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言情类型的小说大同小异,《七零对照组:我靠万言书逆袭,禁欲糙汉为我红了眼》这本书让人眼前一亮,沈淮赵卫东许曼柔的故事脉络清晰,华仔来了的文笔潇洒,结构严谨,写的很好,值得推荐。主要讲的是:我精心策划的一切,要因为这两毛钱而功亏一篑?就在这时,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伸到了柜台上。手心里,躺着几张毛票,和一些钢镚……
章节预览
泥水溅上我的裤腿,带着牲畜粪便的腥臭。我扶着扁担,
看着脚下那双不属于我的、满是补丁的解放鞋,第三次确认,我穿书了。
穿进了那本我看过的,名为《七零娇宠小知青》的年代文。不巧,
我不是那个被全村糙汉捧在手心的女主许曼柔,
而是书中为了衬托她、从头到尾被当成对照组的倒霉女配,林晚。「林知青,磨蹭什么呢!
还想不想吃饭了?」不远处,大队长赵卫东叉着腰,
istriangulareyesfullofdisdain.我放下扁担,
木桶里那晃荡的、不可描述的液体差点泼出来。我强忍着胃里的翻江倒海,抬起头,
目光平静地看向他。这具身体的原主,就是因为不堪忍受这种屈辱,
在挑粪的路上“不慎”滑倒,摔进了旁边的水沟,高烧不退,然后换成了我。我不想死。
所以我得干活。我重新挑起扁担,肩膀被磨得生疼,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这该死的扁担,
比我一个现代人的骨头都重。从知青点到村东头的菜地,不过几百米,我却走得像一个世纪。
路过打谷场时,一群人正围在那里。人群中央,女主许曼柔正红着眼眶,
手里拿着一个豁了口的碗。她皮肤白皙,穿着一件虽然打了补丁但洗得发白的衬衫,
整个人像一朵在粪堆边顽强开放的白莲花。「曼柔,别哭了,不就是个碗吗?
哥回头去供销社给你买个新的!」一个叫王大力的青年糙汉拍着胸脯。「就是,谁敢欺负你,
跟我们说!」许曼柔抽泣着,声音又软又糯:「不怪大家,
是我自己不小心……只是这碗是我娘留给我的念想……」我冷眼看着这场众星捧月的表演。
这就是女主光环,打碎一个碗,能引来全村男青年的怜惜。而我,林晚,累死累活挑大粪,
换来的只有大队长的呵斥。这就是阶级,**裸的阶级。我的目光扫过人群,忽然定住了。
人群外围,靠着一棵老槐树站着一个男人。他很高,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身形挺拔,
却带着一种与周围格格不入的疏离感。他的脸部轮廓很深邃,嘴唇抿成一条冷硬的直线,
一双眼睛黑沉沉的,像两口深不见底的古井。他没有看热闹的中心,目光落在我身上,
或者说,是我肩上那副摇摇欲坠的扁担上。我认得他,沈淮。书里着墨不多的一个角色,
村里成分不好的“黑五类”后代。沉默寡言,力气极大,是村里最能干的劳力,
却也是最被排挤的边缘人。我们的视线在空中短暂交汇。
他眼中没有像别人那样的鄙夷或同情,只有一片死水般的平静。随即,他移开目光,
仿佛我只是一块路过的石头。我收回视线,咬着牙,继续往前走。终于到了菜地,
我将两桶“肥料”倒进粪坑,几乎虚脱。回去的路上,我感觉自己像一具行尸走肉,
连抬起手臂的力气都没有。路过刚才那棵老槐树时,那里已经空无一人。我正准备继续走,
脚下却踢到了一个东西。我低头。那是一根刨得光滑的木棍,比我手里的扁担要细,
但看起来更坚韧,最重要的是,它的两端被细心地削出了适合肩膀的弧度。旁边,
还放着两个半旧的柳条编的篮子,比那沉重的木桶轻了不止一半。我愣住了。环顾四周,
田埂上空无一人,只有远处传来几声犬吠。我蹲下身,指尖抚过那根木棍上光滑的纹理。
上面仿佛还残留着一丝干燥的、属于另一个人的体温。是沈淮。我几乎可以确定。这个男人,
用这种沉默无声的方式,递给了我一把梯子。一把能让我在这个吃人的世界里,
稍微喘口气的梯子。我没有矫情,直接换上了新的工具。扁担上肩,轻了很多。
我回头看了一眼那副被我丢弃的、又蠢又重的木桶,像在看我那可悲的前半生。回到知青点,
晚饭已经开始了。玉米糊糊,黑面馒头,一碟看不出原样的咸菜。我刚坐下,
许曼柔就端着碗,坐到了我对面,她身边还跟着几个女知青。「林晚,
听说你今天被赵大队长罚去挑粪了?」一个叫李莉的女生开口,语气里满是幸灾乐祸。
我没理她,拿起一个黑面馒-头,面无表情地啃着。许曼柔柔声细语地开口:「林晚,
你别往心里去。赵大队长也是为了大家好,多为集体做贡献,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
她的话听起来像是在安慰,每一个字却都像针一样扎在我心上。“为大家做贡献”?
