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三小姐的白切黑游戏这本小说超级超级好看,小说主人公是顾深予陆时渡,作者爱吃椰汁木瓜冻的玄士文笔超好,构思超好,人物超好,背景以及所有细节都超好!小说精彩节选笑意根本没到眼底。那个笑容大概只持续了零点五秒,然后就收了个干干净净。他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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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沈,沈家最小的女儿。上面两个姐姐,大姐沈明澜,二十八岁,接管家族企业三年,
手腕凌厉到董事会那帮老狐狸见了她都绕着走。去年集团并购案,
对手公司派了四个资深谈判专家轮番上阵,大姐一个人坐在会议室主位,连茶都没喝一口,
用三个小时把对方谈成了合作伙伴而不是敌人。
事后那家公司的老总私下跟人说:“沈明澜那种女人,
你跟她对视超过十秒就会忘记自己是来谈条件的。”二姐沈明嫣,二十五岁,当红顶流,
昨天刚被拍到在片场把骚扰她的投资方踹进了游泳池,今天热搜挂了一整天,
评论区全是“姐姐踩我”。经纪人打电话来骂了四十分钟,她开着免提涂指甲油,
等对方骂完了才慢悠悠说了句“那老东西手往哪儿摸你没看见吗?踹他算轻的,
下次我直接把他按水里问他会不会游泳”。经纪人沉默了三秒,说热搜已经爆了,
代言方那边反而打电话来夸她有个性,要加钱续约。这就是我的两个姐姐。
她们是天生的太阳,走到哪里都光芒万丈,灼得人睁不开眼。我从小就知道,
我跟她们不一样。她们的光芒太盛,盛到所有人都会下意识忽略阴影里还站着一个人。
而我恰好喜欢这种忽略。我更喜欢躲在阴影里,观察所有人的软肋和欲望,
然后在心里默默记上一笔。谁在什么时候露出了什么破绽,谁对谁的眼神藏着什么心思,
谁说的哪句话背后藏着另一层意思——这些东西对我来说就像空气里的气味,别人闻不到,
我却觉得浓烈得呛人。但表面上,我是沈家最乖的那个。说话细声细气,笑起来眼睛弯弯的,
谁见了都要夸一句“沈三**真是温柔乖巧”。从小学到大学,
所有老师对我的评价出奇一致:安静、懂事、让人省心。
没有人注意到那些欺负过我的同学后来都莫名其妙转了学,
没有人注意到那个试图PUA我的前任在分手后被某个匿名账号曝光了所有聊天记录,
更没有人注意到这些事情之间有任何关联。装乖这件事,我从五岁就驾轻就熟了。五岁那年,
家里一个远房亲戚来做客,趁大人不注意掐了一把我的脸,说“这么漂亮的小姑娘,
长大了肯定是个祸水”。我对他笑了笑,转头就打翻了茶几上的热茶,
然后在大人们赶过来的时候指着他说“叔叔凶我,我害怕”。
那个亲戚此后再也没能踏进沈家的大门。那是我第一次尝到“扮演弱者”的甜头,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大姐签完上亿的合同回家,会捏着我的脸说“我们家念念最乖了”。
二姐从颁奖礼回来,把奖杯往我怀里一塞说“送你了,反正我多的是”。她们宠我,
是因为她们觉得我单纯、干净、不谙世事,是沈家唯一不需要在名利场里厮杀的人,
是她们在外面拼杀之后可以回来看看的、唯一干净的东西。某种意义上她们也没错。
我只是单纯地享受把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感觉罢了。比如现在。
我撑着下巴坐在图书馆靠窗的位置,阳光透过百叶窗在我脸上投下一道道光影,
衬得整个人干净又乖巧。我穿了一件奶白色的针织开衫,头发松松地扎成低马尾,
鬓角留了两缕碎发,恰到好处地修饰脸型。这套装扮我在镜子前试了二十分钟,
最终确定它呈现出一种“完全没打扮但就是很好看”的效果——这种效果最难拿捏,
多一分则刻意,少一分则寡淡。对面坐着的是法学院研三的顾深予,学校最年轻的客座讲师,
也是我追了两个月的人。三十一岁,身高一米八七,永远穿深色西装,
袖口的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据说他以前是顶尖律所的合伙人,经手的案子胜率高得离谱,
某次庭审直接把对方律师说到当庭落泪。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辞职回学校教书,
学校里流传着各种版本的猜测,有人说他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有人说他厌倦了名利场,
还有人说他是因为一个女人——最后这个说法流传最广,因为以顾深予的条件,
能让他动摇的东西里,女人是最合理的解释。但没有人证实过。他像一座行走的冰山,
对所有人都保持着精确到毫米的距离。学生找他讨论问题,他永远耐心专业,
但耐心本身就是一种疏远。有女学生故意在他面前掉东西、假装崴脚、甚至直接递情书,
他处理的方式如出一辙——礼貌到让人绝望。
以当两个月前我坐在他课堂上第一排、用那双写满仰慕的眼睛盯着他看了整整九十分钟之后,
整个法学院都在打赌我多久会碰壁。有人说一周,有人说最多半个月。两个月过去了,
我不但没有碰壁,还坐到了他图书馆的固定座位上。那张桌子是他专属的,
连图书馆管理员都不会安排别人坐,但我去了之后直接在他对面坐下,把书摊开,
冲他笑了一下,说“顾老师,这里光线好,我可以坐吗”。他没说话,算是默许了。
从那以后,每周三下午两点到五点,我都会出现在那个位置上。有时候带一本书,
有时候带一杯咖啡——两杯,其中一杯推到他面前,他从来不喝,但也不拒绝,
就那么放在手边,直到凉透。今天我把咖啡推过去的时候,指尖“不小心”碰到他的手背,
然后立刻像受惊一样缩回来,耳尖泛起恰到好处的红。
这个反应我已经练到肌肉记忆的程度了——缩手的速度、低头的角度、脸红的分寸,
每一样都精确控制。“顾老师,”我把一本书推过去,封面是德沃金的《法律帝国》,
这本书我其实去年就读完了,但此刻我皱着眉,翻到折角的那一页,
语气里带着恰到好处的苦恼,“这段关于法律解释的论述我看不太懂,你能不能帮我讲讲?
