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下午方秀兰林小禾陈伯年这是一本及其优秀的一部作品!无论是从作者摩羯十七郎的文笔还是对人物设定,剧情设定,都能够让读者代入进去,精彩内容推荐:偷偷埋在院子里的枣树下。他以为没人知道。此后几十年,他从来没有提起过这件事。不是忘了,是刻意不去想。每次想起来,都会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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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阳光从窗帘的缝隙漏进来,像一根细针,扎在地板上。陈伯年盯着那根针看了很久。
他的眼睛已经不太好了,看东西总是蒙着一层雾,但那道阳光太亮,亮得像一把刀子,
把雾切开了一条口子。他就顺着那条口子往外看,看到了地板上细小的灰尘在光柱里翻滚,
像无数个微小的生命,急急忙忙地赶路,不知道要去哪里。他知道那是阳光,
因为他还能感觉到热。很淡很淡的热,像隔着一层厚棉布,
又像隔着一层水——你知道那边有什么东西是暖的,但那个暖传不过来,或者说,
他的身体已经不太愿意接收了。再过一会儿,这热就会消失。窗帘会被拉开,
或者不会被拉开。他大概等不到被拉开了。他有一种奇怪的预感,不是恐惧,不是悲伤,
是一种很平静的确定,像小时候坐在教室里等下课铃,你知道它一定会响,但你不急,
因为响不响,你都已经坐在这里了。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在这张床上躺了多少天了。床是老床,
还是他和方秀兰结婚那年打的。那时候流行自己打家具,他托人弄了几块好木头,
请了一个木匠,在家里叮叮当当敲了半个月。木匠是个老头子,嘴里叼着烟,眯着一只眼,
拿刨子一下一下地推,木花卷起来,落在地上,有一股好闻的味道。方秀兰那时候还叫小方,
挺着个大肚子,在旁边看,一会儿说床头要雕花,一会儿说不要雕花,一会儿又说还是要吧。
木匠烦了,说:“你们两个到底商量好没有?”他看了方秀兰一眼,方秀兰也看了他一眼,
两个人同时说:“听他(她)的。”木匠摇摇头,继续刨木头。那张床睡了四十多年。
床垫换了不知道多少个,床架子一直没换。方秀兰后来嫌它旧了,想换一张新的,他没同意。
他说这张床睡习惯了,换了睡不着。其实不是习惯,是他舍不得。
这张床上有方秀兰睡出来的一个窝,她喜欢侧着睡,右边,枕头被压得扁扁的,
床垫上有一个浅浅的凹陷。她走了以后,那个凹陷还在,他躺上去的时候,
身体会不由自主地往那边滑。后来那个凹陷慢慢平了,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枕头也是旧的,荞麦皮的,枕了太多年,荞麦皮都碎成了粉末,枕头薄得像一张饼。
方秀兰说过好几次要给他换一个,他说荞麦皮的凉快,别换。她也就没换。现在她不用换了。
天花板上的那条裂缝他盯着看了无数遍。那是楼上那家漏水渗下来的,弯弯曲曲的一条,
像一条干涸的河。他曾经拿尺子量过,从墙角开始,到吊灯的位置结束,全长一米二三。
他记不太清了,可能是米二三,也可能是米一七。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从秋天盯到冬天,
从冬天盯到春天。裂缝没有变,是他变了。他变得越来越轻,像一张纸,被风吹着,
随时都可能翻过去。人这辈子,很多事都过去了,裂缝还在。他开始回想。不是刻意去想,
是记忆自己找上门来。像退潮后沙滩上的贝壳,水一退,全露出来了。有些贝壳是完整的,
有些碎了,有些只剩下一小片,闪着珠母的光。他没办法不去看它们,它们就在那里,
铺了一地,等着他弯腰去捡。他捡起第一个。二灶台边的热气。他记得那个厨房,黑黢黢的,
土墙,土地面,灶台是用黄泥和砖头砌的,两口大锅,一口煮饭,一口炒菜。
