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五十万,买断了她的原生家庭,也买断了我们的后来》是小编最近入坑的一部佳作,文里涉及到的关键人物分别为 苏晚林舟,作者“月中珑”是很多网友喜欢的大神级别作者,大大创作的内容值得细细品读:眼眶红红的,一看就知道也考砸了。我们并肩往回走,谁都没有说话。那条走了无数遍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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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初遇,是整个青春的甜,也是一场未完成的约定我第一次见到苏晚,
是在大一开学那天。九月的风还裹着夏末的潮气,梧桐叶被太阳晒得卷了边。
校门口人声鼎沸,行李箱的轮子碾过水泥地,发出咕噜咕噜的闷响,
家长们的叮嘱声、学生们的笑闹声搅成一团。我抱着一摞刚领的教材,从教务处出来,
被身后的自行车铃吓了一跳,转身时书页哗啦啦散了一地。我蹲下去捡,
手忙脚乱地摞着那些沉甸甸的课本,抬头就看见了她。她蹲在我对面,
手指捏着一本《高等数学》的边角,轻轻递过来。白T恤干干净净,牛仔裤洗得发白,
头发随意扎在脑后,碎发被风吹得微微晃动。她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帮我一本一本捡起来,
摞好,放在我怀里。“谢谢。”我说。她抬起头,冲我笑了一下。那笑容很淡,
像秋天下午三四点钟的阳光,不刺眼,却让人觉得整个世界都慢了下来。后来我才知道,
她叫苏晚,和我同一个专业,隔壁班。熟悉之后,我慢慢走进了她的生活。
苏晚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在她家里,
她是那个被默认要承担一切的人。洗衣做饭是她,打扫卫生是她,弟弟妹妹吵架了要她劝,
父母心情不好了,火气也往往落在她身上。她从小被教育要懂事、要让着弟弟、要顾着家里,
久而久之,她习惯了把所有情绪都咽回去,习惯了不麻烦任何人,习惯了一个人扛。
她跟我讲过一件事。高二那年,她模考考了年级第三,兴冲冲跑回家,想告诉父母。
还没进门,就听见母亲在电话里跟亲戚说:“女孩子嘛,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
迟早要嫁人的,家里还是得靠儿子。”她站在门口,把成绩单揉成一团塞进口袋,那天晚上,
她第一次失眠。跟我在一起之后,她才慢慢学会被人放在心尖上是什么感觉。
我那时候没什么钱。家境普通,父母在老家工厂上班,供我读完大学已经是倾尽全力。
可我把能给她的,全都给了她。冬天晚自习结束,风刮得人脸疼,
我把她冰凉的手揣进我大衣口袋里,一路从教学楼送到她宿舍楼下。
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她缩在我身侧,小声说“好冷”,我就把围巾解下来,
一圈一圈绕在她脖子上,把她裹得只露出一双眼睛。夏天热得喘不过气,
我提前十分钟去小卖部买冰镇柠檬水,在教学楼下面等她下课。她走出来的时候,
刘海被汗黏在额头上,我把冰水瓶贴在她脸颊上,她吓一跳,然后笑着追着打我。食堂人多,
我总让她先去找位置坐,我去排队。她爱吃糖醋排骨和二食堂的酸辣粉,
我摸透了窗口阿姨打菜的规律,知道哪个时间点排骨最多、酸辣粉的醋可以多加一勺。
周末没课,我们就去图书馆自习。她做题的时候习惯咬着笔帽,眉头微微蹙起来,
偶尔卡住了,就用笔帽轻轻戳我的胳膊,把题目推过来,小声说:“林舟,这题怎么做?
