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狩猎
作者:栀意28
主角:林栀沈渡洲苏晚吟
类别:穿越
状态:已完结
更新:2026-05-21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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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网络作家“栀意28”所著的穿越架空小说《双向狩猎》,主角是林栀沈渡洲苏晚吟,小说正在连载中,本文剧情精彩纷呈,非常不错,更多精彩章节,敬请期待!小说主要讲述的是:高中开学第一天,他坐在我前排右侧三个座位,第一次注意到他的后脑勺。”“2021.6.5,高考前两天,他在操场上慢跑,绕了…………

章节预览

一深夜十一点四十七分,林栀坐在出租屋的地板上,周围散落着几百张照片。

她面前的墙壁已经被照片完全覆盖了。正中间是沈渡洲的大学毕业照,他穿着黑色学士服,

站在图书馆前,阳光正好打在他右侧的脸颊上,笑容温和而疏离。

照片的四角用红色图钉固定,周围按照时间顺序,密密麻麻地排列着他从高一到大四的影像。

有些照片是在食堂拍的,他端着餐盘找位置;有些是在教学楼走廊,

他低头看手机经过;还有一些是在篮球场边,他穿着白色T恤,袖子卷到肩膀,正在喝水。

每一张照片的背面都标注着日期、地点,以及当天的备注——“2019.9.3,

高中开学第一天,他坐在我前排右侧三个座位,第一次注意到他的后脑勺。

”“2021.6.5,高考前两天,他在操场上慢跑,绕了七圈。

”“2022.10.17,大学第一次偶遇,他在图书馆四楼靠窗位置,

看的是《存在与虚无》。”“2024.3.8,他在创业大赛拿了金奖,

上台时紧张得捏了三次话筒。”林栀用红笔在今天的日历上画了一个圈。

上面写着一行小字:“距他订婚,还有三十天。”她没有参加过沈渡洲的任何一场颁奖礼,

没有在他的任何一条朋友圈下点赞,甚至没有在他的任何一次社团招新中填写报名表。

她只是一个影子,安静地、精准地、七年如一日地,跟在他身后五到十米的距离。

这是她给自己划定的安全区。不会被他发现,不会打扰他的生活,

又能确保他始终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她的手机相册里有一个加密文件夹,

名字叫“观测日志”,里面存着一万两千张照片。从功能机时代模糊的像素,

到后来清晰得能看见他睫毛的影像,这个文件夹伴随着她换了四部手机,却从未被删除。

林栀把手机放在地板上,屏幕亮着,是沈渡洲半小时前发的一条朋友圈。

照片里他穿着一件深蓝色衬衫,身旁站着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

两个人站在某个露台上,背后是城市的夜景。配文只有两个字:“十年。

”下面有人评论:“终于官宣了!”“嫂子好漂亮!”“什么时候订婚?

”他统一回复了其中一条:“下个月。”下个月。林栀盯着那条回复看了很久,

直到眼睛发酸,屏幕上那行字开始重影。她不是没有预想过这一天。沈渡洲这样的人,

迟早会被某个人捕获,会被某个人合法地、光明正大地占有。而她只能站在远处,

看着他走进一个她永远无法进入的房间,然后门会关上。她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林栀从地板上站起来,腿有些麻,踉跄了一下,扶住了贴着照片的墙。