灶膛里的火把母亲的脸映得忽明忽暗,像皮影戏里的人。她弯着腰,往灶里添一把稻草,
火就轰地一下蹿起来,照亮她半边脸,颧骨很高,眼睛很深,鼻梁上有一道细细的汗。
然后火小了,她的脸又暗下去,只剩下一个轮廓,像一张剪纸。“年仔,拿碗来。
”母亲的声音不大,但是很笃定,不容置疑的那种笃定。不是凶,是知道你不会让她失望。
这种笃定,他在后来的人生中很少再遇到。大多数人说话的时候,都带着一点试探,
一点犹疑,一点“你不做也没关系”的退路。母亲不。母亲说拿碗来,就是要拿碗来,
没有什么退路。他小跑着去碗柜里拿碗。碗柜是木头的,门上的纱窗破了一个洞,
苍蝇能飞进去。他踮起脚尖,够不着。他又踮了踮,手指尖碰到了碗柜的底板,
但碗放在最上面那一层,他差了一截。他试着跳了一下,膝盖撞在碗柜上,哐当一声,
碗在里面晃了晃,没有碎。母亲走过来,一只手就把他连人带碗举了起来。她的胳膊很粗,
常年干农活,肌肉硬得像石头。他被举起来的时候,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就笑了。
那种笑是从肚子里冒出来的,压都压不住。他笑,母亲也笑。母亲笑起来的时候,
颧骨往两边撑,眼睛眯成一条缝,鼻梁上的汗珠颤颤的。他拿了碗,母亲把他放下来,
在他后脑勺上轻轻拍了一下。那个笑,他记了一辈子。后来他在很多人的脸上看到过笑。
客气的笑,敷衍的笑,社交场合里恰到好处的笑,喝醉了酒以后毫无来由的笑,
生意场上心照不宣的笑。但没有任何一个笑,能让他觉得安全。被一只手举起来,
被一个人完完整整地接着,这世上有那么一个瞬间,你什么都不怕。你知道不管发生什么,
总有一个人会把你接住。那个瞬间太短了,短到只有几秒钟,但它足够长,
长到能照亮你此后几十年的路。很多年以后,他读到一首诗,里面有一句:“幸运的人,
一生都被童年治愈。”他合上书,想了很久。他是幸运的。母亲会在灶台边唱歌。
不是正经的歌,就是随口哼哼,有时候是戏文,有时候是民谣,有时候什么都不是,
就是调子。她哼歌的时候,手里的活不会停,添柴,搅粥,切菜,锅铲碰锅沿,叮叮当当的,
像给她的调子打拍子。他最喜欢听她哼《孟姜女》。那调子很慢,很软,像一根丝线,
从灶台这头牵到灶台那头,牵到院子里,牵到天上的云里面。他那时候不知道孟姜女是谁,
只觉得好听。后来他长大了,知道了孟姜女的故事,再想起那个调子,
忽然就懂了——那不是一个女人的悲伤,是很多女人的悲伤,
是一代一代的母亲、妻子、女儿,把眼泪揉碎了,调成一种很淡很淡的苦,藏在歌里面。
母亲没有跟他讲过任何大道理。她不识字,不会说什么“人生啊”“命运啊”之类的话。
她只说具体的事:“粥要搅,不搅会糊。”“衣服要翻过来晒,颜色才不掉。
”“走路看着点,别踩到狗屎。”但这些具体的事,每一件都是道理。
粥要搅——生活要经营,不经营就会糊。衣服要翻过来晒——有些东西要反过来看,
才能看到它的本来面目。走路看着点——别只顾着往前冲,脚底下的事也很重要。她没说,
但她做了。她做了一辈子。父亲是沉默的。父亲的沉默不是那种阴郁的沉默,不是生闷气,
不是在酝酿什么情绪。他的沉默就是沉默本身,像一块石头,它在那里,不说什么,
但你知道它是硬的,是重的,是可靠的。父亲从田里回来,把锄头靠在门后,
在水缸边舀一瓢水,咕咚咕咚喝下去。他喝水的声音很大,喉结上下滚动,水从嘴角溢出来,
顺着下巴往下淌,滴在打补丁的褂子上。喝完,用袖子擦一下嘴,然后坐在门槛上卷一根烟。
他卷得很慢。先是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塑料袋,袋子里装着烟丝。他把烟丝倒在裁好的白纸上,
用手铺匀,不能太多,太多会炸开,也不能太少,太少抽两口就没了。铺匀了,
用指腹轻轻压一压,然后把纸卷起来,卷成一个喇叭筒,用舌尖舔一下纸边,黏住。
最后把粗的那头拧一拧,拧紧了,细的那头掐掉一点,露出一个整齐的切口。火柴要划一下,
最多两下。第一下如果没着,他会看一眼火柴头,是不是受潮了,然后划第二下,
这一下肯定着。陈伯年小时候喜欢蹲在旁边看父亲卷烟。他觉得那是一种仪式。
