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茶花与替身》这篇由蓝霏霏写的小说,故事情节错综复杂一环扣一环。给人有种一口气看到底的感觉。主角是温以宁陆沉舟沈知意,《山茶花与替身》简介:然后是一声门响——主卧的门。温以宁数过,从他进门到关门,整个过程不超过十五秒。这十五秒里,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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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十二点的钟声结婚第三年,温以宁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晚上十一点五十分,
她会把最后一个菜端上餐桌,然后坐在沙发上,面朝玄关,等那扇门在十二点整打开。
陆沉舟从不迟到,也从不早到。时针指向十二点整,门锁转动的声音准时响起。
温以宁的脊背不自觉地微微挺直,目光落在那个正在换鞋的男人身上。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羊绒大衣,领口的扣子解开了一颗,露出线条分明的锁骨。
他的五官像是被上帝精心雕琢过的——眉骨高而锋利,鼻梁直挺,
薄唇微抿时带着一种拒人千里的冷淡。灯光打在他脸上,
在他高挺的鼻梁一侧投下一小片阴影,让那张脸看起来像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塑,美则美矣,
却没有温度。他换好拖鞋,视线从温以宁身上扫过,像一阵风掠过一片树叶,
没有激起任何波澜。“饭菜在桌上,微波炉热三分钟就好。”温以宁的声音很轻,
像怕惊动什么似的。陆沉舟没有回答,径直走向楼梯。他的脚步声在楼梯上响了几下,
然后是一声门响——主卧的门。温以宁数过,从他进门到关门,整个过程不超过十五秒。
这十五秒里,他们没有任何眼神接触,没有任何言语交流,甚至连呼吸都没有重叠过。
这就是温以宁的婚姻。她低下头,
看着自己精心准备的饭菜——清蒸鲈鱼、糖醋排骨、蒜蓉西兰花、一碗莲藕排骨汤。
每一道菜都是陆沉舟喜欢的口味,每一道菜她都练习过无数遍,
直到做出和陆家老宅的厨娘一模一样的味道。三年前刚结婚的时候,
她甚至连盐和糖都分不清,手指上全是切菜留下的伤口。她用那些伤口换来了一手好厨艺,
换来的结果是——陆沉舟从来没吃过她做的饭。因为陆沉舟每天都有应酬,
每天都是十二点才回家,每天都已经在外面吃过了。那她为什么还要做?温以宁也不知道。
大概是因为如果不做这些事,她就找不到自己在这个家里存在的意义。
这座位于城中最昂贵地段的复式公寓,两百六十平米,每一个角落都一尘不染,
每一件家具都价值不菲,可她住在这里就像一个透明的幽灵。她是陆太太,
可陆沉舟从来没有带她参加过任何社交活动,没有在任何公开场合承认过她的身份。
狗仔队拍到的永远只有陆沉舟一个人出入各种场合的画面,偶尔身边会跟着一个女人,
但那不是温以宁。那是一个叫沈知意的女人。温以宁把饭菜用保鲜膜封好,放进冰箱,
把便签条贴在冰箱门上——“微波炉加热三分钟”。即使她知道陆沉舟根本不会打开冰箱,
她还是会写。写便签条的时候她会假装自己是一个被丈夫深爱的妻子,
假装这些琐碎的叮嘱会被某个人温柔地收下。这是她每天唯一允许自己幻想的时刻,
只有三分钟,不多不少。她洗完澡,躺上次卧的床。这张床她睡了三年,
枕头的高度、床垫的软硬、被子的厚度,全都是她自己一点点调整到最舒适的状态。
因为陆沉舟不会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枕头,也不会在意。手机屏幕亮了一下。
是经纪人发来的消息:“以宁,珠宝展的邀请函已经发到你邮箱了,确定要去吗?