她的手指无意间碰到一张沈渡洲高二时的照片,那是她在运动会上拍的。他刚跑完三千米,

弯着腰在喘气,阳光把他的汗水照得像碎金。那时候她以为,只要远远看着就够了。

可现在她发现,不够。远远不够。她翻出手机,打开沈渡洲的微信对话框。他们不是好友,

她只能看到他的头像和朋友圈背景图。背景图是一张海边的照片,他一个人站在沙滩上,

背影被夕阳拉得很长。林栀的手指悬在“添加到通讯录”上方,犹豫了很久,

最终还是退出了界面。不能。会吓到他。会让他知道,有一个人,已经窥视了他七年。

她把手机扔到床上,整个人倒下去,盯着天花板。天花板上什么都没有,干净得像一面白纸。

她想起沈渡洲高中时写过的一篇作文,题目是《空白》,

被语文老师贴在走廊的展板上当范文。她假装路过,站在那里看了十分钟,

把那篇作文一字不漏地背了下来。他说,他喜欢白纸,因为白纸上可以画任何东西。

林栀闭上眼睛。那她现在这张白纸上,画满了他的名字。二第二天是周六。

林栀像往常一样七点起床,洗漱,换上最不起眼的灰色卫衣,把头发扎成一个低马尾。

她在镜子前看了自己一眼——普通的脸,普通的穿着,普通到丢进人群里立刻就会被淹没。

很好。这是她需要的。她查过沈渡洲的课表,知道他周六上午会在学校附近的咖啡店自习。

那家咖啡店叫“岛屿”,开在一条巷子的尽头,有两层楼,二楼靠窗的位置正对着巷口。

沈渡洲习惯坐在那里,点一杯美式咖啡,不加糖不加奶,然后待上三个小时。

林栀八点十五分到达“岛屿”,选了二楼角落里的一张桌子,

面前放了一本书和一杯最便宜的拿铁。她的位置能清楚地看到沈渡洲常坐的那个座位,

而那个座位的人如果不刻意回头,不会注意到她。八点四十分,沈渡洲推门进来。

他今天穿了一件浅灰色的薄毛衣,袖子推到小臂,露出匀称的手腕。

他背着那个她见过的黑色双肩包,上楼,在靠窗的位置坐下,和店员说了几句话。两分钟后,

一杯美式被端到他面前。林栀低下头,假装看书,余光却一刻都没有离开过他。

他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嘴角微微上扬,偶尔拿起手机回几条消息。

林栀注意到他的手机壳换了,之前是纯黑色的,现在换成了一款透明的,

背面夹着一张拍立得照片。距离太远,她看不清照片上是什么,

但隐约能看出是两个人的合影。她的手指无意识地攥紧了咖啡杯。九点二十分,

一个女孩推门进来。林栀认出了她——苏晚吟,沈渡洲的订婚对象。

昨天朋友圈照片里的那个女孩。她穿着一件鹅黄色的连衣裙,长发披在肩上,

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成月牙形。她径直上了二楼,走到沈渡洲身边,

自然而然地在他对面坐下。沈渡洲抬头看她,嘴角的笑意更深了。林栀看着他们,

感觉胸口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苏晚吟从包里拿出一个纸袋,递给沈渡洲,他接过来,

