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大神“ZC爱吃菜”的最新力作《闪婚全能废柴》正在火热连载中,该书主要人物是程谨沈知意,书中故事简述是:那天两家人一块儿去拍了这张照片,程远山和沈建国站在后排,笑得跟俩傻子似的。前排他妈赵兰搂着沈知意,程谨站在旁边,一脸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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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呐,有时候就是贱。程谨站在国际学术会议领奖台上,手里那个破奖杯沉得跟砖头似的,
台下乌泱泱一群人举着手机拍他,闪光灯噼里啪啦闪个不停。主持人问他获奖感言,
这哥们张嘴就是一口流利的法语——因为他刚用法语发表了一篇关于智能算法的论文,
把台下那群法国老教授听得一愣一愣的。
partientàceuxquirêvent(未来属于那些敢于梦想的人)。
”程谨说得云淡风轻,嘴角那抹微笑恰到好处,不张扬也不谦虚,
刚刚好让人觉得这人**牛逼。台下一群记者都快疯了。“程先生,
您才二十五岁就拿下了国际顶尖的贝尔奖,请问您是怎么做到的?”“程先生,
您之前在欧洲拿了六个国际设计大奖,听说您还会六国语言,这到底是怎么学的?
”“程先生,有人说您是下一个改变世界的人,您怎么看?”程谨一个个回答,
每个问题都答得滴水不漏,既显得专业又让人觉得亲近。
媒体爱死他这种人了——年轻、天才、长得还人模狗样的。问题是,
没人知道他回了家是啥样。啥样呢?我跟你说,就一废物。程谨推开公寓门的时候,
手里还拎着三份外卖。为啥三份?因为他在回来的路上点了两次,第一份送到地址填错了,
送去了隔壁小区;第二份他留了言让放门口,
结果到家门口发现毛都没有;第三份是他亲自盯着外卖小哥的手机地图重新下的单。
他把外卖放在桌上,瞥了一眼厨房——妈呀,那叫一个惨不忍睹。
冰箱里塞的全是过了期的东西,牛奶变成了酸奶再变成了固体,面包上长了绿毛,
还有一盒不知道是什么玩意的剩菜,看着像是上个月他自己煮的泡面,煮糊的那种。
厨房那套刀具,还是他搬进来的时候沈叔送的。沈叔就是他爸的老朋友,全名叫沈建国。
程谨他爸还在的时候,沈建国经常来串门,两个人坐一块喝酒聊天,
他妈就和沈叔的老婆——后来也不在了——一块儿在厨房忙活。那套刀是沈建国亲手挑的,
德国产的,一把一把亮得能照镜子。程谨把它们整整齐齐摆在刀架上,从没用过。
不是不想用,是根本不会用。他是那种连鸡蛋都煎不好的人——试过,锅烧得冒烟,
鸡蛋打进去直接糊在锅底,铲都铲不起来,最后刷锅刷了四十分钟。洗衣机在阳台嗡嗡响。
程谨走过去看了一眼,洗衣液和柔顺剂两瓶长得差不多,他拿起来对着灯光瞅了半天,
也分不清哪个是哪个。最后干脆一样倒了一半进去——反正都是洗衣服的,能差到哪去?
他后来才知道,柔顺剂倒多了衣服会滑得像泥鳅,穿在身上别扭得要死。衣服洗好了,
拿出来一抖,他整个人都傻了。白衬衫变成了粉色。也不是全粉,是那种一块一块的,
深一块浅一块,像被狗啃过似的。他把洗衣液和柔顺剂倒混了不说,
还把红色T恤和白色衬衫一块塞进去了。这事儿他要是在网上搜搜,三分钟就能找到答案。
但他没搜。不是懒,是压根没想到还有这回事。在他脑子里,洗衣服就是把衣服扔进去,
倒点东西,按下按钮,完事儿。至于深浅分开、水温调节、晾晒方式这些,全是天书。
他把那件粉色衬衫挂到晾衣架上,盯着看了半天,嘴角抽了抽,最后也没扔。好歹是衣服。
晚上十一点多,程谨洗完澡坐在沙发上,头发还没吹,湿哒哒地往下滴水。
他随手拿遥控器开了电视,声音开到最大——不是为了看,是为了有动静。这房子太大了,
一百六十多平的复式,他一个人住着,连喘气都有回音。客厅墙上挂着一张全家福,
是程谨六岁那年拍的。他爸程远山搂着他妈赵兰,
他妈怀里抱着一个小姑娘——那不是程谨的妹妹,是沈建国的女儿,沈知意。
那天两家人一块儿去拍了这张照片,程远山和沈建国站在后排,笑得跟俩傻子似的。
前排他妈赵兰搂着沈知意,程谨站在旁边,一脸不情愿地撅着嘴。
这张照片后来成了程谨最珍贵的东西,因为拍完这张照片的第二年,他妈查出癌症,
三年后就走了。再过四年,他爸出了车祸。手机响了。程谨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沈叔。
他犹豫了三秒钟才接起来。“小谨啊。”沈建国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疲惫,但还是在笑,
“睡了吗?”“没,沈叔,您还没休息?”“哎呀,刚跟你婶——不是,
刚跟知意她妈打完电话,想你了,就给你打一个。”沈建国顿了顿,“最近怎么样?