媒体可能会问你和陆总的事。”温以宁回复了一个字:“去。”然后她打开了那个加密相册。
相册里只有一张照片,是一张泛黄的拍立得。两个小女孩坐在一个破旧的秋千上,
笑得露出缺了的门牙。左边那个小女孩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红色连衣裙,
头发乱糟糟地扎着两个小辫子;右边那个穿着蓝色条纹衫,脸上有一块青色的胎记,
在左眼角下方,形状像一片叶子。左边的是温以宁,右边的是她的妹妹。
妹妹的名字叫温以安。不,现在不叫温以安了。她被收养后改了名字,叫沈知意。
就是那个挽着陆沉舟手臂、笑得温柔得体的女人。就是那个在温以宁的婚姻里,
比她更像女主人的女人。温以宁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然后把手机锁屏,翻了个身,
面朝墙壁。墙壁是白色的,上面什么都没有。她曾经想挂一幅画,问陆沉舟喜欢什么样的,
陆沉舟说随便。她说那你陪我挑一幅吧,陆沉舟说没时间。
后来她自己买了一幅小小的水彩画,是一朵山茶花,挂在次卧的床头。陆沉舟看到了,
没说什么,大概也没注意到。那幅画是她自己画的。她学过画画,在孤儿院的时候,
有一个志愿者姐姐教过她。后来被收养了,养父母供她学画画、学设计,
她考上了巴黎最好的服装设计学院,拿过国际青年珠宝设计大赛的入围奖。
那些都是她嫁给陆沉舟之前的事了。嫁给陆沉舟之后,
她把所有的奖杯、证书、设计稿都收进了一个大纸箱,塞在衣帽间的最高层。
陆沉舟说“以后少在外面抛头露面”,她就把自己的梦想也收了起来,像收一件过季的衣服,
叠得整整齐齐,塞进最深的角落。她以为自己可以一直这样下去。
每天做饭、写便签、等他回家、看他上楼、关灯睡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老,
直到死,直到这段婚姻像一场漫长的慢性病,最终耗尽她所有的生命力。但明天,
她要去珠宝展。明天,她要在那个展厅里,看到那枚蓝宝石山茶花胸针。明天,
一切都会不一样。第二章蓝宝石山茶花珠宝展设在城中最高建筑的顶层宴会厅。
温以宁站在落地窗前,城市的夜景在脚下铺展开来,万家灯火像一片星海。
她穿着那件香槟色缎面礼服,裙摆曳地,腰身收得恰到好处。
这件礼服是她自己设计的——不,三年前她自己设计、自己裁剪、自己缝制,
原本是要穿着它去巴黎参加毕业展的。后来她嫁给了陆沉舟,毕业展没有去,
这件礼服就一直挂在衣帽间里,像一件被封存的标本。今天她把它穿出来了。
她对着玻璃的反光看了看自己。镜子里的女人有一张清冷的脸,
眉目间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疏离感。她的五官算不上惊艳,但胜在耐看,像一潭深水,
初看平静无波,细看却有暗流涌动。她的长发松松地挽在脑后,
露出纤细的脖颈和精致的锁骨。耳垂上戴着一对小小的珍珠耳钉,那是她养母留给她的遗物,
也是她身上唯一一件不是自己设计的首饰。“温**,这边请。”工作人员引着她走进展厅。
展厅里已经有不少人了。城中名流、珠宝藏家、时尚媒体,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
觥筹交错间谈论着今晚的拍品。温以宁的出现引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有人认出了她,
窃窃私语像涟漪一样扩散开来。“那是陆太太吧?”“陆沉舟的老婆?怎么一个人来的?
”“听说陆总今晚也来了,带着……”那个声音没说完,但所有人都知道省略号里是什么。
温以宁的嘴角微微上扬,弧度不大不小,是一个标准的、得体的、滴水不漏的微笑。三年了,
她已经学会了在任何场合保持这样的微笑。媒体拍到她的时候她这样笑,
陆沉舟无视她的时候她这样笑,看到沈知意挽着陆沉舟的照片时她也这样笑。
她今天不是以陆太太的身份来的。策展方邀请她是因为她的另一个身份——独立珠宝设计师。
虽然这个身份在三年前就已经被她自己埋葬了,
但策展方的一位资深策展人偶然在巴黎的档案里看到了她的入围作品,辗转联系到了她,
执意要邀请她来。温以宁推辞了三次,对方坚持了三次,最后她说:好,我去。
