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实话我対《疯妃传:死遁后我成了女帝》这篇文章非常感动,也受读者喜欢,我还没有读完那,周伯庸沈昭北狄的故事情节令人心思向往,感谢加点辣么的努力!讲的是:漪澜殿的废墟三里外,东华门的一辆送菜车里,一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女人正蜷缩在白菜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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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昭宁,大雍永和十二年入宫,封号“昭”,正七品选侍。但这不是我原本的名字,
也不是我原本的人生。三个月前,我从二十一世纪的写字楼里加班猝死,
睁眼便躺在一张雕花拔步床上,头顶是靛蓝色的缠枝莲纹帐幔,
空气里弥漫着浓烈的安息香味道。醒来后的第一件事,是搞清楚自己的处境。原主沈昭宁,
从六品地方官之女,入宫不到半年便疯了。怎么疯的,众说纷纭。
总之我接手这具身体的时候,她已经被丢在皇宫最偏僻的漪澜殿里,无人问津。
伺候我的宫女只有两个,一个叫翠盏,一个叫沉水,都是被人欺负惯了的。
我花三天时间搞清楚了处境,然后做了一个决定:继续装疯。不疯不行。我一个猝死的社畜,
拿什么去跟后宫那群勾心斗角的娘娘们斗?更何况,原主是怎么疯的,我还没查清楚。
但我很快就发现,装疯也躲不开一个人——永和帝萧衍珩。永和十二年九月十七,他来了。
我顶着满脸用胭脂画的乌龟,盘腿坐在榻上嗑瓜子,嗑得满地都是壳。萧衍珩走进来的时候,
玄色常服,眉目深邃,嘴角带着一丝似笑非笑的弧度。他在我对面坐下,
伸手从果盘里拿起一颗葡萄,慢条斯理地剥了皮,递到我嘴边。“听说爱妃近日好了些,
”他说,语气像在聊天气,“朕来看看。”我继续傻笑,拍着手喊:“葡萄!葡萄!
圆圆的葡萄像眼睛!”他捏住我的下巴,迫使我与他对视。手指微凉,力道不重,
却带着一种不容抗拒的笃定。“沈昭宁,”他一字一顿,“你是真疯,还是假疯?
”我心脏猛跳,但面上继续装傻,甚至还流了一点口水——故意的,恶心他。
他盯着我看了很久,忽然笑了。松开手,站起身,走了。
走到门口时丢下一句话:“漪澜殿的炭火不够,再添两盆。太医每日来请一次脉,
把脉案送到御书房。”这哪是关照?这是监视。之后的日子,萧衍珩开始频繁来漪澜殿。
有时候是白天,有时候是晚上。他来的时候不让人通传,常常是帘子一掀,
人就已经站在了我面前。有一次我“发病”从榻上滚下来,后脑勺磕在脚踏上,
疼得眼泪当场飙了出来。他走过来蹲下身,一只手托住我的后脑勺,
另一只手在我撞到的地方轻轻按了按。“疼?”他问。我含着泪点头——这次是真的。
他沉默了一瞬,忽然说:“你要是好好的,倒比现在好看。”我差点忘了傻笑。
后来我才知道,原主之所以疯,
是因为她无意中撞破了淑妃在御膳房煎毒药——那是淑妃进献给萧衍珩的“丹药”,
实际上是慢性毒药。原主被吓破了胆,不敢说,不敢告,只能把自己逼疯。而萧衍珩,
他什么都知道。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丹药有毒,知道淑妃要杀他,知道原主是被吓疯的。
但他什么也没做——或者说,他做了他认为最“理智”的事:按兵不动,
等待时机扳倒淑妃背后的王家。一个从六品选侍的命,
在他眼里不过是一颗暂时还不能死的棋子。我理解他,但我不原谅他。
永和十二年十一月初三,萧衍珩又来了。那天他脸色很差,坐在我面前发呆,