”“挺好的。”“吃得怎么样?有按时吃饭吧?”“吃了。”沈建国沉默了两秒,
突然叹了口气:“小谨,你别骗我了。你上次发的那个照片,那个外卖盒都堆成山了,
你以为我看不见?”程谨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我跟你说个事儿啊。
”沈建国的语气变得认真起来,“知意那丫头,你不是之前见过几次吗?
就小时候老跟你一块玩的那个,你还记不记得?”“记得。”“她现在也不容易,
前阵子公司裁员,她给裁了。她妈着急啊,天天打电话跟我念叨,
说知意一个人在省城租房子,房租又贵,工作又不好找,愁得她整宿睡不着觉。
”沈建国停了一下,“我就想啊,你那儿不是空着一大间吗?要不让她搬过去?
你也有人照顾,她也省了房租。你看行不行?”程谨没说话。“小谨?
”沈建国试探着喊了一声。“行。”“真的?你别不好意思啊,要是不方便就算了,
叔不勉强你。”“叔,我没勉强。”程谨的声音很平静,“明天见个面吧。”挂了电话,
程谨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电视里不知道在放什么节目,吵得要死。他拿起茶几上那张全家福,
用袖子擦了擦灰,手指在沈知意的脸上停了一下。小时候的沈知意,圆圆的脸,
扎着两个小辫子,笑起来眼睛弯弯的,跟月牙似的。她比他小三岁,
小时候老追在他**后面跑,嘴里喊“谨哥哥、谨哥哥”,烦得要死。后来他妈去世之后,
两家人来往少了,他在省城读大学的时候偶尔见过她几次,已经长成大人了,
不怎么喊他哥哥了,客客气气地叫他“程谨哥”。程谨把照片放回去,起身去了工作室。
他的工作室在二楼,占了整层的一半,剩下的另一半是个空房间,沈叔说让沈知意住那儿。
工作室里乱七八糟的,桌子上堆满了电路板、焊接工具、半成品的零件,
墙上贴着各种技术图纸和公式,跟个疯子的日记本似的。他坐在工作台前,
拿起一个还没完成的智能芯片,翻来覆去看了看,又放下了。脑子里乱糟糟的,
什么东西都塞不进去。最终他在沙发上缩成一团,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第二天一大早,
程谨就被闹钟吵醒了。他今天特意设了三个闹钟,就为了不迟到。问题是,他起是起来了,
洗脸刷牙都正常,就是出门的时候又出了岔子。鞋柜里有八双鞋,款式颜色都差不多,
他看了半天也不知道穿哪双,最后随便套了一双就出门了。出门之后才发现,
两只鞋不一样——一只是棕色休闲鞋,一只是黑色商务鞋。他低头看了一眼,心想算了,
反正也没人盯着他脚看。见面地点是沈建国定的,一家老字号餐厅,就在市中心,挺好找的。
程谨到的时候,沈建国已经在了。旁边坐着一个姑娘,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连衣裙,
头发披在肩上,低着头在看手机。“小谨,来,坐这儿。”沈建国站起来招呼他,
脸上的皱纹比上次见面又深了不少。程谨坐下了,姑娘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沈知意。
说实话,程谨已经快两年没见过她了。上次见面是在一个什么聚会上,沈建国过生日,
一大帮人吃饭,他坐到散场都没跟她说上十句话。那时候的沈知意给他的印象就是挺安静的,
不怎么说话,笑起来也是那种淡淡的,不张扬。但今天坐在他对面的沈知意,
跟两年前不太一样。说不上哪里不一样,可能是眼神吧,比之前沉了不少,
不像是二十出头的姑娘该有的眼神。“知意,这是你程谨哥,认识吧?”沈建国笑着介绍。
“认识。”沈知意点了点头,“程谨哥。”“你好。”程谨说。沈建国看了看两个人,
叹了口气,把菜单推过去:“先点菜吧,边吃边说。”菜上得很快,三个人吃得倒也算融洽。
沈建国一直在说些有的没的,什么菜好不好吃啊,最近天气怎么样啊,
程谨获奖的新闻他都看了啊之类的。程谨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筷子使不利索,
夹菜的时候掉了两次,第三次才夹稳。沈建国看在眼里,心里那个酸啊。吃完了饭,
沈建国把沈知意支开了,说去买瓶水。等沈知意走远了,沈建国拉着程谨坐下来,
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小谨,我跟你说实话。”“叔您说。”“我跟你爸,你知道的,
