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外卖,遇到馋我的高中初恋
作者:祎凡最近有点蘩
主角:林墨沈念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更新:2026-04-25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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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外卖,遇到馋我的高中初恋是一部扣人心弦的短篇言情小说,由祎凡最近有点蘩倾力创作。故事以林墨沈念为中心展开,揭示了一个令人神往的世界。随着剧情的推进,林墨沈念不断面临挑战和考验,同时也发现了自己内心的真正力量。这部走了几步又回头说了一句:“辛苦了。”我骑上电瓶车,继续跑下一单。“辛苦了”这三个字,我每天都能听到很多遍。有的顾客是真心……将让你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章节预览

第一章我叫沈念,今年二十三岁,在城南送外卖。说这话的时候,

我正蹲在一栋高档小区的消防通道里,把最后一口馒头塞进嘴里。

手机的派单提示音准时响了,我抹了把嘴,看了眼屏幕——从“梧桐苑”到“丽晶酒店”,

十三公里,配送费十八块五。我站起来,膝盖骨咔嚓响了一声。最近天气转凉,

老毛病又犯了。左腿膝盖,三年前摔的,当时没钱好好治,落下了病根。每到阴天或者降温,

就疼得像有人拿钉子往里钉。我没时间管它,骑上电瓶车,拧了把油门,

冲进了十月的冷风里。梧桐苑11栋,2603。我按了门铃,等了大概两分钟,门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穿着真丝睡衣,头发用一支碧玉簪子松松挽着,

脸上敷着面膜。她接过外卖袋的时候,低头看了一眼我手里的另一份订单,忽然笑了。

“你这一趟送两份啊?一份麻辣烫,一份日料,够拼的。”我没接话。干我们这行的,

时间就是钱,一趟顺路带两三份是常态。她倒是没关门,靠在门框上,

一边拆外卖袋一边随口说:“你看起来好小啊,做这行多久了?”“两年。

”“两——那你不是二十出头就开始了?没上大学吗?”我看了她一眼。

她的语气里没有恶意,更多的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好奇,像在动物园里看一只会骑车的猴子。

“上了。”我说,“没上完。”“为什么?”“没钱。”她愣了一下,面膜底下看不清表情,

但她的手指不自觉地捏紧了外卖袋的提手。半晌,她小声说了句“不容易”,然后关上了门。

我站在走廊里,听见门内传来她跟别人说话的声音:“外卖到了……对,

我还加了一份三文鱼……”我转身走向电梯。没什么好介意的。她说得对,确实不容易。

但“不容易”这三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轻飘飘的,像一片落在水面上的羽毛,

连个涟漪都打不起来。我骑上电瓶车,往下一单的目的地赶。丽晶酒店在城东,

是这座城市最贵的五星级酒店之一。我送到的时候,酒店门口停着一排婚车,

头车是一辆白色的宾利,车头上扎着一圈红玫瑰,俗气得要命,但又贵得要命。

我从员工通道进去,把外卖交给了前台。转身出来的时候,路过酒店的大宴会厅,门开着,

里面正在布置一场晚宴。

水晶吊灯、白色桌布、银质餐具、每张桌子上都摆着一瓶新鲜的绣球花。服务员们在铺台布,

动作整齐划一,像排练过无数遍。我多看了两眼。不是因为那些排场,

而是因为宴会厅入口处立着一块巨大的迎宾牌,

面写着:“林氏集团三十周年庆典”下面还有一行小字:“暨林墨**归国欢迎晚宴”林墨。

这个名字像一根针,很细很细地扎进了我的脑子里。不疼,但位置很准,

准到让我一下子就想起了一些我以为自己早就忘了的事情。我站在那儿,大概愣了五秒钟。

然后一个穿着制服的服务员走过来,皱着眉看我:“送外卖的,这边不能进。”“我知道。

”我说,转身走了。走出酒店大门的时候,外面开始下雨了。十月的雨,不大,但是冷。

我穿上雨衣,骑上电瓶车,往站点赶。路上经过一条老街,

两边是那种上世纪九十年代建的老小区,外墙的瓷砖剥落了大半,露出里面灰色的水泥。

我租的房子就在其中一栋的顶楼,六楼,没有电梯,月租八百。我没回去,直接去了站点。

站点在一条巷子里,是一个不到二十平米的门面,墙上挂着一块白板,

上面用磁铁吸着当天的排班表。站长姓周,四十出头,秃顶,说话嗓门很大,

但对底下人还算厚道。“沈念,你今天跑了多少单?”“三十七。”“还行,但不够。

这个月有冲单奖励,跑到六百单奖励一千块,你算算还差多少。”我算了一下,

还差一百四十多单,平均到每天大概还要多跑五六单。“能跑完。”我说。

周站长看了我一眼,没说话,从抽屉里拿出一盒创可贴扔给我。“你手上又裂了。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节处的皮肤裂开了几道口子,露出里面嫩红色的肉,不疼,

