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短篇言情小说《重生之后才发现青梅的好》,此文从发布以来便得到了众多读者们的喜爱,可见作品质量优质,主角是沈临风苏晚晚林梦瑶,也是作者六日三金所写的,故事梗概:她随口说了一句想吃城西的那家提拉米苏,他翘了期末考试前最重要的复习课,坐了两个小时地铁去买,送到她面前时,蛋糕还是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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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临风死的那天,下了入秋以来的第一场雨。他躺在医院走廊的折叠床上,
鼻腔里插着氧气管,肝脏里还埋着三年前车祸留下的病灶。医药费已经欠了七万八,
护工三天前就不来了,床头柜上只有半瓶凉透了的白开水,和一个皱巴巴的苹果。
苹果是隔壁床老太太的家属给的,他没舍得吃,想留给来照顾他的人。可那个人一直没有来。
他等的是林梦瑶。沈临风追了林梦瑶三年。从大学礼堂初见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自己完了。
那天她穿一条白裙子站在舞台上弹钢琴,灯光打在她脸上,他坐在最后一排,
心跳声盖过了所有的琴音。后来他托了好多人,
才打听到她的名字、学院、课表、社团活动时间。他每天早上六点起床,
骑四十分钟单车去她宿舍楼下送早餐。她从来没下来拿过,都是让室友带上去,
连一句“谢谢”都没说过。他不在乎,他觉得她迟早会看到的。他的真心,他的好,
她总会看到的。她参加校园歌手大赛,他花钱请了整个系的同学去给她投票。她要去实习,
他翘课帮她做了三天的简历和作品集,改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每一页都精致得像杂志内页。
她随口说了一句想吃城西的那家提拉米苏,他翘了期末考试前最重要的复习课,
坐了两个小时地铁去买,送到她面前时,蛋糕还是冰的。她看了一眼,说“放那儿吧”,
然后转身跟别人聊天。他没有觉得委屈。他甚至觉得自己做得还不够好。直到那天晚上,
他亲眼看到林梦瑶挽着一个男人的手从酒店里走出来。那男人叫陈锐,开保时捷,
家里做建材生意,据说资产过亿。沈临风认得他,上学期校庆的时候,陈锐捐了一栋楼,
校长亲自给他颁的荣誉校友证书。沈临风站在酒店对面的马路上,
手里还拎着林梦瑶说想喝的那家网红奶茶。他排了三个小时的队,又坐了一个小时地铁,
风尘仆仆地赶过来,看到的却是她靠在别人肩膀上笑。他站在雨里,奶茶从热变凉,
从凉变成和雨水一样的温度。他想走,可脚步不听使唤。
他给自己找了一百个理由——也许那个男人只是普通朋友,也许她只是出来应酬,
也许他误会了。他甚至给林梦瑶发了条消息:“梦瑶,你今晚有空吗?我买了你爱喝的奶茶。
”她回了两个字:“没空。”他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很久,然后把奶茶扔进了垃圾桶。
他以为这就是最痛的时候了。他不知道后面还有更痛的。第二天,林梦瑶主动给他打了电话。
他接起来的时候手都在抖,三年来她主动联系他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她说:“沈临风,
你是不是真的很喜欢我?”他说是。她说:“那你能帮我一个忙吗?”他说好。
她说:“陈锐那边有个项目出了点问题,需要一个人担一下责任。就是走个过场,
不会真的有什么事的。你帮我这一次,我就答应跟你在一起。”他说好。
他甚至没有问是什么项目、什么责任、什么后果。她说他就信了,三年来他一直是这样的。
