布,逐渐被大面积的红色取代。
脚底下的路,仿佛变成了绽放着火红花朵的荆棘之路,身后则是虚幻的黑色的半开地狱之门,有着虚幻的红色血雾一般,收割人生命的镰刀。
围裙下米白色的连衣裙,贴身包裹着她玲珑的身躯,她脊背很直,头发挽起露出白皙纤细的仿佛一掐就断的脖颈。
嘴角噙着一抹笑,昳丽明媚的脸庞愈发粲然。
画笔还在继续,男人修长的脖颈被死神的镰刀勾住,周身也是无数的死神气息,颜料还没干,沥着红色的痕迹,沿着男人头顶往下。
英俊面庞一点点被摧毁,仿佛被红色蒙住了脸。
沈听晚扔掉画笔,凝视着这张骇人充满血腥和恐怖的油画许久,猛然抬起手,拿起一旁桌子上锋利的小刀,一下又一下肆意割碎画布中间的男人。
眼中的笑意逐渐没了温度。
将画布取下来,扔到垃圾桶里,点燃后盯着画布烧的一干二净。
沈听晚心绪终于平静下来。
走出画室,肚子传来咕噜噜叫唤声,她走到厨房,倒了杯温水喝下。
整整两天,她都靠温水冲击,走两步就喘息冒汗,虚弱的不行。
可她还是一口没吃。
第二天一早,沈听晚早早洗漱好,将头发扎成慵懒松散的丸子头,额头前流了一些细碎的发生。
脸上没化妆,但她天生丽质,就算素颜也很好看。
换上特意做旧的粉色运动套装,换上跑步鞋走出下楼。
这里的楼一梯一户,资料上显示,陆城泽买下顶楼两户打通,他每天早晨都会在小区楼下面跑路。
沈听晚废了很大力气,才租到他下面那一层,正好港艺也不管住宿,她租房理由完全站得住脚。
坐电梯下去时,人都有些晕。
按照陆城泽以往跑路路线,沈听晚等了一会,远远看见那道熟悉的身影,装模作样的跑了起来。
肚子饿的没什么感觉,但低血糖让她心慌跳动快,手脚冰凉,不断冒出冷汗,眼前也是不断发黑。
她强撑着,一路继续跑,身后传来脚步声。
沈听晚攥了攥手,指甲陷入到掌心里。
她没回头,若无其事的继续往前跑,有人从她身边擦过,淡淡的雪松的淡香传过来,沈听晚觉得她又饿了。
如果前面有一头牛,她想她也能吃得下。
男人径直从她旁边擦肩而过,匀速往前跑,沈听晚等他往前跑了几步,才加快速度追上去,侧头,发白的脸上露出惊喜。
“陆先生,好巧,又遇上了?”她眉眼弯弯,一双漂亮的狐狸眼像月牙,自带风情,嗓音甜的溺人,但因低血糖颤抖虚弱。
陆城泽脚步未停,只是淡淡扫了她一眼,没有任何波动的收回视线,接着快跑了几步,拉开距离。
沈听晚连忙追上去,眼前一阵阵发黑,沈听晚身体直直朝男人后背撞过去。
男人身体稳如磐石,没动一下,他转身,沈听晚彻底被黑暗包裹,发软的身体跪在地上,双手也从陆城泽身上滑落下来。
临昏迷前,她想,男人身体好硬。
陆城泽目光在跪倒在地上的沈听晚身上停留几秒,薄唇紧抿成一条直线,弯腰,戳了下她肩膀:“醒醒。”
没任何动静。
陆城泽顿了一下,弯腰,用手晃动她身体。
隔着薄薄的短袖,能感受到上面被汗湿,苍白的脸庞也布满细汗。
陆城泽蹙眉,将她抱起,迅速朝小区内的地下车库走去。
小区门口10分钟的车程有一家医院。
沈听晚醒来时,人在单间病房,暖米色的哑光墙,深胡桃木地板,空气中没有消毒水味,只有淡淡的亚麻织物香。
落地玻璃窗被单层纱帘挡住,无法看清楚外面,但阳光却能照一点在病房内。
床头嵌着触控屏。
靠窗的沙发上没人,房间里很安静,但床头柜上有一个保温桶,里面应该是食物。
沈听晚看了一眼右手手背上挂着的葡萄糖水,又看了一眼保温桶,唇角微微勾起。
在做这个计划前,她就知道小区门口附近有医院。
从医院里出来,沈听晚拎着保温桶回去家里。
陆城泽没给她留只言片语,沈听晚就算知道他住哪,也不能直接上门。
保温桶里寡淡但很香的白粥被她吃了,她不会迁怒到食物上,且身体很需要这份好消化的现成食物。
第二天一早,她重新整装待发下楼,这次没跑步,坐在路边木椅上守株待兔。
吃到久违的饭菜,沈听晚人很精神。
没多久,陆城泽跑步过来。
清爽的灰白色长裤和短袖运动装,也不知道跑了几圈,额前碎发被薄汗濡湿,几缕贴在光洁的额角,沁出的细汗汇聚后顺着高挺的鼻梁流淌至下颌线,又沿着修长的脖颈往下,最后没入领口中。
泛着极淡的晨曦的光落在他身上,本是不近人情的冰冷和矜贵,被微光映的柔和了一些,但却多了一些攻击性很强的荷尔蒙气息。
平心而论。
这类型的男人虽不是他的菜,但皮囊是一顶一的,尤其是跑步出汗后。
但想到说不准男人就是用这种方式骗了苏苏,沈听晚的那点欣赏被恨意和厌恶取代。
她快速起身,脸上笑容感激,声音又软又甜:“昨天多谢你。”
顿了一下,她有点窘,又带了点懊恼:“没想到节食减肥,会变成这样,幸好有你在,不过一句道谢好像太单薄,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