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忆后,所有人都说我是杀人犯!
作者:我爱吃包面皮皮
主角:周奕陆铭林昭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更新:2026-07-13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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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失忆后,所有人都说我是杀人犯!》是我爱吃包面皮皮创作的一部短篇言情小说,主角周奕陆铭林昭的故事令人动容。在这个令人窒息的世界中,周奕陆铭林昭经历了一系列惊心动魄的冒险,同时也陷入纠结的感情纠葛之中。这本小说充满戏剧性和引人入胜的情节,必定会吸引大量读者的关注。比这更糟。他们看我的眼神,是看杀人犯的眼神。第二章空白我叫周奕。至少他们是这样告诉我的。二十八岁,独居,在本市一家建筑设……。

章节预览

第一章醒来痛。白色的天花板像一块巨大的墓碑压在我脸上。消毒水的气味灌进鼻腔,

然后是更深处的东西——一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陌生感,好像这具身体不是我的。

我试图转动脖子,脖子上的肌肉发出**的酸痛。病房的门被推开。不是一个人,是三个人。

两个穿警服的,一个白大褂。

他们走进来时带着一种我无法理解的表情——不是对病人的关切,而是某种更冷的东西。

你醒了。白大褂说。我张嘴,喉咙像被砂纸打磨过。我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我在哪儿?

没人回答。

年长的那个警察——后来我知道他叫陈国栋——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举到我眼前。

一张照片。认识吗?照片上是一张女人的脸。年轻,好看,眼睛睁得大大的,

嘴角带着某种我无法分辨的表情。我不认识她。我的大脑里关于这张脸的一切都是空白,

像被格式化过的硬盘。不认识。陈国栋把照片收回去。他的眼睛没有离开我的脸,

像在审视一只实验室里的小白鼠。然后他掏出了第二张照片,第三张,第四张。

每一张都是女人的脸。每一张我都不认识。我的手开始发抖。不是害怕,

是某种更深层的、来自身体本能的颤栗。就好像这具身体记得一些事,

而我的大脑被排除在外。你叫什么名字?陈国栋问。我张了张嘴,然后又闭上。我不知道。

说出这句话的那一刻,我看见三个人交换了一个眼神。那眼神里有一种东西,

让我后背的汗毛全部竖了起来。那不是意外,不是同情,而是某种——确认。

就好像我说出这句话,恰好印证了他们某个不愿意说出口的猜测。陈国栋俯下身,离我很近。

他的呼吸有烟草味。三个月前,七月十五号,本市发生了第一起连环杀人案。

受害者是一名二十六岁的女性,被发现时——他顿了顿——她的脖子上有十七道刀痕,

每一道都精准地避开了大血管。他直起身。第二起,七月三十号。第三起,八月十二号。

第四起,八月二十九号。四名女性,同样的手法。脖子上十七道刀痕。他的眼睛死死锁住我。

八月三十号凌晨,你在城东的环城路上发生车祸,车辆严重损毁,你被送进这家医院,

昏迷了十一天。我们对你进行了DNA比对。他停顿了一下,那个停顿像一把刀悬在半空中。

第四名受害者的指甲里,有你的皮肤组织。世界安静了。消毒水的气味消失了,

白色的天花板消失了,警察的脸消失了。一切都消失了,

只剩下那句话在我空荡荡的大脑里反复回响。然后门又被推开了。一个中年女人冲进来。

她的眼睛红肿,像是哭了很久。她扑到床边抓住我的手,指甲掐进我的皮肤里。小奕,

小奕你终于醒了。我不认识她。妈——妈好担心你。她叫我小奕。她说是我的母亲。

眼神里有一种东西和陈国栋一模一样——那种我在他们说出的每一句话背后都能看到的东西,

那种他们以为藏得很好、实际上却像探照灯一样刺眼的东西。他们不相信我失忆了。不,

比这更糟。他们看我的眼神,是看杀人犯的眼神。第二章空白我叫周奕。

至少他们是这样告诉我的。二十八岁,独居,在本市一家建筑设计院工作,没有前科,

没有精神病史。这些信息像打印在A4纸上的简历一样被塞进我的大脑,没有温度,

没有画面,没有属于我的任何感觉。母亲——我应该叫她母亲——每天来医院看我。

她坐在床边削苹果,刀锋沿着果皮旋转,发出细小的沙沙声。她的动作很熟练,

但她的手在抖。奕儿,你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吗?我摇头。她削苹果的手停了一下,