那是过命的交情。当年我俩一块儿创业,你爸出钱,我出力,后来越做越大。
你爸出事儿那年,公司正好在关键时刻,我去处理完他的后事回来,公司已经被人吞了。
”沈建国眼眶有点红,“我不在意公司,我在意的是他留下的东西,是你。”程谨沉默着。
“知意她妈当年跟你妈也是闺蜜,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你妈走了之后,她难过了好久。
”沈建国顿了顿,“我就想啊,你们两个孩子,都是从小没了妈的,咱两家又是这个关系,
你要是愿意,就跟你知意妹妹凑合凑合过?也别谈什么恋爱不恋爱的,就搭个伴儿,
互相照顾。”程谨看着他。沈建国又叹了口气:“我这话说得直白,你别嫌弃。你看你,
一个人住那么大的房子,饭都不会做,衣服都洗不明白。知意那丫头呢,能干倒是能干,
但她说白了就是没爹——我不是说我不是她爹啊,我是说她从小心气高,不服输,
结果这次被裁员打击不小,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我都怕她想不开。
”“所以您想让她搬过来?”“搬过来只是一方面。”沈建国端起茶杯喝了口水,
“我跟你婶商量过了,想让你俩——把证领了。”程谨一愣。“不是真的那种啊,
就是——”沈建国有点不好意思,“就是搭伙过日子。她帮你打理生活,
你帮她在省城站稳脚跟,等你俩以后遇到合适的了,再分开也行。我跟你说这个,
你别有压力,叔就是建议,你们年轻人自己拿主意。”程谨没接话。
沈知意拿着三瓶水回来了,递给程谨一瓶,递给沈建国一瓶,自己开了一瓶喝了一口。
“你们聊什么呢?”她问。沈建国看了程谨一眼。程谨接过那瓶水,拧开盖子,喝了一口。
然后他把水瓶放在桌上,看着沈知意,说了一句让沈建国都没想到的话。“知意,
我们结婚吧。”沈知意的动作顿了一下,眼睛看着程谨,睫毛眨了两下。“我认真的。
”程谨说,“你搬过来,我照顾你,你照顾我。不谈恋爱,就搭伙。你要是觉得行,
今天就去领证。你要是觉得不行,当我没说。”沈建国的筷子掉了。
沈知意盯着程谨看了足足五秒钟,然后笑了。不是那种客气的笑,是那种如释重负的笑,
好像程谨说的这句话,她等了一辈子似的。“行。”她说。沈建国的另一只筷子也掉了。
从餐厅出来到民政局,开车不到二十分钟。程谨开着车,沈知意坐在副驾,沈建国坐在后座,
三个人一路上谁都没说话。程谨两只脚穿的鞋不一样。沈知意看见了,没说话。
民政局门口排了七八个人,都是来登记的。程谨和沈知意走进去,拿了号,坐在椅子上等。
沈建国在门口抽烟,一根接一根,手都在抖。轮到他们了,工作人员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姐,
看了一眼两个人的表情——一个面无表情,一个面无表情——皱了下眉头。
“你们是自愿的吗?”“是。”两个人异口同声。大姐看了看资料,又看了看两个人,
犹豫了两秒,盖了章。程谨和沈知意拿着两个红本本走出民政局的时候,沈建国把烟掐了,
走过来一把搂住程谨的肩膀,眼眶红了。“小谨,你爸要是知道了,他在天上肯定高兴。
”程谨没说话,把那本结婚证翻开看了看,照片是现场拍的,两个人肩并肩,表情都很正经,
跟拍证件照似的,一点笑容都没有。但你要是仔细看,程谨的嘴角是微微往上翘的,
就翘了那么一点点。沈知意也在看自己手里那本,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然后收进包里。
包里有张照片,程谨不知道。那张照片已经发黄了,边角都磨毛了,
上面是四个人——程远山、赵兰、沈建国、还有沈建国他老婆。
四个人站在一个什么景点前面,笑得特别开心。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了一行字:程远山说,
等小谨和知意长大了,让咱俩当亲家。后面跟着一串哈哈哈。
沈知意把那张照片翻出来看了一眼,又放了回去。两个人回到程谨的公寓,
沈知意站在客厅中央,环顾四周,下巴都快掉地上了。这地方说好听点叫凌乱,
说难听点叫灾难。茶几上堆着五六个外卖盒,有俩已经长毛了。沙发垫子歪歪扭扭地放着,
上面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就是那件被洗成粉色的白衬衫。地上有两只袜子,
