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字叫做《病秧子王爷痊愈后我卷款跑路了》,是一本十分耐读的古代言情 作品,围绕着主角 清禾萧承煜之间的故事所展开的,作者喵呜酱,简介是:「万一我求你放了他呢?」「不放。」「那你还来?」他将伞往我这边偏了偏,自己的肩膀被雨打湿。「来接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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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路第三天,我到了江南。
这里流水绕城,酒楼通宵,连空气里都是花钱的味道。
我心口那点难受,很快被自由的风吹散了。
男人没了可以再找。
金子没了才是真没了。
我买下一座临水宅院,又盘下一间经营不善的酒楼。
剩下的钱存进钱庄,单独开了三个户头。
鸡蛋不能放一个篮子里。
王爷也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
安顿好后,丫鬟春桃提议去花楼喝酒。
「**,听说春风楼的清倌个个貌若潘安,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我很心动。
在王府两年,我不是管账就是熬药,连年轻男人的手都没摸过几次。
萧承煜除外。
他不是年轻男人。
他是即将迎娶我嫡姐的前任债主。
我包下春风楼最大的雅间,一口气点了十个清倌。
有弹琴的,吹箫的,跳舞的,还有两个专门负责给我倒酒剥葡萄。
春桃小声问:「**,十个是不是太多了?」
「不多。」
我举起酒杯。
「这叫去旧迎新,十全十美。」
十位公子一齐朝我敬酒。
「恭贺姑娘新生。」
我感动得眼泪都快下来了。
还是花钱买来的话好听。
酒刚喝到第二杯,楼下突然一阵骚乱。
紧接着,雅间的门轰然倒地。
十位公子吓得齐齐后退。
我嘴里还含着一颗葡萄,僵在原地。
萧承煜站在门口。
他连战甲都没换,肩上凝着干涸的血。
手中的长剑还在滴血,不知是哪个不长眼的倒霉蛋贡献的。
三日不见,他瘦了些,眼底全是赶路熬出来的红血丝。
可他看着我的眼神很温柔。
温柔得我后颈发凉。
「王妃。」
他一步步走进来。
「新日子过得不错?」
我咽下葡萄:「还行。」
他扫过屋里的十个男人,轻声问:「王妃希望本王先杀哪一个?」
十个人同时跪了。
弹琴的那位抱着我的腿哭:「姑娘救命!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幼弟!」
我低头看他:「你刚才不是说自己十八岁,父母双亡吗?」
他哭得更大声了。
「那是为了显得身世可怜,好让您多给赏钱!」
萧承煜手里的剑抬了起来。
我一把抓住他的手腕。
「你有话冲我说,吓唬他们干什么?」
他低头看着我的手。
「心疼了?」
「他们一晚上十两银子。死一个都不给退。」
屋里安静了一瞬。
萧承煜被我气笑了。
「沈清禾,你很好。」
「多谢夸奖。」
「跟本王回去。」
「不回。」
「理由。」
我把他的手甩开。
「王爷不是要娶沈明珠吗?我这个冒牌货已经让位了,你还追来干什么?」
他的神情一点点沉下去。
「谁告诉你,本王要娶她?」
「皇帝要给你赐婚,信里也写着一切归位。」
「所以你连问都不问,就卷走本王三成家产?」
「纠正一下,是我的三成。」
「本王答应过?」
「洞房当夜,你说死后家产都归我。」
「本王现在没死。」
「对啊,所以我只拿三成。我已经很讲理了。」
萧承煜深吸一口气。
他把剑往桌上一拍,十个清倌连滚带爬跑了出去。
春桃也很没义气地跟着溜了。
雅间里只剩我们两个人。
他从怀里拿出那封和离书,当着我的面撕得粉碎。
「本王没签,不算。」
「你这是耍无赖。」
「是。」
「堂堂靖王,你要脸吗?」
「王妃都跑了,还要脸做什么?」
我第一次发现,人病好了,脸皮也会跟着变厚。
萧承煜将那封信扔到我面前。
「这是本王写给陛下的密信。所谓一切归位,是让被皇后和沈家把持的北境军权归还朝廷。」
「那赐婚呢?」
「陛下确实想赐婚。」
我冷笑:「你看。」
「但赐婚对象是你。」
我愣住了。
萧承煜盯着我,一字一句道:「本王出征前请旨,将你的名字记入皇室玉牒。沈清禾,从始至终,本王要娶的人只有你。」
我心口重重一跳。
「那沈明珠为什么说——」
「她在骗你。」
「宫里的消息呢?」
「也是沈家故意放出来的。」
我想了想,仍觉得不对。
「你既然喜欢我,为什么不早说?」
萧承煜沉默下来。
良久,他低声道:「因为本王以为,你只喜欢本王的遗产。」
这回轮到我没话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