从里面取出一条围巾。深蓝色的,羊毛的,看起来价格不菲。沈渡洲说了句什么,

苏晚吟笑着伸手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那个动作很轻,带着恋人之间才有的亲昵。

林栀的视线开始模糊。她用力眨了眨眼,低下头,假装翻了一页书。

书页上密密麻麻的字她一个都看不进去,脑子里全是苏晚吟刚才那个笑容。

她想起自己七年来的每一个周六,每一个偶遇,每一个“刚好路过”的时刻。

她以为自己拥有某种特权——她是离他最近的人,是知道他最多秘密的人。但现在她发现,

不是的。苏晚吟可以光明正大地坐在他对面,可以给他送礼物,可以拍他的肩膀,

可以挽他的胳膊。而她,只能坐在五米外的角落里,假装在看一本根本不存在的书。

十点四十分,沈渡洲和苏晚吟一起离开了咖啡店。林栀等他们走出巷口,才合上书,站起来。

她的拿铁几乎没有动过,冰块已经全部融化,把咖啡稀释成一种浑浊的棕色。她付了钱,

走出“岛屿”,外面的阳光刺得她眯起眼睛。她站在巷口,

看着沈渡洲和苏晚吟的背影消失在街角。苏晚吟挽着他的胳膊,头靠在他肩上,

两个人走得很慢,像是这个周六上午的时光都属于他们。林栀拿出手机,打开相机,

对准那个方向,按下了快门。照片里,两个人的背影被阳光拉得很长,重叠在一起,

像是一个人。她把照片存入“观测日志”,标注日期,

然后在备注栏里打了一行字:“2024.4.6,他和苏晚吟一起出现在岛屿咖啡,

苏晚吟送了他一条深蓝色围巾。他们看起来很般配。”打完这行字,她盯着屏幕看了很久,

然后删掉了最后一句话。不是般配。只是合适。林栀收起手机,沿着相反的街道往回走。

她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街边的店铺一家接一家地开着,有人在卖烤红薯,

有人在吆喝新款手机,有人牵着孩子从她身边经过。没有人注意到她。从来没有人注意到她。

她回到出租屋,关上门,背靠着门板滑坐在地上。满墙的照片在昏暗的房间里注视着她,

几百双沈渡洲的眼睛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光线里看过来。林栀忽然觉得,

这些照片不再让她感到安心了。它们像一面面镜子,照出她的空洞和可悲。

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相册,翻到最早的一张照片。那是高一军训的时候,

沈渡洲站在队列第一排最右边,穿着迷彩服,被太阳晒得有些黑,但笑得很好看。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是隔壁班的,教官喊“向右看齐”的时候,

她刚好看到他的侧脸。那一秒,她心里有什么东西被点亮了。然后一燃,就是七年。

林栀把手机扣在地板上,仰起头,眼泪顺着脸颊滑进头发里。“还剩三十天。”她对自己说。

三十天后,他就会成为别人的未婚夫,会有一个家,会有一个人在每个夜晚躺在他身边,

会在每个早晨第一个看到他的脸。而她,还是只能站在五米之外,当一个影子。不。

连影子都不算。影子至少还有被踩到的可能。她什么都不是。三那晚之后,林栀失眠了三天。

她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

脑子里像有一台投影仪在反复播放沈渡洲和苏晚吟并肩走远的画面。

每一次播放都会多出一些细节——苏晚吟的裙摆被风吹起来,

沈渡洲伸手替她压住;苏晚吟在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沈渡洲低头看她,

眼神里有一种她从未在照片里捕捉过的温柔。第三天凌晨四点,林栀从床上坐起来,

做了一个决定。她要靠近一次。就一次。不是站在五米外的角落,

不是假装偶遇然后迅速躲开,而是真正地、面对面地,站在他面前。她不需要说什么,

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让他看到自己——哪怕只有一秒。这样,当三十天后他戴上订婚戒指,

她至少可以告诉自己:他见过我。不是影子,不是空气,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林栀花了整整一天来准备。她翻遍了衣柜,找出唯一一条裙子——黑色的,及膝的,

是去年生日时母亲寄来的,她一次都没穿过。她把头发放下来,试着用卷发棒卷了一个弧度,

然后觉得太刻意,又洗掉,重新扎成马尾。最后她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还是那个人。

普通的脸,普通的穿着,普通到扔进人群里立刻就会被淹没。但她没有别的办法了。

她只能是这样。周四下午,林栀查到了沈渡洲的行程。

他每周四下午会去学校体育馆打羽毛球,打到五点半,然后去食堂吃饭,

接着去图书馆待到闭馆。她决定在他去食堂的路上“偶遇”他。

那段路是一条种满梧桐的林荫道,这个季节梧桐叶刚抽出新芽,阳光从叶缝间漏下来,

在地面上铺成碎金。沈渡洲通常会在五点四十分左右经过那里,从体育馆南门出来,

沿着林荫道往东走,经过三栋教学楼,到达第三食堂。林栀五点半就到了林荫道。

她站在一棵梧桐树下,手里拿着一本书——是真的在看书,不是道具。

她选了沈渡洲高中时在作文里提过的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

她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那篇作文,是否还记得自己提过这本书,

甚至不确定他会不会注意到她手里的书。但她没有别的钩子了。五点四十三分,

沈渡洲出现在林荫道的尽头。他刚运动完,换了一件干净的白色T恤,头发还有些湿,

手里拎着一个运动包。他走得不快,偶尔停下来看手机,偶尔抬头看看树上的新叶。

林栀的心脏开始剧烈跳动。她低下头,假装专注于手中的书,余光却死死锁住他的位置。

十米,八米,六米,五米——他在靠近。三米。两米。一米。就在他和她擦肩而过的瞬间,

林栀做了一件她排练了无数遍的事——她“不小心”把书掉在了地上。

书落地的声音在安静的林荫道上格外清晰。沈渡洲停下来。林栀蹲下去捡书,动作有些慌乱。

她感到自己的手指在发抖,书的封面滑了好几次才拿稳。“需要帮忙吗?