“得到认可”?她靠着哭和示弱,就能得到所有人的偏爱。而我,就得靠挑大粪来证明价值?
我抬起头,看着她那张纯洁无辜的脸,突然笑了。我放下馒头,身体前倾,凑近她,
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轻轻地说:「许曼柔,你觉得,
是挑粪能让这个村子富起来,还是……」我顿了顿,目光落在她身后的墙上,
那里贴着一张“农业学大寨”的标语。「还是,换一种干法?」许曼柔的脸色瞬间变了。
她可能没听懂我的深意,但她从我的眼神里,读到了一种她从未见过的、冰冷而危险的东西。
那是一种看着棋盘的眼神。而她,连成为棋子的资格,都还不够。我不再理会她,
继续啃我的馒头。很硬,很难吃,但我必须吃下去。因为从今天起,我要积攒力气。
不是为了挑粪,而是为了把这整个该死的棋盘,都给它掀了。吃完饭,
我回到我那间漏风的房间。躺在冰冷的土炕上,我闭上眼,开始梳理这个世界的脉络。
七十年代末,一个风雨欲来的时代。我知道,几年后,一场伟大的变革将席卷这片土地。
而那场变革的起点,就在一个小岗村。我的心脏,开始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
一个疯狂的念头,像一颗种子,在我脑海里破土而出。我不需要等。我为什么,
不能让这个小岗村,提前出现在这里?我猛地坐起身,黑暗中,我的眼睛亮得吓人。
我需要纸,需要笔。我需要一封信,一封足以撬动这个时代的万言书。
这是我唯一的破局之法。正当我一筹莫展时,门被轻轻叩响了。我警惕地问:「谁?」
门外一片寂静。过了一会儿,一个低沉的、几乎被风声盖过的声音响起。「我,沈淮。」
我的心猛地一跳。他来做什么?我犹豫着,还是起身去开了门。门外,
沈淮高大的身影笼罩在月光下,他手里拿着一个东西。「给。」他把东西递过来,
依旧是那副言简意赅的样子。我借着月光一看,是一个小小的煤油灯,
还有一个用油纸包着的东西。我打开油纸包。里面是一沓发黄的草纸,和一截短短的铅笔头。
我浑身一震,猛地抬头看向他。他怎么会知道……我需要这些?黑暗中,他的眼神深邃如夜。
他没有解释,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晚上冷,早点睡。」说完,他转身就走,
高大的背影很快融入了夜色。我站在门口,握着那截温热的铅笔头,感觉像握住了一把火。
这个男人,他什么都看到了。我深吸一口气,关上门。今晚,我不用睡了。2.记忆觉醒,
我是对照组女配煤油灯的火苗,在我眼前跳跃,像一颗微弱却固执的心脏。
我摊开那沓粗糙的草纸,握紧了那截来之不易的铅笔头。
鼻尖萦绕着淡淡的煤油味和沈淮身上那股好闻的、皂角的清冷气息。我没有立刻动笔。
我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将原主林晚的记忆和那本小说的情节,像放电影一样,
一帧帧地在脑海里过了一遍。这是一个典型的“女主光环”故事。女主许曼柔,
善良、美丽、柔弱,像一株需要精心呵护的菟丝子。她不会干农活,
但她会唱歌跳舞;她总是不小心闯祸,但总有男人替她收拾烂摊子。
她凭借着与生俱来的魅力,收获了村里最有前途的青年王大力的爱情,后来王大力考上大学,
当上干部,她也跟着过上了好日子,成了人人羡慕的官太太。而我,林晚,
就是她完美的对照组。原主林晚,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性格倔强,自尊心强。
她不像许曼柔那样会讨巧卖乖,总想着靠自己的努力证明价值。她抢着干最累的活,
挣最多的工分,结果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累出一身病,不仅没得到认可,
反而成了大家眼中的“傻大姐”。小说里,她看不惯许曼柔的作风,处处跟她作对。
结果当然是惨败。她喜欢的男知青被许曼柔的“无意”吸引,
她辛苦挣的工分被许曼柔“不小心”弄丢,最后,她因为长期劳累和营养不良,
在一次重病中,孤零零地死在了这间破败的知青点。她的死,
甚至都只是为了给男女主的感情升温做铺垫——男主因为她的死而感叹生命无常,
从而更加珍惜眼前的女主。多么讽刺。一个鲜活的生命,在作者笔下,
只是一个推动情节的、扁平的符号。我睁开眼,眼底一片冰冷。我不是那个愚蠢的林晚。
我不会把我的生命,浪费在和一个“天选之女”争风吃醋上。
当她们还在为一块红糖、一件新衣、一个男人的青睐而勾心斗角时,我要做的是,
跳出这个低级的、原始的斗兽场。我的战场,不在这里。我要改变的,不是某一个人的看法,
而是这个村子,乃至这个时代的游戏规则。想到这里,我拿起铅笔,
在草纸上写下了第一个字。我的目标很明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是“包产到户”。
