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未忘:梦回十八
作者:时来风
主角:陈敬山苏晚晴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更新:2026-05-05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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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来风的《半生未忘:梦回十八》这本书写的很好!语言丰富,很是值得看,陈敬山苏晚晴是本书的主角,小说描述的是:他那时候还不知道:有些话,当时不说,这辈子,就再也说不出口了。有些机会,当时不抓,……

章节预览

一、残灯蓝星异世界病房里很静。静到能听见呼吸机细微的“嘶——嘶——”声,

像一条快要扯断的线,在空气里轻轻颤。陈敬山躺在病床上,眼睛半睁着,目光散得厉害,

已经看不清窗外是白天还是黑夜。他今年七十六岁。无儿无女,无妻无伴。父母早走,

兄弟姐妹也各自零落,这一辈子,风里雨里,到头来,就只剩一张病床,一屋子消毒水味,

和一盏快要熬干的老灯。护士隔一会儿进来看看,翻一翻他的眼皮,捏一捏他的手腕,

动作轻,话也轻,像是怕惊扰一个沉在梦里很久的人。他其实早就没什么痛觉了。浑身都轻,

轻得像一片枯叶,挂在枝头,风再吹一下,就要落下来。脑子里浑浑噩噩,

一会儿是小时候巷口的槐树,一会儿是工厂里轰鸣的机器,一会儿是空荡荡的老房子,

关了几十年的门。很多人和事,都模糊了。记不清同事的脸,记不清邻居的称呼,

记不清自己哪一年退的休,哪一年搬的家。可只有一个影子,清清晰晰,隔了五十八年,

依旧亮得刺眼。十八岁那年的夏天。蝉鸣,热风,白衬衫,麻花辫,

和一双笑起来会弯成月牙的眼睛。那是他这辈子,唯一真正爱过、也真正错过的人。

是他守了一辈子的,白月光。意识越来越浅,呼吸越来越弱。陈敬山觉得自己正在往下沉,

沉进一片软软的、暖暖的雾里。雾里没有病痛,没有孤单,没有一辈子的空荡。

只有一个十八岁的自己,站在老校门口,手心冒汗,心跳得快要撞碎胸膛。

他好像……又要回到那年夏天了。二、重回十八岁一九六八年,夏天。天热得离谱,

柏油路面都泛着软光,蝉从早叫到晚,声音聒噪,却又透着一股没心没肺的鲜活。

陈敬山那年刚满十八。个子已经拔得很高,肩膀宽,脊背直,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

裤脚卷到膝盖,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腿。他不是那种惹眼的男生,话少,腼腆,成绩中等,

在班里不算突出,也不算垫底,安安静静,像墙角一棵不起眼的树。可他心里,藏着一团火。

一团只对着一个人烧的火。那个人,叫苏晚晴。晚晴。他在心里默念一遍,连呼吸都要放轻。

她是班里最干净、最温柔的女生。不算惊艳夺目,却耐看,越看越舒服。皮肤白,眉眼柔,

头发总是梳成两根粗麻花辫,垂在胸前,走路时轻轻晃。她不爱打闹,不爱扎堆说笑,

总是安安静**在位置上看书、写字,偶尔抬头,目光扫过来,陈敬山就会立刻低下头,

耳根发烫。他从高一第一眼见到她,就悄悄喜欢上了。不敢说,不敢靠近,

不敢让任何人看出来。只是每天早早就到教室,只为了能在她进门时,

偷偷看一眼;只是下课故意磨蹭,

只为了能和她在同一条走廊多待几秒;只是在她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时,

比自己被提问还要紧张,手心全是汗。那点喜欢,轻得像风,小得像尘,却扎扎实实,

填满了他整个少年时代。他以为,这份心思会一直藏在心底,安安静静,直到毕业,

各奔东西。他从没想过,自己会和她有交集。更没想过,这段交集,会缠他一辈子。

三、第一句对话那天午后,天气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最后一节是自习,教室里嗡嗡的,