”我凑过去给她讲,她认真听着,鼻尖几乎要碰到我的肩膀。
讲完之后她会恍然大悟地“哦”一声,眼睛亮起来,然后低头刷刷刷地写。那些下午,
阳光从图书馆的落地窗照进来,尘埃在光线里缓慢浮动。我常常走神,
看着她被光镀上一层暖色的侧脸,心想,这样的日子,要是能一直过下去就好了。
她偶尔会靠在我肩膀上,声音很轻很轻:“林舟,跟你在一起,我才觉得自己是被疼的。
”我抱紧她,下巴抵在她头顶,一字一句地说:“苏晚,等我们毕业,一起考研,
考到同一个城市。等工作稳定了,我就给你买一个小房子,不用很大,但只属于我们两个人。
你不用再当懂事的老大,不用再看谁的脸色,你只做我的小朋友就好。”她眼睛红红的,
用力点了点头,声音带着一点点哽咽:“好。我等你。”那时候我们都以为,
牵了手就是一辈子,相爱就能抵过万难。第二章那段同居的日子,
是我们最荒唐也最温柔的时光大四那年秋天,考研的压力像一张慢慢收紧的网。
为了能多点时间复习,也为了能多一些相处,我们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说是房子,
其实就是一个老小区的阁楼,十几平米,天花板是斜的,最高处刚好够我站直。
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只能容下一个人的厨房,浴室的水龙头总是滴答滴答漏水,
冬天暖气烧得不旺,要裹着被子才能坐住。可我们把那里当成了家。
我从一个连煮泡面都不知道先放料包的人,慢慢学会了做饭。手机里收藏了几十个教程,
从番茄炒蛋开始练起——第一盘炒成了番茄泥,鸡蛋碎得找都找不到。苏晚吃得津津有味,
说“好吃”,我知道她在安慰我,但还是笑了很久。后来慢慢像样了。
可乐鸡翅、酸辣土豆丝、清炒时蔬,还有她最爱吃的红烧排骨。我学会了用冰糖炒糖色,
学会了什么时候该大火收汁,学会了在起锅前撒一把葱花提香。每天早上一睁眼,
我先蹑手蹑脚起床,怕吵醒她,去厨房热牛奶、煎鸡蛋、烤两片面包。她闻着味道醒过来,
头发乱糟糟地从被子里钻出来,眯着眼睛说“好香”,我就觉得这一天都有了意义。
晚上复习到深夜,她有时候会饿,但不好意思说。我看她频频看表、揉肚子,就合上书,
去厨房给她煮一碗面。挂面卧一个溏心蛋,几片青菜,滴两滴香油,撒一把葱花。
端到她面前的时候,她总是先捧起碗暖手,然后抬起头看我,眼睛弯弯的:“林舟,
你做的面,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面。”我揉揉她的头发:“那以后天天给你做。”她低头吃面,
嗯了一声,声音含含糊糊的。那段日子,安静得像是被人按下了慢放键。
我们在小小的书桌前并排坐着复习,累了就靠在一起休息。她喜欢把腿盘在椅子上,
脚丫伸过来踩在我腿上取暖。我有时候做着做着题,
就停下来看她——她咬着笔帽的认真样子,她卡在难题上皱眉的样子,
她终于解出来之后长舒一口气、转头冲我笑的样子。我想把所有这些瞬间都刻进脑子里。
可也正是那段日子,让我们渐渐忘了最初的目标。那张书桌太小了,两个人挤在一起,
总是忍不住说说话。她问我“这道英语阅读你选什么”,我说完答案,
话题就拐到了别处——今天食堂的糖醋排骨不够酸,楼下那只橘猫又胖了一圈,
昨天看的电影里那个男主好油腻。聊着聊着,半小时就过去了。有时候复习到下午三四点,
阳光从斜窗照进来,整个房间暖洋洋的。她说“好困”,我说“那睡一会儿”,
她就趴在我腿上睡着了。我低头看她安静的睡脸,舍不得叫醒她,也舍不得动,就那么坐着,
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她说想看一部新上映的电影,我说“好,看完今晚多学一小时”,
结果看完之后窝在沙发上讨论情节,讨论完又饿了,煮了面吃,吃完又不想动了。
那一整晚的复习计划,就这么泡了汤。我们都知道这样不对。考研倒计时的数字一天天变小,
贴在墙上的复习进度表已经很久没有更新过,
当初信誓旦旦定下的计划被我们一次次打破、一次次推迟。可我们互相纵容,
互相安慰——“没关系,明天补回来”“以我们的基础,
冲刺一下应该没问题”“还有时间”。其实我们心里都知道,那只是自欺欺人。初试那天,
天很冷,风刮在脸上像刀子。我坐在考场里,看着试卷上的题目,每一个字都认识,
可答案在脑子里模模糊糊,像隔着一层毛玻璃。那些我们以为“看过就好”的知识点,
