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爱吃安康帅傅编写的热门小说他说从未爱过我,离婚后他疯了,剧情非常的新颖,没有那么千篇一律,非常好看。小说精彩节选少爷小时候院子里种了一大片栀子花,开花的时候整个东厢房都是香的,后来那片花圃改建成了泳池,少爷难过了很久。于是我跑去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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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追她的时候,她已经走得很远了。他烧成灰的时候,
她已经长成了一棵不需要依附任何人的树。第一章栀子花结婚第三年,
我在沈听澜的书房里发现了一张飞往巴黎的机票。时间是下周三。座位是两个。
我站在书桌前,手指按着那张薄薄的纸片,窗外的夕阳把整间书房染成暖金色。
楼下传来季薇薇的笑声,清脆得像春天里的鸟鸣,穿过半开的窗扇飘上来,
落在满架子精装书之间。她今天又来了。穿着一条鹅黄色的碎花裙,
手里拎着自己烤的曲奇饼干,说是来陪老太太说话。
但每次来都要在沈听澜的书房里待上一个小时,门虚掩着,
她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听澜哥哥,你看这个——尾音微微上挑,像一根细小的钩子。
我没进去过。三年了,我什么都没问过。第一次发现季薇薇半夜敲沈听澜房门的时候,
我站在走廊拐角,端着一杯热好的牛奶,听见门开的声音,
听见她带着哭腔说“听澜哥哥我做噩梦了”,听见他的声音低低地说了句“进来吧”。
那杯牛奶我端回厨房倒掉了,然后回房间睡觉,第二天照常起来给他熨衬衫。
第一次在他西装外套上闻到栀子花香的时候,我把那件外套挂回衣帽间,
在便签上写了“建议干洗”四个字贴在上面。他后来有没有送去干洗,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下一周那件外套又出现在衣帽间里,口袋里多了一包栀子花味道的纸巾。
第一次在家庭聚会上,看见他在桌子下面握着季薇薇的手,我的筷子顿了一下,
夹起一块糖醋排骨,认认真真地吃完了整顿饭。后来老太太问我,你丈夫和薇薇感情这么好,
你不吃醋吗?我说,他们是青梅竹马,应该的。老太太看了我很久,
眼神里有一种我读不懂的东西。像是在看什么可怜的小动物。但我不觉得自己可怜。
我和沈听澜的婚姻,从头到尾都是一场交易。我是季家养在外面的长女,
母亲在我八岁那年病死了,季成松把我从外婆家接回来,第一句话不是“爸爸想你了”,
是“以后你要照顾妹妹”。季薇薇那时候刚做完心脏手术,小小一团缩在病床上,嘴唇发紫,
手指细得像枯枝。我站在病房门口,季成松按着我的肩膀,声音低沉:“晚晚,这是**妹。
她身体不好,你是姐姐,要让着她。”让着让着,就变成了替她嫁人。
沈家需要季成松手里那百分之十五的股份来完成董事会重组,
季家需要沈家的资金填补海外投资的窟窿。两家一拍即合,婚约落在纸面上,
本该嫁过去的是季薇薇。但沈家老太太拄着拐杖在客厅里站了半个小时,
只说了一句话:“病秧子不能进沈家的门,要冲喜也得挑个身子好的。
”于是我这个养在外面的长女,忽然有了用处。新婚夜,沈听澜喝了很多酒。
他推开卧室门的时候,我已经自己掀了盖头,卸了妆,盘腿坐在床上吃酒店送的果盘。
他靠在门框上看着我,衬衫领口敞着,眼神里有一种被酒精浸透的空洞。
我举着叉子问他:“吃吗?哈密瓜挺甜的。”他没理我。沉默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他站着睡着了。然后他开口了,声音沙哑,像砂纸刮过木头。“宋晚,
你只是姓季。仅此而已。”我当时没听懂。后来花了三年才明白他的意思——你是季家的人,
所以你替季薇薇嫁过来,这是你的功能。但你只是姓季,