有人小声说话,有人趴着睡觉,有人在纸上乱写乱画。陈敬山坐在靠窗的位置,假装看书,

目光却总是不受控制,飘向前排那个扎着麻花辫的身影。她坐得笔直,安安静静写着什么,

笔尖在纸上划过,发出细碎的沙沙声。忽然,一阵风从窗外刮进来,吹得书页哗啦啦翻。

苏晚晴放在桌角的一叠作业本,“哗啦”一下,全散落在地上。纸张飞得到处都是,

有几张甚至飘到了陈敬山脚边。她慌了一下,连忙弯腰去捡,动作轻,却有些手忙脚乱。

教室里不少人看过去,有人笑,有人无动于衷。陈敬山心脏猛地一跳。几乎是本能,

他立刻站起身,快步走过去,蹲下身,一言不发,一张一张帮她捡。他的动作有点僵,

有点笨,手指碰到冰凉的纸页,都在微微发颤。苏晚晴愣了一下,抬头看他,

眼睛轻轻眨了眨。“谢谢你……”声音很轻,很软,像初夏的风,拂过耳边。这是她第一次,

主动对他说话。陈敬山脑袋“嗡”的一声,一片空白。他不敢看她的眼睛,低着头,

把捡好的本子一叠整理整齐,双手递过去,声音干涩,憋了半天,只挤出两个字:“没事。

”他甚至没敢多看她一眼,递完本子,转身就快步走回自己座位,坐下时,

后背已经一层薄汗。耳根烫得厉害,心跳快得不像话,久久停不下来。苏晚晴抱着那叠本子,

望着他的背影,轻轻抿了抿嘴,眼底掠过一丝浅浅的笑意。她其实早就注意过他。这个男生,

总是安安静静,不惹事,不张扬,上课认真,下课也不疯跑,眼神干净,看着很踏实。

只是从来没说过话。那天之后,一切好像都不一样了。再在走廊遇见,

她会对他轻轻点一下头,嘴角弯一弯。陈敬山则会瞬间僵硬,慌乱点头,快步走开,

走出去很远,心还在狂跳。一点点微光,就这样,悄悄照进了他沉闷的少年时代。

四、慢慢靠近真正熟起来,是因为一次值日。班里轮流打扫卫生,

那天刚好排到陈敬山和苏晚晴一组,负责教室和走廊。同学们一哄而散,

教室里很快就剩他们两个人。空气一下子安静得有些尴尬。陈敬山握着扫把,手心冒汗,

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埋头用力扫地,假装很忙。苏晚晴拿着抹布,擦黑板,擦窗台,