签字那天,林梦瑶也在场,她穿着一件淡紫色的连衣裙,头发散着,笑起来眼睛弯弯的,
特别好看。她把合同递给他,指着最后一页说:“签这里就行。”他签了。白纸黑字,
他的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全都印在上面。他连合同内容都没看完,
因为林梦瑶就站在他旁边,身上那股栀子花味的香水让他脑子一片空白。他签完字,
她破天荒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句“谢谢你,临风”。那是她第一次叫他的名字。
三个月后,法院的传票送到了他父亲的家具厂。
沈临风这才知道自己签的是什么——一份担保协议,三千万的债务连带责任。
陈锐的那个项目涉嫌非法集资,资金链断裂后,所有的债务通过复杂的股权质押和担保条款,
最终全部落在了沈临风和他父亲名下。家具厂是沈家三代人的心血。
沈临风的爷爷是木匠出身,七十年代靠一把刨子一把锯子起家,到父亲这一代,
厂子已经有两百多号工人,年产值过亿。沈临风从小在刨花和油漆味里长大,
他记得父亲的手永远粗糙,指甲缝里永远嵌着洗不掉的木屑,那双做了一辈子木工活的手,
在收到法院传票的那个晚上,第一次剧烈地颤抖。父亲没有骂他。父亲只是坐在客厅里,
把那页传票看了又看,然后拿起电话,一个一个地打给供应商、客户、老伙计,
问能不能宽限几天,能不能再借一点钱。对方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支支吾吾,要么直接挂断。
沈临风站在门口,看着父亲的背影,觉得那背影一夜之间矮了半截。厂子还是没保住。
三千万的窟窿太大,把所有的设备、库存、甚至厂房的产权都抵上,也只够填一半。
剩下的债务像一把钝刀,一点一点地割着沈家的血肉。他母亲原本就有心脏病,
知道这件事后急得住了院,医药费又是一笔天文数字。
他父亲卖了房子、卖了车、卖了一切能卖的东西,
最后连结婚戒指都摘下来放在了当铺的柜台上。那枚戒指是母亲当年陪嫁带过来的,
老凤祥的足金戒指,款式老旧,克数也不重,母亲戴了三十年,指节上印着一圈白痕。
父亲把戒指递给当铺老板的时候,手稳得不像话,像一个终于认清了命运的赌徒,
在最后一把牌桌上推光了所有筹码,反而踏实了。沈临风跪在父亲面前,额头磕在地板上,
磕出了血。他说爸你打我,你骂我,你怎么对我都行。父亲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转身进了卧室,关上了门。第二天早上,父亲没有起床。脑溢血。送到医院的时候,
瞳孔已经散了一边。沈临风跪在手术室外面,膝盖磕在冰冷的水磨石地面上,
整个人像被抽空了一样。护士过来拉他,说家属你冷静一点,他推开护士,
额头抵着手术室的门,嘴里反反复复地说着同一句话:“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爸你回来,
你打我,你打我啊……”他没有等到父亲醒来。母亲是在父亲葬礼那天走的。不是心脏病,
是自杀。她在殡仪馆的洗手间里吞了一整瓶安眠药,被发现的时候身体已经凉了,
脸上还带着妆,是她来之前特意化的。她一辈子爱美,走的时候也要体体面面的。
她留了一张纸条,压在枕头底下,只有一行字:“临风,妈去找你爸了,你自己好好的。
”纸条上的字歪歪扭扭的,因为她写的时候手一直在抖。沈临风没有哭。
他把父母的遗像摆好,把家里最后一套干净衣服穿上,然后去了林梦瑶的公寓。
他想问她一句,哪怕只问一句——你到底知不知道,那份合同会毁了我全家?林梦瑶不在家。
陈锐在。陈锐靠在沙发上抽雪茄,看见他也不意外,甚至笑了一下,
那种笑让人想起猫看见垂死挣扎的老鼠时的表情。他说:“沈临风是吧?
我劝你别再找梦瑶了。三千万而已,你家不是有个破厂吗?卖了不就行了?