你身上流的不是季成松捧在手心里的那个女儿的血,所以我不欠你任何东西。
连敷衍都不需要。我把这句话收好了。像收一张过期作废的欠条。我把机票放回原处,
手指压了压边角,让它看起来像从没被动过。书房的座钟敲了六下,
楼下季薇薇的笑声还在继续。我回到东边小楼的客卧,关上门,拉开衣柜最底层的抽屉。
那里面有一个旧帆布包,是我母亲留下的。米白色洗得发黄,拉链坏了,
背带边缘磨出了毛边。
我把包里东西倒出来——母亲的老照片、我的户口本、一张银行卡、一封信。
信是我三年前写的离婚协议草稿。写的时候手抖得厉害,“感情破裂”四个字写得歪歪扭扭,
像小学生的描红作业。三年了,一直压在抽屉最底层。压着压着,纸都泛黄了。
我把帆布包拿起来,轻轻拍掉上面的灰尘。不是现在走。现在走太便宜他了。
第二章她的声音季薇薇留下来吃晚饭。她坐在沈听澜旁边——那个位置本来是主母的位置,
沈家的规矩,夫妻并坐上首。但季薇薇第一次来吃饭就自然而然地坐了过去,老太太没说话,
沈听澜也没说话,于是就成了惯例。三年。她在那个位置上坐了一百多次。夹菜,盛汤,
递纸巾,整理他的袖口。每一个动作都做得行云流水,带着一种浑然天成的亲昵。
像是排练过一千遍,又像是根本不需要排练——那是她从小为他做惯了的事。“听澜哥哥,
你尝尝这个芦笋,我特意让厨房少放油的。你上次体检胆固醇偏高,要注意。”“听澜哥哥,
今天的汤是山药排骨,炖了三个小时,你最近胃不好,多喝点。”“听澜哥哥,
你嘴角沾了酱汁——别动,我帮你擦。”她拿起餐巾,身体微微前倾,
手指隔着白色棉布落在沈听澜嘴角。动作很轻,很慢,像羽毛拂过水面。沈听澜没有躲。
他甚至微微侧了侧头,配合她的动作。我在对面安静地扒饭。碗里的白米饭吃了三分之一,
菜没怎么动。不是不饿,是忽然觉得这顿饭的滋味很寡淡——芦笋是苦的,排骨是柴的,
连白米饭都带着一股隔夜的馊味。其实厨房做得很好。只是坐在这个位置上,
什么东西入口都变了味道。老太太坐在上首,目光在三个人之间转了一圈,最后落在我身上。
我认得这个眼神。是保留节目即将上演的信号。“晚晚,你怎么不给你丈夫夹菜?
”我筷子一顿。沈家老太太姓周,闺名我不清楚。她是旧式大家族教养出来的女人,
一辈子信奉三从四德,把丈夫和儿子伺候得妥妥帖帖,便觉得天底下所有女人都该如此。
她不喜欢我,从第一面就不喜欢——因为我不会低眉顺眼地笑,不会温声软语地说话,
不会在丈夫回家时小跑着递上拖鞋。她最喜欢季薇薇。因为季薇薇会。以前她教训我的时候,
我会低着头听完,然后说一句“是,奶奶”。声音不大不小,表情不咸不淡,
像一杯放凉的白开水。但今天我不想。“奶奶,”我放下筷子,笑了笑,
“听澜有薇薇夹菜就够了。我再夹,他碗里放不下。”饭桌安静了。
那种安静不是普通的沉默,是空气忽然被抽走了半秒,所有人都停住呼吸的那种静。
季薇薇手里的公筷悬在半空中,夹着一片芦笋,汤汁正沿着筷子往下淌。
她脸上那朵笑了整晚的花,忽然裂了一道缝。沈听澜抬眼看我。那眼神我很熟悉。
三年里他看过我无数次,每一次都是这样的眼神——平静的,审视的,
像在看一件忽然发出声响的家具。一件本不该发出声响的家具。“宋晚。”他叫我的名字,
语气里带着一丝很淡的警告。以前他这样叫我的时候,我会立刻收声。像被按了开关的机器。
今天我没有。我端起碗,认认真真地扒了一口饭,嚼了嚼咽下去,
然后才开口:“我说错了吗?薇薇确实很会照顾人。比我强多了。”季薇薇的眼眶迅速泛红。
她红眼眶的速度总是很快,像是眼睛里装了一个开关,需要的时候啪嗒一拧,眼泪就漫上来。
但又不掉——就那么盈盈地含着,在灯光下一照,像碎钻。“姐姐,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她的声音带着恰到好处的颤抖,“我和听澜哥哥只是从小一起长大,他照顾我比较多而已。
你知道的,我心脏不好……”从小一起长大。照顾比较多。心脏不好。三句话,
每一个字都踩在最精准的位置上。我听在耳朵里,忍不住想给她鼓掌。“我知道,
”我冲她笑了笑,“别哭,眼妆会花。”老太太的筷子啪地拍在桌上。“宋晚!