这件事,在后世看来是理所当然,但在1977年的当下,
却是足以引来杀身之祸的“政治不正确”。“分田单干”,这四个字,
在此时等同于“走资本主义道路”。所以,我这封万言书,不能写得像一个莽撞的革命者,
而要像一个忧国忧民、深思熟虑的谋士。我的笔尖在纸上飞快地移动。
我从红星大队的现状写起。「论红星大队生产效率低下之根源与破局之法」
——这是我的标题。我详细列举了“大锅饭”制度的弊病:出工不出力,干好干坏一个样,
社员积极性低下,粮食产量连年下滑,
村民连温饱都成问题……这些都是我今天一天之内亲眼所见、亲身体会到的。接着,
我开始阐述我的核心观点。我没有直接提“分田到户”,
而是换了一个更安全、更巧妙的词——“分组作业,责任到人”。我旁征博引,
将我脑子里所有能用得上的政治经济学知识,都转化成了这个时代能听懂的语言。
我引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精髓,提出可以先在某一生产小组进行试点,
将一小块土地的产出与该小组的收益直接挂钩。“……此法非分田单干,
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此乃权宜之计,旨在激发社员‘主人翁’之精神,
变‘要**’为‘我要干’。若试点成功,则可推广;若失败,亦不过一季收成之损,
于大局无碍。然若成功,则可为我省乃至全国之农业发展,蹚出一条新路……”我写得很快,
思绪如泉涌。这是我身为一个经济学博士的专业素-养,
也是我作为一个被困在绝境中的灵魂,唯一的求生之路。写到一半,铅笔头断了。我放下笔,
揉了揉酸痛的手腕。煤油灯的火苗不知何时变得很小,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呛人的味道。
我这才发现,我竟然已经写了整整半夜。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我叹了口气,
啃了一口早上剩下的、已经冷硬如石的黑面馒头。就在这时,
窗户那边传来“笃笃”两声轻响。我警惕地看过去。窗户纸上,
映出一个高大的、模糊的影子。是沈淮。他怎么又来了?我走到窗边,隔着窗户纸,
低声问:「有事?」外面沉默了片刻,然后,他的声音传来,依旧低沉:「灯,要灭了。」
我回头看了一眼煤油灯,火苗果然已经快要熄灭。「我这里还有些煤油。」他又说。
我犹豫了。三更半夜,孤男寡女。在这个时代,足以让我被唾沫星子淹死。
但……我看着桌上写了一半的万言书,咬了咬牙。我不能停。我走到门口,拉开一条缝。
沈淮站在门外,手里提着一个小小的油壶。月光勾勒出他坚毅的下颌线,
他的眼神在黑暗中显得格外深邃。他没有多余的话,只是将油壶递了过来。我伸手去接,
指尖不可避免地碰到了他的手。他的手很大,很粗糙,布满了常年劳作留下的老茧,
却异常滚烫。我的指尖像被烫了一下,猛地缩了回来。他似乎也顿了一下,
然后默默地收回手。气氛在一瞬间变得有些微妙。「谢谢。」我低着头,声音有些不自然。
「快写。」他只说了两个字,转身就准备走。「等等。」我叫住他。他停下脚步,回头看我,
月光下,他的眼神里似乎带着一丝询问。我鼓起勇气,抬起头,直视着他的眼睛:「沈淮,
你……不怕被我连累吗?」他三番两次地帮我,从扁担到煤油灯,再到现在的纸笔。这一切,
都像一个无声的谜。我不相信这世上有无缘无故的好。沈淮沉默地看着我,看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回答了。然后,他才缓缓开口,声音比夜色还要沉:「我这样的人,
还有什么可以被连累的?」一句话,像一块石头,重重地砸在我心上。是啊,
“黑五类”的后代,在这个村子里,他本身就是“原罪”。他就像一艘已经沉在海底的船,
再大的风浪,也与他无关了。他帮我,或许只是因为,在他眼中,我和他,是同类。
都是被这个世界排挤、抛弃的人。「你不一样。」他忽然又说了一句,没头没尾。「什么?」
我没听清。他却没有再解释,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转身,高大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
我站在门口,怔了很久。“你不一样。”这四个字,像一颗投入古井的石子,
在我死寂的心湖里,激起了一圈圈微小的涟漪。我关上门,回到桌前,给煤油灯添上油。
火苗重新亮了起来,照亮了我眼前的纸张,也照亮了我更加坚定的眼神。是的,我不一样。
我不会像他一样,选择在沉默中沉没。我要带着我们两个人的份,搅动这池死水,然后,