忽然开口:“沈昭宁,你说,一个人要是连自己的枕边人都要提防,
这皇帝当得还有什么意思?”他自嘲地笑了笑,
从袖中取出一个小瓷瓶:“这是淑妃今天新进献的‘补药’。剂量比之前大了三倍。
她大概是等不及了。”我看着他疲惫的侧脸,忽然不想装了。“皇上,”我放下手里的草绳,
声音很轻很平静,“那颗丹药,您还是不要吃了。”空气瞬间凝固。他盯着我,
目光锐利得像一把出鞘的剑:“……你说什么?”“我说,那颗丹药有毒。您早就知道了,
不是吗?”长久的沉默之后,他忽然笑了。“既然不疯了,那朕下次来的时候,泡壶茶吧。
”从那天起,我不再装疯。我们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来找我聊天,我给他泡茶。
他不像来找妃子侍寝,更像是来……找个朋友。淑妃在十一月末倒了。
王家因贪墨军饷被抄家,淑妃贬为庶人,打入冷宫。我以为是萧衍珩布的局,
后来才知道——不全是。那天他喝着我泡的茶,忽然说:“沈昭宁,你之前说想帮朕找证据,
朕拒绝了。但朕没告诉你,朕其实早就找到了。朕花了三年,收集王家贪墨军饷的证据,
每一笔,每一两,都清清楚楚。”他放下茶杯,看着我:“朕一直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
但真正让朕下定决心的——是你。”“我?”“你说你是沈昭宁,沈昭宁欠这笔债。
”他顿了顿,“朕想说,朕也欠。朕知道她是因为朕才疯的,却什么也没做。三年了,
朕每次来漪澜殿,看着她疯疯癫癫的样子,朕都在想——如果朕早点动手,
她是不是就不会疯?”我沉默了很久。“所以你提前动手了。”“朕不能再等了。”他说,
“朕不想再欠任何人的债。”那一刻,我心里有什么东西松动了。但我很快把它按了回去。
因为我已经做好了决定。二永和十二年腊月二十三,小年夜。漪澜殿走水了。
火是从寝殿烧起来的,等众人发现的时候,屋顶已经塌了大半。
翠盏和沉水在院子里哭得撕心裂肺,禁军拼了命地灭火,等火势终于被控制住,
寝殿已经烧成了一片废墟。仵作从废墟中抬出一具烧得面目全非的尸体,
根据身形和残留的衣物碎片,确认是沈昭宁。萧衍珩赶到的时候,
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力气。他站在废墟前,脸色白得像纸,嘴唇微微颤抖。“不可能。
”他说,声音沙哑,“她不可能死。”他亲手掀开了盖在尸体上的白布。
烧焦的面容已经无法辨认,但手腕上有一只羊脂玉镯——那是沈昭宁的生母留给她的,
她从不离身。萧衍珩握着那只镯子,指节泛白。“给朕查。
”他的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查清楚,到底是意外,还是有人纵火。”他转身离开,
走了几步忽然停下,回头看了一眼那片废墟。“传旨,”他说,声音很轻,“沈氏昭宁,
追封……昭贵妃。以贵妃之礼下葬。”没有人看到他转身时眼角那一闪而过的水光。
没有人知道,他在御书房坐了一整夜,
面前摊着一张盖了御玺的出宫通行令——那是他给沈昭宁的,日期是三天前。
他一直以为她没有用那张通行令,是因为她选择了留下。而他不知道的是,那天晚上,
漪澜殿的废墟三里外,东华门的一辆送菜车里,一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女人正蜷缩在白菜堆里,
透过车板的缝隙,看着皇宫的轮廓越来越远。那个女人是我。那只羊脂玉镯,
是我故意留在尸体手腕上的。尸体是赵太医帮我从义庄找来的无名女尸,身形与我相仿。
赵太医在仵作验尸时做了手脚,让所有人都以为那是我。死遁计划,完美执行。