”他抬眼看我。那双眼睛是很深的棕色,像冬天结了薄冰的湖面,看不见底。
一般人被他这样看三秒就会心虚地移开目光,但我没有。我微微歪着头,
眼神里装着七分懵懂三分仰慕,嘴唇微微抿着,
呈现出一种“我很努力但就是理解不了”的倔强。两个月前他看我像看空气,
现在至少会看我了。而且看的时间越来越长。
上个月我在他办公室里“不小心”落下一支口红,色号是特别挑过的豆沙色,
不张扬但足够明显。第二天他还给我的时候,手指捏着口红的中段,
像是刻意避开了我握过的地方,但他把口红递过来的那个动作里有一种微妙的迟疑,
耳根有一点点不明显的红。那点红,让我兴奋了一整天。因为那意味着他不是真的冷。
他只是把温度藏得很好。而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把藏起来的东西一点一点挖出来,
然后看看底下到底有什么。顾深予翻开书,声音低沉地开始讲德沃金的法律解释理论。
他的声音很好听,带着一种金属质感的低音,在安静的图书馆角落里像大提琴的共鸣。
他讲得很认真,从法律实证主义讲到德沃金的“建构性解释”,
逻辑清晰得像是用刀切过的豆腐。我托着腮看他,目光从他的眉骨滑到鼻梁再滑到嘴唇,
然后在他抬头的瞬间迅速收回来,落在书页上,装出一副专心听讲的样子。
我知道他注意到了。因为他的语速在某个瞬间慢了半拍。这种细节别人听不出来,
但我听得清清楚楚。人的声音会暴露很多东西——紧张的时候声带会收紧,
走神的时候语调会变平,而动心的时候,声音会在某个瞬间失去控制,变得过于小心,
像是怕惊醒什么似的。顾深予现在就是这个状态。猎物已经进了笼子,
剩下的只是什么时候关门的问题。但问题是,我忽然觉得没意思了。这种禁欲系的男人,
外表越冷,动心之后越疯。我太清楚接下来的剧本了——他会开始主动,会变得占有欲极强,
会用那种克制又隐忍的眼神看我,然后在某个时刻彻底失控。我见过太多这样的案例了,
顾深予不过是其中最优质的一个,但剧本是一样的。千篇一律。没劲透了。我打了个哈欠,
在顾深予讲到德沃金和哈特之争最关键的部分时突然合上书。
书页合上的声音在安静的图书馆里格外清脆,像一扇门被摔上。他停下来,抬眼看我。
“顾老师,”我站起来,把书收进包里,动作随意得像是收拾一件无关紧要的东西,
“我突然想起来还有点事,下次再听你讲。”我冲他笑了一下,这次连装都懒得装到位,
笑意根本没到眼底。那个笑容大概只持续了零点五秒,然后就收了个干干净净。他愣了一下。
这种愣神在顾深予身上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他永远沉稳、永远得体、永远知道下一秒该做什么。
但此刻他手里还拿着那支我放在他桌上的笔——那支笔是我上个月“忘记”带走的,
他一直没有还——指节微微收紧,像是想抓住什么。“沈念念。”他叫我的名字。
不是“沈同学”,不是“你”,是“沈念念”。这三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
低沉得像一声闷雷。我转身的动作顿了顿,但没回头。“这本书你上周就带来了,
”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平静得有些刻意,“折角的那一页,上周你问的也是同一页。
”我背对着他,嘴角弯了一下。所以呢?你注意到了?你以为这是我对你上心的证据?