”他说“破厂”的时候,语气轻飘飘的,像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东西。沈临风站在原地,
浑身都在发抖。他想冲上去,想掐住那个男人的脖子,想问问他什么叫“而已”,
想问问他知不知道那是三代人的心血,是他父亲一辈子的血汗,
是他母亲最后选择去死的原因。但他没有动。因为他想起了那份合同,
想起了自己在上面签下的名字。白纸黑字,每一个字都是他亲手写的。
没有人拿刀架在他脖子上,没有人骗他签了卖身契。林梦瑶只是对他笑了笑,
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他就心甘情愿地把全家人的命交了出去。他才是那个最大的笑话。
后来他去林梦瑶的公司找过她,在她的小区门口等过她,在她的车玻璃上贴过纸条,
求她帮帮忙,哪怕只是跟陈锐说一句话,看看能不能把债务重组一下,他愿意用一辈子来还,
只要别逼死他。林梦瑶没有回他的消息,没有接他的电话。最后一次见到她,
是在一个商业酒会上——他穿着借来的西装混进去的,在一群珠光宝气的人中间找到了她。
她穿着一件金色的礼服裙,头发盘起来,耳垂上缀着两颗钻石,整个人漂亮得不像真的。
她正端着酒杯跟人谈笑风生,看到他的瞬间,表情没有任何波动,就像看到一块挡路的石头,
微微皱了皱眉,然后侧身从他旁边走过去了。擦肩而过的时候,
他甚至闻到了她身上那股熟悉的栀子花味。他伸出手,想去拉她的袖子。她没有回头,
但她的助理拦住了他,声音不大,刚好能让周围几个人听见:“先生,请你不要骚扰林总,
不然我们就叫保安了。”骚扰。他追了她三年,为她花了二十多万,替她背了三千万的债,
赔上了父母两条命。在她嘴里,这叫“骚扰”。他站在那里,周围都是人,
但没有一个人看他。那些穿着晚礼服的太太**,西装革履的先生老板,
像水流一样从他身边淌过去,没有一滴水愿意沾湿自己的鞋子。他忽然笑了,笑得很大声,
笑得弯下了腰,笑得眼泪一颗一颗地砸在大理石地面上。服务员以为他喝醉了,
礼貌地请他离开。他就这样走了。没有打人,没有骂人,没有撕破脸,没有歇斯底里。
他像一条被踢了太多次的狗,终于学会了不再叫唤,只是夹着尾巴,
一瘸一拐地消失在夜色里。之后的日子,他住过桥洞,睡过公园长椅,在工地上搬过砖,
在餐厅后厨洗过盘子,在深夜的便利店门口捡过别人没喝完的半瓶水。他试过去死,
站在天台上站了整整一个晚上,最后还是下来了。不是因为怕死,
是因为觉得没脸去见我爸妈。他活着,每一秒都是对他们坟头的侮辱。债主们找不到他还钱,
开始找他的远房亲戚。大伯家的门被泼了红漆,表妹的学校被人堵过门。
亲戚们一个个打电话来骂他,说他是个祸害,说沈家养了条白眼狼。
姑姑在电话里哭着说:“临风啊,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的呀,你怎么能这样害我们啊?
”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一遍一遍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后来他不接任何电话了,
手机欠费停机,SIM卡被他折断扔进了下水道。他从所有人的世界里消失了,
像一块石头沉进深海,无声无息,连个水花都没溅起来。直到三年后的今天,
他躺在这张医院的折叠床上,因为一场车祸导致的肝损伤并发症,全身发黄,
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他的肝已经不行了。医生说需要做移植,费用大概五十万。五十万,
对从前的沈临风来说不过是父母厂里一个月的流水,可现在,
他连挂号费的二十块钱都掏不出来。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不是因为不想,
是真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告诉。手机通讯录里两百多个联系人,他一个一个地翻过去,
发现没有一个人是他能拨出去的。同学、朋友、亲戚、同事,三年时间,
足够让所有人忘掉他的存在,就像忘掉一张用过的纸巾。他以为自己会一个人死在这张床上。
直到那天傍晚,一个女孩推开了病房的门。沈临风当时正侧躺着,蜷缩成一团,
肝脏的位置一阵一阵地钝痛,像有人拿钝刀在里面搅。他咬着枕头,额头上全是冷汗,
听到门响的时候以为是护士来催缴欠费,下意识地把脸埋进被子里,
不想让人看见自己这副样子。然后他听到一个声音说:“沈临风,你是不是傻?