比学校里升国旗还郑重。升国旗的时候他站得笔直,心里想的却是快点结束好去吃早饭。
但看父亲卷烟的时候,他什么都不想,眼睛就盯着那双手,看它们怎么把一堆散乱的东西,
变成一根整齐的烟。那双手很大,骨节粗大,指甲缝里永远嵌着黑泥。但那样一双手,
做起细活来,却出奇地灵巧。这是一种矛盾,也是一种和解——粗糙和精细,肮脏和洁净,
都在同一双手上。父亲偶尔会看他一眼。不说好,不说不好,就是看一眼。那一眼里有内容,
但他说不上来是什么。不是夸奖,不是责备,不是心疼,也不是冷漠。后来他想了很多年,
终于想明白了——那一眼的意思是:我知道你在。你不需要做什么,不需要说话,
不需要帮忙,你只要在那里,我就知道你在我身边。有一回,父亲把卷好的烟递给他。
“尝一口。”他接过来,学父亲的样子,含住细的那头,吸了一口。烟雾冲进喉咙,
像一把碎玻璃,他呛得眼泪直流,弯着腰咳了老半天。父亲没有笑。他只是把烟拿回去,
自己抽了,说:“大了再抽。”后来他大了,真抽了烟,父亲已经抽不动了。
父亲最后那几年,肺不好,咳嗽的时候整个人弓成一只虾,胸腔里像装了一个破风箱,
呼噜呼噜地响。母亲在旁边拍他的背,一边拍一边骂:“叫你抽,叫你抽。”骂着骂着,
自己也咳起来。他那时候不懂,现在懂了——母亲骂的不是烟,是命。她骂父亲,
是怕他走得太早。她骂自己跟着咳,是因为她知道自己也拦不住什么。他们是一前一后走的。
先是父亲。冬天的一个早晨,母亲像往常一样醒来,伸手摸了摸旁边,身体已经凉了。
她没有叫,没有喊,没有哭。她起来,去灶台烧了一壶水,端着脸盆回到房间,
给父亲擦了身子。从头到脚,每一个地方都擦到了。然后给他穿上干净衣裳,
是那件蓝色的中山装,他舍不得穿的那件,领子都洗白了,但熨得很平整。做完这些,
她才去邻居家敲门,让帮忙打电话给陈伯年。陈伯年赶回来的时候,母亲坐在门口择菜。
太阳很好,她把菜篮子放在膝盖上,一棵一棵地择,黄的叶子扔掉,绿的留下。
她择得很仔细,每一片黄叶都不放过,好像这是她这辈子最重要的工作。
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说:“你爸走了,晚饭少做一个人。
”语气跟说“今天有点冷”一模一样。他没有哭。不是不想哭,是哭不出来。他觉得应该哭,
但眼泪不配合。他只是站在那里,看着母亲继续择菜,那双手还是那么稳,一片黄叶,
两片黄叶,三片黄叶。后来他才明白,母亲不是在择菜,她是在撑住自己。
如果她不找一件事做,如果她停下来,她就会垮掉。但她不能垮,因为儿子还没回来,
因为还有晚饭要做,因为日子还要过下去。这才是她给自己找的一根拐杖。三个月后,
母亲也走了。医生说没有什么急病,就是老了。器官都衰竭了,像一台转太久的钟,
发条松了,齿轮磨圆了,走着走着就停了。他守在母亲床边的那天晚上,病房里很安静,
隔壁床的老太太在打呼噜,走廊里偶尔有护士走过的脚步声。母亲忽然睁开眼睛,
说了一句:“年仔,你小时候打破的那只碗,妈其实看见了。”他愣了半天才想起来。
六岁那年,他去碗柜里拿碗,手一滑,一只碗掉在地上,碎了。他吓坏了,站在那里,
脑子里飞快地转——怎么办?承认?不承认?承认了要挨骂,
不承认……不承认也得有一个说法。他想了一个主意:把碎碗片捡起来,
偷偷埋在院子里的枣树下。他以为没人知道。此后几十年,他从来没有提起过这件事。
不是忘了,是刻意不去想。每次想起来,都会有一点愧疚,像鞋子里的一粒沙,不碍大事,
但硌得慌。母亲知道。她一直都知道。她没有骂他,没有揭穿他,
没有在晚饭的时候阴阳怪气地说“今天少了一只碗”。她什么都没说。
她把这件事藏了六十多年,藏到了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才拿出来,不是为了责备,
只是为了告诉他——我知道你做过的事,但我从来没有怪过你。母亲闭上眼睛,
嘴角有一点笑意。那是她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和一个笑。三青春是什么呢?