就是渗血。天冷了,风一吹就裂,戴手套也没用。“没事。”我把创可贴揣进口袋。

“你这孩子,”周站长叹了口气,“有什么事别硬撑,知道吗?”“知道。

”我嘴上说着知道,但我们都清楚,在这行干的人,哪个不是在硬撑?晚上十一点,

我收工回家。上楼的时候,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一半,我摸着黑往上爬。六楼,

八十六级台阶,我数过无数遍。到了门口,我从口袋里摸出钥匙,拧了两下才把锁打开。

门开了,一股霉味扑面而来。我租的这间房子,说是一室一厅,其实就是一个大开间,

用一道玻璃推拉门隔成了卧室和客厅。客厅其实就是过道,放了一张折叠桌和一把椅子。

卧室里有一张单人床,一个衣柜,床头柜上堆着几本翻旧了的书。我打开灯,

日光灯管闪了几下才亮起来,发出嗡嗡的电流声。我把雨衣挂在门背后,脱了外套,

去卫生间洗了把脸。镜子里的自己,瘦,脸色不好,颧骨比两个月前又高了一点。

眼睛倒是没变,还是那种深棕色,我妈以前说我这双眼睛像她。

我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几秒,然后拧开水龙头,把冷水往脸上泼。躺在床上,我拿起手机,

翻到今天的最后一个订单。丽晶酒店。林氏集团。我其实不应该在意这个名字的。两年了,

我已经习惯了自己的生活——早上七点出门,晚上十一二点回家,一天跑五六十单,

一个月挣七八千块。除去房租、吃饭和给老家的汇款,剩下的刚好够我活着。

这种生活里没有“林墨”这个名字的位置。但我还是打开了浏览器,

输入了“林氏集团”四个字。

搜索结果第一条就是关于明天晚宴的新闻通稿——《林氏集团三十周年庆典明晚举行,

千金林墨学成归国》。我点进去,看到了照片。林墨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

站在一架钢琴前面,笑得很温婉。她的头发很长,披在肩上,发尾烫了一点弧度。五官精致,

妆容淡雅,一看就是那种从小被精心养护长大的女孩。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然后我关掉手机,翻了个身,面对着斑驳的墙壁。墙上有上一任租客留下的钉子眼,

还有一小片不知道什么时候弄上去的铅笔涂鸦,画的是一个小人,旁边写着“努力”两个字。

“努力。”我闭上眼睛,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个词。努力。我一直在努力。

每天工作十五六个小时,风吹日晒雨淋,

一个月挣的钱可能还不够林墨身上那件连衣裙的零头。但我不嫉妒她。我只是觉得,

命运这个东西,真的很不公平。不公平的并不是她有钱而我没钱。不公平的是,

我们明明是从同一个起点出发的,却走向了完全相反的方向。是的,我认识林墨。不仅认识,

我们之间还有一段故事。一段很长、很复杂、被我埋在心底两年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的故事。

但现在还不是讲这个故事的时候。现在我要做的事情是睡觉。明天还要早起跑单。

我闭上眼睛,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梦里,我又回到了那个夏天。

蝉鸣、操场、图书馆里翻书的声音,还有林墨穿着校服站在走廊上对我笑的样子。“沈念,

你以后想考哪个大学?”“我想考北京的。你呢?”“我也是。那我们一起加油。”“好。

”梦到这里就断了。我在黑暗中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的枕头湿了一小片。不是汗。

第二章第二天我照常出工。早上七点,闹钟还没响我就醒了。这是两年来养成的生物钟,

比任何闹钟都准时。我煮了一包方便面,加了半个白菜心,呼噜呼噜吃完,

然后下楼骑车出发。早高峰的单子多,但大部分是早餐和咖啡,配送距离短,单价低。

我一般会在早高峰跑一些商圈的单子,集中在写字楼附近,一上午能跑个十几单。十点左右,

我接到了一个从“甜蜜时光”蛋糕店到“第一人民医院”的单子。蛋糕不大,六寸,

包装盒上系着一根粉色的丝带,卡片上写着“祝妈妈早日康复”。我骑到医院,

把蛋糕送到住院部楼下。接电话的是一个中年男人,声音很疲惫,说马上下来拿。

我等了大概五分钟,男人下来了。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夹克,胡子拉碴的,眼窝深陷。