你这是什么态度?薇薇是**妹,她身体不好,你就不能让着她?”让。又是这个字。
八岁那年让玩具,十五岁那年让房间,二十岁那年让学校,二十三岁那年让丈夫。
我已经让了半辈子了,让到最后,他们甚至觉得我连呼吸都应该让出一半来给季薇薇。
我站起来。椅子腿擦过地板,发出一声短促的响。“我吃饱了,你们慢用。
”走出餐厅的时候,我能感觉到沈听澜的目光落在我后背上。沉甸甸的,
带着某种我说不清的温度。但我不打算回头。回到东边小楼,我反手关上门,
靠着门板站了很久。窗外的玉兰树被风吹得沙沙响,月光从树叶缝隙里漏进来,
在地上碎成一地银白。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尖在发抖。不是因为害怕,
是因为——说出来之后的那个瞬间,胸腔里有一口气忽然顺了。像是被堵了三年的河道,
终于凿开了第一道缝。我慢慢蹲下来,把脸埋进膝盖里。不是哭。是想笑。宋晚,
你终于开口了。第三章她的花周五,季薇薇抱着一大束栀子花来了。
栀子花是沈听澜最喜欢的花。这件事我结婚第一年就知道了。那时候我刚嫁进沈家,
笨拙地想讨好他,问了老宅的园丁沈听澜喜欢什么。园丁说,
少爷小时候院子里种了一大片栀子花,开花的时候整个东厢房都是香的,
后来那片花圃改建成了泳池,少爷难过了很久。于是我跑去花市买了栀子花苗,
一棵一棵种在他书房窗外的空地上。种了整整一个下午,手指被泥土塞满了指甲缝,
腰酸得直不起来。晚上他回来,站在窗前看了一眼,拉开窗户,声音很平淡:“谁让你动的?
”我说:“园丁说您喜欢栀子花。”他沉默了一会儿,关上窗户,拉上窗帘。
第二天那片空地就被翻平了,铺上了草皮。园丁来的时候小声告诉我,是少爷让的。
他说宋**以后不用操心这些事。那是我第一次明白,有些东西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
是谁给的。季薇薇抱着栀子花进来的时候,我正在客厅喝茶。她穿着一条白裙子,
领口系着一条细丝巾,栀子花捧在怀里,白花配白裙,衬得她整个人像从画里走出来的。
她看见我,脚步顿了一下。只有一下。然后笑容重新绽开,甜得像蜜糖。“姐姐在啊。
听澜哥哥呢?”“书房。”她抱着花往书房走,走了两步又回头:“姐姐,
这花是我在花市挑的,每一朵都是我亲手选的。听澜哥哥最喜欢栀子花了,你知道吧?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她笑了一下,转身走了。白裙子的裙摆在转角处一闪,不见了。
老太太从楼上下来,看了一眼书房的方向,又看了看我,叹了口气。“晚晚,
你也别太往心里去。薇薇从小就粘着听澜,二十几年的情分,不是说断就能断的。
”我捧着茶杯,没有说话。老太太在沙发上坐下,
难得放柔了声音:“你要是也学着薇薇那样温柔些,听澜不会看不见你的。男人嘛,
都是要哄的。”【哄?我哄了他三年。新婚夜他喝醉了叫的是季薇薇的名字,
我给他脱鞋擦脸盖被子,第二天他醒来第一句话是“你怎么在我房间”。
】【他胃病犯了疼得脸色发白,我半夜跑遍半个城找二十四小时药店买药,
回来的时候他把门锁了,我从门缝底下把药塞进去。第二天药被扔在垃圾桶里,一粒没动。
】【他生日我亲手做了一个蛋糕,在厨房里站了六个小时,失败了三轮才做成一个能看的。
他看了一眼说“我不吃甜的”,然后季薇薇拎着蛋糕来,他吃了一整块。
】【我不是没有哄过。是他不给我哄的资格。】我喝了一口茶,把那些话和茶一起咽下去。
“知道了,奶奶。”第四章巴黎周三早上,沈听澜出门的时候没有告诉我他要去巴黎。
也没有告诉我他不是一个人去的。我是从管家嘴里知道的。管家姓陈,在沈家做了三十几年,
