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爆坤战士的笔下,《被侯府假千金逐出后,我在边疆封侯》描绘了沈昭沈婉的成长与奋斗。沈昭沈婉一路经历了苦难和挫折,却从未放弃追寻自己的梦想。通过与内心的战斗和与外界的冲突,沈昭沈婉逐渐坚定了信念,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部小说充满启示与感动,倒在路边,浑身是血,后背插着两支箭。沈昭本可以绕过去。但她看见了那人腰间的一块令……必将触动读者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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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假千金陷害逐出侯府那天,全家都在笑我。父亲说我没教养,母亲说我丢人现眼,
假千金依偎在他们身边,娇滴滴地喊“姐姐别怪我”。我带着一张伪造的通敌书信,
被扔出京城。没人知道,我手里握着先帝留下的虎符。三年后,我带十万边军杀回京城。
假千金跪在城门口,哭着喊“姐姐饶命”。我坐在马上,
居高临下看着她:“当年你栽赃我的那封信,笔迹是你自己写的吧?”她脸色惨白。
父亲冲出来,声嘶力竭:“你要造反吗?!”我笑了:“父亲,您忘了?
三年前您亲笔写下的驱逐文书上说,我沈昭,从今往后与侯府再无瓜葛。”“我现在,
只姓沈,不姓你们的沈。”第一章永宁侯府遣送庶女出京那天,京城下了入秋以来第一场雨。
沈昭跪在侯府正堂的地砖上,膝盖磕在冰冷的石面上,疼得发麻。但她没动。她知道,
这是她最后一次跪在这个地方。“沈昭,你可知罪?”父亲沈伯庸坐在主位上,
声音沉稳得像在议政厅上朝。他看她的眼神没有愤怒,没有失望,只有一种公事公办的冷漠,
像是在处理一件不听话的物件。沈昭抬起头,雨水顺着她的发梢往下淌,模糊了视线。
“女儿不知犯了什么罪。”“不知?”继母王氏从袖中抽出一封信,狠狠甩在她脸上,
“通敌叛国的信都写到了北狄,你还有脸说不知?”信纸飘落在沈昭膝前,墨迹晕开了一些,
但她认得上面的字。每一个字都像极了她自己的笔迹。但她没有写过这封信。“母亲,
这封信不是——”“住口!”沈伯庸猛地一拍桌案,“证据确凿,你还敢狡辩?
我永宁侯府世代忠烈,岂能容你这种孽女玷污门楣!”沈昭闭上嘴。
她看了一眼站在王氏身后的沈婉。沈婉,永宁侯府的嫡女,京城闻名的才女佳人,
也是她的庶出姐姐——不,现在应该叫嫡女了。因为沈婉的母亲王氏,
早在三年前就被扶了正。而沈昭的母亲,那个真正明媒正娶进侯府的正妻,已经死了十年。
沈婉正低着头,一副不忍心看的样子。但沈昭捕捉到她嘴角一闪而过的弧度。
那是一种得逞后的满足。“父亲。”沈婉轻声开口,声音柔得像三月的春风,“妹妹年纪小,
也许是被人蛊惑了。您别太生气,伤了身子。”沈伯庸的脸色缓和了些,
看向沈婉的眼神满是欣慰:“你总是这么心善。可家法无情,她做出这种事,
侯府容不得她了。”王氏接过话,语气里带着恰到好处的惋惜:“老爷,
昭儿毕竟在侯府长大,要不……把她送到庄子上思过几年?”“不必。”沈伯庸摆手,
“通敌是死罪,我不送官已经是念在父女情分上。从今日起,沈昭逐出永宁侯府,
永不得踏入京城半步。”沈昭听到“父女情分”四个字,差点笑出声。父女情分。
她六岁丧母,十年来在这侯府过得连下人都不如。冬天的炭火永远是沈婉剩下的,
夏天的冰盆从来轮不到她的屋子。沈婉请的是翰林院的先生,她只能趴在窗外偷听。