一只是在沙发底下露了个头,另一只在电视柜旁边。厨房就不用说了,水池里泡着三个碗,
水都绿了,散发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冰箱里的过期食品沈知意看了三秒钟就果断关了门,决定暂时不去面对。
“你是不是从来不做家务?”沈知意问。“做。”程谨说。“做什么了?”“洗衣服。
”沈知意看了一眼阳台上晾着的衣服,脸色变了几变,最后深呼吸了一口气:“以后别洗了,
我来。”程谨没反驳。沈知意把包放下,撸起袖子就开始收拾。她先从客厅开始,
把外卖盒全扔了,沙发垫子重新摆好,地上的袜子捡起来扔进脏衣篓。然后她去厨房,
把那三个碗刷了,把水池擦干净,又把灶台和油烟机擦了一遍。
光是擦灶台她就用了半瓶清洁剂,那油垢厚得都能刮下来炒菜。程谨站在厨房门口,
看着她忙前忙后,有点手足无措。“你要没事干就去你工作室待着。”沈知意头都没抬,
“别在这儿碍事。”“哦。”程谨转身去了工作室,把门关上,坐在工作台前。
他拿起那个智能芯片,这次倒是静下心来弄了一会儿。
但耳朵还是忍不住在听外面的动静——沈知意在拖地,沈知意在擦玻璃,
沈知意在他那间空荡荡的房间里铺床单,沈知意在洗抹布。这些声音对程谨来说,
陌生得不像真的。自从他妈走了之后,这栋房子就再也没有过一个女人忙前忙后的声音。
他爸活着的时候,家里请了个保姆,一周来三次,打扫卫生做饭。后来他爸走了,
保姆也不来了,程谨就自己过,过得一塌糊涂。他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觉,
就好像家里突然多了个活物,有了呼吸,有了温度,有了人味儿。下午四点,
沈知意终于收拾完了。她把整个公寓从里到外打扫了一遍,地板拖了三遍,
窗户擦得能当镜子用,厨房焕然一新。
她还去超市买了菜——程谨的冰箱终于有了能吃的食物,鸡蛋、牛奶、青菜、肉,
码得整整齐齐。然后她开始做饭。程谨从工作室出来的时候,是被香味勾出来的。
红烧排骨的酱香、炒青菜的清甜、番茄蛋花汤的酸爽,混在一起,往他鼻子里钻。
他站在厨房门口,看着沈知意系着围裙,一手拿着锅铲,一手拧调料瓶的盖子,
动作行云流水,跟他那些在领奖台上高谈阔论的场面完全不是一个层次。
沈知意感觉到身后有人,回头看了他一眼。“马上就好,你去坐吧。”程谨在餐桌前坐下了。
桌子已经被擦得锃亮,上面铺了一块淡蓝色的桌布,摆了两个碗两双筷子,还有一碟小菜。
程谨从来不知道他家里还有桌布这种东西——那应该是沈知意自己带来的。
沈知意把菜端上来了。红烧排骨、清炒时蔬、番茄蛋花汤,外加一小碗米饭。
程谨看着这桌菜,愣了好久。“吃啊,发什么呆?”沈知意给他夹了一块排骨。
程谨拿起筷子,夹起那块排骨咬了一口。排骨炖得软烂入味,骨头一抽就出来,
肉在嘴里化开,咸鲜中带着一丝甜。程谨嚼了几下,喉结上下动了动,眼圈突然就红了。
沈知意吓了一跳:“怎么了?不好吃吗?”“不是。”程谨的声音有点哑,“好吃。
”他把那块排骨吃完了,又夹了一块,然后吃了半碗米饭,把番茄蛋花汤也喝了大半。
他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很久,好像怕这顿饭吃完就没了似的。沈知意没再说话,
默默地给他添了饭。吃完饭,程谨要洗碗。“你坐着吧,我来。”沈知意说。“我洗。
”“你会洗吗?”“试试。”程谨把碗端到厨房,打开水龙头,挤了点洗洁精在碗里。
他洗得很认真,每一个碗都搓了好几遍,冲了又冲,洗完了还拿手摸了摸,
确认没有残留的洗洁精才放到碗架上。沈知意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他,嘴角弯了弯。
程谨洗完碗转身,差点撞上她。“你站这儿干吗?”“监督你。”沈知意笑着说,
“怕你把碗摔了。”程谨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最后还是没说出来,转身去了客厅。
沈知意跟过来,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两个人面对面坐着,空气突然安静了。
“那个——”程谨先开口了,“以后你就住这儿,我住二楼那间,你住隔壁那间。”“好。
”“水电费物业费什么的你不用管,我来。”“好。”“你要是有啥需要的就跟我说,
我给你买。”“好。”“你——”“程谨。”沈知意突然打断他。“嗯?
