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言情小说《宛宛卿我》是“崔梓桐”的原创佳作,该书主要人物是沈令仪顾清晚傅司珩,书中故事简述是:她嫉妒她得到了他全部的爱,而她连他一个正眼都得不到。她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资格嫉妒。……
章节预览
宛宛类卿沈令仪嫁进傅家的那天,老宅门前的玉兰花落了一地。白色的花瓣铺在青石台阶上,
被雨水浸透了,软塌塌地贴在地面,像一张张被揉皱的信纸。她从车里出来的时候,
高跟鞋踩在花瓣上,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周姨撑着一把黑伞迎上来,想帮她挡雨,
她摆了摆手,说不用。雨不大,细细密密的,像有人在天上筛面粉。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是自己买的,在商场打折的时候买的,一百三十九块。
头发是自己盘的,妆是自己化的。她对着出租屋里那面裂了一条缝的镜子看了很久,
确认自己看起来还算得体,然后出了门。
镜子里的人瘦削、苍白、眼眶下面有一圈淡淡的青黑。她看着那个人,觉得她很陌生。
那个人是她,又不像是她。她像一个在扮演自己的人,穿上了最好的衣服,
化上了最精致的妆,去赴一场不属于自己的约。傅家老宅在城北的半山上,
是一栋三层的独栋别墅,灰白色的外墙,深色的屋顶,看起来冷冰冰的,
像一座建在山上的陵墓。沈令仪站在门口,仰头看着这栋房子,雨水落在她的脸上,
顺着鼻梁往下淌。她没有擦,任由它们流进嘴角,咸咸的,苦苦的。她想,
这就是她以后要住的地方了。一栋冷冰冰的房子,一个不爱她的男人,
一段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的婚姻。她不知道这段婚姻会持续多久,也许一年,也许两年,
也许明天就结束了。她不在乎。她在乎的只有一件事——弟弟的病。弟弟叫沈安,十七岁,
白血病。医生说再不移植骨髓,可能撑不过今年冬天。她和弟弟做了配型,匹配度很高,
可手术费要两百多万。她没有钱。她把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了,把亲戚能借的都借了,
还差一百多万。然后傅司珩的助理找到了她。说傅先生愿意帮她付这笔钱,
条件只有一个——嫁给他。她问他为什么要娶她。助理沉默了一下,
说:“因为你长得像一个人。”她后来才知道,那个人叫顾清晚。顾清晚是傅司珩的初恋,
也是他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他们在一起五年,从大学到工作,是所有人眼中的金童玉女。
后来顾清晚出了国,在那边嫁给了一个华裔富商,再也没有回来。傅司珩等了三年,
等到的只是一张婚礼照片。照片里的顾清晚穿着白色婚纱,笑得眉眼弯弯,
挽着一个陌生的男人,站在一座古老的教堂前面。傅司珩看到那张照片的时候,
没有任何表情。他只是把照片放进了抽屉里,然后让人去找一个长得像她的女人。
那个人就是沈令仪。她像顾清晚。同样的鹅蛋脸,同样的杏眼,同样的嘴唇弧度。
唯一不同的是,顾清晚喜欢红玫瑰,她喜欢白玫瑰。傅司珩不知道。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只知道她像她,所以他娶了她。用一笔钱,用一个弟弟的命,用一场冷冰冰的交易,
买下了她。沈令仪走进前厅的时候,傅司珩正站在楼梯口。他穿着一件深黑色的西装,
白衬衫,没有打领带。衬衫领口微敞,露出一小截锁骨。他的头发有些长了,
额前的碎发落在眉骨上方,衬得那双眼睛更深、更冷。他站在那里,双手插在裤袋里,
像一尊没有温度的雕塑。他看见沈令仪,目光在她身上停了一瞬,然后移开了。那一眼很短,
短到她来不及看清他眼睛里有什么,只有一种感觉——空。他的眼睛是空的,
像一间没有人住的房子,门窗紧闭,落满了灰。“周姨跟你说了住哪间?”他问。“说了,
二楼东边那间。”他点了点头,朝楼上走。走到楼梯中间的时候,他忽然停下来,没有回头。
“沈令仪,有两条规矩。第一,不要进三楼的书房。第二,不要在公开场合以傅太太自居。
”“我知道。”她说。他继续上楼了。脚步声在楼梯上一下一下地响着,像某种倒计时。
沈令仪站在客厅里,看着他消失的方向,指甲掐进了掌心里。她当然知道那些规矩。
助理在她签协议的时候就说过了。她不知道的是,三楼的书房里到底藏着什么,
需要他特意提醒她不要进去。后来她才知道,那间书房里藏着一幅画。画的是一个女人,
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站在一片红玫瑰花田里,风吹起她的头发和裙摆,她回过头来,
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那个女人是顾清晚。那幅画他画了整整三个月,
每一个细节都精雕细琢,连她睫毛的弧度都画得分毫不差。那是他的心上人,他的白月光,
他的朱砂痣。而他娶沈令仪,不过是因为她像她。像一幅画,像一个影子,
像一个永远回不来的人。嫁进傅家的第一天晚上,沈令仪失眠了。她躺在床上,
抱着布偶兔子,看着天花板。天花板很高,上面有一盏水晶灯,灯没有开,
在黑暗中像一只沉默的眼睛。她看着那只眼睛,觉得它在看她,
在问她——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她没有回答。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答案。她只知道她需要钱,
需要救弟弟的命。她只知道她长得像一个人,所以被选中了。她只知道她签了一份协议,
把自己卖给了一个陌生人。她只知道这些。可这些够了吗?