**在白菜堆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夜风很冷,但我心里前所未有的轻松。再见了,
萧衍珩。再见了,那座吃人的皇宫。从此以后,世间再无沈昭宁。
三我给自己取了一个新名字——沈昭。去掉“宁”字,因为从今以后,我不需要安宁,
我需要的是活下去的勇气。赵太医在江南给我安排好了落脚处。但我没有去江南。
我去了北境。为什么是北境?因为我在宫中偶然看到过一份边防地图。北境三州,
是大雍最混乱的地方——与北狄接壤,匪患猖獗,朝廷的势力鞭长莫及。
那是一个没有秩序的地方,而一个没有秩序的地方,恰恰是最容易建立新秩序的地方。
我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摸清了北境的情况。三州之地,名义上归属朝廷,
牧骑兵、当地的山匪、一个自封“镇北王”的军阀、以及朝廷派来的一个形同虚设的节度使。
百姓苦不堪言。但对我来说,这就是机会。我上辈子是做什么的?商务谈判。八年经验,
最擅长的就是在各方势力之间周旋,找到利益的平衡点,然后——各个击破。我没有兵马,
没有钱粮,但我有一个所有人都没有的东西:信息差。
我知道历史的走向——当然不是真的历史,而是这个架空朝代未来几年的大事件。
我在宫中那几个月,
从萧衍珩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了这个世界的局势:北狄将在两年内大举南侵,
朝廷内部的党争会在这之前爆发,届时朝廷自顾不暇,根本无力顾及北境。也就是说,
我有两年的窗口期。两年之内,我必须统一北境三州,建立一支能打的军队。
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我知道。但我别无选择。我是一个死过一次的人,
一个从皇宫里“诈死”逃出来的女人,一个在这个时代没有任何依靠的孤魂野鬼。
如果不拼一把,等待我的只有两种结局:饿死,或者被哪个山匪头子抢去做压寨夫人。
我不接受任何一种。我的第一步,是接近镇北王。镇北王叫周伯庸,五十多岁,是个老狐狸。
他在北境割据了十几年,朝廷打不进来,北狄也打不进来,靠的就是一个字——拖。
谁强他就向谁低头,谁弱他就踩谁一脚。他手底下有八千兵马,不多,
但都是百战余生的老兵,战斗力不俗。我没有直接去找他,那太蠢了。
我先在镇北王势力范围的边缘地带——一个叫青石镇的小地方——开了一家茶馆。
一个单身女人在边境开茶馆,这件事本身就很奇怪。但正因为奇怪,才会引起注意。
我需要被注意。我的茶馆不卖普通的茶。我卖的是“情报茶”。听起来很玄乎?
其实就是我在茶馆里设置了一个“讲故事”的环节。每天傍晚,
堂里讲一个故事——关于北狄的军事动向、关于山匪的藏身地点、关于朝廷即将出台的政策。
这些信息有的是我在宫中听到的残章断句,有的是我根据逻辑推演出来的,
有的纯粹是——编的。但编得足够真实,足够有说服力。半个月后,
我的茶馆就成了青石镇最热闹的地方。三教九流的人都来听我“讲故事”,
然后把听到的信息转卖出去。我的名声传到了镇北王的耳朵里。两个月后,
周伯庸派人来“请”我。见面的时候,他坐在虎皮椅上,上下打量我,
目光里带着审视和不屑。“一个女人,也敢在北境开茶馆?”他慢悠悠地说,
“不怕被人抢了去?”我笑了笑,不卑不亢:“王爷,
一个女人在北境开了两个月茶馆还没被人抢,这本身就说明了一些问题,您说是不是?
”他眯起眼睛。我从袖中取出一份手绘的地图,展开在他面前。
出来的北境三州势力分布图——山匪的巢穴、北狄骑兵的巡逻路线、各路小军阀的势力范围,
标注得清清楚楚。“王爷在北境十几年,威名赫赫,但始终没能统一三州,您知道为什么吗?