然后又继续。刀锋划破果肉的声音突然变得刺耳。出院那天,陈国栋又来了。

他带我去看了第四名受害者的案发现场。那是城东一栋废弃的烂尾楼,

地上还残留着干涸的深褐色痕迹。你知道这里吗?他问。我不知道。

但我的脚在走进去的那一刻突然停住了。我的身体僵在原地,像撞上一堵看不见的墙。

心跳加速,手心冒汗,胃部痉挛。这一切发生得毫无预兆,我的身体在害怕,在抗拒,

而我的大脑完全不知道为什么。陈国栋看着我的反应,在笔记本上写了什么。我没有被逮捕。

证据不足。皮肤组织只能证明我们有过接触,不能证明我就是凶手。

但他们给了我一张通知书——限制出行,随时接受传唤。我回到那个被称为家的地方。

一套两居室的公寓,干净得不像有人住过。客厅的茶几上放着一杯半满的水,已经发霉。

厨房的垃圾桶里有一只外卖盒,里面的食物残渣长了白色的毛。冰箱门上贴着照片。

我走过去,手指碰触那些光滑的相纸。每一张都是我和不同人的合影。同事聚餐,旅游景点,

朋友聚会。照片里的我在笑,但我看着那张笑脸,像在看一个陌生人。不对。不是陌生人。

是——某种更不舒服的东西。那张笑脸让我想到陈国栋给我看的那些照片。那些女人的照片。

她们的表情,她们的姿态,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我盯着冰箱门上的照片,

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那四个受害者,她们的长相——都是同一种类型。长直发,

瘦削的脸型,偏小的骨架。这种描述套在她们每一个身上都成立。而我的冰箱上,

每一张与我合影的女性朋友,都是这个类型。我的手离开了冰箱门,像被烫到一样。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你不记得的事情,有人替你记得。

我会来找你。第三章裂痕陌生短信让我一夜没睡。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

试图从空白的记忆里打捞任何碎片。但那里什么都没有,一片漆黑,一片寂静,

像被关掉的电视机屏幕。最恐怖的不是想不起来,而是我根本不确定自己想不想记起来。

如果我想起来了,发现那些人真的是我杀的,该怎么办?第二天早上,门铃响了。

门外站着两个人——一男一女,看起来都不到三十岁。男的穿着洗得发白的T恤,

女的手里拎着一个果篮。周奕!女的一看到我就扑上来。你终于醒了!我们打了多少次电话,

你知道吗!她的拥抱让我浑身僵硬。我的身体自动后退了半步,这个动作明显伤害到了她。

她的手臂悬在半空中,脸上的笑容一点点褪去。你真的……不记得我们了?

他们是我最好的朋友。男的叫林昭,女的叫苏蔓。苏蔓翻出手机里的照片给我看,

我们三个一起吃饭、一起爬山、一起过生日。照片里我和林昭勾肩搭背,笑得没心没肺。

但我看着那些照片,就像在看别人的生活记录。苏蔓坐在沙发上,眼睛红红的。

警察找过我们,你知道吗?他们问了好多问题。问你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爱好,

问你和异性的关系。她的声音越来越小。他们好像在怀疑你什么,周奕。

但我们都跟他们说了,你不可能是那种人。你不可能是。林昭从头到尾没怎么说话。

他坐在单人沙发上,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眼睛一直看着地面。

我注意到他的右手虎口处有一道疤,新的,还没完全长好。我随口问了一句,你的手怎么了。

空气突然凝固了。苏蔓的脸色变了。她飞快地看了林昭一眼,然后低下头,

假装整理果篮里的水果。林昭把手缩回去,塞进口袋里。没怎么,做饭切到手了。他在撒谎。

我知道他在撒谎。虽然我失去了记忆,

但我能感觉到一个人在撒谎时身体会发生的微妙变化——呼吸节奏的改变,

肩膀不自觉的僵硬,眼神的游移。他手上的伤,和我有关系吗?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再也压不回去。他们走后,我开始翻找公寓里的东西。衣柜,抽屉,

