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远征姜秋月极具东方思想的优美文字写《爱散秋寒晚来迟》这本书,让人心潮澎湃的传奇,绝不比其他现代言情类型小说的逊色,主角是沈远征姜秋月,小说精选:沈远征站在走廊里,风从窗户吹进来,带着操场上青草的气息。他低头摸了一下胸前的口袋,那条红绸的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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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知道给我送玫瑰花?以前怎么说都记不住,现在倒是有心了。”
说着,她看向沈远征手里的红梅。
“你之前给我发电报,不是说你年年给姜秋月送玫瑰吗?这次怎么变成红梅了?”
沈远征平静接话:“玫瑰是你喜欢的,秋月喜欢红梅,你们不一样。”
我靠在门框上,指甲掐进掌心里。
我说了三年,我喜欢红梅,不喜欢玫瑰,可他却一直给我送玫瑰。
现在真正喜欢玫瑰的人回来了,他却记得拿红梅跟我做区分。
可无论是红梅还是玫瑰,我都已经不想要了。
在沈远征看见我之前,我转身回到了化妆间。
何姐见我面色不好,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出来。
我坐下来,把脚伸进舞鞋里,系好鞋带。
刚站起来,脚底就传来一阵剧痛。
我低头一看,只见白色舞鞋的鞋面上,从鞋底的缝隙里渗出一片血色。
血从鞋面的缝隙里渗出来,染红了白色缎面。
我弯下腰解鞋带,手指碰到系带结的时候,脚底猛地一抽,疼得我整个膝盖磕在了地上。
何姐连忙扶了我一把,声音发抖:“小姜,你这鞋……”
我没说话,咬住嘴唇用力扯开鞋带,把脚从鞋里抽出来。
袜子已经被血浸透了,脱下来的时候带下一层皮,我疼得吸了一口凉气,指尖发颤。
刀片从鞋底掉出来,叮的一声,沾着血。
另一只鞋里也有。
何姐脸色发白:“是苏苗苗!肯定是她!我就知道她鬼鬼祟祟的没安好心!我去找沈团长!”
我一把拉住她,摇了摇头:“来不及了。”
开幕式的音乐已经快到尾声了。
我把刀片捡起来扔到一边,重新穿上鞋,系好鞋带。
站起来的时候,脚底的伤口像被重新撕开,我扣住桌沿,指甲掐进木头里,等那阵疼过去了才松手。
外面的舞台上,苏苗苗的声音透过音响传进来,清亮、甜腻,带着笑:“接下来,让我们欣赏今晚的第一个节目,开场舞《红梅赞》,表演者姜秋月。”
何姐的眼泪砸下来,攥着我的红绸对我摇头。
“小姜,你的脚伤得这么严重,不能再跳舞了!”她的声音哑了。
我红着眼眶,深吸一口气,压住哽咽。
“何姐,我七天前就申请调离南方军区了,今天的调令就批下来来了,这是我能为你们跳的最后一支舞。”
“让我去吧。”
何姐颤抖松了手。
幕布拉开,我攥紧红绸,走上了舞台。
灯光打下来的那一刻,全场安静了。
上千双眼睛看着我。
音乐响了。
旋转,跳跃,红绸甩出去又收回来。
血从鞋缝里渗出来,踩在舞台的地板上,留下一个浅浅的红印。
灯光太亮,观众看不见。
我疼得眼前发黑,却把每一个动作都做到最满,每一寸力气都用到极致。
最后一个动作完成,红绸收回来,贴在胸口。
音乐停了。全场起立,掌声如雷。
我站在舞台中央,鞠了一躬。
起身的时候,我的目光落在坐在第一排正中间的沈远征,他怀里还抱着一簇火红的梅花。
他也在鼓掌,嘴角微微上扬,像一个普通的、为未婚妻骄傲的男人。
一滴眼泪从眼眶里滑下来,顺着颧骨滑到下巴,砸在舞台上。
幕布落下来。
我转身走进后台,何姐冲上来扶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