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陪我吃掉两千碗红油抄手的人》是快乐的猫大人创作的一部短篇言情小说。故事围绕着沈径林舒展开,揭示了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和不可思议的冒险经历。这部小说既扣人心弦又充满惊喜,令读者难以忘怀。是一条推送:“本市著名企业家沈氏集团继承人婚礼在即,世纪婚礼引发全城关注。”我按灭了屏幕。“陈姨,结账。”“哎,这还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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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油里的往事三月的江城,雨总是在傍晚时分准时落下,黏糊糊地贴在皮肤上,
像是一层揭不掉的旧痂。我坐在建国路那家开了二十年的“陈氏抄手”里,
四周是此起彼伏的吸溜声。这里的桌子永远泛着一层怎么擦也擦不掉的油光,
头顶那盏昏黄的节能灯管偶尔闪烁一下,映得碗里的红油愈发刺眼。“听说了没?
老巷子沈家的那个老二,沈径,下礼拜要在凯悦酒店办婚事了。
”老板娘陈姨穿着那身洗得发白的围裙,一边把两碗热气腾腾的抄手端给隔壁桌,
一边扯着大嗓门跟熟客闲聊,“听说新娘子是个海归,家里做大生意的,那场面,啧啧,
说是要把半个城的名流都请过去。”我挑起抄手的筷子在半空中顿了一下。
一颗抄手顺着筷尖滑落,“扑通”一声掉回碗里,溅起的红油点子落在我的虎口上,滚烫。
我没去擦,只是盯着那点暗红,半晌没说话。沈径要结婚了。
那个曾经为了省下两块钱坐公交,硬是背着脚踝扭伤的我,
从城南步行五公里走回城北的沈径;那个在冬天里把我的手揣进他胳肢窝里取暖,
笑得一脸憨气的沈径;那个曾经发誓说等他有钱了,
要让这城里所有的抄手店都只写我名字的沈径。他终究是要去吃凯悦酒店的法式甜点了。
“小林,你跟沈径以前不是挺好的吗?”陈姨走过来,
顺手用那条黑黢黢的抹布在我桌上划拉了一下,“他没给你发请柬?”“发了。”我轻声说,
“但我那时候在出差,可能错过了。”这是谎话。他没发,我没收。我们之间最后的联系,
停留在三年前的一个深夜。他喝多了,在我楼下打了一通长达两分钟的电话,
但他一个字没说,我也没挂。我们就在电流的沙沙声里,听着彼此忽轻忽重的呼吸,
直到那头传来打火机“咔哒”一声,电话断了。从那以后,那个号码就成了空号。
我盯着碗里的抄手,突然想起我们十岁那年。那时候的沈家还没发迹,
沈叔叔还在钢厂当临时工,我家也只是这一片家属院里最平凡不过的一户。
那天雨下得比现在大。沈径站在校门口,撑着一把只有一半伞面的黑胶伞等我。
他那时候长得快,个子拔尖,校服裤子总是短了一截,露出青紫的脚踝。“林舒,快点!
”他冲我招手,另一只手紧紧捂着校服口袋。我钻进伞底下,
雨水顺着破损的伞骨流进我的脖子里,冻得我打了个冷战。他熟练地往我这边挪了挪,
大半个肩膀都露在雨里。“看,这是什么。”他献宝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油纸包。打开,
是两个已经冷掉的抄手,没搁红油,白生生的,缩成一团。“我爸今天发奖金,
陈姨多送了两个。我没舍得在店里吃,特意给你留的。”他笑起来,牙齿很白,
眼里像是有细碎的星光。我们蹲在校门口的屋檐下,一人一个,
把那两颗冷透了、皮都泡烂了的抄手当成什么山珍海味。他看着我吃完,
才小心翼翼地问:“甜吗?”其实抄手是咸的,但我点头说:“甜。
”那是沈径第一次对我许诺。他说:“林舒,以后我肯定让你天天吃热乎的,加双倍的红油,
再也不用跟人共用一把破伞。”二十年后,他确实做到了。他现在不仅有大伞,
还有遮风挡雨的名车和豪宅,但他身边站着的人,
已经不再是那个陪他在雨里吃冷抄手的女孩了。我低下头,吃了一口碗里的抄手。
不知道是辣椒放多了,还是雾气太浓,我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
其实陈姨这儿的抄手味道一直没变,变的是人的舌头。当你吃过了更好的东西,
看过了更远的风景,回过头来,这种藏在老旧巷子里的烟火气,
就成了一种让人难以忍受的寒碜。他沈径走得出这片老巷子,走得出这满身的油烟味,
那是他的本事。而我,我只是那个被丢在原地的、弄丢了伞的人。手机在兜里震动了一下。
是一条推送:“本市著名企业家沈氏集团继承人婚礼在即,世纪婚礼引发全城关注。
”我按灭了屏幕。“陈姨,结账。”“哎,这还没吃完呢?”“不吃了。”我推开门,
潮湿的冷风瞬间灌了进来,“凉了,苦。”推门而出的那一刻,
我似乎又看到了那个穿着短了一截裤子的少年,在雨幕中逆着光冲我跑来,
怀里揣着温热的油纸包。但当我揉了揉眼,眼前只有车水马龙的繁华街头,
和那个再也不会回头的时代。2.半把伞下的平行线在我的记忆里,
建国路的老家属院永远是灰蒙蒙的,像是蒙了一层擦不掉的铅粉。那是九十年代末,
下岗潮像一场旷日持久的感冒,让整个大院都透着股病恹恹的药味。沈径家就在我家对门。
他爸原先是钢厂的钳工,话少,手粗得像老树皮;我妈在街道办当办事员,
总觉得自己家比沈家多了一层“斯文”的滤镜。这种微妙的优越感,在我十岁那年,
因为一把伞,被彻底撕开了一道口子。那是江城罕见的暴雨天。
学校走廊里挤满了接孩子的家长,红红绿绿的雨具像是一朵朵盛开的蘑菇。我妈那天要开会,
临走前塞给我一把折叠伞,那是托人从南方带回来的洋货,伞面上印着亮闪闪的蕾丝花边。
我站在教学楼门口,虚荣地抖开那把漂亮的伞,却看见沈径。他没有伞。
他穿着那身洗得发黄的校服,孤零零地站在台阶边缘,像一棵扎根在雨幕里的瘦竹竿。
他手里紧紧攥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里面装着他那本掉了一半页数的数学书。“沈径!