你以为我反复问同一页是因为想多跟你待一会儿?我什么都没说,
裙摆在转身时划出一道利落的弧线,踩着奶白色的帆布鞋走出了图书馆。
余光里瞥见他伸出手像是想拉住我,指尖堪堪擦过我的手腕,没抓住。
但我感觉到了那一瞬间他指尖的温度。比平时高。大概零点五度。
那天晚上我就去了大学城后面那条街的酒吧。二姐沈明嫣是这家店的常客,
跟老板老周认识多年。老周是个四十多岁的光头男人,年轻时也组过乐队,
后来被生活磨平了棱角,开了这家livehouse,
专门给大学城的学生乐队提供演出场地。他见过无数年轻人在这里喝醉、表白、分手,
眼睛里有一种看透世事的平淡。但他每次看到沈家的人都会格外热情,
因为二姐当年还没红的时候在他这里唱过歌,后来红了也没忘本,隔三差五回来捧场,
还帮他挡过两次地痞流氓的骚扰。老周的原话是:“沈明嫣这个人,面上看着张扬,
骨子里重情重义。你们沈家的女人,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人物。
”他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打量了我三秒,然后说:“三**,你跟你两个姐姐不一样。
”我问哪里不一样。他想了想,说:“你姐姐们的刀是亮在外面的,你的刀收在袖子里。
”我笑了,觉得这个光头男人比大多数人都聪明。后来我再来,他什么都不问,
直接给我留最好的卡座,调我最喜欢的酒。今晚也是,我一进门他就冲角落里努了努嘴,
意思是老位置给你留着呢。我换了条黑色吊带裙,眼线拉得又挑又长,
跟白天图书馆里那个乖巧的沈念念判若两人。
子里的自己眉眼间终于露出了沈家人该有的那股张扬劲儿——只不过大姐和二姐是明着张扬,
我是暗着张扬。像一把裹在丝绸里的刀,摸上去柔软,割开才见血。台上有个乐队在演出,
老周这里每周四晚上是学生乐队专场,今天是三支乐队轮流上。前两支都一般,
我喝着酒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直到第三支乐队上场。主唱是个嗓子不错的女生,
鼓手是个胖胖的男生,吉他手留着长发,而贝斯手——我放下酒杯。是个戴眼镜的男生,
看起来年纪不大,穿一件洗得发白的乐队T恤,袖口卷到小臂,露出线条流畅的前臂肌肉。
他的长相是那种很干净的清秀,眉眼之间带着点书卷气,
像是从图书馆里被临时拉来救场的学霸。但他的手格外修长有力,
按在贝斯琴弦上的时候青筋微微凸起,每一次拨弦都精准而利落,
跟他那张斯文的脸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反差。他弹贝斯的时候不看台下,整个人微微低着头,
眼镜片反射着舞台的灯光,看不清表情。
神态——像是在做一件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事——在嘈杂的酒吧里显得格格不入又异常吸引人。
好看。不是那种精心打扮过的好看,是那种浑然不觉自己好看的好看。我端着酒杯喝了一口,
目光一直落在他身上。他弹完一首歌,台下稀稀拉拉的掌声里夹杂着几声女生的尖叫,
他推了推眼镜,耳尖有点红,像是不太习惯被关注。老周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我旁边,
顺着我的目光看了一眼台上,然后低头擦着杯子说:“贝斯手叫陆时渡,科大研一的,
材料学专业。每周四来我这里演出,演了三个月了,每次演完就走,不喝酒不社交,
连女孩子的微信都不加。”“跟我说这些干嘛?”我晃了晃酒杯。
“提前给你省点调查的功夫。”老周面无表情地说。我忍不住笑出声。老周这个人,
确实是个人物。乐队中场休息的时候,我端着酒杯走过去。陆时渡正蹲在舞台边收拾效果器,
把线一根一根卷好收进包里,动作认真得像是在做实验。他的队友们都在跟台下的朋友聊天,
只有他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整理设备,背对着喧闹的人群。我在他旁边蹲下来。“小弟弟,
”我用杯沿碰了碰他的下巴,冰凉的玻璃触到他温热的皮肤,他整个人明显僵了一下,
“成年了吗?”他转过头看我,眼镜片后面的眼睛微微睁大。那是一双很干净的眼睛,
干净到能看见里面所有情绪的波动——先是惊讶,然后是困惑,然后是某种本能的警惕,
最后变成了一种不太擅长应对的手足无措。“我……我研一了。
”他的声音比他弹贝斯的时候轻很多,带着一种没被酒精和夜场污染过的清冽。“研一啊,
”我凑近了一点,闻到他身上洗衣液清爽的味道,是那种超市里最普通的蓝月亮,
跟他皮肤上淡淡的皂香混在一起,干净得不像这个酒吧里的人,“那比我还大两岁呢。怎么,
没见过女孩子?”我的鼻尖几乎要碰到他的,他整个人往后缩了一下,后背撞上舞台的边缘,
无处可退。耳朵尖肉眼可见地红了一片,从耳垂一直蔓延到耳廓,像是被点燃的引线。
他的队友们终于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吉他手吹了声口哨,
鼓手用鼓槌敲了一下镲片发出“锵”的一声,主唱女生抱着胳膊看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