”他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温和的,带着运动后的微微喘息。林栀抬起头,

第一次在这么近的距离里看到他的脸。他比照片里更好看。五官比她想象中的更立体,

眼睛是很深的黑色,睫毛很长,鼻梁挺直。他微微弯着腰,一只手伸出来,

似乎准备帮她捡什么东西。他们的目光相遇了。“不用,谢谢。”林栀的声音有些哑,

她清了清嗓子,站起来,把书抱在胸前。沈渡洲直起身,目光从她脸上移到她手里的书上,

停了一秒。“《霍乱时期的爱情》。”他念出书名,语气里有一丝意外,“好书。”“嗯。

”林栀点点头,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准备了一百句台词,此刻一句都想不起来。

沈渡洲看了她一眼,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笑了笑:“那我不打扰你了。

”他转身继续往前走。林栀站在原地,看着他离开的背影。阳光从他背后照过来,

给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金边。他的步伐从容,肩膀很宽,走路时有一种不急不躁的节奏感。

她忽然有一种冲动,想叫住他,想问他记不记得自己写过的那篇作文,想告诉他,

因为那篇作文,她读了马尔克斯所有的书。但她没有。她只是站在那里,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林荫道的尽头。那天晚上,林栀回到出租屋,

在“观测日志”里写下了一条新的记录:“2024.4.11,他看到了我。

他说了一句话。他说‘好书’。”然后她删掉了这条记录,重新写:“2024.4.11,

他看到我了。”又删掉,再写:“2024.4.11,他看到我了。这很重要。

”林栀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关了灯。黑暗中,她睁着眼睛,

反复回忆那个瞬间——他低下头看她,眼睛里倒映着梧桐叶缝隙间漏下来的光。他看到了她。

七年了,他终于看到她了。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嘴角不受控制地翘起来。

四林栀没有想到,第二天她会再次见到沈渡洲。更没有想到,是在那个地方。周五下午,

她像往常一样去学校附近的一家便利店买饭团。

这家便利店是她经过长期观察选定的——沈渡洲偶尔会来,频率大约是一周一次,

通常是周二或周五的傍晚。她没有刻意选今天,真的只是去买饭团。推开门的时候,

便利店的自动门铃响了,发出“叮咚”一声。她走到冷柜前,

伸手去拿三文鱼饭团——她只吃这一种,从高二开始,

因为有一次她看见沈渡洲在便利店买了这个口味。“你也喜欢三文鱼?”声音从她身后传来,

近得像贴着她的耳朵。林栀猛地回头,手里的饭团差点掉在地上。

沈渡洲就站在她身后半步的位置,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正看着她笑。

他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衬衫,袖子卷到手肘,看起来比昨天更随意一些。“我……嗯。

”林栀的声音又哑了。她往后退了一步,后腰撞上了冷柜的边缘。“小心。

”沈渡洲下意识伸手扶了她一下,手掌轻轻碰了碰她的手肘,然后迅速收回去。

那个接触只有不到一秒,但林栀觉得自己的手肘像被烙铁烫过一样,从皮肤一直烧到心脏。

“昨天你也在这附近。”沈渡洲说,语气像在陈述一个事实,“在林荫道那边。”他记得。

他记得昨天见过她。林栀的呼吸有些急促。她低下头,假装在认真挑选饭团,

实际上冷柜里只剩下三文鱼和吞拿鱼两种口味,她根本不需要选。“嗯,我……我常在这边。

”她说。“我也是。”沈渡洲靠在冷柜旁边的货架上,拧开矿泉水喝了一口,

“你在看什么书?”“啊?”“昨天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你在看?”林栀点点头。

“看到哪里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第一次见到费尔明娜·达萨的那段。

”她说出口才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具体了,像一个疯狂的书迷在对答案。

但沈渡洲没有觉得奇怪。他点了点头,说:“那段写得很好。

‘那种能看见她身上所有光芒的瞬间’——大概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时刻吧。

”林栀的手指在饭团的包装袋上攥紧了。他也有过这样的时刻吗?是苏晚吟吗?