够让她在这栋冷冰冰的房子里住下去吗?
够让她忍受他的冷漠、他的无视、他偶尔投来的那种“你在扮演她”的目光吗?
够让她在深夜里一个人抱着布偶兔子,把眼泪咽回肚子里吗?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没有退路。弟弟在医院里等着手术,母亲在地下等着她好好活下去。她不能退,
不能哭,不能后悔。她只能往前走,一步一步地,走到这条路的尽头。路的尽头是什么?
她不知道。也许是一扇门,也许是一堵墙,也许是悬崖。她只能走。嫁进傅家的第三天,
沈令仪第一次见到那幅画。不是故意的,是周姨让她去三楼送东西。她拿着托盘走到三楼,
推开书房的门,走了进去。书房很大,三面墙都是到顶的书架,整整齐齐地码着各类书籍。
窗帘拉着一半,午后的阳光从缝隙里漏进来,在深色的木地板上画出一道长长的金色光线。
空气里有淡淡的檀香味,是他喜欢的味道。沈令仪把托盘放在书桌上,转身要走的时候,
目光扫过了墙上挂着的一幅画。那幅画很大,占据了整整一面墙。画的是一个女人,
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站在一片红玫瑰花田里,风吹起她的头发和裙摆,她回过头来,
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那笑容很轻,很柔,像春天的风吹过湖面,
只留下一圈浅浅的涟漪。那个女人不是沈令仪,是顾清晚。沈令仪站在那里,看着那幅画,
看了很久。画里的顾清晚比她漂亮,比她年轻,比她有气质。她的眼睛很大,很亮,
像山涧里流动的溪水。她的嘴唇微微上扬,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柔。她站在那里,
像一幅完美的、永远不会褪色的画。而沈令仪是这幅画前面的一个影子,
一个被光线投在地上的、模糊的、随时会消失的影子。她伸出手,轻轻摸了摸画框的边缘。
木质的画框,摸起来很光滑,很凉。她想,他每天晚上坐在这间书房里,
对着这幅画发呆的时候,心里在想什么?在想她吗?在想她为什么还不回来?