这些她都忍了。因为她一直以为,只要她够乖、够懂事,父亲总会看见她。
直到今天她才明白,父亲眼里从来就没有她。“来人,把她带出去。”两个婆子走上前,
一左一右架起沈昭的胳膊,往外拖。沈昭没有挣扎。她只是转头,
最后看了一眼这座她住了十年的侯府。正堂上“忠勇传家”的匾额高高悬挂,
金漆在雨幕中模糊成一片。她记住了。“慢着。”沈婉忽然开口,走到沈昭面前,
从手腕上褪下一只玉镯,塞进她手里:“妹妹,这个你带着,路上变卖了换些盘缠。
”婆子们对视一眼,眼里都是“大**真是菩萨心肠”的赞许。沈昭低头看着那只玉镯。
成色极差,是市面上最便宜的那种,边角还有裂纹。沈婉就是用这种东西,
一次次在父亲面前演足了“善待庶妹”的戏码。沈昭握紧镯子,忽然笑了。“姐姐。
”她凑近沈婉,声音低得只有两人能听见,“你的字写得真好,
连我自己都差点以为那封信是我写的。”沈婉的笑容僵了一瞬。但也只是一瞬。
“妹妹在说什么?”沈婉后退一步,眼眶泛红,“我知道你心里恨我,
可我真的不想你走……”“行了。”沈伯庸不耐烦地挥手,“拖出去。
”沈昭被拖出侯府大门,扔在门前的石阶上。雨水浇透了她单薄的衣衫,
冷意从骨头缝里往外钻。身后,侯府的大门轰然关闭。她听见门内传来沈婉的声音:“父亲,
妹妹她一个人在外面,会不会……”“不必管她,自生自灭吧。”沈昭撑着地面站起来。
膝盖磕破了,手肘也磨出了血,但她没有低头看一眼。她从怀里摸出一枚虎符。
那是她母亲留给她的。母亲临死前说:“昭儿,这枚虎符是先帝所赐,
持此符者可调边军十万。你外公当年救驾有功,先帝将此符赐予沈家,本是你母亲的嫁妆。
若有一日你在沈家待不下去,就去边关。”沈昭一直以为,她永远不会用到它。
她天真地以为,只要她忍着,总有一天父亲会认可她。今天她知道了,有些人,
永远不会认可你。因为你活着本身就是他们眼中的错。“娘。”沈昭对着雨水喃喃,
“女儿不孝,忍了十年,忍到头了。”她转身,朝城门走去。身后,
永宁侯府的朱漆大门在雨幕中越来越远,越来越小。她没有回头。第二章出京后,
沈昭一路向北。她没有盘缠,没有行李,只有那枚虎符和沈婉施舍的破镯子。
她把镯子扔在了城门口的臭水沟里。“留着它,脏了我的手。
”路上她靠着给人写信、抄经文换口吃的。她的手字写得好,
这是她唯一从侯府带出来的本事——偷听沈婉上课时练出来的。走到第七天,
她遇到了第一个人生中的贵人。准确地说,是一个快死的人。那是一个四十来岁的汉子,
倒在路边,浑身是血,后背插着两支箭。沈昭本可以绕过去。
但她看见了那人腰间的一块令牌。“边军。”她蹲下来,翻开那人的眼皮,探了探脉搏,
还有一口气。她撕下自己的衣袖,按住伤口,
从怀里摸出路上采的止血草药——她娘生前教过她一些粗浅的医术,说女孩子家懂一点,
万一受伤了能救命。那人在昏迷中抓住她的手腕,力气大得像要把她骨头捏碎。
“报……报信……北狄……偷袭……”“我知道了。”沈昭按住他,“你别说话,
我先给你止血。”“来不及了……”那人睁开眼,浑浊的眼珠盯着她,“你是……什么人?
”沈昭沉默了一瞬,然后亮出虎符。那人的瞳孔猛地一缩。
“持符者……边军……听令……”他说完这句话,手松开了,眼睛还睁着,但已经没有光了。
沈昭合上他的眼皮,把他的令牌和那封染血的情报揣进怀里。她站起身,看着北方。边关。
她本来只是想去边关投靠母亲的旧部,凭虎符换一口饭吃。但现在,北狄要偷袭,
边军有危险。她不去不行了。又走了十天,沈昭终于到了边关。她的鞋底磨穿了,
脚上全是血泡,嘴唇干裂出一道道口子。边关的城门比她想象的要破,
城墙上的砖缺了好几块,守城的士兵一个个面黄肌瘦,像饿了很久。“站住!什么人?