他接过蛋糕,看了我一眼,忽然说:“小伙子,你多大了?”“二十三。

”“我闺女也二十三,”他说,声音有点哑,“在医院里,今天过生日。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他转身走进住院部,

走了几步又回头说了一句:“辛苦了。”我骑上电瓶车,继续跑下一单。

“辛苦了”这三个字,我每天都能听到很多遍。有的顾客是真心实意地说的,

有的只是随口一说,有的连说都懒得说,直接“啪”地一声关上门。

但我从来不会因为顾客的态度而影响心情。做这行两年,

我学会了一件事——不要把任何事放在心上。好评差评,笑脸冷脸,都是工作的一部分,

跟骑电瓶车、看导航、等红灯一样,都是流程。下午三点,我接到了今天的第三十单。

从“湘味小厨”到“翡翠湾花园”,六公里,配送费十五块。我到店里取了餐,

是一份剁椒鱼头套餐,外加一份酸豆角炒肉末。包装袋上贴着小票,

备注栏里写着:“多放香菜,不要葱。”翡翠湾花园,这是城南一个中档小区,不算特别贵,

但也绝对不便宜。我把电瓶车停在小区门口,步行进去。送到的时候,

开门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烫着卷发,穿着一件碎花家居服。她接过外卖,看了我一眼,

忽然皱起了眉头。“你等等。”我停下脚步。她上下打量了我一遍,

目光落在我的手上——我忘了戴手套,指节上的裂口又渗血了。“你这手……”她欲言又止。

“没事,风吹的。”她没说话,转身进了屋,过了一会儿拿出来一支护手霜,塞到我手里。

“拿着用。我闺女买的,她用不完,放着也是放着。”我低头看了一眼那支护手霜,

欧舒丹的,乳木果味,专柜价大概两百多块。“不用了,阿姨。”“拿着。

”她的语气不容拒绝,“你这孩子,大冷天的在外面跑,也不知道多爱惜自己。

你爸妈知道了得多心疼。”我愣了一下。爸妈。我妈我十二岁那年就走了。不是去世,

是走了,嫁到了外地,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我爸……算了,不提我爸。“谢谢阿姨。

”我把护手霜揣进口袋,转身走了。走出小区的时候,我坐在电瓶车上,

把那支护手霜拿出来看了看。管身上印着一行法文,我看不懂,

但能闻到一股淡淡的乳木果香味。我没有用。把它放进了外套口袋里,拧了把油门,

继续跑单。晚上七点,我跑完了第四十八单。计划,今天的目标是五十单,还差两单。

我正准备接单,手机响了,是周站长打来的。“沈念,你在哪?”“在城南,刚送完一单。

”“丽晶酒店那边有个急单,顾客加了一百块小费,但是要送到宴会厅里面,你接不接?