“你喜欢马尔克斯?”她问,声音轻得像在自言自语。“高中时很喜欢。”沈渡洲说,

目光落在她脸上,“那时候写过一篇关于他的作文,被老师贴在走廊上,还挺不好意思的。

”林栀的心跳漏了一拍。他提了那篇作文。他主动提了那篇作文。

“你……你写过关于他的作文?”她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像是第一次听说这件事。“嗯,

写的《百年孤独》的开头。”沈渡洲笑了笑,“那时候觉得马尔克斯很酷,

现在想想挺中二的。”“不是中二。”林栀脱口而出,然后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快了,

赶紧补充,“我是说……那篇作文写得很好。”沈渡洲看了她一眼,

目光里有一丝奇怪的东西。“你看过?”林栀僵住了。她应该说“没有”,应该摇头,

应该笑着说自己只是猜测。但她的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卡住了,发不出声音,

也做不出任何表情。沉默持续了大约三秒。然后沈渡洲笑了,笑容很轻,像风吹过湖面。

“算了,不重要。”他拿起一瓶矿泉水,“我先走了,下次见。”他转身走向收银台,

扫码付款,推门离开。自动门铃又“叮咚”了一声,然后一切都安静下来。林栀站在冷柜前,

手里还攥着那个三文鱼饭团,包装袋被她捏出了褶皱。下次见。他说下次见。这意味着,

还有下一次。林栀付了钱,走出便利店,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下来。她拆开饭团,咬了一口,

嚼了很久才咽下去。三文鱼的味道和往常一样,但今天她觉得格外好吃。她拿出手机,

打开备忘录,打了一行字:“他记得那篇作文。”想了想,又加上一句:“他说下次见。

”那天晚上,林栀躺在床上,把下午的对话翻来覆去地回忆了无数遍。每一个细节,

每一个停顿,他看她时的每一个眼神,都被她拿出来反复咀嚼。他说“你也喜欢三文鱼”,

说明他注意到了她手里的饭团。他说“昨天你也在这附近”,说明他记住了她的脸。

他说“下次见”,说明他期待再次见到她。这些信号叠加在一起,在林栀的脑子里炸开了花。

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嘴角的笑意怎么都压不下去。然后她想到了苏晚吟。

笑意凝固在脸上。她坐起来,拿起手机,打开沈渡洲的朋友圈。

背景图还是那张海边的背影照,但头像换了一张新的——是一张他本人的侧脸照,光线很好,

看起来像是专业摄影师拍的。林栀放大了照片,注意到他的眼睛看着镜头外的一个方向,

嘴角微微上扬。他在看谁?苏晚吟吗?她把手机扔到床上,重新躺下去,盯着天花板。

“你在想什么?”她对自己说,“他只是客气地说了一句‘下次见’。

他对每个人都会这么说。”但另一个声音在她脑子里响起来:他记得那篇作文。他记得你。

他没有对每个人这么说。林栀闭上眼睛,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

她不能因为一次对话就打破所有规则。她是影子,影子只能跟在后面,不能走到前面。

一旦越界,一切都会崩塌。她必须克制。必须回到原来的位置。五米之外。安全区。

五接下来的三天,林栀确实回到了安全区。她照常去“岛屿”咖啡店,照常坐在角落的位置,

照常用余光观察沈渡洲的一举一动。他没有再主动和她说话,甚至没有往她的方向多看一眼,

像那天下午在便利店的对话从未发生过。这才是正常的。那只是偶遇,

是陌生人之间一次礼貌的寒暄,不值得被记住,更不值得被反复咀嚼。但林栀控制不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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