”那个声音带着哭腔,又气又急,像憋了很久很久的委屈,终于找到了出口。
沈临风猛地睁开眼。逆着走廊的灯光,他看见一个穿着灰色卫衣的女孩站在门口,
手里拎着一个巨大的编织袋,头发乱糟糟的,脸上全是泪。她瘦了很多,下巴尖尖的,
颧骨都凸出来了,但那双眼睛他还认得——圆圆的,亮亮的,像两颗黑葡萄,
从幼儿园起就没变过。苏晚晚。他的大脑空白了整整三秒钟,
然后所有的记忆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涌了回来。苏晚晚,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女孩。
两家的房子只隔了一条巷子,幼儿园、小学、初中都在同一所学校。她比他小一岁,
从小就喜欢跟在他**后面跑,临风哥哥长临风哥哥短的,像一条甩不掉的小尾巴。
她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呢?沈临风不知道。也许是初中毕业那个暑假,他教她骑自行车,
她摔了十七次,最后终于骑出去二十米,回头冲他笑的时候,脸上全是汗水和鼻涕,
丑得要命,但他心脏莫名其妙地跳了一下。也许更早,早到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那个扎着两个小揪揪、哭着鼻子说“临风哥哥你等等我”的小女孩,
什么时候已经长成了会脸红、会偷偷给他织围巾的少女。她给他织过围巾,大一那年冬天,
织得歪歪扭扭的,针脚松一处紧一处,像一条生了癞的蛇。她不好意思亲手给他,
托他室友转交,留了张纸条说“天气冷了别着凉”。他当时正忙着给林梦瑶选生日礼物,
随手把围巾塞进了衣柜最底层,后来毕业搬家,不知道丢在了哪里。她给他做过便当,
他大学期间所有的便当都是她做的。她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洗米、切菜、煎蛋,
把饭菜装进保温盒里,然后骑二十分钟的自行车送到他宿舍楼下。他每次都是边吃边刷手机,
偶尔抬头说一句“好吃”,她就能高兴一整天。可有一次,
林梦瑶的室友随口说了一句“你那个送便当的朋友做的东西挺一般的”,他回去就跟她说,
以后别送了,同学笑话。她没说什么,点了点头,第二天没有来。可第三天又来了,
便当盒换成了更贵的日本牌子,菜式换了花样,连米饭都换成了有机的。她把便当递给他,
说:“你尝尝这个,我学了好久。”他咬了一口糖醋排骨,酸甜适中,外酥里嫩,
确实比之前好吃。他说了句“不错”,她又笑了,笑得眼睛弯弯的,像月牙一样。
他不知道的是,她为了学做糖醋排骨,整整练了两个星期,买了三十多斤排骨,
做得手指上全是烫伤的疤。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对他好,好得理所当然,好得悄无声息,
好得他从来看不见。后来他遇见了林梦瑶,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了那一条白裙子。苏晚晚?
不过是巷子那头一起长大的妹妹罢了。她在他的世界里越来越小,
小到像一张褪了色的旧照片,偶尔翻到的时候会看一眼,然后随手塞回抽屉里。
他记得最后一次跟苏晚晚说话,是在他签完那份担保合同之后。
她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这件事,连夜坐火车赶到他的城市,凌晨三点出现在他出租屋的门口,
头发被雨淋透了,嘴唇冻得发紫,手里还攥着一张银行卡。她把卡塞进他手里,
说:“这里有十五万,我攒了好几年的,你先拿去用。
”他当时正沉浸在即将跟林梦瑶“在一起”的喜悦里,
满脑子都是她说的那句“你帮我这一次,我就答应跟你在一起”。
他甚至觉得苏晚晚的突然出现有点烦,有点多余,像是要破坏他的好事。他把卡推回去,
说:“不用了,我有办法解决。”她急了,抓住他的袖子说:“你有什么办法?