”丽晶酒店。我沉默了两秒。“接。”“行,我把单子派给你。

”订单信息很快跳了出来——从“花语鲜花”到“丽晶酒店大宴会厅”,

配送费加小费一共一百三十块。备注栏写着:“林氏集团晚宴用花,请务必在七点半前送到。

”我看了一眼时间,七点十分。花店在城东,离我现在的位置大概四公里,骑过去十五分钟,

送到刚好七点半。我发动电瓶车,往城东赶。到了花店,老板娘已经把花准备好了。

是三大束白玫瑰,用白色的包装纸裹着,系着银色的丝带。花很新鲜,花瓣上还带着水珠,

香气淡淡的。“小心点拿,这花贵得很,一束就要八百多。”老板娘叮嘱道。

我把三束花小心地放进外卖箱,盖好盖子,往丽晶酒店骑。七点二十八分,我到了酒店门口。

今晚的酒店比昨天更热闹了。门口停满了车,最差的也是奥迪A6。男人们穿着西装,

女人们穿着礼服,三三两两地往里走。酒店大堂里铺着红地毯,两边站着穿旗袍的迎宾**,

笑容标准得像用尺子量过。我从员工通道进去,绕到宴会厅的后门。后门开着一条缝,

能看到里面的景象。宴会已经开始了。大厅里灯火辉煌,水晶吊灯把整个空间照得如同白昼。

几十张圆桌坐满了人,觥筹交错,笑语喧哗。正前方的舞台上,一个主持人正在说话,

声音通过音响传出来,带着一种专业的热情。“——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

欢迎林氏集团董事长林国栋先生,和他的女儿林墨**!”掌声雷动。我站在后门的缝隙里,

看到了林墨。她今晚穿了一条香槟色的长裙,裙摆上绣着细碎的亮片,灯光一照,

像洒了一层星光。她的头发盘了起来,露出修长的脖颈和耳朵上两颗小小的珍珠耳环。

她挽着一个中年男人的手臂——那应该就是林国栋——缓步走上舞台。她站在聚光灯下,

微微鞠了一躬,然后接过话筒。“感谢各位来宾今晚的光临,”她的声音通过音响传出来,

清晰、温柔,带着一点恰到好处的颤音,“作为林家的女儿,我很荣幸能在学成归国之后,

参加集团三十周年这样重要的庆典……”我站在后门外面,听着她的声音。两年了。

两年没有听过这个声音了。它还是那么熟悉,像一条流淌在记忆深处的河,

我以为它早就干涸了,但它其实一直都在,只是被我刻意忽略了。“先生?

”一个声音把我拉回了现实。我转过头,看到一个穿着厨师服的男人站在我旁边,

手里端着一盘菜。“你是送花的?”“对。”“给我吧,我拿进去。

”我把三束花从外卖箱里取出来,递给他。他接过去,看了一眼,点了点头。“行了,

你可以走了。”我“嗯”了一声,转身要走。就在这个时候,宴会厅里的林墨说了一句话,

让我的脚步钉在了原地。“在这里,我想特别感谢一个人。这个人曾经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

虽然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但我一直没有忘记他。如果没有他,可能就没有今天的我。

”宴会厅里安静了一瞬,然后响起了窃窃私语的声音。我站在后门外,一动不动。

“他是我高中时期的同桌,”林墨的声音继续传来,“一个很努力的男孩。他家境不好,

但成绩很好。我记得有一年冬天,教室里很冷,他把自己的外套给了我,

自己穿着一件单薄的毛衣,手冻得通红还在做题……”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双手现在布满了裂口和老茧,指节粗大,指甲缝里永远洗不干净。

和高中时候那双握笔的手,已经完全是两副模样了。“后来他因为一些原因没能继续读书,

”林墨的声音低了下去,“我一直觉得很遗憾。如果他能看到今天的我,

我想告诉他——谢谢你,沈念。”我的心脏猛地收缩了一下。她说了我的名字。

在这样一个场合,面对几百个宾客,她说了我的名字。宴会厅里响起了礼貌的掌声。

有人笑着问“沈念是谁”,有人说“大概是林**的初恋吧”,语气里带着调侃和好奇。

我站在后门外面,背靠着墙壁,仰头看着天花板上的消防喷头。我深吸了一口气,

转身离开了。走出酒店的时候,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冷风灌进领口,我打了个寒噤,