”“你不用跟我说这些客套话。”沈知意的声音很平静,“我们俩是搭伙过日子,
不是来签合同的。你有什么需要我做的,你跟我说;我有什么需要你的,我跟你讲。
就这么简单。”程谨点了点头。沈知意站起来:“我去洗澡了,你也早点睡。
”她走进自己房间,关上门。程谨一个人在客厅里坐了很久,
最后把那件粉色衬衫从衣架上取下来,叠好,放在旁边的椅子上。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留着这件衬衫。可能是因为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亲手洗的衣服吧,
虽然洗坏了,但好歹是他自己洗的。也许有一天他能洗对,能把白衬衫洗成白的,
能把红T恤洗成红的,能把所有衣服都分开洗、用对洗涤剂、晾对地方。也许有一天。
沈知意搬进来的第二天,程谨就出差了。他要去北京参加一个行业峰会,为期三天。
走之前他把家里钥匙给了沈知意一张,还给她转了一笔钱,说是这个月的生活费。
沈知意看着手机上到账的五万块钱,沉默了好一会儿。这够她生活半年的了。程谨走了之后,
沈知意一个人待在这栋大房子里,倒也没觉得不适应。她把沈建国的电话打了过去,
跟她爸汇报了一下情况。沈建国在电话那头笑得跟个傻子似的,一个劲儿说好好好。“爸,
你别想多了,我们就是搭伙。”“我知道,我知道。”沈建国嘴上说知道,
但那语气分明就是“我知道你们迟早会在一起”。挂了电话,沈知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看着那张全家福。照片里的程谨还是个小屁孩,撅着嘴,一脸不情不愿的样子。而她呢,
被赵兰阿姨抱在怀里,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她那时候不懂什么叫失去。等懂了的时候,
一切都来不及了。第三天晚上,程谨回来了。他一进门就看到沈知意坐在餐桌前,
桌上摆着三菜一汤。“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你出差走之前说的。
”沈知意给他盛了一碗饭,“快吃吧,凉了。
”程谨换了鞋——这次两只鞋终于一样了——坐下来吃饭。他吃得很快,
跟上次那种慢条斯理完全不一样,像是饿了三天似的。“你在外面没吃饭?”沈知意问。
“吃了。”“吃了还跟饿死鬼投胎似的?”程谨没回答,继续吃。沈知意也没追问,
默默地给他添了第二碗饭。吃完饭,程谨破天荒地主动说了一句:“辛苦了。
”沈知意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不辛苦。”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了。
程谨每天的生活很简单——起床、刷牙、洗脸、穿衣服。以前他穿衣服从来不挑,
抓到哪件穿哪件,有时候穿反了都不知道。现在沈知意会提前把衣服搭配好挂在衣架上,
连袜子都配好了放在旁边。出门前沈知意会检查他的包,钱包带了没,手机充了电没,
钥匙拿了吗。有两次他没带钥匙,沈知意正巧也在外面,他进不了门,
在楼道里等了两个小时。后来沈知意就在门口鞋柜上贴了张纸条:钥匙。就俩字。
程谨每天早上出门之前都要看一眼那张纸条,然后摸一下裤兜确认钥匙在。
沈知意很快找到了新工作。在一家外贸公司做行政,工资不高,但胜在稳定。
她每天早上比程谨早出门半小时,晚上比他早回来一小时,回来就做饭。
程谨做饭的尝试在第二个星期宣告失败。那天他心血来潮,想给沈知意露一手。
他上网搜了“西红柿炒鸡蛋”的教程,
步骤写得清清楚楚——打蛋、切西红柿、热油、倒蛋液、翻炒、加西红柿、加盐、出锅。
他照做了。结果蛋液倒进油锅的瞬间,油花四溅,他手背被烫了一个泡。
他忍着疼把蛋液炒散了,加了西红柿,加了盐,尝了一口——没放糖,酸得要死,
蛋炒得太老,西红柿炒得太烂,整个一盘菜看起来像呕吐物。
沈知意回来看到那盘菜和程谨手上的水泡,二话不说把菜倒了,然后拉着他去处理烫伤。
“以后不许进厨房了。”沈知意一边给他抹药膏一边说。“我想帮你分担点。
”“你分担的方式就是把手烫了让我更担心?”程谨不说话了。沈知意给他贴上创可贴,
叹了口气:“你要是真想帮忙,就好好上你的班,别让**心就行。”程谨点了点头。
那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那些所谓的“十项全能”在天平上什么都不是。
他能写出改变世界的算法,能徒手修好古董钟表,能用六国语言做学术报告,
但他连给自己身边的人炒个鸡蛋都做不到。这种感觉糟透了。
就在程谨以为日子会这样平淡地过下去的时候,意外来了。那是沈知意搬进来的第三个月。
程谨的公司接了一个大项目,要给一家跨国企业做智能控制系统。这个项目要是成了,