你知不知道那个合同——”他打断了她:“晚晚,我的事不用你操心。”不用你操心。
四个字,像四把刀。苏晚晚的手慢慢地松开了,退了一步,眼眶红红的,嘴唇抖了好几下,
最终一个字都没说出来。她站在门口看了他很久,久到雨水从她的头发上滴下来,
在她脚边汇成一小滩。然后她走了。走之前她把银行卡从门缝底下塞了进来。后来的事,
沈临风是从别人嘴里听说的。她来过他的城市三次,每次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打发走。第一次,
他说自己忙,让她别来了。第二次,他说林梦瑶会误会,让她以后不要再找他了。第三次,
她没有来,只发了一条消息:“临风哥哥,你什么时候需要我了,跟我说一声就行。
”他没有回复。再后来,他的手机换了号码,搬了家,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了。
他以为苏晚晚也会像其他所有人一样,慢慢地把他忘了,过自己的生活,
找一个对她好的男人,结婚生子,偶尔在某个冬天的夜晚想起小时候巷子里的那个男孩,
然后笑一笑,翻个身继续睡。他以为她会有很好很好的一生。可他不知道的是,
在他消失的三年里,苏晚晚从未停止过找他。她找过他所有的同学、朋友、同事,
去过他每一个可能去的地方。她在派出所报过案,在电视台登过寻人启事,在贴吧发过帖子,
在微博上转过无数条“寻人”的信息。她甚至找到了林梦瑶的公司,
站在前台求了整整一个下午,求她告诉自己沈临风去了哪里。林梦瑶让保安把她请了出去。
她在街上哭了很久,擦干眼泪,继续找。三年,一千多个日夜,她不知道哭了多少次,
跑了多少冤枉路,花了多少本就不多的积蓄。她从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姑娘,
变成了一个瘦得脱了相的女人。她辞了工作,卖掉了家里留给她的那套小房子,
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了找他的路上。最后她是怎么找到这家医院的呢?
是一个急诊科的护士看到了他车祸后被送进来时登记的身份信息,
那个护士恰好是苏晚晚的高中同学。
她在同学群里提了一句:“今天有个叫沈临风的病人送进来了,挺年轻的,怪可怜的。
”苏晚晚看到那条消息的时候,正在五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
坐在一家肯德基里吃今天的第二顿饭——一个最便宜的汉堡,就着免费的白开水。
她看到“沈临风”三个字的时候,手里的汉堡掉在了桌子上。她坐了最近的一班火车,
没有座位,站了六个小时,然后在深夜十一点推开了这间病房的门。
这就是她现在站在这里的原因。苏晚晚放下编织袋,走到床边,
看着眼前这个瘦得不成人形的男人。他的头发很久没洗了,一绺一绺地贴在头皮上。
胡子拉碴,嘴唇干裂,眼窝深深凹陷下去,整张脸只有那双眼睛还勉强能看出从前的轮廓。
他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病号服,露出来的手臂上全是针眼和淤青,
像一张被揉皱又勉强展开的纸。苏晚晚站在那里,眼泪无声地往下掉,砸在他的被子上,
洇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她伸出手,轻轻地碰了碰他的脸。他的手很凉,骨节分明,
皮肤薄得几乎透明,能看到底下青色的血管。她的手指顺着他的颧骨慢慢滑下来,
触到一片粗糙的皮肤,那里有一个很小的伤口,结了痂,大概是翻身时蹭的。
“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了?”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怕惊醒什么。沈临风张了张嘴,