陈伯年想了很久,觉得青春大概是一种热烈的愚蠢。你明明什么都不懂,
却觉得自己什么都懂。你明明什么都没有,却觉得自己拥有一切。你的心是一块海绵,
拼命地想吸收什么,但吸进来的大多是脏水,可你不觉得脏,你觉得那就是世界的颜色。
他十五六岁的时候,觉得自己什么都能干。想当诗人。在本子上写了很多酸不拉几的诗,
什么“我是一颗不落的星”,什么“你的眼睛是湖水,我要淹死在里面”,
什么“如果青春是一阵风,我愿做风中的一片叶”。现在想起来,脸都要红到脚后跟。
但那时候不觉得。那时候觉得每个字都闪着光,觉得自己跟别人不一样,
觉得全世界都欠他一个理解。他的诗没有人看。他给同桌看,同桌说“看不懂”。
他给语文老师看,语文老师说“文笔还不错,但内容空洞”。他不服气,
觉得是你们水平不够,欣赏不了。后来他给班上一个女同学看。那个女同学叫林小禾。
梳两条辫子,辫梢扎着红色的塑料绳,走路的时候辫子在背后一甩一甩的,
像两只快活的松鼠尾巴。她的眼睛不大,但很亮,像两颗被水洗过的黑石子。
笑起来有两个酒窝,不多不少,正好两个。林小禾是班上唯一一个会认真听他说话的人。
别人听他说话的时候,眼睛是散的,在看他身后的窗户,或者看他头顶的吊扇,
或者在看自己桌上的课本。但林小禾听他说话的时候,眼睛是聚的,焦点在他脸上,他往左,
她的眼睛跟着往左,他往右,跟着往右。这种被认真对待的感觉,对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来说,
比任何赞美都要致命。他把那首诗给她看的时候,手在抖。不是冷,是紧张。
他把本子递过去,假装在看窗外,其实余光一直在瞟她的表情。林小禾看了。看了很久,
久到他觉得有一个世纪那么长。她翻过来看背面,又翻回去看正面,好像在确认什么。
然后她说了一句:“你这字真难看。”他愣住了。不是预想中的任何一句。“好。”“还行。
”“什么意思没看懂。”都不是。她说的是字难看。这是一个可以解决的问题。字难看,
可以练。他忽然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像被注射了什么**一样。
他把那个本子又写了两本。专门去书店买了一本字帖,庞中华的,每天放学回家练一个小时。
练了三个月,从歪歪扭扭到横平竖直,从横平竖直到有点模样。他觉得自己可以了,
又把诗重新抄了一遍,拿给林小禾看。林小禾看了,这次看得比上次快。她说:“字好多了。
”他等着她说下一句,说诗怎么样。但她没有说。他只是高兴,高兴了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以后他才反应过来,她还是没有说诗好不好。很多年以后他才明白,
林小禾根本看不懂他的诗。她是一个理科生,数学考满分,语文勉强及格。
她看那些“我是一颗不落的星”之类的东西,大概跟看天书差不多。但她没有说看不懂,
因为她觉得,一个男孩子那么认真地为她做一件事,这件事本身就值得她温柔地对待。
十五岁的陈伯年不懂这个。他以为那是爱情。以为她看了他的诗,没有说不好,那就是好。
以为她夸他的字好看,那就是对他这个人有好感。因为他跟她之间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一种不用说出来、两个人都懂的约定。他做了很多蠢事。有一回,他听说林小禾喜欢听歌,
就去借了一台录音机,录了自己唱的一首歌。他唱的是《外婆的澎湖湾》,唱得五音不全,
但他觉得那是真情流露。他把磁带用一个小盒子装了,放在林小禾的课桌抽屉里。第二天,
林小禾把磁带还给他,脸很红,说:“你别这样。
”他以为“你别这样”的意思是“你太害羞了,应该更大胆一些”。