把外套拉链拉到最高。骑上电瓶车,我拧了把油门,汇入车流。城市的夜晚灯火通明,

霓虹灯在高楼的外墙上流动,像一条条彩色的河流。我在这条河里穿行,渺小得像一粒沙子。

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我没吃晚饭,但一点也不饿。躺在床上,

我盯着天花板上那道从墙角延伸到灯座的裂缝,

脑子里翻来覆去地想着一个问题——林墨为什么要提起我?我们已经两年没有联系了。

两年前,在她去英国留学的前一天,我们见过最后一面。那天她对我说:“沈念,等我回来。

”我说:“好。”然后她走了,我留在了原地。她去了伦敦政经,我开始了送外卖的生活。

最初的几个月,我们还会在微信上聊天。

她给我发伦敦的照片——大本钟、伦敦眼、泰晤士河边的咖啡馆。我给她发我跑单的路线图,

还有路边遇到的小猫小狗。后来,她越来越忙,我的单也越来越多。聊天从每天变成每周,

从每周变成每月,从每月变成再也没有。最后一次聊天,是她发了条朋友圈,定位在巴黎,

照片里她站在埃菲尔铁塔下面,笑得很开心。我在底下评论了一句“注意安全”,

她没有回复。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她的消息了。我没有怪她。真的没有。

我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她出生在林家,住在城市最东边的别墅区,

从小学钢琴、学画画、学英语,目标是出国留学。我出生在沈家——准确地说,

我甚至不知道这算不算一个“家”——住在城市最西边的城中村,

从小的目标是吃饱饭、交上学费、别让我爸喝醉了打我。我们能成为同桌,纯属巧合。

高中是全市最好的重点中学,我是靠成绩考进去的,全额奖学金。她是靠关系进去的,

林国栋给学校捐了一栋实验楼。高一开学那天,班主任把我们安排成了同桌。她看了我一眼,

我看了她一眼。她说:“你好,我叫林墨。”我说:“沈念。”就这样。后来的事情,

说起来很长,但其实也很简单。我们一起度过了三年的高中时光,她教我英语发音,

我帮她讲数学题。她给我带早餐,我帮她占图书馆的座位。冬天她把暖手宝借给我,

夏天我帮她打伞去食堂。三年里,我们之间的关系,说不上是友情还是别的什么。

我们从来没有明确过,也从来没有挑破过。但全班同学都知道,林墨和沈念,是一对。

班主任也知道,但她没有管。因为我的成绩没有下滑,林墨的成绩反而进步了。

高考前一个月,发生了一件事。那天晚上我在出租屋里复习——是的,

高中三年我一直租房子住,因为我爸那个所谓的“家”根本没法待——我爸喝醉了酒,

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我的地址,找上门来。他要钱。他说他在外面欠了赌债,

让我想办法弄钱。我说我还是个学生,没有钱。他扇了我一巴掌,

然后开始在屋子里翻箱倒柜。他翻出了我攒了大半年的两千块钱——那是我的学费和生活费,

是我利用周末和寒暑假打工攒下来的。他把钱揣进口袋,扬长而去。我坐在地上,

左脸肿得老高,嘴角流着血。那天晚上我没有哭。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哭过了。

我只是坐在地上,看着被翻得一片狼藉的房间,忽然觉得很累。不是身体的累,是心理的累。

第二天去学校,林墨看到我的脸,愣住了。“你怎么了?”“没事,摔了一跤。

”她盯着我的眼睛看了很久,然后从书包里拿出一支药膏,轻轻涂在我嘴角的伤口上。

“沈念,”她说,“你有什么事可以跟我说。”“真的没事。”她没有再追问。但从那天起,

她开始悄悄在我的书包里塞东西——牛奶、面包、创可贴、还有钱。每次我发现了要还给她,

她就说:“你先用着,以后还我就行。”那些钱,我一分都没有动过。用一个信封封好,

放在床底下。高考结束后,我考了全省前五百名,分数够上一个不错的985。

林墨考得也不错,够上重点本科,但她早就决定出国了。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

我没有高兴,也没有不高兴。通知书上写着那个我向往了很久的大学的名字,

但录取通知书下面,还有一张学费明细表。每年学费六千,住宿费一千二,加上生活费,

一年至少要两万。四年就是八万。我没有八万。我甚至连第一年的学费都凑不齐。

我爸指望不上的。他不找我要钱就谢天谢地了。我妈……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过她了,

据说她嫁到了外省,又生了孩子,我不想打扰她。我开始打工。

在餐厅洗碗、在工地搬砖、在快递公司分拣包裹。一个暑假下来,攒了八千块。还差一万二。

开学的那天,我没有去报到。我给招生办打了个电话,说放弃入学资格。

电话那头的老师很惊讶,问我为什么,我说“个人原因”。然后我开始了送外卖的生活。

林墨是在我放弃入学的第三天知道这件事的。她发了疯一样给我打电话,我一个都没有接。

最后她找到了我租住的地方。她站在门口,看着我那间不到十平米的出租屋,

看着我那张用砖头垫了一条腿的书桌,看着我墙上贴的那张已经卷了边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哭了。“沈念,你怎么能不跟我说?”“说了又能怎样?”“我可以帮你——”“不用。

”我打断了她,“林墨,我们不一样。你有你的路,我有我的路。”“可是——”“你走吧。

”我说,“别再来找我了。”她站在门口,眼泪一滴一滴地掉下来,但没有出声。

最后她转过身,走了。走了几步,她又停下来,没有回头,只是说了一句话:“沈念,

你是我见过的最骄傲的人。但骄傲有时候不是好事。”我没有回答。那之后不久,

她就去了英国。走的前一天,她约我在学校附近的奶茶店见面。我去了。

她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和牛仔裤,头发扎成马尾,看起来和高中时候一模一样。“沈念,

等我回来。”“好。”就这些。我以为她去了英国之后,就会慢慢忘了我。

毕竟我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大到不是“喜欢”或者“努力”就能填平的。但她没有忘。

