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后,我把战神前任气活了》是陈谊珊在原创的古代言情类型小说, 萧珩陆昭北渊王是《替嫁后,我把战神前任气活了》的主角,小说描述的是:转身的那一刻,我看着手里不知何时又被他塞回来的荷包。真碍眼。我走到院子里的火盆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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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记了竹马十年,以为他会脚踏七彩祥云来娶我。结果他身披将军铠,
让我替他的心上人去和亲。他说,这就算还了我那条命。行吧,买卖嘛,不寒碜。
可谁来告诉我,为什么和亲对象,才是我找了十年的真·救命恩人?那我这十年,
到底在演什么苦情戏啊喂?!【第一章】十年了。我守着一块破玉,记了陆昭十年。
从他还是个跟在我**后面的鼻涕虫,到如今威风凛凛镇守边关的大将军。
京城里的**妹都笑我痴,说我傻。“愫愫,你就是个死心眼,陆将军在外什么风光没见过,
早把你这小青梅忘到脑后了。”我只是笑笑,低头继续绣我的鸳鸯荷包。针脚细密,
绣的是并蒂莲开,鸳鸯戏水。这是我准备了三年的新婚礼。我相信他。
我相信那个在冰天雪地里,把我从鬼门关拉回来的少年。他说过,等他封侯拜将,
就回来娶我。今天,他回来了。整个京城都因为镇北将军陆昭的归来而沸腾。我爹,
当朝丞相,特地告假在家,就是为了等他登门。我娘拉着我的手,眼眶泛红,
一遍遍地抚摸我头上的发簪。“我的愫愫,总算是熬出头了。”我心里像揣了只兔子,
七上八下。手里紧紧攥着那个已经有了温度的鸳鸯荷包,躲在屏风后,偷偷地往外瞧。
他来了。一身玄色铠甲,身姿挺拔如松,眉眼间褪去了年少的青涩,
只剩下沙场磨砺出的冷峻。他真的成了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我的心跳得更快了。
我看见他向我爹行礼,我爹笑着让他不必多礼。他们寒暄了几句,
我爹的目光便有意无意地飘向我藏身的屏风。来了,要来了。我紧张得手心冒汗,
几乎要捏不住那个荷包。只听陆昭低沉的声音响起,清晰地传进我的耳朵里。“相爷,
陆昭此次前来,是有一事相求。”我爹抚着胡须,笑得合不拢嘴:“贤侄但说无妨,
你我两家,何须言谢。”我看到陆昭抬起头,目光直直地看向我这边。虽然隔着屏风,
我却觉得那道目光穿透了一切,落在了我的身上。我的脸颊瞬间滚烫。然后,
我听到了那句让我坠入冰窟的话。“我想请林**,替薇薇去和亲。”周遭的空气,
一瞬间凝固了。我爹脸上的笑容僵住了。我娘猛地站起来,满脸的不可置信。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一片空白。和亲?替谁?薇薇?白薇薇?那个他从战场上带回来的,
柔弱不能自理的孤女?我攥着荷包的手,克制不住地颤抖。
只听我爹的声音已经带了怒气:“陆将军,你这是什么意思?和亲之事,陛下早已下旨,
由忠义侯之女白薇薇前往北渊,为何要让小女代替?”陆昭的声音没有一丝波澜。
“薇薇身子弱,受不得北渊的苦寒。况且,她于我有恩。”“那我女儿呢?