喉咙像被砂纸打磨过,发出一声嘶哑的气音。他想说“你怎么来了”,想说“你别管我了”,
想说“我不值得你对我这么好”,可所有的字都堵在嗓子眼,怎么都挤不出来。
苏晚晚抹了把眼泪,吸了吸鼻子,弯下腰,开始收拾床头柜。她把那半瓶凉白开倒了,
把那个皱巴巴的苹果拿起来看了看,又放了回去。她把散落的药盒码整齐,把脏纸巾扔掉,
用湿毛巾擦了桌面。然后她打开编织袋,从里面拿出一个保温袋,拧开盖子,
是热腾腾的白粥。“我从火车站出来的时候找了一家店,让人家现煮的。”她舀了一勺,
吹了吹,递到他嘴边,“你先吃点东西,你肯定好久没好好吃饭了。”沈临风偏过头,
躲开了那勺粥。“你走。”他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嘶哑、低沉,
像两块生锈的铁片在摩擦,“我不需要你可怜。”苏晚晚的手顿了一下,勺子悬在半空中。
“我不是可怜你。”她说,语气很平静,平静得不像是在对一个人将死之人说话,
“我是来找你的。我找了你三年。”“找**什么?”沈临风的声音忽然拔高了,
带出一种病态的、近乎癫狂的尖锐,“你找**什么?!你知不知道我欠了多少钱?
你知不知道跟我扯上关系会有什么后果?你走,你现在就走,我不想连你也害了!
”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得整个人弓成了一只虾,肝脏的位置像被人狠狠攥住,
疼得他眼前一阵阵发黑。苏晚晚放下粥碗,伸手去扶他,被他一把推开。他的力气很小,
小得甚至没能让苏晚晚晃动一下,但他推她的那个动作,那种发自骨子里的抗拒和决绝,
像一只受了伤的野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拼命地想把靠近的人推开,不是因为恨,
是因为怕连累。苏晚晚没有动。她站在那里,被他推开的手还悬在半空中,
眼泪一颗一颗地往下掉,可她站得稳稳的,像一棵扎了根的树,风吹不动,雨打不歪。
“你推不走我的。”她说,声音在发抖,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三年前你推不走我,
现在你也推不走我。沈临风,你听好了,你欠了多少钱,我跟你一起还。你得了什么病,
我陪你一起治。你要是死了——”她顿了一下,用力地咬了一下嘴唇,咬出了一道白印子,
“你要是死了,我就在你墓碑旁边给自己留个位置。”病房里安静了。
安静得能听见走廊尽头护士站里电话的**,能听见隔壁床老太太的鼾声,
能听见窗外那棵老槐树的叶子被风吹得沙沙响。沈临风看着苏晚晚,
看着这个从小跟在他**后面的女孩,看着她瘦得尖尖的下巴,看着她哭得红肿的眼睛,
看着她卫衣领口露出的那一截锁骨——那么瘦,瘦得让人心疼。
他忽然想起了一些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久到他以为早就忘了。想起她六岁那年,
他被巷子里的野猫抓伤了手,她哭得比他还厉害,一边哭一边往他伤口上吹气,
说“吹吹就不疼了”。想起她十二岁那年,他在学校被高年级的学生欺负,
她冲上去挡在他前面,个子才到人家胸口,却梗着脖子说“你动他一下试试”。
想起她十八岁那年,高考结束的晚上,他们坐在老房子的天台上喝啤酒,她喝了两罐就醉了,
靠在他肩膀上,迷迷糊糊地说“临风哥哥,我以后嫁给你好不好”。他当时觉得好笑,
拍了拍她的脑袋说“你还小,以后会遇到更好的人”。她噘着嘴说“我不要更好的人,
我就要你”。想起她二十二岁那年,大学毕业,她放弃了保研的机会,