也许是因为她在那通电话里听到了“巴黎”两个字,这两个字像一把钥匙,
打开了她心里某个上锁的房间。
了她曾经热爱的东西——设计稿、宝石样本、金属工艺工具、一本翻烂了的《珠宝设计史》。
她站在房间门口,没有进去,只是看了一眼,然后关上门,对电话那头说了声“好”。
展厅最深处陈列着一枚胸针,是今晚的压轴展品。温以宁穿过人群,走向它。
那是一枚蓝宝石山茶花胸针。花瓣用渐变的蓝色蓝宝石镶嵌而成,从花心处最深沉的靛蓝,
到外缘最浅淡的天蓝,层层叠叠,像一朵正在绽放的花。
每一片花瓣的角度都经过精密的计算,光线打在上面时会折射出不同的光泽,
仿佛花瓣在微微颤动。花蕊是一颗极小的鸽血红宝石,只有三毫米,但切割工艺精湛,
在灯光下闪烁着温暖的红光,像一颗跳动的心脏。温以宁站在玻璃展柜前,一动不动。
她的手指不自觉地攥紧了手袋。她认识这枚胸针。不,不仅仅是认识。这枚胸针的设计图,
她曾经在某个地方见过。在巴黎的那个小小的工作室里,在她被偷走的那个速写本上。
那是她的设计——不对,不完全一样。花瓣的数量从七片变成了九片,
花蕊从钻石换成了鸽血红,整体线条更加流畅,工艺更加复杂。
但那种构图方式、那种对光影的处理、那种把花朵拟人化的表达,分明就是她的风格,
她的语言,她的签名。这是谁做的?“喜欢吗?”身后传来的声音让温以宁的后背瞬间僵硬。
那个声音低沉、清冷,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慵懒,像一把没有开刃的刀,不锋利,
却沉甸甸地压在人胸口上。陆沉舟。温以宁转过身,看到了他。他穿着一件黑色的西装,
没有打领带,衬衫最上面的扣子解开了两颗,露出一小片锁骨。
他的头发比平时稍微长了一点,额前有几缕碎发垂下来,衬得那双深邃的眼睛更加幽暗。
他的嘴唇微微勾着,似笑非笑,像是知道她一定会在这里,知道她一定会看这枚胸针,
知道她一定会转过身来。但温以宁的目光只在他身上停留了一秒,
就落到了他身旁的女人身上。沈知意。她穿着一件雾霾蓝的连衣裙,裙摆到小腿,
腰间系着一条细细的银色腰带。她的头发散在肩上,发尾微微卷曲,
衬得那张温柔的脸更加柔和。她的左眼角下方有一块小小的青色痕迹,不是胎记,
而是一颗泪痣,画上去的。真正的胎记她早就用激光去掉了,只留下这颗刻意点的泪痣,
像一个精致的装饰。沈知意的左手挽着陆沉舟的手臂,右手拿着一杯香槟,
整个人斜斜地靠在陆沉舟肩上,姿态亲昵而自然,像是做了无数次一样。
陆沉舟的右手很自然地搭在她的腰侧,五指微微收拢,掌心贴着她的腰线,
那是一个温以宁从未得到过的姿势。温以宁的目光从那只手上移开,落在沈知意的脸上,
笑了笑:“你好,我是温以宁。”沈知意也笑,笑得温柔、得体、滴水不漏,
和温以宁练习了三年的那个笑容如出一辙:“我知道你,沈舟跟我说过。我叫沈知意。
”沈知意。温以安。温以宁在心里默念这两个名字,像在念一首遥远的童谣。二十三年前,
她们还是两个缺了门牙的小女孩,手拉手在孤儿院的院子里追蝴蝶。妹妹比她小三岁,
总是跟在后面跑,一边跑一边喊“姐姐等我,姐姐等我”。
那天下午她们追到了一只翅膀受伤的蝴蝶,
温以宁用树叶和蜘蛛网给蝴蝶做了一个小小的夹板,妹妹蹲在旁边看,眼睛亮晶晶的,
说“姐姐好厉害”。后来孤儿院起了火。深夜,浓烟从走廊尽头涌进来,温以宁被呛醒了,
她摇醒妹妹,拉着她往外跑。走廊里全是烟,什么都看不见,她凭着记忆摸到了楼梯口,
正要往下跑的时候,头顶的一根燃烧的横梁砸了下来。妹妹用力推了她一把,
把她推出了横梁的落点,自己却被压住了。温以宁回头看到妹妹被压在横梁下,满脸是泪,
对她说:“姐姐快跑,不要管我。”她跑了。她跑出了火场,跑进了消防员的怀里,
跑过了那场大火,跑过了二十三年的日日夜夜。她跑了很远很远,
却从来没有跑出过那个夜晚。每一次闭上眼睛,她都能看到妹妹被压在横梁下的样子,
听到妹妹说“姐姐快跑”的声音。后来她被收养了,改了名字,去了另一个城市。
她找过妹妹,找了很多年。孤儿院的档案被火烧毁了,没有任何记录。
她在网上发过寻人启事,去电视台做过寻亲节目,去公安部门登记过DNA。
每一次都是满怀希望地开始,每一次都是石沉大海地结束。直到三个月前,
她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关于沈知意的专访。专访配了一张照片,