”我说,“因为您的兵力不够。八千兵马,守成有余,进取不足。
但如果能吞并东边的刘黑子和西边的马家寨,您的兵力可以扩充到一万五。到那时候,
北狄不敢小觑您,朝廷也要高看您一眼。”周伯庸盯着地图看了很久。
“你怎么知道刘黑子和马家寨的**?”他问,声音变了,不再是轻慢,而是认真。
“因为我开了两个月的茶馆。”我说,
“来往的商旅、逃难的百姓、溃散的士兵——他们嘴里都有信息,只是没有人把碎片拼起来。
我拼起来了。”周伯庸沉默了很久。“你想要什么?”他问。“一个机会。”我说,
“让我做您的幕僚。”他嗤笑一声:“本王从未听说过女人做幕僚。”“王爷,”我看着他,
一字一顿,“您也从未见过一张能把刘黑子和马家寨的**标注得如此清楚的地图。
”他沉默了更久。最终,他点了头。四接下来的日子,
是我来到这个时代后最忙碌、也最充实的日子。我成了周伯庸的军师——当然,
名义上只是“客卿”,一个没有正式头衔的女人,在一群武将中间显得格格不入。
但我很快用事实证明了自己的价值。我帮周伯庸制定了吞并刘黑子和马家寨的计划。
不是硬打——硬打伤亡太大——而是分化瓦解、各个击破。刘黑子是个土匪头子,
手下三千人,占据东边的黑风岭。他的弱点是好色。
我设计了一个美人计——不是真的送美人,而是制造了一个“美人”的假消息,
引诱刘黑子离开老巢,在半路伏击。一战而定,刘黑子被生擒,三千人马归降。
马家寨是马氏兄弟的地盘,兄弟二人各怀鬼胎。我派人分别接触二人,
对大哥说“二弟要造反”,对二弟说“大哥要杀你”,兄弟反目,自相残杀。
等他们两败俱伤,周伯庸的兵马长驱直入,不费吹灰之力拿下马家寨。半年之内,
周伯庸的势力从八千兵马扩张到一万八,控制了三州中的两州。周伯庸对我刮目相看。
他开始真正重视我的意见,甚至在大事上让我参与决策。但我知道,
他对我的信任是有限度的——他是一个老派的男人,骨子里认为女人不应该掌权。
我对他来说是工具,一个好用的工具,但仅此而已。没关系。我不需要他的信任,
我只需要时间。在周伯庸麾下做幕僚的日子里,我暗中做了三件事:第一,培养自己的势力。
我从归降的士兵中挑选了一百多个忠诚可靠、头脑灵活的年轻人,
以“培训斥候”的名义对他们进行训练。我教他们识字、算数、测绘地图,
更重要的是——我给他们灌输了一个理念:女人和男人一样,可以领兵打仗,可以治理一方。
这些人后来成了我的核心班底。第二,建立情报网络。
我在北境三州的每一个城镇都设立了秘密联络点,以茶馆、酒楼、当铺为掩护,
收集各方情报。这个网络的雏形就是我当初在青石镇开的那家茶馆。第三,研究北狄。
我花了大量时间研究北狄的语言、风俗、军事战术。我知道北狄将在一年半后大举南侵,
而我要做的,就是在那之前做好准备。一年后,机会来了。
北狄的游骑开始频繁骚扰北境边境,规模越来越大,频率越来越高。周伯庸焦头烂额,
多次派兵迎击,但北狄骑兵来去如风,每次都打了就跑,大雍的步兵根本追不上。“王爷,
”我在一次军议上开口,“这样打下去不是办法。被动防守,永远防不住。
我们需要主动出击。”“主动出击?”周伯庸皱眉,“我们的骑兵只有三千,
怎么跟北狄的骑兵打?”“不需要打他们的骑兵。”我走到地图前,
指着北狄境内的一处标记,“打他们的后勤。北狄的补给线很长,
粮草辎重都要从王庭运过来。如果我们派一支轻骑,绕到敌后,
烧掉他们的粮草——”“太冒险了。”周伯庸打断我,“绕到敌后,要穿过大漠,路线不熟,
补给跟不上,去了就是送死。”“路线我熟。”我说,“我花了半年时间,
从归降的北狄俘虏口中审出了每一条商道路线。大漠中有一处绿洲,可以作为中途补给点。
只要三千骑兵,每人带十天干粮,轻装急行,七天之内可以到达北狄的粮草中转站。
”军帐里安静了下来。所有将领都看着我,表情各异——有惊讶的,有怀疑的,有不服气的。
周伯庸沉默了很久,最终说了三个字:“容我思。”他没有同意,但也没有拒绝。
我知道他在犹豫——他不是在犹豫战术的可行性,而是在犹豫该不该把三千骑兵交给我指挥。
三天后,北狄又一次大规模袭扰,周伯庸的防线被撕开了一道口子,两个村庄被屠,
三百多百姓被杀。我再次走进军帐。“王爷,不能再等了。”我说,“每等一天,