”我娘的声音已经带了哭腔,“我女儿就活该受那份苦吗?陆昭,
你忘了当年是谁在冰湖里救了你,你忘了是谁……”“我没忘。”陆昭打断了我娘的话,
他的声音依旧冷得像冰。“正因如此,我才来求相爷。当年林**救我一命,如今,
便请林**替我心爱之人远嫁,从此,我与林**两不相欠,这条命,我还清了。”还清了。
两不相欠。我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手一松,“啪嗒”一声,
那个我绣了三年的鸳鸯荷包,掉在了地上。厅内所有人的目光都聚了过来。我从屏风后,
一步一步地走了出来。我能感觉到我爹娘担忧的目光,能感觉到陆昭那毫无温度的审视。
我没有看他。我只是弯下腰,慢慢地,捡起了那个掉在地上的荷包,拍了拍上面的灰。然后,
我抬起头,看向陆昭,努力扯出一个得体的微笑。“好啊。”我说。
我看见陆昭的眸子似乎缩了一下,闪过一丝错愕。或许,他以为我会哭,会闹,
会质问他这十年算什么。可我没有。我只是觉得很累,很可笑。我将荷包塞回他手里,
仿佛那是什么烫手的山芋。“既然是还命,那自然该还。这个,也一并还你吧,
毕竟是我为你绣的,留在我这儿,不合适。”他没有接,只是低头看着我塞进他手里的荷包。
那上面,我亲手绣的鸳鸯,此刻看起来无比刺眼。“带上吧。”他终于开口,声音有些沙哑,
“北渊路途遥远,路上无聊,可以看看。”他这是什么意思?怕我路上寂寞,给我个念想?
还是觉得,我依旧会对他这个“救命恩人”念念不忘,睹物思人?我笑了。发自内心地笑了。
“不必了,陆将军。”我后退一步,与他拉开距离,福了福身子,“君子不夺人所好,
这荷包,还是请陆将军赠予白姑娘吧。毕竟,以后与您相伴一生的是她,睹物思人的,
也该是她。”说完,我不再看他骤然阴沉的脸,转身对我已经气得浑身发抖的爹娘说:“爹,
娘,女儿愿意去和亲。”那一天,丞相府的大门,在陆昭的面前,重重地关上了。
转身的那一刻,我看着手里不知何时又被他塞回来的荷包。真碍眼。我走到院子里的火盆边,
没有丝毫犹豫,将它丢了进去。火苗“腾”地一下窜了起来,吞没了那对刺绣的鸳鸯。
十年痴情,终究是错付了。烧成灰,挺好。至少,干净。【第二章】和亲的队伍出发那天,
是个阴天。我爹我娘哭得肝肠寸断,仿佛我不是去当皇后,而是去上刑场。其实也差不多。
据说那北渊的王,是个年过半百、茹毛饮血的野蛮人,后宫佳丽三千,个个都死得不明不白。
白薇薇怕死,所以陆昭让我去替死。很公平。我坐在华贵的马车里,掀开帘子的一角,
看着我爹娘鬓边新增的白发,心里那点仅存的酸楚,也渐渐被磨平了。我对着他们,
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爹,娘,别哭了。就当女儿是出远门旅游了,还是公费的!
等我到了那边,天天给你们写信报平安。”我娘哭得更凶了。
我爹则是一脸“我家闺女是不是被**傻了”的表情。送亲的队伍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陆昭。他作为镇北大将军,奉旨护送“新娘”到边境。真是讽刺。他骑在马上,
离我的马车不远不近,一身戎装,面无表情。我放下帘子,懒得再看他一眼。车队缓缓启动。
我从我娘偷偷塞给我的大包袱里,掏出了一包蜜饯,一袋瓜子,
还有一本《霸道王爷俏逃妃》的话本子。行吧,虽然前路未卜,
但至少路上的日子不能亏待了自己。和亲的路,枯燥且漫长。一开始,
我还能靠着零食和话本子打发时间。但半个月后,我带来的存货,告急了。这天,
车队在一处驿站休整。我百无聊赖地坐在马车上,啃着手里最后一块桂花糕。不行,
得想个办法。我记得出发前,我爹塞给我一张银票,说是我的“保命钱”。我眼珠子一转,
主意来了。我掀开车帘,对着外面我的贴身侍女春桃喊道:“春桃,去,把陆将军请来,
就说我有要事相商。”春桃一脸懵,但还是去了。不一会儿,陆昭就来了。
他站在我的马车外,依旧是那副冷冰冰的样子。“何事?”我清了清嗓子,
努力让自己看起来端庄又可怜。“陆将军。”我用帕子按了按眼角,挤出两滴眼泪,
“我……我想家了。”陆昭的眉头皱了起来。我继续我的表演:“一想到此去经年,