照片里的女人左眼角下方有一颗泪痣,穿着白色衬衫,坐在设计台前,手里拿着一枚戒指。
专访的标题是:“沈知意:用珠宝讲述故事的新锐设计师。”温以宁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不是因为那颗泪痣,而是因为她手指上的一个动作——她用拇指和食指捏着那枚戒指,
其他三根手指微微翘起,无名指和小指之间夹着一支笔。那个姿势,
和她自己捏戒指的姿势一模一样。那是小时候她们一起玩泥巴时养成的习惯,没有人教过,
没有人模仿过,是独属于她们姐妹的、刻在骨子里的印记。她去做了DNA检测。
结果出来那天,她一个人在阳台上坐了一整夜。证实了,沈知意就是温以安,
就是她用二十三年时间寻找的亲妹妹。她还活着,而且活得很好。
她是陆氏集团新聘的设计总监,是陆沉舟的初恋,是城中名利场最受欢迎的名媛之一。
温以宁没有去相认。她想找一个合适的机会,想一个合适的方式,想好了再说。她想等一等,
等一个最好的时机。然后最好的时机来了——陆沉舟把沈知意带到了她面前。“陆太太,
这枚胸针真的很美,你觉得呢?”沈知意的声音把温以宁拉回了现实。
温以宁看着那枚蓝宝石山茶花,点了点头:“是很美。花蕊用鸽血红,这个设计很特别。
”“是吧?”沈知意笑得更加温柔,“我也觉得特别。这是砚舟哥设计的,
他专门为一个很重要的人设计的。”砚舟哥。这个名字像一根细针,
无声无息地扎进了温以宁的胸口。砚舟。陆砚舟。她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这个名字了。
那个住在隔壁的大哥哥,那个总在她头发上别一朵山茶花的大哥哥,
那个在她被收养的那天说“我会回来找你的”大哥哥。他出国了,再也没有回来。
温以宁等了他三年,等了五年,等了十年,等到了十八岁,等到了她终于明白,
有些人走了就是走了,不会再回来了。然后她遇到了陆沉舟。在那个雨夜,
在那辆倒回来的车里,在那个披在身上的外套里,
她恍惚间觉得陆沉舟的眉眼和记忆中的那个人有几分相似。她以为自己等到了命运的补偿,
却不知道命运从来不会补偿任何人。它只是在掷骰子。“陆太太?”沈知意的声音再次响起,
带着一丝疑惑,“你还好吗?”温以宁回过神,笑了笑:“没事,想起了一些往事。
”陆沉舟看了她一眼。那一眼很短暂,像一片落叶飘过水面,没有任何涟漪。
但他没有像往常那样移开视线,而是多停留了半秒。温以宁注意到了那半秒,
她的心跳快了一下,然后又慢了下来。因为陆沉舟看她的眼神不是温柔,不是关心,
而是——审视。像是在判断她的反应是否在他的预料之中,
像是在确认她是否已经知道了什么。温以宁的脊背微微发凉。“那边有个休息区,
你先过去坐会儿。”陆沉舟对沈知意说,声音低沉而温柔,
和跟温以宁说话时的冷淡判若两人。沈知意乖巧地点头,松开他的手臂,
离开前还冲温以宁挥了挥手,像一个天真的小女孩。她的笑容干净、明亮,没有任何杂质,
温以宁几乎要相信她是真的不知道她们之间的关系。但她知道沈知意知道。
因为沈知意的DNA也在库里。沈知意早在她之前就知道了。等沈知意走远,
陆沉舟的声音才低低地落下来:“你来这里做什么?”“策展方邀请的。”温以宁平静地说。
“你什么时候跟珠宝设计扯上关系了?”温以宁差点笑出来。她想告诉他,
她学珠宝设计学了六年,拿过国际大奖的入围奖,
她的毕业作品被巴黎的一家公司看中想要量产,她的梦想是被他一句话扼杀的。但她没有说,
因为说了也没有用。陆沉舟不会在意,就像他不在意她剪短了十五厘米的头发,
不在意她换了新的香水,不在意她连续一个月每天晚上等他到十二点。“很久以前的事了。
”她说。陆沉舟没有再追问,他的注意力已经被那枚胸针吸引走了。他走到玻璃展柜前,
隔着玻璃看了一会儿,然后抬手叫来了工作人员。“这枚胸针,我要了。
”工作人员面露难色:“陆先生,这是非卖品,只做展示。这是设计师的私人藏品,
不出售的。”陆沉舟从口袋里拿出一张黑卡,放在玻璃柜台上,
动作随意得像在便利店买一瓶水:“联系设计师,出个价。”“这……”“我说了,我要了。