浮出水面,呼吸一口属于我自己的、自由的空气。我重新拿起笔,在纸上奋笔疾书。这一次,
我的笔尖,比之前更加锋利,更加决绝。天快亮的时候,我终于写完了最后一个字。
整整一万多字,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十几张草纸。我吹干墨迹,小心翼翼地将它们叠好,
放进怀里。这薄薄的十几张纸,此刻却重如千斤。它承载着我的全部希望,
也可能……是我的催命符。我推开门,清晨的冷风灌了进来,
让我因为熬夜而昏沉的头脑清醒了几分。天边,已经泛起了一丝鱼肚白。新的一天,开始了。
而我的战争,也正式拉开了序幕。3.深夜秉烛,
万言书的第一个字(注:上一章已经融合了本章的核心情节“深夜写万言书”,
为保证故事流畅性和每章1200+字数,
本章将聚焦于“写完之后”的后续计划和与沈淮之间更深的拉扯,
为下一章“出城邮信”做足铺垫。)天亮了,知青点的起床哨准时响起。我一夜未睡,
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但精神却异常亢奋。我将那叠写满字的草纸用一块破布仔细包好,
藏在床铺最里面的稻草下。这是我目前最安全的地方,也是我最危险的秘密。
女知青们陆陆续续起床,洗漱,说话的声音隔着薄薄的墙板传来。「听说了吗?
许曼柔今天不用下地了,赵大队长让她去广播室帮忙。」「真的假的?那活儿多轻快啊!」
「还不是因为王大力去求了情……唉,人跟人就是比不了。」酸溜溜的议论声中,
夹杂着许曼柔柔柔弱弱的辩解:「不是的,是我昨晚不小心扭到脚了,
赵大队长才照顾我的……」我躺在炕上,嘴角勾起一抹冷笑。看,
这就是这个小世界里的生存法则。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会示弱的女人有人疼。而我,
既不会哭,也不屑于示弱。我的武器,是我脑子里的东西,
和枕头下那份还散发着墨香的万言书。哨声再次响起,是催促上工的信号。
我强撑着疲惫的身体爬起来,走出房间。院子里,知青们三三两两地拿着农具准备出门。
许曼柔果然不在其中,她此刻应该正坐在干净的广播室里,喝着热茶,
练习她那甜美的播音腔。李莉看到我,阴阳怪气地开口:「哟,林晚,今天还挑粪吗?
你的新扁担挺别致啊。」她的目光落在我墙角那根光滑的木棍和柳条筐上,
眼神里满是嫉妒和探究。昨天我换了工具,效率高了不少,引来了不少人的侧目。
我懒得理她,径直走向院子中央的水井。我需要冷静一下,顺便思考下一步的计划。
信写好了,但怎么寄出去,是个天大的难题。我们红星大队地处偏僻,
连个邮局代办点都没有。要去邮局,必须到三十里外的县城。
可大队长赵卫东把我们这些知青看得死死的,请假难如登天。
尤其是对我这个“重点关照对象”,他更不可能放行。我打上一桶冰冷的井水,浇在脸上。
刺骨的寒意让我瞬间清醒。我不能坐以待毙。我必须创造机会。正当我绞尽脑汁时,
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了知青点门口。是沈淮。他今天穿得比平时整齐一些,
肩上还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麻袋。他没有进院子,只是靠在门框上,目光在人群中逡巡,
最后,落在了我身上。我心中一动。他这副打扮,是要去县城?机会来了。我放下水桶,
在众人各异的目光中,径直朝他走去。李莉等人在我身后发出一阵意味不明的窃笑。
我不在乎。脸皮这种东西,在生存面前,一文不值。我走到沈淮面前,
他比我高出一个头还多,我需要仰视他。「你要去县城?」我开门见山地问。
他黑沉沉的眸子看着我,没有立刻回答,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带我一个。」
我说得斩钉截铁。他眉头微不可见地蹙了一下。「没理由。」他吐出三个字,声音冷硬。
我明白他的意思。没有大队长的批条,我私自去县城,一旦被发现,就是“逃跑”,
罪名可大可小。他带上我,就是同犯。我凑近一步,压低了声音,确保只有他能听见。
「我有非常重要的东西,必须亲自送到县城邮局。你帮我这一次,算我欠你一个人情。」
我的呼吸喷洒在他耳边,带着清晨的凉意。我看到他冷硬的下颌线似乎绷紧了,
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这是一个男人在紧张或克制时,下意识的反应。我心中了然。
这个看似冷漠的男人,并非对我全无感觉。他沉默着,像是在权衡利弊。
我继续加码:「昨天,谢谢你的纸和笔。」这句话,像一个心照不宣的暗号。我是在告诉他,
我做的事情,与他送来的东西有关。我们已经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他终于抬起眼,