”沈昭亮出虎符。守城士兵愣住了,赶紧去禀报。不多时,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将匆匆赶来,
看见虎符,单膝跪下。“末将周景,参见持符者。”沈昭把他扶起来,
递上那份染血的情报:“北狄三日后偷袭,你们有准备吗?”周景看完情报,
脸色铁青:“消息半个月前就传出来了,但朝廷一直没有回复。我们的军粮已经断了十天,
将士们一天只吃一顿稀粥,真要打起来……”他没有说下去。沈昭明白了。不是边军不知道,
是他们知道了也没用。没有粮,没有援军,拿什么打?“将军。”沈昭说,“给我三千人,
我去劫北狄的粮草。”周景一愣:“你?”“我在侯府长大,读过兵书,
也偷看过父亲批阅的边关战报。”沈昭的声音很平静,“北狄每次偷袭前,
粮草都会囤积在离边关六十里的青羊谷。守军不超过五百。三千人,够了。
”周景盯着她看了很久。“你一个小姑娘,哪来的胆量?”“我连死都不怕。”沈昭说,
“还怕打仗吗?”那一夜,沈昭带着三千边军,摸黑走了六十里。她走在最前面,
手里握着一把从周景那里借来的刀。刀很重,她的手在抖。不是因为怕。
是因为她从没杀过人。但她知道,今晚之后,她会杀很多人。
青羊谷的北狄守军果然只有不到五百人,正在营地里喝酒吃肉,庆祝即将到来的胜利。
沈昭站在山坡上,看着下方的火光,深吸一口气。“放箭。”三千支箭矢划破夜空,
像一场暴雨倾泻而下。营地里的惨叫声此起彼伏。“冲!”三千边军怒吼着冲下山坡,
像饿狼扑进羊群。沈昭也在其中。她不知道自己是第几个冲进去的,
只知道当她回过神来的时候,手里的刀已经砍倒了三个人。刀上全是血。她的手还在抖。
但她的眼睛没有闭。她看见了边军将士们抢过北狄的粮草,像饿鬼一样往嘴里塞生米。
她看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兵,一条胳膊被砍断了,还咬着敌人的喉咙不放。
她看见周景——这个五十多岁的老将,亲自冲在最前面,白花花的胡子上沾满了血。
她忽然想起自己在侯府的那些年。她为了一碗冷饭,要跪着等所有人吃完。
她为了一件没有补丁的衣服,要在寒冬里洗全家人的衣裳。她以为那就是苦。原来不是。
真正的苦,是这些人在边关饿着肚子守国门,
而京城里的那些人还在算计着怎么往自己口袋里搂银子。“杀!”沈昭红着眼,
冲进了营地最深处。那一战,三千边军全歼北狄五百守军,缴获粮草足够边军吃一个月。
代价是,三百七十三人阵亡,六百多人重伤。沈昭跪在战场上,看着满地尸骸,吐了很久。
然后她擦干嘴,站起来,对周景说:“将军,该布置防御了。北狄不会善罢甘休。
”周景看着她,眼里有一种说不清的光。“你娘要是知道你现在的样子,会骄傲的。
”沈昭愣了一下。这是她离开京城后,第一次有人提起她娘。她没有哭。
眼泪在眼眶里转了一圈,被她硬生生憋回去了。“我娘教过我。”她说,“哭没有用。
”第三章接下来三年,沈昭在边关做的事,用一句话就能概括:她把一支快要饿死的边军,
变成了让北狄闻风丧胆的铁骑。第一年,她带着人抢了北狄十二次粮草,六次军械,
把边军的装备从骨头棒子换成了铁刀铁甲。第二年,她改革军制,裁掉老弱,提拔军功,
让边军从上到下都知道一个道理——杀敌才有饭吃,退缩就得死。第三年,她带着三万边军,
主动出击,连破北狄十七座营寨,斩首八千级,把北狄王庭逼退三百里。
边关百姓叫她“铁面将军”。因为她从来不笑。不是不想笑。是她忘了怎么笑。
在侯府的时候,她要笑,笑得乖巧,笑得懂事,笑得让所有人都觉得她无害。到了边关,
她不用笑了。她只需要赢。每一场仗都赢。因为输一次,边关就完了,身后的百姓就完了,
她这些年拼出来的东西就全完了。但朝廷并不知道边关发生了什么。
因为沈昭从来没有向朝廷要过一粮一饷。她知道,朝廷不会给的。她一个被逐出侯府的庶女,
凭什么让朝廷给她粮草?所以她只能抢。抢北狄的,抢土匪的,抢一切能抢的东西。
边军的将士们不在乎朝廷给不给粮,他们只认沈昭。因为她给饭吃。因为她带着他们赢。
因为她从来不会让他们白白送死。第三年的秋天,沈昭收到了一封信。信是周景送来的,
上面只有一行字:“京城来信,永宁侯府嫡女沈婉,下月嫁入三皇子府为妃。”沈昭看完信,
沉默了很长时间。然后她把信纸叠好,揣进怀里。“将军。”她叫来周景,
“我要回京城一趟。”周景一愣:“回去做什么?”“沈婉要嫁三皇子了。
”沈昭的声音很平静,“她当年栽赃我的那封信,笔迹是她自己写的。我要让她在婚礼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