”温以宁看着他的侧脸。这个男人有一副极好看的面孔,但此刻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那种漠然的、不容置疑的、理所当然的表情,像一把尺子,精确地量出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他可以为了沈知意买下这枚胸针,因为沈知意喜欢。他可以在公开场合搂着沈知意的腰,
因为沈知意是他的初恋。他可以把沈知意安排进自己的公司,给她最好的资源,最高的职位,
最大的自由,因为沈知意值得。而温以宁,不值得。不,不是不值得。是他根本不在乎。
“温以宁。”陆沉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她面前。他的手里多了一个丝绒盒子,打开,
那枚蓝宝石山茶花安静地躺在里面。灯光下,蓝色花瓣上的光泽流动着,像有生命一样。
花心里那颗鸽血红的光芒温润而深沉,像一滴凝固的血。“这个给你。”他说。
温以宁愣住了。她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然后是第二下,第三下,越来越快,
快到几乎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他看着她的方式——不,他没有看她,他的目光越过她的肩膀,
看向休息区的方向,沈知意正坐在那里玩手机,没有注意这边。他在给谁看?
温以宁瞬间就明白了。这不是送给她的,这是做给沈知意看的。陆沉舟在向沈知意证明,
他可以为她买下任何东西,哪怕是转手送给别人也无所谓。这是一种炫耀,一种姿态,
一种“我很有钱我很有能力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的表演。温以宁只是一个道具,
一个被用来展示陆沉舟慷慨大方的道具,一个被用来**沈知意的工具。“我不要。
”温以宁说。陆沉舟终于把目光收回来,落在她脸上。他的眉头微微皱起,
像是不理解她为什么会拒绝。在他的认知里,温以宁从来不会拒绝任何事。她不拒绝他晚归,
不拒绝分房睡,不拒绝他从不参加她的任何活动,也不拒绝他把沈知意带进他们的生活。
她就像一件没有脾气的家具,放在哪里都可以,怎么对待都行。“为什么不要?”他问。
“因为我不需要了。”温以宁说完这句话,忽然觉得浑身轻松。三年了,
她终于说出了这句话。不是因为赌气,不是因为冲动,
而是因为她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她不需要了。她不需要陆沉舟施舍的关心,
不需要这枚胸针代表的廉价补偿,不需要在这段婚姻里继续扮演一个没有感情的妻子。
她不需要了,什么都不需要了。她转身走了。这一次她没有回头,也没有哭。
她穿过那些觥筹交错的人群,穿过那些惊讶的目光和窃窃私语,
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音,每一步都走得稳稳当当。她的脊背挺得很直,
下巴微微扬起,像一柄出鞘的剑,锋利、明亮、不可阻挡。走到电梯口的时候,
她按了下行键。电梯门打开,她走进去,在门关上的最后一秒,看到陆沉舟站在走廊尽头,
手里还拿着那个丝绒盒子。他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她看不懂的东西。但那已经不重要了。
第三章她知道的电梯一路下行,温以宁靠在轿厢壁上,仰头看着数字从四十五降到一。
红色的数字一格一格跳动,像心跳,又像倒计时。她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车停在地下车库,
但她不想去开车。回家?那不是家,那是一座豪华的牢笼,她在那里面住了三年,
每一天都在慢慢窒息。回养母家?养母两年前去世了,养父再婚了,
那个家已经没有她的位置了。她忽然发现自己无处可去。二十三年前,她从火场里跑出来,
被消防员抱在怀里,瑟瑟发抖。那之后她被送进了医院,然后被送到了福利院,然后被收养,
然后长大,然后嫁人。她的人生好像一直在被人安排,被人送来送去,
从来没有人问过她想要什么。她想要什么?她想要妹妹活着。妹妹活着,她做到了。
妹妹不仅活着,还活得很好,比她好。她想要找到妹妹。她找到了,妹妹挽着她丈夫的手臂,
叫她陆太太。她想要被爱。她等了一个人十年,那个人没有回来。她嫁给了另一个人,