她在朋友圈里发的那些照片,背景是伦敦的雾、巴黎的铁塔、罗马的许愿池,

但她的眼神里总是带着一点我看不懂的东西。我曾经以为那是怀念,

后来又觉得大概是我自作多情。直到今天晚上,她在几百个人面前,说出了我的名字。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了一整夜,没有想明白。第三章第二天,我照常出工。

生活不会因为任何人的情绪而停下来。该跑的单还是要跑,该赚的钱还是要赚。

但今天有点不一样。早上九点,

我接到了一个从“早安巴黎”面包店到“林氏集团大厦”的单子。

一杯美式咖啡和一个牛角包,备注栏写着:“请送到前台,收件人林墨。

”我盯着屏幕看了大概十秒钟。然后我取消了这一单。不是因为不想见她,

而是因为我不知道见了她之后该说什么。“好久不见”?“你变漂亮了”?

“我在电视上看到你了”?每一句话都显得那么刻意,那么尴尬。我选择取消,

然后接了旁边一单送麻辣烫的。但命运这个东西,有时候就是这么不讲道理。下午两点,

我送完一单到城东的一个写字楼,下楼的时候,在电梯里遇到了一个人。林墨。

她穿着一件驼色的大衣,里面是黑色的高领毛衣,脚上踩着一双及膝的靴子。头发散着,

手里拿着一杯咖啡,正在低头看手机。电梯门开了,我走进去,站在她旁边。她没有抬头。

电梯往下走,到一楼的时候,她收起手机,抬起头,看到了我。她愣住了。我也愣住了。

我们就这样面对面站着,谁都没有说话。电梯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有人进来有人出去,

但我们两个像被定住了一样,一动不动。最后还是她先开了口。“沈念?”“嗯。

”“你怎么在这里?”“送外卖。”她低头看了一眼我手里拎着的外卖箱,又抬头看我的脸。

她的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到我的手上,又从手上移到我的鞋上——一双磨得快要破底的运动鞋。

“你……”她的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但最终只说出了一句,“你瘦了好多。

”“你也瘦了。”这句话说完,我们都沉默了。电梯里的人走光了,只剩下我们两个。

电梯门关着,数字显示在“1”,但谁都没有出去。“沈念,”她深吸了一口气,

“你……过得怎么样?”“还行。你呢?”“我……还行。”我们又沉默了。这种沉默很重,

重得像一堵墙,横亘在我们之间。两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但足以把两个曾经无话不说的人变成无话可说的陌生人。“我昨晚……”她忽然开口,

“在晚宴上提到你了。”“我知道。”“你知道?”她睁大了眼睛,“你在哪里?

”“我送花过去的。站在后门外面,听到了。”她的脸一下子红了,红得很厉害,

从脸颊一直蔓延到耳根。“那你……听到了我说的那些话?”“听到了。

”“你……”她低下头,声音变得很小,“你怎么想?”我想了想,说:“谢谢你。

”她抬起头,看着我,眼眶红了。“沈念,我——”“林墨,”我打断了她,

“我要去跑单了。迟到要扣钱的。”她张了张嘴,最终没有说出那句话。

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快速按了几下,然后把屏幕转向我。“加个微信吧。

我换了新的微信号,以前的……找不到了。”我犹豫了一下,掏出手机,扫了她的二维码。

好友申请发过去,她秒通过了。“那我走了。”我说。“等等。”她从包里拿出一样东西,

塞到我手里。一副手套。黑色的,里面有一层薄绒,掌心处有防滑颗粒。“天冷了,

戴着手套骑车。”她说。我低头看着那副手套,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谢谢。”我说。

然后我转身走出了电梯,穿过大堂,推开门,走进了外面的冷风里。戴上手套,很暖和。

大小刚好,像是比着我的手掌买的。但她怎么可能知道我的尺码?除非她记得。两年了,

她还记得我的手有多大。我骑上电瓶车,拧了把油门。风吹在脸上,冷的,但手上是暖的。

下午跑了二十多单,效率出奇地高。可能是因为手套暖和了,手不僵了,

拧油门的动作都快了几分。晚上七点,我在路边的一个小面馆吃晚饭。一碗牛肉面,

加了个卤蛋,十五块。吃到一半,手机响了。微信消息。林墨:你吃晚饭了吗?

我盯着这条消息看了几秒,然后放下筷子,打字。沈念:在吃。林墨:吃什么?