动作轻缓,安安静静,不吵不闹。扫到她脚边时,陈敬山脚步顿了顿。“我来就行,

你歇会儿。”他低声说。苏晚晴回头看他,笑了笑:“没关系,一起快一点。”她的笑很淡,

却很暖,像阴天里忽然透出的一束太阳。陈敬山不敢再看,埋头继续扫,心里却乱糟糟的,

又甜又慌。那天打扫完,天色已经有点暗。两人一起走出校门,沿着路边慢慢走。

路上行人不多,晚风渐凉,蝉鸣也淡了些。“你家住哪边?”苏晚晴先开口,

声音依旧轻轻的。“前面,拐个弯就到。”陈敬山说。“我也是那边。”她轻声道,

“以后说不定,可以一起走。”一句很平常的话,落在陈敬山耳朵里,却像一颗小石子,

投进心湖,荡开一圈又一圈涟漪。从那天起,他们真的常常一起走。早上,

他会故意在路口多等一会儿,看见她的身影,才装作刚好路过;傍晚放学,

两人并肩走在路边,不怎么说话,也不觉得尴尬。他走外侧,她走内侧。他步子大,

会刻意放慢,等她。有时候,她会随口说几句班里的事,说题目太难,说老师太严,

说谁家的猫很乖。他就安安静静听着,偶尔“嗯”一声,心里却甜得发腻。

他从来不敢说越界的话,不敢牵她的手,不敢多看她的眼睛,甚至不敢表现出太多热情。

他只是觉得,能这样安安静静陪她走一段路,就已经是这辈子最幸福的事。

他那时候不懂什么是爱,只知道:看见她,就开心;她笑,他一天心情都好;她皱一下眉,

他就跟着心慌。简单,干净,笨拙,又无比认真。五、那封没敢送出去的信高二那年冬天,

格外冷。天上飘着细雪,落在脖子里,凉丝丝的。陈敬山心里,却藏着一团滚烫的东西。

他喜欢苏晚晴,已经喜欢到藏不住了。白天想,夜里想,上课走神,睡觉做梦,

全是她的影子。他想告诉她。想对她说:我喜欢你,从高一见到你第一眼,就喜欢你了。

可他胆小,自卑,腼腆,不敢开口。他家境普通,长相普通,成绩普通,什么都普通,

而她那么好,温柔干净,像一朵不该被凡尘沾染的花。他怕一说出口,连朋友都做不成。

怕她拒绝,怕她疏远,怕以后连一起走路的机会都没有。纠结了整整一个星期,

他终于下定决心——写一封信。把所有不敢说出口的话,全都写在纸上。那几天,

他一有空就躲在屋里,趴在桌上,一笔一划,写得无比认真。字写了又改,改了又划,

信纸揉掉一张又一张。他写自己第一次见她的心动,写每次一起走路的开心,

写自己默默关注她的点点滴滴,写自己笨拙又真诚的喜欢。没有华丽辞藻,没有甜言蜜语,

全是最朴素、最实在的心里话。最后,他颤抖着写下:“晚晴,我喜欢你,很久了。

如果你不讨厌我,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写完,他反复看了好几遍,手心全是汗。

他把信小心翼翼折好,塞进衣服最里面的口袋,贴着胸口,好像这样,就能多一点勇气。

第二天,他揣着那封信,在学校里晃了一整圈。无数次走到她面前,话到嘴边,又咽回去。

无数次想把信塞给她,手伸出去一半,又缩回来。他怕,怕得要命。直到放学,

两人依旧一起走。雪还在下,路面薄薄一层白。走到一个僻静的拐角,苏晚晴忽然停下脚步,

转头看他,眼睛在雪光里格外亮。“陈敬山,”她轻声说,“你是不是……有话想跟我说?

”陈敬山浑身一僵。心脏瞬间提到嗓子眼。他脸涨得通红,手足无措,嘴唇哆嗦,

半天说不出一个字。口袋里那封信,烫得他胸口发疼。他想说,想全部说出来,

想把信递给她。可最后,勇气还是在喉咙里散了。他低下头,

声音小得像蚊子哼:“没……没有。”苏晚晴望着他,眼神轻轻闪了闪,没再追问,

只是轻轻“哦”了一声,继续往前走。那一天,路格外长。陈敬山跟在她身后,

心里又悔又恨,恨自己没用,恨自己胆小,恨自己错过了开口的机会。那封信,

他最终还是没送出去。回家之后,他把信拿出来,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

轻轻夹在一本旧课本里,锁进了箱子底。他以为,以后还有机会。他以为,日子还长,

总有一天,他能鼓起勇气,光明正大站在她面前,说一句“我喜欢你”。

他那时候还不知道:有些话,当时不说,这辈子,就再也说不出口了。有些机会,当时不抓,

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六、她先靠近了陈敬山没敢表白。可苏晚晴,却先一步,向他靠近了。