于是他又做了一件更蠢的事。一个下雨的晚上,他跑到林小禾家楼下,站在那里,淋着雨。
他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也许是想让她从窗户里看到他,被他的痴情感动,
也许是什么都不想,就是想淋雨。少年的身体里有太多东西,装不下了,要溢出来,
淋雨是一种方式,把自己搞得狼狈不堪是一种方式,好像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的心是真的。
他真的站了很久。雨越下越大,他的头发贴在额头上,衣服湿透了,贴在身上,冷得发抖,
但他不走。他觉得这是英雄行为。电影里的男主角都是这么干的。
后来是林小禾的妈妈下来的。她打着一把黑伞,穿着拖鞋,气冲冲地走过来,
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说:“你这孩子,有病啊?”他确实有病。那病,叫青春!
林小禾的妈妈把他赶走了。他回到家,发了高烧,四十度,烧了三天。
他妈一边给他敷毛巾一边骂:“你是脑子进水了还是怎么的?下那么大雨不晓得躲一躲?
”他没法解释。他说不出口。总不能说“妈,我在追一个女孩子,
淋雨是为了表达我的深情”吧?那他会被他妈打出家门。后来林小禾考去了南方,
他留在本地。他们写过几封信,信越写越短,越写越客气,
开头从“小禾”变成了“林小禾同学”,结尾从“祝好”变成了“此致敬礼”。
最后变成逢年过节的明信片,再后来,连明信片也没有了。很多年后,
他在一个老同学的婚礼上见到林小禾。她胖了。不是那种臃肿的胖,
是那种中年妇女的、敦实的胖。头发剪短了,烫了卷,染了颜色,不再梳辫子了。
塑料绳换成了发胶。酒窝还在,但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皱纹把酒窝拉得很长,
像一条河的支流。她旁边站着一个男人,不高,戴眼镜,肚子很大,
一看就是那种应酬很多、运动很少的中年干部。那是她丈夫。他们碰了一杯酒。
她说:“陈伯年,你老了。”他说:“你也老了。”她说:“我本来就老了。
”两个人都笑了。他们说了几句客气话。她问他做什么工作,他说还在那个厂,快退休了。
他问她在哪里上班,她说在南方的一个城市,做财务。他说挺好的,她说还凑合。
然后就没有话了。不是尴尬,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中间隔着三十年,隔着两条不同的路,
隔着各自的一堆鸡毛蒜皮。你没法从头讲起,他也没法全部听完。语言太轻了,
装不下三十年。她转身走开的时候,他忽然叫住她:“小禾。”她回过头来。他张了张嘴,
想说一句什么。想说“谢谢你当年没有笑话我的诗”,想说“你当年说我的字难看,
我练了好几个月”,想说“那个下雨的晚上,我在你家楼下站了很久”。
但这些话都说不出口,太轻了,也太重了。他最后说了一句:“保重身体。”她笑了笑,
说:“你也是。”他看着她走回去,走到那个大肚子的男人身边,男人替她拉开椅子,
她坐下来,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排骨,放进嘴里。他想起了那个下雨的夜晚,
他站在她家楼下,浑身湿透,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深情的人。
他想对那个十五岁的自己说:回去吧,别站了,发烧很难受的。可那个少年不会听。
他就是要站,就是要淋雨,就是要用这种笨拙的方式证明自己活着,证明自己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