程谨的名字会在业内更上一层楼。要是败了,也没啥,反正以他的本事,不缺项目做。
但问题在于,有人在背后搞鬼。
供应商那边突然出了问题——程谨一直合作的那家零件供应商,质量向来稳定,
从来没出过差错。但这批货,十个里面有四个不合格,尺寸精度差了将近百分之五。
对于一般的项目来说,百分之五的误差也许能用,但程谨做的是高精度控制系统,
百分之五的误差意味着整个系统都要报废。他打电话过去问,供应商那边的负责人支支吾吾,
说是什么新来的工人操作失误。程谨不是傻子,他知道这事没那么简单。
一个做了十几年的供应商,会突然在新来的工人身上栽跟头?
而且这批货出问题的零件都是最关键的几个型号,其他的都没事。针对性太强了。
紧接着是技术泄密。程谨的核心算法被人提前一步拿去申请了专利。虽然专利局还没批下来,
但对方已经公开了专利内容,跟程谨正在研发的算法有百分之七十的相似度。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程谨要么花大量的时间证明对方是抄袭的,要么直接放弃这个项目。不管是哪条路,
他都要吃大亏。公司董事会的电话打过来了,
语气委婉但意思明确——他们需要程谨解释一下,为什么他的核心算法会跟别人撞车。
程谨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电脑屏幕上那份专利文件,手指在桌面上有节奏地敲着。
他脑子里过了一遍最近接触过的人、用过的设备、存过数据的服务器。
他的网络安全意识很强,所有的核心技术都放在一个加密的私有云上,除了他自己,
没有任何人能访问。除非——有人拿到了他的账户密码。
但他的密码是个三十二位的随机字符串,就算用超级计算机暴力破解,也得跑上几百年。
除非——是物理入侵。程谨突然想起一件事。半个月前,他去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
带了笔记本电脑。那天晚上他在酒店房间里加班到凌晨,第二天醒来发现电脑屏幕亮了,
但他记得自己睡前是关了的。他当时没在意,以为是系统自动更新重启了。现在想想,
可能不是。他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电话响了六声才接通,
那边传来一个沙哑的男声:“哪位?”“刘叔,是我,程谨。”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钟,
然后声音变得清晰了:“小谨?你终于舍得给叔打电话了?
”刘叔全名叫刘建国——跟沈建国同名不同姓——是程远山生前的合伙人之一。
程远山出事之后,刘建国第一时间赶过来帮程谨处理了后事,
还主动提出要帮他打理父亲留下的资产。程谨那时候才十八岁,什么都不懂,
也什么都不想懂,就全权委托给了刘建国。后来刘建国每年都给他打电话汇报情况,
程谨每次都敷衍着应付过去。这些年他几乎没主动联系过刘建国。不是不想,是不敢。
因为每次看到刘建国,他就会想起他爸,想起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日子。“刘叔,
我遇到麻烦了。”程谨开门见山。他把情况说了一遍,
包括供应商的问题、算法泄露的事、以及怀疑有人动了他的电脑。刘建国听完,沉默了很久。
“你怀疑是谁?”“不知道。但我觉得有人在针对我。”“行,我来处理。”刘建国说,
“你别管了,先稳住你的项目,其他的交给我。”“刘叔,您——”“小谨。
”刘建国打断他,“你爸当年帮过我太多,我说过,这辈子你要有什么事,
我一定第一个站出来。你别跟叔客气。”挂了电话,程谨靠在椅背上,闭了会儿眼睛。
他突然想回家了。不是因为累,是因为家里有个人在等他。程谨到家的时候,沈知意还没睡。
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书,听到开门声抬起头来。“怎么这么晚?”“公司有点事。
”“吃了没?”“吃了。”沈知意合上书站起来:“我去给你热杯牛奶。
”程谨看着她走进厨房的背影,突然觉得嗓子有点堵。他想说点什么,但张了张嘴,
什么都没说出来。沈知意端着牛奶出来的时候,程谨已经坐在餐桌前了。“喝吧。
”她把杯子放在他面前。程谨端起牛奶喝了一口,温热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去,
整个人都舒服了不少。“知意。”“嗯?”“没什么。”沈知意看了他一眼,没追问,
转身回了房间。程谨一个人坐在餐桌前,把那杯牛奶喝完了。第二天早上,
程谨到公司的时候,发现气氛不对。前台小姑娘看他的眼神怪怪的,欲言又止。
几个同事在走廊里交头接耳,看到他来了立刻散开。他走进办公室,
助理小周拿着一沓文件进来,脸色很难看。“程总,顾总来了。”“哪个顾总?