床底下。在最里面的柜子深处,我找到了一个被塞在角落里的手机。不是我现在用的那部,

是另一部,屏幕碎了,但还能开机。通讯录里只有一个联系人。备注名:林昭。

短信记录清空了。通话记录显示,

八月二十九号——第四起案件发生的当天——我和林昭通了七次电话。

最后一次通话时长四十七分钟,结束于凌晨十二点三十一分。车祸发生在凌晨一点。

我把旧手机握在手里,手心全是汗。然后我看到了那个日记本。它藏在衣柜最底层的夹层里,

用一个塑料袋包着。黑色封皮,没有任何标记。我打开第一页,

上面只写着一行字——不是打印的,是手写的,用蓝色圆珠笔。字迹潦草,笔画歪歪扭扭,

像是手在剧烈颤抖中写的。我不是周奕。第四章逼近日记本的其余页面全部空白。

一百多页的本子,只有第一页上写着那四个字。我把本子从头翻到尾,再从尾翻到头,

寻找任何可能存在的痕迹——被撕掉的残页、被涂抹的字迹、被隐形墨水书写后留下的凹痕。

什么都没有。但我注意到一个细节:第一页之后的那张空白页上,有轻微的压痕。

有人曾经在这一页上写字,用力很大,然后把纸撕掉了。我把本子举到灯光下,

试图辨认压痕的形状,只能勉强看出几个不连贯的笔画。像是一个走之底。

或者是一个竖心旁。我不是周奕。那我是谁?门铃又响了。这次是陈国栋,

还带了一个年轻警察。年轻警察站在门口没进来,目光在我公寓里扫了一圈,

带着那种审视猎物的警觉。陈国栋走进来,没有坐,就站在客厅中央,

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个牛皮纸信封。我们在你车里找到了这个。信封里是一张照片。

第五张照片。一个新的女人。长直发,瘦削脸型,小骨架。和前面四个一模一样的类型。

照片背面用红色马克笔写着一行数字:0831。八月三十一号。陈国栋说,

昨天是八月三十号。意思是这个日期——明天。她是谁?陈国栋问。我不知道。

陈国栋走到冰箱前,看着我冰箱门上的那些照片。他的目光在一张张笑脸上停留,

然后回头看我。你喜欢的类型很固定。这不是问句。我盯着手里那张照片上的女人。

她的眼睛很大,嘴角微微上翘,看起来大概二十五六岁。我确定自己没有见过她,

就像确定自己没有见过前面四个一样。但我的手指捏着照片的边缘,指节发白,

指甲几乎要把相纸掐穿。这个细节被陈国栋看到了。他的眼睛眯了一下。我会派人保护她,

他说。但如果你能想起任何事情——任何事情——随时联系我。他们走了以后,

我坐在地板上,把五张照片一字排开。五个女人,五张脸,

五个在我空白的记忆里不存在的人。我把她们的照片看了很久,久到眼睛发酸,

久到她们的眉眼开始模糊,开始重叠,开始变成同一张脸。不对。有一张脸是错的。第四张。

八月二十九号的那个受害者。她的照片和其他人放在一起时,我终于发现了那个细微的差别。

前面三个和第五个,她们的笑容都带着某种弧度——嘴角的弯曲角度几乎完全相同。

但第四张,她的嘴角弧度和其他人不一样。略微向下的,像是笑到一半突然凝固了。

她不是自愿拍照的。这个念头像一道闪电劈进我空荡荡的大脑。她不是自愿的,

所以那十七刀不是仪式,不是变态的审美追求,而是——失控。凶手在她身上失控了。

而我的DNA在她的指甲里。我在反抗谁?我在反抗自己吗?手机又响了。这次不是短信,

是电话。林昭。我接起来,他在那头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挂断了。然后他说了一句。

周奕,八月二十九号那天晚上,是你约我出去的。是你让我帮你的。但你说的事情,

和警察说的,完全不是一回事。他说完就挂了。我握着手机的手开始发抖。不是因为害怕。

是因为我的大脑里突然出现了一个东西——不是画面,不是声音,而是一种气味。血腥味。

浓烈的铁锈般的血腥味,像从记忆最深处的裂缝里渗透出来,灌满我的鼻腔和喉咙。

然后是一只手。一只沾满血的手。正在握着一把刀。

第五章碎片那只手的画面在我脑子里停留了不到一秒就消失了,像水面上炸开的涟漪,

荡了一下就什么都没了。但它留下了足够多的东西——足够让我确定,那只手是我的。

刀柄上的纹路,我认得。我公寓厨房里的那把水果刀,木柄,上面有三道刻痕。

我不知道刻痕是怎么来的,但我知道那是我的刀。苏蔓又来了。这次林昭没跟着。

她的眼睛比上次更红,显然哭过。她坐在沙发上,手里握着一杯水,很久没喝一口。

最后她放下杯子,看着我说,周奕,有些事情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说吧。她犹豫了很久。