她开始会主动找他说话,问他题目,借他笔记,放学时会刻意等他一起走。有时候,

她会从家里带一个馒头,或者一块红薯,悄悄塞给他:“我妈蒸的,你尝尝。”有时候,

天气冷,她会提醒他:“多穿点,别冻着。”她从不说暧昧的话,不做越界的动作,

可每一个细节,都温柔得让人心头发颤。班里渐渐有人开始起哄,

开玩笑说他们俩“好上了”。每次被人打趣,苏晚晴会脸红,低下头,不承认,也不否认。

陈敬山则会慌慌张张摆手,说“别乱说”,可心里,却甜得快要化开。他明白。

她是知道他的心意的,而且,她不讨厌,甚至……是愿意的。某个周末下午,天气放晴,

阳光很好。两人约好一起去镇上的书店看书。没有别人,就他们两个。走在河边的小路上,

杨柳抽芽,风很软。苏晚晴走在他身边,辫子轻轻晃,脚步很慢。走着走着,

她忽然轻轻伸手,碰了一下他的指尖。陈敬山浑身一震,像被电到一样,瞬间僵在原地。

她的手指很软,很凉,轻轻一碰,又飞快缩回去。她脸红红的,低着头,小声说:“陈敬山,

我……我知道你对我好。”他呼吸一滞,说不出话。“我也……”她声音更轻,

轻得几乎要被风吹走,“我也挺喜欢你的。”一句话,轻飘飘落在耳边。陈敬山却觉得,

整个世界都安静了。蝉不叫了,风停了,河水不流了,全世界,只剩下她这一句声音。

他愣在原地,眼眶忽然就热了。这么久的暗恋,这么久的小心翼翼,这么久的忐忑不安,

在这一刻,全都有了归宿。他喜欢的人,刚好也喜欢他。这大概是十八岁这年,

最圆满、最奢侈的幸福。他鼓起这辈子最大的勇气,微微颤抖着,伸出手,

轻轻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小,很软,有点凉,被他握住时,轻轻颤了一下,却没有躲开。

两人就这样,手牵着手,沿着河边,慢慢走。谁都没说话,可心里,都亮堂堂的。那一天,

陈敬山觉得,自己拥有了全世界。七、最好的那几年他们在一起了。没有隆重告白,

没有鲜花礼物,只有一句轻轻的“我也喜欢你”,和一双手,轻轻牵在一起。那是他这辈子,

最干净、最纯粹、最快乐的一段时光。白天在学校,一起上课,一起自习,

偶尔偷偷对视一眼,都能偷偷笑半天。放学一起走,走过长长的街道,走过僻静的小巷,

走到路口,才依依不舍分开。他会把自己省下来的口粮,

悄悄留给她;她会把自己缝好的手帕、织了一半的围巾,偷偷塞给他。他不善言辞,

不会说情话,不会哄人,只会用最笨的方式对她好:下雨时,把伞往她那边倾,

自己半边身子淋湿;天热时,跑很远给她买一碗凉水;她生病时,他比谁都着急,

默默守在她家附近,不敢进去,只在远处看着,心里揪着疼。苏晚晴也从不是娇气的女生。

她温柔,懂事,体贴,从不要什么,不抱怨什么,安安静静陪在他身边。

她会笑着听他说乱七八糟的心事,会在他低落时轻声安慰,会在别人说他不好时,

默默站在他这边。他们没有钱,没有浪漫,没有未来的承诺,只有彼此。可那时候,

他们都以为:只要牵着彼此的手,就能一直走下去,走过少年,走过青年,走到成家,

走到变老。他无数次在夜里幻想:以后娶她进门,给她一个安稳的家,生一两个孩子,

平平淡淡,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他不求大富大贵,不求飞黄腾达。只要身边是她,就够了。

他以为,这很简单。他那时候还不懂,人生最残忍的,就是:你以为板上钉钉的未来,

往往说碎就碎。你以为一辈子不会分开的人,往往一转身,就再也回不来。

八、裂痕变故是悄无声息来的。先是家里。苏晚晴的父母,渐渐听说了女儿和陈敬山走得近。

老一辈人,现实,看重家境,看重前途,看重门户。陈敬山家条件一般,父亲是普通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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