”“新纪元科技的顾衍之。”小周把文件递给他,“他说想跟您谈谈合作。”程谨翻开文件,
第一页是一份合作协议,新纪元科技想跟程谨的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他看了两行就放下了,因为他注意到一个细节——协议里的技术条款,用的术语和措辞,
跟他自己写的技术文档几乎一模一样。“他人在哪?”“在会议室。”程谨站起来,
走出了办公室。会议室的门开着,一个穿着深灰色西装的男人坐在主位上,翘着腿,
手里拿着一杯咖啡,正侧头看着窗外的风景。他看起来三十岁左右,长得端正,
但眼神里有种说不出的阴沉,像暴风雨前压得很低的乌云。程谨推门进去。顾衍之转过头来,
嘴角浮起一个微笑。那个微笑让程谨后脊背一阵发凉,因为他读不懂那个笑里的意思。
程谨见过很多种笑,开心的笑、勉强的笑、虚伪的笑、恶毒的笑,
但顾衍之的笑不在这几种里面。那个笑像是——像是在看一个已经死掉的人。“程先生,
久仰大名。”顾衍之站起来,伸出手。程谨握了一下,手掌冰凉,力度不大不小,
恰好让人觉得不舒服。“顾总,有什么事?”“别这么着急嘛,坐下聊。
”顾衍之指了指对面的椅子。程谨没坐。顾衍之也不在意,自顾自地坐下了,
把咖啡杯放在桌上,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程先生,我今天来是想跟你谈谈合作的事。
”他说,“新纪元科技虽然刚成立不久,但我们的技术实力是有目共睹的。
上次的发布会你应该看了吧?我们展示的人工智能系统,可以说是目前业内最前沿的技术。
”“看了。”程谨说,“你们的技术确实很前沿。”“所以我想,
如果我们两家公司能够合作,把程先生你的算法和我们的系统结合起来,
一定能在市场上掀起一场风暴。”程谨看着顾衍之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没有合作的热忱,
只有一种猎人盯着猎物的专注。“顾总,我们的技术路线不一样,合作空间不大。
”顾衍之笑了笑:“程先生是觉得我技术不行?”“不是这个意思。
”“那是觉得我公司太小?”“也不是。”“那是什么?”顾衍之歪了下头,“程先生,
你是不是觉得有人在针对你?”程谨的心猛地一缩。“供应商的问题,算法泄露的事,
我都听说了。”顾衍之的语气云淡风轻,好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程先生,你有没有想过,
也许这些东西跟合作没关系,纯粹是——有人看你太顺了,想给你制造点麻烦?
”程谨的手插在裤兜里,指甲已经掐进了掌心。“顾总,你到底想说什么?”顾衍之站起来,
走到程谨面前,两个人之间只隔了不到半米。“我想说的是——”他的声音很低,
低到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程谨,你最大的软肋,就是离不开别人。”然后他退后一步,
笑着拍了拍程谨的肩膀:“合作的事你再考虑考虑,不着急。我随时欢迎。
”说完他拿起咖啡杯,径直走出了会议室。程谨站在会议室里,一动不动。
顾衍之说的最后一句话,像一根针,扎进了他最深最深的伤口。离不开别人。是啊,
他离不开别人。他连自己的生活都搞不定,还谈什么改变世界?但顾衍之怎么会知道这些?