再也见不到爹娘,我就……我就心如刀割。”我偷偷掀起眼皮看他,
他的脸上似乎闪过一丝不忍和愧疚。有戏!我再接再厉:“我吃不下,睡不着,日渐消瘦。
你看,我都瘦脱相了。”我说着,还特意把自己的脸往前凑了凑。
陆昭的嘴角似乎抽搐了一下。“所以?”“所以,”我话锋一转,图穷匕见,
“我想吃点家乡的口味,聊解思乡之苦。比如,城南张记的烤鸭,李记的酱肘子,
还有福满楼的八宝饭……不多,就这几样。”空气突然安静。
陆昭用一种“你在逗我”的眼神看着我。我眨了眨无辜的大眼睛:“你看,
我都要替你的心上人去死了,满足我这点临终遗愿,不过分吧?”他沉默了。良久,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子,扔进了我的马车。“省着点花。”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掂了掂手里的钱袋子,分量不轻。我笑了。呵,男人。嘴上说不要,身体倒是很诚实嘛。
从那天起,我的和亲之路,画风突变。每到一个城镇,我都会派春桃拿着陆昭的钱,
大肆采购。车队里,我的马车成了移动的零食库。今天吃着烤鸡腿看风景,
明天啃着糖葫芦赏夕阳。护送的侍卫们看我的眼神,从同情,变成了羡慕。而陆昭的脸,
一天比一天黑。他大概是没想到,我一个即将远嫁的“弃妇”,非但没有以泪洗面,
反而过得有滋有味,甚至还胖了三斤。这天晚上,我们在一处荒郊野外扎营。
我刚让春桃给我烤好了一只肥美的叫花鸡,正准备大快朵颐。车帘“唰”地一下被掀开了。
陆昭那张黑得能滴出墨的脸,出现在我面前。他死死地盯着我手里的鸡腿,
又看了看我油光发亮的嘴角。“林愫!”他几乎是咬着牙喊出我的名字,“你到底有没有心?
”我愣了一下,眨了眨眼,撕下一块最嫩的鸡肉递到他面前。“陆将军,你来得正好,
刚出炉的,尝尝?”他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仿佛下一秒就要被我气得原地升天。
“我问你有没有心!”他一把挥开我的手,鸡肉掉在了地上。我心疼得直抽抽。
那可是我最爱吃的鸡胸肉!“陆将军,你这是做什么?就算心里有气,
也不能跟吃的过不去啊。”我一脸痛心疾首。“你……”他指着我,气得说不出话来,
“我以为你会难过,我以为……”“我以为你以为的不是我以为的。”我一本正经地接话,
“陆将军,人总是要往前看的。既然注定要去北渊,我总不能哭着去吧?多不吉利。再说了,
你不是已经把命还给我了吗?我们两清了。我现在,是为自己而活。”我看着他错愕的表情,
拿起另一个鸡腿,狠狠地咬了一口。嗯,真香。“你……”他看着我,
眼神复杂得像一团乱麻,“你真的,一点都不在乎了?”我嚼着鸡肉,
含糊不清地回答:“在乎啊。”他眼睛一亮。我咽下嘴里的肉,
认真地看着他:“我在乎这鸡烤得够不够火候,盐撒得够不够均匀。”陆昭的脸色,
瞬间从复杂,变成了死灰。他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力气,踉跄着后退了两步,失魂落魄地走了。
我看着他孤单的背影,耸了耸肩。然后低头,捡起了地上那块沾了灰的鸡胸肉,吹了吹,
塞进了嘴里。浪费粮食,是可耻的。【第三章】一个多月后,我们终于抵达了北渊的王都。
和我想象中的荒凉不同,这座建立在草原上的城市,宏伟而壮观,充满了异域风情。
来迎接我们的,是北渊的丞相,一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头。他看见我,笑得一脸谄媚,
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我听不懂的鸟语。旁边的翻译官尽职尽责地翻译:“丞相大人说,
欢迎皇后娘娘来到北渊,我们大王已经等候多时了。”我端庄地笑了笑,心里却在打鼓。
终于要见到那个传说中杀人不眨眼的野蛮人老头了吗?我被领进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
大殿中央,铺着一整张巨大的白虎皮。主位上,坐着一个男人。我悄悄抬眼看去。咦?