那个人从来没有爱过她。她想要的东西,一个都没有得到过。电梯到了一楼,门开了。
温以宁走出去,穿过空荡荡的大堂,推开了玻璃门。夜风吹过来,
凉意顺着**的肩颈蔓延到全身。她低头看了看自己——香槟色缎面礼服,珍珠耳钉,
精致的妆容,一切都很完美。可她却站在深夜的街头,像一个走错了片场的演员,穿着戏服,
却没有了戏。“温以宁。”身后有人叫她。那个声音她太熟悉了,
低沉、清冷、不带任何感**彩。她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陆沉舟跟出来了。她转过身,
看到他站在玻璃门里面,一只手推着门,另一只手拿着那个丝绒盒子。灯光从他身后打过来,
把他的脸笼在阴影里,她看不清他的表情。“跟我回去。”他说。不是“我们回家吧”,
不是“这么晚了不安全”,不是任何一句带着温度的话。是“跟我回去”。命令式的,
不容置疑的,像一个主人对宠物说的话。温以宁看着他,忽然觉得很好笑。她笑了出来,
不是那种得体的、标准的微笑,而是真的觉得好笑,笑得眼睛弯弯的,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陆沉舟,”她笑着摇头,“你知道我为什么嫁给你吗?”陆沉舟没有说话。
“因为那天晚上,你给我披了外套。”温以宁的声音很轻,“就因为这个。你大概不记得了,
毕竟对你来说那只是一个随手的动作,你甚至可能已经不记得那件外套是什么颜色了。
但是对我来说,那是很久很久以来,第一次有人对我好。我就因为这一点点好,
把自己卖了三年。”陆沉舟的喉结动了动,没有说话。“你知道我为什么忍受这三年吗?
”温以宁继续说,“不是因为我不敢离婚,不是因为我没有地方去,
不是因为我不独立不坚强不自爱。是因为我觉得我欠一个人的,我要还。那个人不是沈知意,
也不是你。是另外一个,一个我欠了二十三年的人。”她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夜风吹起她耳边的碎发,珍珠耳钉在路灯下闪着柔和的光。“但我觉得我还够了。”她说,
“我不欠任何人的了。”她转身走了,这一次是走进了夜色里。身后传来脚步声,越来越近。
她没有跑,也没有加快脚步,就那么不紧不慢地走着,像一个终于卸下了重担的旅人,
步伐轻盈而自由。“温以宁!”陆沉舟的声音从身后追来,比刚才高了半个调,
带着一丝她从未听过的急切。她没有停。“温以宁,你站住!”她没有停。
一辆出租车从街角拐过来,她抬手拦下,拉开车门,坐了进去。车门关上的那一刻,
她透过车窗看到陆沉舟站在人行道上,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他的手里还拿着那个丝绒盒子,他的嘴唇微微张着,像是想说什么,
但什么声音都没有发出来。出租车启动了。温以宁看着后视镜里那个越来越小的身影,
直到他消失在下一个路口。“去哪?”司机问。温以宁想了很久,说:“去海边。
”这座城市临海,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海湾,晚上没什么人。她去过那里一次,
是在她和陆沉舟结婚的第一个月。那天陆沉舟难得没有应酬,她说想去看海,他说好,
然后开车带她去了。他们在海边站了不到五分钟,陆沉舟接了一个电话,
说了句“我马上到”,就带着她回来了。那是他们唯一一次一起看海。
出租车在海边的停车场停下,温以宁付了钱,下车。海风比城里大得多,
吹得她的裙摆猎猎作响,像一面被风吹动的旗帜。她脱掉高跟鞋,赤脚踩在沙滩上,
沙子冰凉潮湿,细碎的海浪一波一波地涌上来,漫过她的脚背,又退下去。
她走到离海最近的地方,站在那里,面朝大海。月亮被云遮住了,海面是黑色的,
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听到海浪的声音,一下一下,像大地的心跳。温以宁闭上眼睛,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海风里有咸腥的味道,有海藻的味道,有自由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