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很复杂,有挣扎,有无奈,最后,都归于一种认命般的平静。
「后山,那条小路。半小时后。」说完,他不再看我,转身就走。我看着他挺拔的背影,
心里的石头落了地。我成功了。我转身,准备回屋拿上我那份“身家性命”。
李莉和几个女知青堵住了我的去路,脸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笑。「林晚,可以啊你,
这么快就勾搭上沈淮了?」「也不看看他是什么成分,你跟他走那么近,也不怕惹一身骚!」
「怪不得昨天有人送你新工具呢,原来是早就有一腿了啊!」污言秽语像苍蝇一样嗡嗡作响。
如果是原主,此刻恐怕已经气得满脸通红,跟她们吵起来了。但我不是。
我只是静静地看着她们,眼神里没有愤怒,只有一种看跳梁小丑的怜悯。
我的目光从李莉的脸上,滑到她身后另一个女知青的脸上,最后,
淡淡地开口:「有时间在这里嚼舌根,不如多想想怎么才能填饱肚子。」我的声音不大,
却像一把冰锥,刺得她们脸上的笑容都僵住了。「你们以为,讨好许曼柔,巴结赵大队长,
日子就能好过吗?她吃肉,你们能分到一口汤吗?」我向前一步,气势逼人。「这个世界,
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只有靠自己,才能站稳脚跟。」我留下这句话,
不再理会她们震惊的表情,径直回了房间。我迅速将那包草纸揣进怀里,贴身放好。
然后找了个借口说肚子疼,要去茅房,避开了其他人的视线,悄悄溜出了知青点。
我一路小跑,来到和沈淮约定的后山小路。他已经等在那里了。看到我,他什么也没说,
只是把肩上的麻袋卸下来,从里面拿出一个用布包着的东西递给我。我打开一看,
是两个还带着热气的红薯。我愣住了。「早上没吃东西。」他言简意赅地解释,
眼神却飘向了别处,似乎有些不自在。我的心,在那一瞬间,
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地撞了一下。这个男人,外表冷硬如冰,内心却比谁都细腻。
他注意到了我早上没吃饭,还用这种方式,不动声色地照顾我。「谢谢。」我接过红薯,
掰了一半递给他。他摆了摆手。「我不饿。」我没再坚持,坐在路边的石头上,
小口小口地吃着烤红薯。很甜,很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他就在旁边站着,像一尊沉默的雕像,守护着我。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
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我突然觉得,这个看似孤僻的男人,其实一点也不可怕。
吃完红薯,我们开始赶路。通往县城的路,比我想象的更难走。全是崎岖的山路,
一不小心就可能崴到脚。我一夜没睡,体力本就透支,很快就有些跟不上了。沈淮走在前面,
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窘迫。他放慢了脚步,在我每次快要滑倒的时候,都会恰到好处地伸出手,
扶住我的胳膊。他的手掌宽大而有力,隔着薄薄的衣料,传来滚烫的温度,烫得我心尖发颤。
「还能走吗?」他问,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关切。「能。」我咬着牙,倔强地回答。
我不能在他面前示弱。我们一路无话,只有脚踩在落叶上的沙沙声,
和彼此略显急促的呼吸声。这种沉默,非但不尴尬,反而有一种奇妙的张力在空气中发酵。
我们像两个在黑暗中结伴而行的旅人,不需要言语,一个眼神,一个动作,
就能明白彼此的意图。这是一种比任何甜言蜜语都更牢固的默契。快到县城的时候,
沈淮突然停下脚步。「前面有民兵巡逻。」他指着山下的一个路口,「我们从这里下去,
绕过去。」他带着我,从一条更隐蔽的小路下了山,成功避开了巡逻队。
我看着他熟悉地形的样子,心中愈发好奇。这个男人身上,到底还藏着多少秘密?终于,
我们站在了县城的街口。看着眼前虽然破旧但比村里繁华无数的街道,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第一步,成功了。4.借鸡生蛋,邮出命运的信笺县城不大,一条主街从东到西,
两边是青灰色的砖瓦房。街上的行人不多,大多穿着灰扑扑的衣服,
脸上带着一种被生活磨平了的麻木。空气中弥漫着煤烟和尘土的味道。我深吸一口气,
这股夹杂着人间烟火气的味道,让我有种恍如隔世的真实感。「邮局在那边。」
沈淮指了指街角一栋挂着绿色牌子的二层小楼。我点了点头,