沈念:牛肉面。林墨:……就吃这个?沈念:挺好的。林墨:你住哪?改天我去找你。

我犹豫了一下,没有发地址。沈念:不用了,我住的地方挺乱的。林墨:我不介意。

沈念:我介意。发完这条消息,我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了。但我说的是实话。我那间出租屋,

墙皮脱落,水管漏水,楼道里堆满了邻居的杂物,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我不想让她看到那种地方。林墨那边沉默了很久。然后她发来一条语音。我点开听了一下,

她的声音很轻,带着一点鼻音,像是哭过。“沈念,你是不是还在怪我?”我没有回复。

把手机揣进口袋,继续吃面。面凉了,坨成一团,吃起来黏糊糊的。但我还是把它吃完了,

连汤都喝了个干净。回到家,我坐在床上,看着那副手套发了很久的呆。

然后我从床底下翻出了那个信封——里面装着她高中时候塞给我的那些钱。我一分没动过,

连信封都是她当年用的那个,粉色的,上面印着一只卡通兔子。我打开信封,

把里面的钱倒出来。有五十的、二十的、十块的,甚至还有五块的。零零散散,

加起来大概有两千多块。每一张钞票都被我压得平平整整,按照面额分类排好。

我把钱重新装进信封,放回床底下。然后我给林墨发了一条消息。沈念:我没有怪你。

从来没有。消息发出去,她秒回了。林墨:那为什么不肯见我?沈念:不是不肯见,

是觉得没必要。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林墨:什么叫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们高中三年不是好好的吗?沈念:高中是高中,现在是现在。高中时候我们可以是同桌,

但现在你是林氏集团的千金,我是一个送外卖的。林墨:所以呢?你觉得我会看不起你?

沈念:不是你看不起我,是我自己……我没有把这条消息发出去。删掉了,重新打。

沈念:算了,不说了。你早点休息。林墨:沈念,你等等。我有话跟你说。沈念:什么话?

林墨:电话里说。你方便接电话吗?我犹豫了一下,拨了个语音电话过去。她几乎是秒接的。

“沈念。”她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比在电梯里听到的更清晰,更近。“嗯。

”“我有件事想跟你说。”“你说。”她沉默了几秒,然后深吸了一口气。

“我想请你帮个忙。”“什么忙?”“我……我爸的公司最近在做一个项目,

需要一些……一些调研数据。我知道你对城南那片很熟悉,能不能请你帮我做一些实地调研?

不是白做,会付你报酬的。”我愣了一下。“什么项目?”“一个社区商业的项目。

我们需要了解城南几个街道的商铺分布、人流情况、消费水平这些。你有空的话,

可以帮我跑一跑,拍些照片,记录一些数据。”“这种事情不是应该找专业的调研公司做吗?

”“找了,但他们出的报告太模板化了,不够细致。我需要一个真正了解那片区域的人。

”“你怎么知道我对那片熟悉?”“因为你送了两年外卖啊。”她笑了一下,

但笑声里有一点点心酸,“城南的每一条巷子你应该都跑过吧?”我沉默了。她说得没错。

两年的外卖生涯,我对城南的熟悉程度,可能比任何一个地图软件都高。

我知道每一条巷子的名字,知道哪个小区的门禁最严,知道哪条路在什么时间段最堵,

知道哪家店的老板会在门口放一壶免费的热水给外卖员喝。“报酬怎么算?”我问。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秒,然后她轻轻笑了。“你说了算。”“按天算吧。一天三百,油费自理。

”“太少了。”“就这么多。多了我不干。”“……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倔。”“你也是。

”我们又沉默了几秒,然后同时笑了。笑完之后,气氛轻松了一些。“那从明天开始?

”她问。“行。你把需要的数据发给我。”“好。沈念……”“嗯?”“谢谢你。

”“不用谢,收钱办事。”“不是谢你这个。是谢你……愿意接这个电话。”我没有说话。

“晚安。”她说。“晚安。”挂了电话,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心跳有点快。

不是因为激动,而是因为一种很久没有过的感觉——像是溺水的人终于浮出水面,

吸到了第一口空气。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是好是坏。但至少,它让我觉得,自己还活着。

第四章第二天一早,林墨把调研需求发到了我的微信上。很详细。Excel表格,

分了十几个sheet,

涵盖了商铺类型、营业时间、客单价、人流量、周边配套等几十个指标。看得出来,

她不是随便说说,是真的在做正经事。我洗漱完毕,吃了两个包子,骑上电瓶车出发了。

城南这片区域,我确实熟。从最北边的城南大道到最南边的滨江路,

从东边的彩虹桥到西边的老火车站,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小区、每一家店铺,

我都在送外卖的过程中路过无数遍。但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带着审视的目光去看它们。

我按照林墨给的表格,一条街一条街地记录。

好不好、顾客大概是什么年龄段、旁边有没有学校或者医院……我把这些都拍下来、记下来,

整理成文档发给她。她每次收到都会回复,有时候是一个“收到”的表情包,

有时候是一句“辛苦了”,

有时候会追问一些细节——“这家店的客流量大概是什么时间段最大?