看着沈听澜长大。他给我送东西的时候无意间提起:“先生去巴黎了,下周才回来。
太太有什么需要就跟我说。”“好的,谢谢陈叔。”我关上门,打开手机。
季薇薇的社交账号更新了。两小时前发的,定位是戴高乐机场。配图是一张塞纳河畔的落日,
画面边缘有一只男人的手,手腕上戴着一只深蓝色的腕表。那只表我认得。
是我结婚第一年送沈听澜的生日礼物。他一次都没戴过。现在它出现在季薇薇的照片里。
评论区一片沸腾。
薇的朋友们排着队留言——“哇哦”“这是官宣吗”“薇薇你好幸福啊”“磕到了磕到了”。
我一条一条看完,按灭屏幕,把手机扣在桌上。然后我拉开衣柜最底层的抽屉,
把那只旧帆布包拿了出来。母亲的老照片、我的户口本、银行卡、离婚协议草稿。
这一次多了一样东西。一张纸,上面打印着巴黎飞往国内的航班信息。日期是今天。
下面还有一行更小的字,是一家律所的联系方式。合伙人姓周,专攻婚姻财产纠纷,
业界名气很大。我约了她下周一见面。我把纸折好放回包里,拉上拉链。帆布包的拉链坏了,
拉到一半就卡住。我蹲在地上跟它较了半天劲,最后用一根发圈把拉链头绑在包带上,
凑合着合上了。母亲留下的东西都这样。旧,破,但结实。她把包背在身上,嫁给了季成松。
后来发现所嫁非人,又把包背在身上,带着我离开。再后来她病倒了,包挂在病床边,
拉链上永远别着一朵路边摘的野花。她最后跟我说的话是:“晚晚,走。不要回头。
”那时候我不懂。现在我懂了。我把包放在床头,开始收拾衣服。动作很慢。
每一件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像整理的不是行李,是三年来的每一个日子。
结婚时穿的那条红裙子压在箱底,一次没穿过。沈听澜说婚礼从简,不需要太多仪式。
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站在他身边的人不是他想要的。我把红裙子留在衣柜里。不该带走的,
一件不留。第五章他回来了沈听澜回来那天,北城下了入秋以来第一场雨。雨不大,
细细密密的,像从天上下了一层薄雾。我坐在客厅里,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一个牛皮纸信封。
信封里是签好字的离婚协议。最后一页“宋晚”两个字,我练了很久。不是练签名,
是练手不抖。三年前写草稿的时候手抖得像筛糠,写出来的字自己都认不得。
这一次我想写得好一点。他进门的时候带着一身雨气,风衣肩上洇湿了一片。
身后没有季薇薇。“宋晚。”我站起来。他看着我,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到茶几上,
最后落在那只旧帆布包上。包鼓鼓囊囊的,塞满了我收拾好的东西。“什么意思?
”我把信封拿起来,递过去。他没接。窗外的雨声忽然变得很清晰。雨点打在玉兰树叶上,
啪嗒啪嗒,像时钟走动的声音。“沈听澜,我们离婚吧。”他站在玄关,
雨伞尖上的水一滴一滴落在大理石地面上。客厅的灯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一直延伸到我的脚边。沉默了很久。“因为巴黎?”“不是。”我摇头,
“巴黎只是一个地方。你不带我去巴黎,也会带她去别的地方。京都看樱花,冰岛看极光,
哪里都一样。问题是,你想带的人从来不是我。”他的下颌绷紧了。“三年了。”我说,
“我给你当了三年名义上的沈太太。替你打理老宅的人情往来,替你应付老太太的催生,
替你在季家和沈家之间做一个体面的摆设。我做得够久了。
”“我没让你——”“你没让我怎样?”我第一次打断他,“你没让我给你熨衬衫?