真正落到笔头,才发现根本写不完整。我手心全是汗,心跳快得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可越急越乱,越乱越写不出来。考完最后一科走出考场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路灯昏黄地亮着,人群从我身边涌过,有人欢呼,有人对答案,有人打电话报喜。
我站在原地,不知道该往哪走。苏晚在考场门口等我。她缩在羽绒服里,脸被风吹得发白,
眼眶红红的,一看就知道也考砸了。我们并肩往回走,谁都没有说话。那条走了无数遍的路,
那天晚上格外长。回到阁楼,我做了一桌子菜,她一口都没动。沉默了很久,她先开口了,
声音很轻,带着哭腔:“林舟,对不起……是我不好,如果我没有一直偷懒,
我们就不会这样了。”我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凉。“不怪你。是我。我没有管住自己,
也纵容了你。我们都有错。”那天晚上我们躺在床上,谁都没有睡。窗外有风,
吹得窗框嘎吱嘎吱响。我看着天花板,心里堵得厉害。
不是因为没有考上——而是因为我们明明可以,却没有做到。是我们亲手毁掉了那个约定。
成绩出来的那天,一切都尘埃落定。我们没有互相指责,没有争吵。
只是安静地收拾阁楼里的东西。
一张张撕下来——上面写着“倒计时100天”“加油上岸”“一起去南京”——揉成一团,
扔进垃圾袋里。我在厨房把那些瓶瓶罐罐擦干净,排好,拍了张照片,又删掉了。
那个小小的阁楼,住了不到一年,却好像住了一辈子。搬走的那天,
我最后看了一眼那个房间。斜窗透进来的光落在地板上,尘埃在光线里浮动,
和无数个我们赖床的早晨一模一样。我关上门,钥匙交还给房东,头也没回。
第三章一千公里,两年辗转毕业之后,我留在了本地一家小公司,做市场助理,
工资四千出头,扣掉房租和吃饭,所剩无几。苏晚回了家乡。她家里托了关系,
给她在一家事业单位安排了岗位,工作稳定,离家也近,待遇比我好太多。两座城市,
一千公里。没有狗血的第三者,没有撕心裂肺的争吵,只是那个未完成的约定像一道裂痕,
横在我们中间,被距离一点一点撑开。临走前的那个晚上,我们在学校操场走了一圈又一圈。
路灯把影子拉得忽长忽短,她的步子很慢,一直紧紧抓着我的胳膊,指节都泛了白。“林舟,
我不想走。”“我也不想让你走。”可我们都没有任性的资格。最后约定:每个月见一次面。
不管多忙,不管多远。为了这个约定,我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奔波。机票太贵了,
来回一趟差不多是我半个月的工资。我舍不得。所以我每次去找她,都买绿皮火车的硬座。
傍晚上车,第二天清晨到。十几个小时,蜷在座位上,腿伸不直,腰硌得生疼,
车厢里弥漫着泡面味和汗味,
小孩哭闹、大叔打鼾、列车员推着小车一遍遍喊“啤酒饮料矿泉水”。我在那样的车厢里,
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夜晚。有时候实在困得不行,就靠着窗户眯一会儿,醒来脖子僵得动不了。
下火车第一件事是冲进洗手间,用冷水洗把脸,把皱巴巴的衬衫拉平,用手指梳几下头发,
然后深吸一口气,走出去。我不想让她看到我狼狈的样子。见面的时间总是很短。
大多是周五晚上到,周日傍晚走,满打满算不到两天。我们不去什么景点,也不吃什么大餐,
只是在她住的那条街上走一走,去菜市场买点菜,我给她做几顿饭。
她租的房子比我们当年的阁楼大一点,厨房的窗户朝东,下午的时候阳光照进来,
切菜的案板被照得发亮。她站在我旁边看我炒菜,
有时候偷偷往锅里多撒一把辣椒——她知道我爱吃辣——然后被我发现,吐吐舌头。
那一瞬间,好像我们又回到了大学,回到了那个小小的阁楼。可离别的时候,
一切都回到现实。每次都买最晚那班火车,这样可以在她那里多待几个小时。
送她到小区门口,看着她上楼,等她房间的灯亮起来,我才转身往车站走。
深夜的街道空旷得让人心慌,风刮过来,冷得人直打哆嗦。有一次她执意要送我到车站。
检票口前,她突然拉住我的袖子,低着头不说话。我看见她的肩膀在微微发抖,想抱她,
可检票的队伍在往前挪,身后的人在催。我只好握了握她的手,说“走吧,下个月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