就有百姓死在北狄的马蹄下。”周伯庸看着我,目光复杂。“沈昭,
”他忽然叫了我的名字——不是“沈先生”或“沈客卿”,而是我的名字,“你一个女子,
为何如此执着于打仗?”我看着他,平静地说:“王爷,我不是执着于打仗,
我是执着于活着。北境的百姓也想活着。但如果没有人站出来保护他们,他们就只能等死。
”周伯庸沉默了很久。“好。”他说,“三千骑兵,交给你指挥。但你必须在十五天内回来,
否则军法从事。”“遵命。”那是我第一次领兵出征。三千骑兵,每人带十天干粮,
轻装疾行。我骑在马上,穿着不合身的铠甲,腰里挂着长剑,风沙打在脸上生疼。
身后三千双眼睛看着我——有信任的,有怀疑的,有等着看我笑话的。我没有退路。第七天,
我们到达了北狄的粮草中转站。那是一个建在河谷中的营地,囤积了大量的粮草辎重,
守卫只有不到一千人。北狄的主力都在前线,后方空虚。夜袭。火烧连营。
三千骑兵如神兵天降,杀入敌营,四处放火。北狄守军措手不及,溃不成军。
熊熊大火烧了整整一夜,二十万石粮草化为灰烬。前线正在攻城的北狄大军闻讯后撤,
周伯庸趁机率主力出击,大获全胜,斩敌三千,俘获无数。此役之后,
我在北境的名声彻底打响了。士兵们叫我“沈将军”,百姓们叫我“沈女侠”,
周伯庸的将领们看我的眼神从怀疑变成了敬畏。而周伯庸本人,
看我的眼神变了——不再是看一个工具,而是看一个对手。我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
是因为庆功宴上,他当众说了一句话:“沈先生有大才,本王自愧不如。有沈先生在,
北境无忧矣。”这话听起来是夸奖,实际上是敲打。
他在告诉所有人——包括他的部下——我只是他的“先生”,不是他的属下。我没有兵权,
没有地盘,所有的功劳都是他的。没关系。我早有准备。五永和十四年春,北狄大举南侵。
这一次不是小规模的袭扰,而是倾国之兵——号称十万铁骑,实际上也有五万之众。
北狄的新可汗是个野心勃勃的年轻人,他要在有生之年吞并大雍的北境三州,然后挥师南下,
逐鹿中原。周伯庸慌了。他虽然名义上控制着两州之地,但实际能调动的兵力只有两万出头,
加上朝廷派来的节度使手中的五千人,也不过两万五。五万北狄铁骑对两万五步骑混合部队,
胜算不大。他向朝廷求援,
但朝廷正陷入党争——王家倒台后留下的权力真空引发了新一轮的争夺,
六部九卿打得不可开交,没人有心思管北境的事。“沈先生,”周伯庸在军议上问我,
“你说怎么办?”我站起来,走到地图前。“北狄五万大军,分三路南下。西路两万,
中路两万,东路一万。他们的战术是中路牵制,两翼包抄。如果我们正面迎战,必败无疑。
”“那你说怎么打?”“不打正面。”我用手指在地图上画了一条线,“集中全部兵力,
先吃掉东路军。东路军只有一万,而且统帅是北狄可汗的弟弟,此人骄傲自大,
行军速度最快,与中路军拉开了两天的距离。我们以两万五千兵力围歼一万,有胜算。
”“然后呢?”“然后转身打中路军。中路军是北狄可汗亲自率领的主力,两万人。
吃掉东路军后,我军士气大振,兵力也还有两万出头,与中路军旗鼓相当。
而且中路军得知东路军覆灭,必然军心动摇。这时候决战,胜算在六成以上。”“西路军呢?
”“西路军交给山里的猎户和民兵。”我说,“西路地形险要,大部队施展不开,
用游击战术拖住他们。等我们解决了中路军,再回头收拾西路军。”军帐里沉默了很久。
周伯庸的将领们面面相觑——这个计划太大胆了,每一步都像是在走钢丝。“沈先生,
”一个将领迟疑地说,“万一东路军和中路军之间的间距没有两天呢?
万一北狄可汗提前发现了我们的意图呢?”“所以我们需要一样东西。”我说,“情报。
实时、准确的情报。”我看向周伯庸:“王爷,我的情报网已经在北狄境内布好了。
北狄大军的每一动向,都会通过信鸽传到我的手里。您要做的,就是相信我。
”周伯庸看着我,目光复杂到了极点。“沈昭,”他低声说,“你到底是谁?一个女人,
怎么可能做到这些?”我笑了笑:“王爷,我谁也不是。只是一个不想死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