说好的年过半百呢?说好的茹毛饮血呢?眼前这个男人,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
一头墨色的长发用金冠束起,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薄唇紧抿。他穿着一身黑金色的王袍,
慵懒地靠在王座上,浑身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近的强大气场。虽然长得是人模狗样的,
但那股子不好惹的劲儿,比传说中的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应该就是北渊王,萧珩了。
我按照礼仪,对着他行了一个标准的大礼。“臣女林愫,参见大王。”他没有说话。
大殿里一片死寂,只有我咚咚的心跳声。我跪在地上,头都不敢抬。这人什么意思?
给我下马威?过了许久,头顶才传来一个低沉又有磁性的声音。“抬起头来。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抬起头,对上他的视线。那是一双深邃如寒潭的眸子,
锐利得仿佛能洞穿人心。我被他看得有点发毛,但还是强撑着,
露出了一个自认为最温婉贤淑的笑容。他看着我,嘴角似乎勾起了一抹若有若无的弧度,
带着几分玩味。“你,就是替嫁来的?”我心里咯噔一下。他怎么知道?
难道白薇薇那个小绿茶,还特意写了封信来“解释”?我脑子飞速运转,
思考着怎么回答才能保住小命。是哭着说自己是被逼的,博取同情?
还是大义凛然地说为了两国和平,我心甘情愿?还没等我编好词,
肚子不合时宜地“咕”了一声。声音不大,但在寂静的大殿里,格外清晰。
我:“……”我想死。我看见萧珩挑了挑眉,眼里的玩味更浓了。大殿两旁的北渊大臣们,
发出了压抑的偷笑声。我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社死,这就是传说中的社死了吧。
我恨不得当场挖个地洞钻进去。反正已经丢人丢到姥姥家了,我索性破罐子破摔。
我维持着端庄的跪姿,目不斜视,用只有我们中原人才能听懂的语言,
小声地自言自语:“饿死了饿死了,这帮野蛮人什么办事效率,接风宴都不准备的吗?
早知道在路上就把最后那只烧鸡吃完了,失策失策。”“还有这个北渊王,长得人模人样的,
怎么跟个木头似的,半天不说话,是显他嗓子金贵吗?架子这么大,
难怪一把年纪了还讨不到老婆,只能靠和亲。”“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
再看就把你眼珠子挖出来当泡踩!”我一边吐槽,一边继续保持着脸上温婉的微笑。
反正他们也听不懂。我说爽了就行。我说完,感觉心里舒坦多了。然后,
我看到主位上的萧珩,突然笑了一声。他这一笑,如冰雪初融,整个大殿似乎都明亮了几分。
他站起身,一步一步地向我走来。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他想干嘛?他走到我面前,
停下,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然后,他缓缓地,用一种字正腔圆,甚至比我还标准的京城口音,
一字一顿地说道:“你说,要把谁的眼珠子,挖出来当泡踩?”我:“???”我的瞳孔,
发生了八级地震。我的大脑,直接宕机。他……他他他……他听得懂?!我僵硬地抬起头,
对上他那双带笑的眸子。那眼神仿佛在说:小样儿,继续演啊。完了。这下不是社死,
是当场去世了。我感觉我的魂魄已经飘到了大殿的房梁上,
冷冷地看着地上那个叫林愫的傻子,是如何一步步把自己作死的。人生无常,大肠包小肠。
我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大……大王,您……您说什么?臣女听不懂。
”打死也不能承认。萧珩轻笑一声,弯下腰,凑到我耳边,
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哦?听不懂?
那‘野蛮人’、‘木头’、‘讨不到老婆的老男人’,这些词,你总该听得懂吧,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