他怎么会知道他程谨最大的软肋是什么?程谨回到办公室,关上门,打开电脑,
开始搜索顾衍之和新纪元科技的所有信息。新纪元科技,成立于四个月前,注册资本五千万,
主营人工智能、智能控制系统、大数据分析。法人代表顾衍之,海外留学背景,
曾在多家科技公司担任技术总监,履历看起来平平无奇。
但程谨注意到一个奇怪的地方——顾衍之的履历上有两年的空白期。从五年前到三年前,
这个人好像从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没有任何记录。程谨又搜了一下顾衍之的学术论文,
数量不多,质量也一般,不是什么顶尖水平。但上次发布会上展示的那个AI系统,
绝对不是这个水平的人能做出来的。要么是有人帮他做的,
要么——就是他从别的地方弄来的。程谨的手指在键盘上停了。
他突然想到一种可能——虽然很荒谬,但不是没有可能。那个算法泄露的事,供应商的问题,
顾衍之对他弱点的精准把握,再加上那个奇怪的笑——这一切都指向一个方向。
顾衍之在针对他。而且是有预谋的、长期的、精心策划的针对。程谨拿起手机,
给刘建国发了一条消息:刘叔,帮我查一个人,顾衍之,新纪元科技。
消息发出去不到三分钟,刘建国就回了:收到。程谨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
闭着眼睛想了很久。然后他拿起了车钥匙。他今天要提前回家。程谨到家的时候,
沈知意还没回来。他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第一次认认真真地打量这个家。
窗帘是沈知意换的,从原来灰扑扑的旧窗帘换成了浅米色的棉麻窗帘。茶几上多了一个花瓶,
里面插着几支百合,是沈知意每周去菜市场的时候顺手买的。墙角多了一个书架,
上面摆着沈知意的书,还有一些小摆件,一个陶瓷小猫,一个木制相框,
相框里是沈知意和他爸妈的合影。
这些东西一点点地把这个冷冰冰的房子变成了一个有温度的地方。程谨突然意识到,
他已经很久没有叫外卖了,很久没有洗坏衣服了,很久没有找不到钥匙了。
沈知意把这些事都替他做了。不是因为她欠他的,而是因为她愿意。门锁响了。
沈知意提着两个购物袋进来,袋子里装着菜和水果。“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
”她一边换鞋一边问。“没什么事就早点回来了。”“正好,我今天买了鲈鱼,
晚上给你做清蒸鲈鱼。”沈知意把袋子拎进厨房,开始收拾。程谨跟了过去,
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她。沈知意杀鱼的动作很利索,刮鳞、开膛、去内脏,一气呵成。
她洗了鱼,在鱼身上划了几刀,抹上盐和料酒,放上姜片和葱段,腌了十分钟。
然后她开始蒸鱼。蒸鱼的间隙,她切了蒜末、姜末、葱花,调了一碗料汁。程谨就这么看着,
看她的手在案板上翻飞,看她熟练地掌握火候,看她用筷子戳一下鱼身确认熟度。
他突然想起他妈。他妈当年也是这样,在厨房里忙活,他爸就在旁边看着,
偶尔递个盘子或者尝一口菜。那时候他觉得这就是最普通不过的事,普通到根本不值得记住。
现在他才发现,那些最普通的事,恰恰是最珍贵的。鱼蒸好了。沈知意把鱼端上桌,
浇上热油和料汁,滋滋的声音和香味一起扩散开来。“吃饭吧。”她解下围裙,
坐在程谨对面。程谨拿起筷子,夹了一口鱼肉,嫩滑鲜美,入口即化。“好吃。”他说。
“那当然了。”沈知意难得有点得意。程谨笑了。沈知意愣了一下。她搬进来这么久,
还是第一次看到程谨笑。不是那种社交场合的礼貌性微笑,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很轻松的笑。
“你笑起来还挺好看的。”沈知意脱口而出。程谨的笑容僵了一下,然后又舒展开了。
“是吗?”“嗯。”沈知意低下头扒了一口饭,耳朵尖红了。两个人安静地吃完了一顿饭。
程谨主动收拾了碗筷,这次他洗得比上次更仔细,每一个碗都冲了三遍。
沈知意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这次她没有说“别洗了”,
而是安安静静地看着他把碗洗好、擦干、放好。晚上,程谨在工作室里待到很晚。
他给沈知意发了条消息:早点睡,别等我。沈知意回了个“嗯”。程谨把手机放在一边,
拿起那个智能芯片。这个芯片是他花了半年时间研发的,
比目前市面上所有同类产品的运算速度都要快,能耗却只有它们的三分之一。
如果这个项目成了,他就能改变整个行业。但现在有人在抢他的东西。顾衍之。
程谨把芯片翻来覆去地看了看,然后放在桌上,打开电脑。他开始写一个新的程序。
这个程序不是用来做项目的,而是用来追踪的。他要找到顾衍之的破绽。
一个刚成立四个月的公司,注册资本五千万,怎么可能做出比业内顶尖公司还要先进的技术?
要么顾衍之是个比他还厉害的天才,要么就是——他偷来的。程谨倾向于后者。
因为他在顾衍之的发布会上注意到一个细节。那个演示用的AI系统,
在处理某些特定数据的时候,会出现一种特殊的错误模式——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