”“旁边的竞争对手有哪些?”她问得很专业,完全不像一个刚毕业的学生。看得出来,

她在英国那两年确实学到了东西。我们也开始有了更多的聊天。不光是工作,

偶尔也会聊一些别的。比如她问我最近吃了什么,我说馒头就咸菜,

她发了一个“生气”的表情,然后给我点了一份外卖——不是我送的那种,是正经餐厅做的,

三菜一汤,送到的时候还是热的。比如她跟我说她在英国的趣事,说有一次在伦敦坐地铁,

坐反了方向,坐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结果发现了一家特别好吃的意大利餐厅。

我说你运气真好,她说不是运气好,是迷路了才有惊喜。

比如她问我为什么不去找一份别的工作,我说送外卖自由,想跑就跑,不想跑就歇着。

她说你这样对身体不好。我说习惯了。这些聊天,看起来很日常,但对我来说,

已经很久没有过了。两年了,我的微信联系人里除了站长和几个同行,几乎没有别人。

每天的聊天记录除了“好的”“收到”“马上到”之外,没有任何多余的字。而林墨的出现,

像往一潭死水里扔了一颗石子。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虽然最终会归于平静,

但至少在这一刻,水面是活的。调研进行了大概一周。这一周里,

我每天跑完固定的单子之后,会花两三个小时做调研。算下来,每天大概能多赚两三百块,

加上送外卖的收入,这一周的收入比平时高了不少。但让我在意的不是钱。是林墨的态度。

她每天都会准时发消息问我进度,会认真看我发过去的每一张照片和每一段文字,

会在我说“今天跑了很远”的时候说“注意安全”,

会在我说“今天淋了雨”的时候说“快去喝点热水”。这些关心,如果是普通朋友说出来的,

可能只是客套。但从林墨嘴里说出来,总带着一种不一样的分量。

因为她不是那种会对每个人都嘘寒问暖的人。高中的时候就是这样。她对谁都客气,

但真正放在心上的,没几个。而我,曾经是那“没几个”中的一个。我不知道现在还是不是。

第八天的晚上,林墨忽然发来一条消息。林墨:沈念,周六晚上有空吗?沈念:怎么了?

林墨:我想请你吃饭。当面谢谢你帮我做调研。沈念:不用谢,收了钱的。

林墨:不是谢这个。是谢谢你愿意帮我。你本可以不接这个活的。沈念:有钱赚为什么不接?

林墨:……你能不能别老提钱?沈念:不提钱提什么?林墨:提我们。

我盯着“我们”这两个字看了很久。我们。多好听的词。但“我们”意味着两个人。

而现在的我,连“一个人”都活得很勉强,哪有资格去谈“我们”?沈念:林墨,

你想吃什么?林墨:你答应了?沈念:嗯。但别去太贵的地方。

林墨:那去我们以前常去的那家烤肉店吧。你还记得吗?沈念:记得。我当然记得。

学校后门那条巷子里,有一家叫“老地方”的烤肉店。店面很小,只有六张桌子,

墙上贴满了顾客写的便利贴。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人,说话嗓门很大,但烤肉的手艺一流。

高中的时候,每次月考结束,林墨都会拉着我去那家店吃一顿。她负责烤,我负责吃。

她说她喜欢烤东西的过程,我说那是因为你自己不爱吃肉。她瞪我一眼,

然后把烤好的五花肉全部夹到我碗里。周六下午,我提前结束了跑单,回家洗了个澡,

换了身干净衣服。说是“干净衣服”,其实也就是一件没有破洞的牛仔裤和一件黑色的卫衣。

鞋还是那双磨得快破底的运动鞋,但我用湿纸巾擦了一遍,看起来没那么寒碜。出门前,

我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瘦,还是瘦。但脸色比前几天好了一点,

可能是因为这一周吃得多了些——林墨每天都会给我点外卖,我说不用,她不听。

我戴上她送的那副手套——虽然今天不用骑车,但我觉得戴着它,心里踏实。六点半,

我到了“老地方”。店还在,但老板换了。原来的胖老板把店盘给了别人,

现在的老板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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