八月二十八号,你来找过我。那天你很不对劲,一直在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

你说有人在跟踪你,说你的记忆出了问题,说有些东西是假的。她的手指紧紧绞在一起。

你说你不是周奕。我问你什么意思,你不肯说,只是重复一句话——我要去找林昭,

只有他能帮我。八月二十八号。第四起案件发生的前一天。我和林昭通了七次电话的那天。

苏蔓看着我,眼泪掉下来。周奕,如果你真的杀了人——她顿了顿——你是不是被别人害的?

她的问题在我脑子里炸开。不是你是不是凶手,而是你是不是被别人害的。

她从一开始就不相信我杀了人。她相信的是另一个版本的故事——她的朋友周奕是个好人,

如果出了事,一定是别人害的。但我的大脑里连周奕是谁都不知道。苏蔓走后,

我打开旧手机,翻到通讯录里那个唯一的联系人。林昭。我盯着这两个字看了很久,

然后拨了出去。他接了。告诉我八月二十九号发生了什么。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回答了。你约我在城东的废弃工地见面。你说你查到了一件事,

但你自己不会相信。你需要我在场,需要一个人帮你确认——确认你没有疯。我去了。

你到了。然后你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刀。林昭的声音开始发抖。刀上有血。你说那是你的血。

你说你醒过来的时候手上握着这把刀,身上有伤,但你完全不记得发生了什么。

你说你怀疑自己——他停了一下——你怀疑自己杀了人。你说你要去自首,让我陪你去。

但你不确定自首是不是正确的,因为你不确定那个人是不是你杀的。

我的喉咙像被一只手掐住。然后呢?然后警笛响了。你突然就跑了。你把刀扔在地上,

跳上车,踩死油门。我叫你停下,你不听。二十分钟后我接到电话,

说你在环城路上出了车祸。林昭的声音里有一种东西,不是恐惧,不是愤怒,是——愧疚。

周奕,我不应该让你跑的。我追上去,我看到你的车撞上护栏,我看到你被抬上救护车。

你的手——他吸了一口气——你的手上全是血。但那不是车祸的血,是之前就在的。

电话挂断了。我站在原地,耳朵里全是心跳声。手上的血,不是车祸的。刀上的血,

我自己的。我的DNA在受害者的指甲里,但刀上的是我自己的血。

这说明那天晚上在我到达工地之前,我已经和受害者接触过了。我被抓伤了,我流了血。

然后我拿了一把刀,跑去找林昭,说我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但真正的凶手呢?如果我是凶手,

为什么我要去找林昭?为什么我要说自己不记得了?为什么我要去自首?不。有另一个可能。

一个从逻辑上更合理的可能。我不是凶手。我是在案发现场醒来,发现自己手上全是血,

旁边是尸体。我被吓疯了,以为自己杀了人。但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而那个人,

知道我醒来后会看到什么,知道我会有多崩溃。一个真正的凶手,怎么会把自己弄失忆?

车撞上护栏的时候,是意外,还是有人要我永远闭嘴?

第六章照片我开始重新审视那五张照片。第一张,七月十五号。第二张,七月三十号。

第三张,八月十二号。第四张,八月二十九号。第五张,尚未发生——八月三十一号,

就是今天。我把照片摊开在地板上,趴下去,用手机的手电筒照着每一张的边缘。

照片的材质、尺寸、相纸的光泽度。前四张是打印的——警方用的那种打印纸,光滑,

有轻微的反光。第五张,陈国栋在我车里找到的那张,不一样。

它的背面有红色马克笔写的0831,

但相纸本身——我把它翻过来凑近看——右下角有一个极小的水印。不是打印纸,

是某种相纸,冲洗出来的那种。数码相机拍完在照相馆里洗出来的那种。

这张照片不是凶手拍的。是别人拍的。拍完之后被凶手拿到了,写上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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