对他说道:「你先去忙你的事吧,我办完事在这里等你。」我知道他来县城,
是为了卖掉麻袋里的山货,换些钱和票。沈淮看了我一眼,黑沉沉的眸子里似乎有些不放心。
「我跟你一起去。」他没有给我拒绝的机会,迈开长腿就朝邮局走去。我看着他高大的背影,
心里有些无奈,又有些说不清的安稳。这个男人,嘴上说着“没理由”,
行动上却一步不落地护着我。走进邮局,里面只有一个穿着蓝色制服的女工作人员,
正低着头打毛衣,态度有些爱答不理。我走到柜台前,从怀里掏出那叠用布包着的草纸,
和几张被我捏出汗的毛票。这是原主全部的积蓄。「同志,我想寄一封信。」
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女工作人员抬起眼皮,懒洋洋地瞥了我一眼,
当她看到我手里那叠厚厚的、发黄的草纸时,眉头皱了起来。「寄到哪儿?这么厚,
邮费可不便宜。」「省城,省委办公室。」我一字一顿地说道。这六个字,
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女工作人员打毛衣的手停住了,她猛地抬起头,
用一种看疯子似的眼神重新审视我。「寄到哪儿?你再说一遍?」「省委办公室。」
我重复道。她旁边的沈淮,身体也几不可见地僵了一下。我能感觉到,他落在我身上的目光,
瞬间变得锐利起来。他大概猜到我要做一件大事,却没想到,这件“事”,大到了这种地步。
女工作人员的表情变得极为古怪,既有震惊,又有警惕,还带着一丝看热闹的鄙夷。
一个乡下来的小知青,居然要给省委写信?不是脑子有病,就是想出风头想疯了。
「你这信……」她迟疑着,似乎想找个理由拒绝。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在这个年代,
一封寄往高级机关的信,如果内容有问题,经手人也可能被牵连。我不能让她拒绝我。
我直视着她的眼睛,语气不卑不亢:「同志,根据邮政法规定,公民有通信自由,
邮政部门有义务为公民的合法通信提供服务。这封信关系到我们大队几百口人的温饱问题,
我相信,省委的领导们,会愿意听一听我们基层群众的声音。」我故意把话说得冠冕堂皇,
又抬高了这封信的重要性。女工作人员被我唬得一愣一愣的。她大概没见过我这样,
说话条理清晰,还敢跟她讲“邮政法”的知青。她犹豫了半晌,终于还是不情不愿地拿起信,
开始称重。「超重太多了,五毛二。」她报出一个数字。我心里咯噔一下。
我所有的钱加起来,也才三毛多。我窘迫地站在原地,手心开始冒汗。难道,
我精心策划的一切,要因为这两毛钱而功亏一篑?就在这时,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
伸到了柜台上。手心里,躺着几张毛票,和一些钢镚,正好是五毛二。是沈淮。
我猛地转头看他,他却没看我,只是对那女工作人员说:「她的,我付。」他的声音很低,
却带着一种不容置喙的力量。女工作人员接过钱,眼神在我们之间来回打量,
那眼神里的暧昧和了然,让我脸颊发烫。她收了钱,盖上邮戳,
终于把那封信扔进了背后的邮袋里。我看着那封信消失在邮袋深处,一颗悬着的心,
终于落了地。成了。我把命运的石子,掷了出去。接下来,就只能等待回响。走出邮局,
我感觉腿都有些发软。「谢谢。」我低着头,对身边的沈淮说。
这已经是我今天不知道第几次跟他说谢谢了。「你把家底都给我了,你的山货怎么办?」
我记得他来县城,就是为了换钱的。沈淮脚步没停,走在我前面,只留给我一个挺拔的背影。
「不碍事。」他总是这样,惜字如金。我跟在他身后,看着他宽阔的肩膀,心里五味杂陈。
我欠他的,越来越多了。他带着我,拐进了一个嘈杂的集市。这里比主街热闹得多,
卖什么的都有。沈淮在一个角落停下,解开他的麻袋。里面是一些晒干的蘑菇和药材。
他把它们摆在地上,然后就靠着墙,沉默地站着,也不叫卖。
我看着他这副“姜太公钓鱼”的样子,有些无奈。「你这样,能卖得出去吗?」
他瞥了我一眼,没说话。我叹了口气,干脆撸起袖子,蹲了下来。「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正宗野山菌,炖鸡汤、炒肉片,香着嘞!还有这草药,活血化瘀,家里有老人的备一副,
有备无患!」我扯着嗓子,把在现代社会跟大妈们学的吆喝本事全使了出来。
我的声音清脆响亮,很快就吸引了一些人围观。沈淮惊愕地看着我,
似乎没想到我还有这一面。他冷硬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一丝龟裂的表情。
我冲他得意地扬了扬眉。开玩笑,我好歹也是拿过国家级奖学金的经济学博士,
市场营销的基本原理还是懂的。一个大婶拿起一串蘑菇闻了闻:「小姑娘,你这蘑菇怎么卖?