在想她会不会有一天忽然出现在门口,笑着说“我回来了”?他不会想沈令仪。
沈令仪只是一个替身,一个用来填补空白的替身。她不需要有思想,不需要有感情,
只需要有一张像她的脸。沈令仪把手收回来,转身走出了书房。门关上的时候,她的手在抖。
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嫉妒。她嫉妒一个远在天边的人,嫉妒一幅画,嫉妒一朵红玫瑰。
她嫉妒她得到了他全部的爱,而她连他一个正眼都得不到。她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资格嫉妒。
她只是一个交易品,一件用弟弟的命换来的商品。商品不需要嫉妒,商品只需要摆在那里,
供人观赏。嫁进傅家的第五天,沈令仪去了医院。沈安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嘴唇发紫,
整个人瘦得像一根竹竿。他看见沈令仪,笑了一下,那笑容很虚弱,可很温暖。“姐,
你来了。”沈令仪走过去,在他床边坐下,握住他的手。他的手很瘦,骨节突出,
皮肤薄得能看到下面的青色血管。“今天感觉怎么样?”“好多了,”沈安说,
“护士姐姐说我恢复得不错,再过几天就能出院了。”“那就好。”沈安看着她的脸,
看了几秒,忽然说:“姐,你瘦了。”沈令仪愣了一下。“有吗?可能是最近工作太忙了。
”“姐,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没有,”她笑了笑,“我能有什么事瞒着你。
你好好养病,什么都别想。”沈安没有再问。他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沈令仪坐在床边,
看着他的脸。他才十七岁,瘦得像一根竹竿,可他的睫毛很长,睡着的时候微微颤动着,
像蝴蝶的翅膀。她伸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发,头发很软,很细,和母亲的一样。
母亲在她十二岁那年走了,癌症。走的时候她刚上初一,弟弟才五岁。
她一个人跪在太平间里,抱着母亲冰凉的手,哭到嗓子都哑了。从那天起,她就发誓,
一定要把弟弟养大。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不管走什么路,不管别人怎么看她。
她都要把他养大。现在她做到了。用一场婚姻,用一张像别人的脸,用一份冷冰冰的协议。
她做到了。弟弟不会死了。这就够了。嫁进傅家的第十天,沈令仪第一次给傅司珩做饭。
不是她想做,是周姨说先生今天在家吃饭,让她露一手。沈令仪问了周姨他喜欢吃什么,
周姨说他喜欢吃清淡的,不喜欢吃辣,最喜欢的是清蒸鲈鱼和冬瓜排骨汤。
沈令仪做了清蒸鲈鱼、白灼菜心、番茄炒蛋,还有一碗冬瓜排骨汤。汤炖了三个小时,
汤色奶白,冬瓜软糯。她把菜端上桌的时候,傅司珩正好从楼上下来。他看见满桌子的菜,
脚步顿了一下。“你做的?”他问。“嗯。”他坐下来,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片放进嘴里,
慢慢地嚼。他嚼了很久,久到沈令仪以为他要吐出来了。可他咽下去了。他又夹了一块冬瓜,
又咽下去了。他喝了一口汤,又喝了一口。“味道不错。”他说。四个字。
这是他对她说过的第一句不是命令的话。沈令仪低下头,假装在喝汤,
把涌上来的眼泪硬生生地逼了回去。味道不错。他说味道不错。不是“谢谢你”,
不是“你辛苦了”,只是“味道不错”。可这四个字,让她高兴了整整一个星期。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因为这四个字高兴成这样。也许是因为,
这是她在这栋冷冰冰的房子里,收到的第一份认可。即使那份认可,可能只是出于礼貌。
嫁进傅家的第十五天,沈令仪发现了一本相册。她在整理房间的时候,
在床头柜的抽屉里发现的。相册很旧,封皮已经褪色了,边角磨损。她打开相册,
第一页是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个女人,穿着白裙子,站在一片樱花林里,风吹起她的头发,
她回过头来,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那个女人不是顾清晚,是她自己。
沈令仪看着那张照片,愣住了。她不记得自己拍过这张照片。她没有去过樱花林,
没有穿过那条白裙子。照片里的那个人是她,可她完全不记得这个场景。她把照片翻过来,
背面写着一行小字——“沈令仪,二十二岁。摄于日本。”日本。她没有去过日本。
她连省都没有出过。她把相册合上,放回抽屉里,心跳得很快。
她想不明白这些照片为什么会在这里,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不记得拍过它们,
想不明白傅司珩为什么会有这些照片。她坐在床边,抱着布偶兔子,想了很久,想不出答案。
有些事情,不知道答案的时候更折磨人。因为你会一直想,一直想,想到头疼,想到睡不着,
想到把自己逼疯。那天晚上傅司珩回来得很晚。沈令仪听到他的脚步声,从房间里出来,
站在走廊上。他正在解袖扣,看见她,脚步顿了一下。“还没睡?”他问。“傅先生,
”她说,“那本相册,我看到了。”他的手指停了一下。“什么相册?”“床头柜抽屉里的。
我的照片。在日本拍的。我不记得拍过那些照片。”他看着她,
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里有一瞬间的波动,可很快就被惯常的冷漠覆盖了。“那是我助理放的,
可能是搞错了。”搞错了。他说搞错了。一本相册,一堆她不记得的照片,
一个她从没去过的国家。搞错了。三个字,轻描淡写,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沈令仪看着他的眼睛,想从里面找到一点破绽,一点心虚,一点撒谎的痕迹。可她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