你没让我记住所有亲戚的生日和喜好?你没让我在你胃病发作的时候整夜守着?是,你没让。
都是我自己要做的。因为我蠢。我以为做得够多够久,你总会看一眼的。
”我的声音始终很平稳。练了很久。像练签名一样,练了很久。沈听澜看着我,
眼神里有某种东西在松动,像冰面上裂开的第一道纹。“宋晚,你从来没有说过这些。
”“我说过的。”我笑了一下,“新婚第一年你生日,我做了蛋糕。我说‘听澜,
生日快乐’。你没听见。或者听见了,没在意。第二年你生日,我又说了一次,你看着我,
问我‘你怎么还在’。”“从那以后我就不说了。不是不想说,是明白了有些话说了也没用。
你不是听不见,是不想听。”他沉默着。雨下大了。玉兰树被风摇得哗哗响,
雨点砸在玻璃上,像无数只手指在敲窗。我把离婚协议放在茶几边缘,离他近一点的地方。
“我什么都不要。沈家的股份,房产,车,我都不要。我只要你签字。”他终于开口了,
声音很低:“如果我不签呢?”“你会签的。”我说,“因为季薇薇在等你。”他猛地抬头。
“你和她的事,我从来没有管过。不是因为我不知道,是因为我没资格管。
你心里的人从来不是我,我管了就是自取其辱。”我背上那只旧帆布包,
“但现在我不想再忍了。不是因为我不爱你了——”我停了一下。这句话到底还是说出口了。
比想象中平静。“是因为我不想再爱一个永远不会回头看我的人。”我往门口走。
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他忽然伸手握住了我的手腕。手指冰凉,带着雨水的寒气。力道不大,
但很紧。“宋晚。”他叫我的名字。三年了,他叫过很多次。宋晚,带着警告的。宋晚,
带着疏离的。宋晚,像念一个不重要的代号。这是第一次,我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了别的东西。
不是爱。是慌。我没有回头。“沈听澜,你握的是我的右手。签字用的是右手。你松手,
我把协议留给你。你不松手,我用左手签,签得丑一点而已。结果都一样。
”他的手指一根一根松开。我走进雨里。雨很大。雨水顺着头发流下来,灌进领口,
凉意一路渗到骨头缝里。帆布包很快就被淋透了,母亲的老照片不知道会不会被打湿。
我把包抱在怀里,弯着腰挡着雨。走出沈家大门的时候,我没有回头。一次都没有。
第六章空房间沈听澜签下协议是第七天。陈管家后来告诉我,那七天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
窗帘拉得死死的,谁也不见。季薇薇来敲了三次门,他在里面说了一个字——滚。
陈管家在沈家三十八年,第一次听见他家少爷说这个字。我去搬剩下的东西那天,
特意挑了他不在的时候。东边小楼的客卧不大,二十平米,我住了三年。
搬空了之后显得更小,四面白墙,一张床,一个衣柜,一扇朝北的窗户。
窗台上放着我种的绿萝,藤蔓垂下来,长了半米多长。绿萝是第二年春天种的。
那次种栀子花被他铲掉之后,我不敢再往土里种东西,就找了个玻璃瓶,灌上水,
插了几枝绿萝。它活得很好,不需要土壤,不需要阳光,只要水就能活。像那时候的我。
我把绿萝从窗台上拿下来,想了想,留下了。房间里只剩墙上的钉子眼。挂过一幅画,
是我从旧货市场淘来的,画的是冬天的海。灰色的海面,灰色的天空,一只灰色的鸟。
沈听澜来过一次,站在门口看了一眼,说这幅画太闷了。我说我觉得好看。他没再说什么,
走了。我把画摘下来的时候,墙上留下一个小孔,指甲盖大小,透过去能看见里面的红砖。
三年。我在这个房间里待了三年,最后留下的痕迹是几个钉子眼。陈管家站在门口,
看着我收拾,忽然开口了。“太太——”“陈叔,别叫太太了。叫宋晚。”他张了张嘴,
嘴唇翕动了几下,最后改了口:“宋**。”我冲他笑了笑。“宋**,
”他递过来一个信封,“这是先生让我交给您的。”我没接。“您放心,不是钱。
先生知道您不会要钱。”我接过信封拆开。里面是一张照片,边角泛黄,折痕很深,
像是被人反复折叠又展开过很多次。照片上是一片栀子花圃。白色的花开得密密匝匝,
花圃前面站着一个小男孩,七八岁的样子,对着镜头笑得眼睛弯弯的。
身后是沈家老宅的东厢房,窗台上也摆满了栀子花。是沈听澜小时候。照片背面有一行字,
钢笔写的,墨水洇开了一点。字迹很新,不像是多年前的旧字。“你问过园丁我喜欢什么花。
没有人问过他。你是第一个。”我看了很久,把照片翻过来重新看了一遍那片栀子花。
他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可惜嫁给他的三年里,我一次都没见过。我把照片放回信封里,
递还给陈管家。“还给他。”“宋**——”“告诉他,花是花,人是人。花铲了可以再种,
人走了不会再回来。”陈管家接过信封,叹了口气,很轻很轻。“宋**,
有句话我憋了三年了。”“您说。”“您受委屈了。”我把帆布包背好,绿萝抱在手里,
走出东边小楼。经过主宅的时候,我看见书房的窗帘拉开了一道缝,又被迅速合上。
我没有停步。大门外,出租车已经在等了。第七章新世界我租的房子在老城区,五楼,
没有电梯。一室一厅,四十平米,厨房小得只能站一个人。窗台上摆着我带出来的那瓶绿萝,
它很适应这里,藤蔓又垂下来一截,快够到地板了。房东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