在他所在的城市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租了一间小小的房子,离他的出租屋只有两站路。
她说是凑巧,他信了。他从来不知道,她为了那份“凑巧”的工作,
拒掉了一个多么好的offer。想起她每一个寒冷的清晨,骑二十分钟的自行车,
只为了给他送一份热腾腾的早饭。想起她每一次被他拒绝后,红着眼眶说“没关系”的样子。
想起她最后那条消息:“临风哥哥,你什么时候需要我了,跟我说一声就行。
”沈临风的眼睛终于红了。三年来,他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的灾难,眼睁睁看着父亲倒下,
母亲离去,家产散尽,尊严粉碎。他被羞辱、被欺骗、被践踏、被遗忘,
从一个人活成了一条狗,又从一条狗活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他没有哭过。
父亲死的时候没有哭,母亲死的时候没有哭,被林梦瑶当众羞辱的时候没有哭,
被债主堵在巷子里打到骨折的时候也没有哭。他以为自己已经不会哭了,以为眼泪这种东西,
早就在他变成笑话的那一天,从身体里彻底流干了。可是现在,看着苏晚晚,
他的眼泪突然就下来了。不是嚎啕大哭,不是歇斯底里。就是两行清泪,
无声无息地从眼角滑下来,顺着颧骨,流过那些干裂的皮肤和结痂的伤口,流进耳朵里,
痒痒的,咸咸的。他伸出那只插着留置针的手,哆哆嗦嗦地,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终于握住了苏晚晚的手指。她的手很暖。他的眼泪流得更凶了。苏晚晚俯下身,
把他的头抱在怀里,像哄一个孩子一样,轻轻地拍着他的背。她的卫衣被他的眼泪浸湿了,
凉凉的贴在皮肤上,她没动,就那么抱着他,下巴抵在他乱糟糟的头发上,
眼睛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没事了,”她说,声音温柔得像春天的风,“我来了,没事了。
”那天晚上,苏晚晚去交了七万八的欠费。她把那张三年前没送出去的银行卡,
最终还是用在了他身上。交完费回来,她打了一盆热水,用毛巾一点一点地给他擦身体。
擦到背上的时候,她看到那些新旧交叠的伤痕——有的是工地上被钢管砸的,
有的是被人打的,有的是他自己磕的碰的。她的手指轻轻抚过那些疤痕,嘴唇抿得紧紧的,
什么也没说。她给他换了干净的衣服,是她来之前在医院旁边的地摊上买的,纯棉的,
三十块钱一套。衣服大了两个号,穿在他身上空荡荡的,像一件袍子。
但她仔细地把领口翻好,把扣子一个一个扣齐,把袖子卷到合适的长度,
然后把被子拉到他的下巴下面,掖好被角。“睡吧,”她说,
“明天我让医生再给你做个检查,咱们看看还有什么办法。”沈临风闭上眼睛,
感觉到她坐在床边,一只手握着他的手,拇指轻轻摩挲着他的手背。那个触感很轻很轻,
像羽毛拂过皮肤,像春天的雨丝落在脸上,像很多很多年前,那个扎着两个小揪揪的小女孩,
对着他手上的伤口吹气。他在那个触感里,一点一点地放松下来,
像一个溺水的人终于抓住了岸边的芦苇,像一个在暴风雪里走了太久的人,
终于看见了一扇亮着灯光的窗。他想起了一句诗,是很多年前在一本旧书里看到的。
不记得作者,不记得题目,只记得那两行字,像刻在骨头里一样,
怎么都忘不掉:“我一生浪费过很多东西,只有你,是我浪费得最值得的。
”他握紧了苏晚晚的手。那天晚上,沈临风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他梦见自己回到了六岁那年的夏天,巷子口的老槐树开满了花,空气里全是甜丝丝的味道。
他和小晚晚蹲在树下看蚂蚁搬家,她突然拉住他的衣角说“临风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