」「大婶,您看我这蘑菇,个大肉厚,都是今天早上刚从山上采的,新鲜着呢!
一斤只要……」我卡住了,我还不知道价格。我回头,用眼神询问沈淮。沈淮走过来,
低声报了个价。我立刻接着说:「一斤只要一毛五,您多买点,我给您算便宜点!」
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下,不到一个小时,沈淮带来的山货就卖了个精光。
我们数着手里的钱和票,一共卖了三块多钱,还有一些布票、粮票。这是一笔巨款。
我把钱和票都递给沈淮:「还你五毛二,剩下的都是你的。」沈淮却没有接。他只是看着我,
黑沉沉的眸子里,映着我因为吆喝而泛红的脸颊。「分一半。」他说。「为什么?」
我愣住了。「你出的力。」他的理由简单又直接。我看着他理所当然的样子,心里突然一暖。
这个男人,有着最朴素的公平和正义。他不会因为我是个女人,就占我的便宜,
也不会因为我帮了他,就觉得理所当然。「不用了,我本来就欠你的。」
我把钱硬塞进他手里。他却固执地抓住我的手腕,将一半的钱和票,重新塞回我手里。
他的手掌滚烫,像烙铁一样,烫得我手腕那一圈的皮肤都开始发麻。我挣了一下,没挣开。
「拿着。」他的声音带着不容抗拒的命令。我们俩在集市的角落里,因为几块钱而拉拉扯扯。
我的脸越来越烫,心跳也越来越快。我能感觉到,周围有人在朝我们这边看,
眼神里带着善意的哄笑。我羞窘得不行,只好接過錢。他这才松开手,但那滚烫的触感,
却仿佛还烙在我的皮肤上。「走吧。」他率先打破了沉默,耳根处,
似乎也有些不自然的微红。我低着头,跟在他身后。手里攥着那几张带着他体温的钱票,
我的心,乱成了一团麻。我们沉默地走着,气氛暧昧又焦灼。就在这时,迎面走来几个人,
为首的,正是大队长赵卫东的侄子,村里的混子赵二狗。赵二狗看到我们,眼睛一亮,
随即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容。「哟,这不是沈淮和林知青吗?你们俩……怎么凑一块儿了?」
他流里流气地吹了声口哨,目光在我身上肆无忌惮地打量。我的心,猛地沉了下去。
麻烦来了。5.风言风语,和禁欲糙汉的绯闻赵二狗的眼神像一条黏腻的毒蛇,
在我身上爬行,让我胃里一阵翻涌。我下意识地往沈淮身后缩了缩。沈淮察觉到了我的动作,
高大的身躯向前一步,像一堵墙,将我严严实实地挡在了身后,隔绝了那令人作呕的视线。
他什么都没说,但那周身散发出的冷冽气息,却让周围的空气都降了几度。
赵二狗被他的气势所慑,缩了缩脖子,但很快又仗着人多,重新嚣张起来。「沈淮,
你个黑五类,牛气什么!我问你话呢?你们俩孤男寡女的,跑到县城来干什么?