”我喊他,“进来躲躲。”他回头,看了看我手心里那朵娇滴滴的“蕾丝花”,
又看了看自己满是泥水的球鞋,没动。“不用,我跑回去。”他嗓音闷闷的,正要往雨里冲,
被我一把拽住了书包带子。“你疯啦?感冒了沈叔叔又要揍你。
”他这才磨磨蹭蹭地挪到我的伞下。那把伞太小了。两个孩子紧紧挨着,
我能闻到他身上那种廉价洗衣粉的清香,混合着男孩特有的汗味。为了不让雨淋到我,
沈径几乎把整把伞都推向了我这边,他自己的左肩很快就被淋得透湿,
深蓝色的校服紧紧贴在脊梁骨上,显出少年尚未丰满的骨架。“林舒,你往左边点。
”他小声提醒。“沈径,你是不是傻?你半个人都在外面。”我生气地往他那边挤。“没事,
我皮厚。”他嘿嘿一笑,露出两颗缺了一角的门牙。走到老巷口的时候,
雨大得几乎遮住了视线。路边的一辆桑塔纳呼啸而过,激起的泥水像是一道巨大的浪头,
劈头盖脸地朝我们砸来。沈径几乎是本能地转过身,用背挡在了我面前。“砰”的一声,
泥水溅了他满身满脸。那辆黑色的小轿车连刹车都没踩,像是一头傲慢的野兽,
消失在巷子尽头。我吓傻了,躲在伞里不知所措。沈径抹了一把脸上的泥水,
盯着那车消失的方向看了很久。“那是凯悦大酒店的车。”他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你怎么知道?”我问。“车尾有个小圆标,我见过。我爸说,坐那种车的人,
脚是不沾泥的。”他说话时,语气里没有愤怒,只有一种近乎平静的、刻骨铭心的羡慕。
那是十岁的我无法读懂的情绪。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那双已经彻底报废的布鞋,
突然把伞柄塞回我手里。“林舒,你先回去吧。我帮陈姨搬下煤球,她答应给我两块钱。
”“可还在下雨啊!”他摆摆手,头也不回地扎进了雨里。那天晚上,我隔着走廊的木板墙,
听见对面传来沈叔叔的怒吼和皮带抽打在肉体上的闷响。沈叔叔在骂他弄坏了新发的胶鞋。
沈径一声都没吭。我躲在被窝里,手里死死攥着那把蕾丝折叠伞。
我妈在客厅里教训我:“以后离沈家那小子远点,他爸在那儿赌,他以后也好不到哪儿去。
咱们跟他,不是一路人。”那是“阶级”这个词,第一次以具象的形式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一边是会开到很晚的街道办,是印着蕾丝花的洋伞;一边是赌桌上的怒喝,
是碎在雨里的布鞋,和为了两块钱搬煤球的倔强背影。第二天清晨,
我在家门口的台阶上发现了一个干净的易拉罐拉环。沈径就坐在不远处的电线杆旁,
正用一块破抹布擦拭着他那双洗得发白的球鞋。看见我出来,他若无其事地吹了声口哨,
指了指那个拉环。“昨天弄脏了你的伞,这个赔你。”他挑了挑眉,“陈姨给的,
说是香港那边流过来的汽水,我尝了一口,舌头都是麻的。这戒指,送你了。
”我捡起那个亮晶晶的铝片,把它套在无名指上。虽然松垮垮的,但在清晨的阳光下,
它闪得像一颗真的钻戒。我妈说我们不是一路人。可那时候的沈径,在满身淤泥里,
却想把唯一一点“闪光”的东西递给我。那一年的雨季特别长,长到我以为,只要我有伞,
他有拉环,我们就能在这条老巷子里,一直走到地老天荒。3.电影开场,
主角缺席如果说十岁的贫穷只是弄脏了鞋,那么十七岁的家境悬殊,
就像是一根扎进肉里的倒刺,拔不出来,却时时刻刻提醒着它的存在。那是高二的夏天,
江城的空气里到处是煮熟的柏油味。沈径不再是那个为了两块钱搬煤球的男孩了。
他长得极快,个子拔尖,甚至带了点社会上的匪气。他在台球厅帮人摆球,在码头扛大包,
赚来的钱除了给他爸填赌债,剩下的都变成了一件件昂贵的、却总显得格格不入的衬衫。
而我,正按部就班地坐在重点高中的教室里,刷着一张又一张的理综卷子。“林舒,这周六,
《泰坦尼克号》重映,去不去?”沈径斜靠在学校后墙的杨树下,指尖夹着一根没点火的烟,
眼神却飘向别处。他身上穿着一件白得晃眼的衬衫,领口洗得有些走形。我心跳漏了一拍。
那是那一年的“文化大事件”,电影票涨到了三十块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