是不是背着大伙儿,搞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他的话越来越难听,
引得周围的路人都停下脚步,朝我们指指点点。我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地陷入掌心。
在这个时代,一个女人的名声,比命还重要。赵二狗这几句话,足以将我钉在耻辱柱上。
「嘴巴放干净点。」沈淮终于开口了。他的声音不大,却像冰碴子一样,又冷又硬。
他看着赵二狗,那双黑沉沉的眼睛里,没有愤怒,只有一片骇人的、死寂的冰冷。
仿佛在看一个死人。赵二狗被他看得心里发毛,却依旧嘴硬:「怎么?被我说中了,
恼羞成怒了?林知青,你长得白白净净的,怎么就看上这么个玩意儿?跟了我,
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他说着,竟然伸手就想来拉我。他的手还没碰到我的衣角,
就被一只铁钳般的大手死死攥住。是沈淮。「啊——!」赵二狗发出一声惨叫,
整张脸都扭曲了,「放……放手!我的手要断了!」沈淮面无表情,手上的力道却丝毫未减。
我甚至能听到赵二狗腕骨被挤压时发出的“咯咯”声。跟在赵二狗身后的几个混子见状,
壮着胆子想上来帮忙。沈淮头都没回,只是冷冷地扫了他们一眼。那一眼,
充满了野兽般的凶狠和暴戾。那几个人瞬间像被扼住了喉咙的鸡,僵在原地,再也不敢动弹。
我震惊地看着沈淮的侧脸。我一直以为他只是沉默,是隐忍。我从没想过,
在他那平静的外表下,竟然藏着如此惊人的爆发力。他就像一座休眠的火山,不喷发则已,
一喷发,便足以摧毁一切。「再有下次,我不介意帮你把舌头也拔了。」
沈淮凑到赵二狗耳边,用只有他们两人能听到的声音,一字一顿地说道。然后,他猛地一甩。
赵二狗像个破麻袋一样被甩了出去,踉跄几步,一**坐在地上。他抱着自己通红的手腕,
看着沈淮的眼神里,充满了恐惧。沈淮不再理他,拉起我的手腕,转身就走。
他的手掌依旧滚烫,力道却很轻柔,仿佛怕弄疼我。我被他拉着,几乎是小跑着跟在他身后,
穿过人群异样的目光,离开了那条是非之地。直到拐进一个无人的巷子,他才停下脚步,
松开了我的手。「没事了。」他说,声音恢复了平时的低沉。我看着他,
心脏还在“怦怦”狂跳,分不清是因为刚才的惊险,还是因为他掌心残留的温度。
「刚才……谢谢你。」「他该打。」他看着我,眼神里闪过一丝我看不懂的情绪,
「以后离他远点。」我点了点头。「我们得赶紧回去了,」我看了看天色,
「被赵卫东发现我们私自出来,就麻烦了。」沈淮“嗯”了一声。回去的路上,
气氛比来时更加沉默。刚才的那一幕,像一块石头,打破了我们之间那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将一些模糊的东西,强行推到了台面上。我知道,今天的事,肯定会传回村里。
我和沈淮的“绯闻”,是坐实了。回到村里,天已经擦黑了。
我们分头悄悄溜回了知青点和他的家。我刚踏进知青点的院子,就感觉到了气氛不对。
所有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李莉第一个冲了上来,她身后跟着许曼柔。「林晚,
你还知道回来啊!你跟沈淮去哪儿了?鬼混了一整天,还要不要脸了!」
李莉的声音尖锐得像要划破我的耳膜。许曼柔也皱着眉,一脸不赞同地看着我:「林晚,
你怎么能这样……沈淮他……他的成分不好,你跟他走得太近,会影响你自己的前途的。」
她的话听起来是在为我好,实际上,却是在坐实我和沈淮的“罪名”。我冷冷地看着她们。
我累了一天,斗智斗勇,现在只想躺下。我懒得跟她们废话,绕过她们就想回房。「站住!」
李莉一把抓住我的胳膊,「今天必须把话说清楚!你是不是跟沈淮搞破鞋了?」
“搞破鞋”三个字,像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扇在我脸上。我的脸色,瞬间冷了下来。
我猛地一甩手,挣脱了她的钳制。「李莉,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跟他‘搞破鞋’了?」「全村都传遍了!有人在县城看到你们拉拉扯扯,
沈淮还为了你打了赵二狗!」我心中一沉。传得这么快?「那又如何?」我抬起下巴,
直视着她,「赵二狗当街耍流氓,沈淮同志见义勇为,这难道不是应该被表扬的吗?
怎么到你嘴里,就成了见不得人的勾当?还是说,在你看来,女同志被欺负,
就应该忍气吞声?」我一番话,说得李莉哑口无言。许曼柔见状,赶紧出来打圆场:「林晚,
李莉也是关心你,怕你被人骗了。我们都是女孩子,在外面要懂得洁身自好……」
「洁身自好?」我打断她,目光转向她,「是像你一样,今天跟王大力看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