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说完那句话就回了房间。
顾暮云有没有回头,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用了十年攒起来的那点勇气,在那一次全说完了。
第二天,顾太太请客吃饭。
来的人是林知意——顾暮云的未婚妻。
她在伦敦读政经,说话轻声细语,笑起来眼角弯弯的,是正宗的大家小姐范儿。
家宴上,顾珍第一个起哄:“表哥,你跟知意姐坐一起嘛,又不是外人。”
顾暮云没说话。
林知意笑着看了他一眼,就在他旁边坐下了。
两个人坐在一起,像杂志里剪下来的人物照,般配得挑不出毛病。
我坐在桌子的末尾,那是我的位置。
十年来,一直是。
管家端上来一道蟹粉酥,顾暮云忽然出声:“放她那儿吧,她喜欢吃。”
我愣了一下。
直到林知意笑着说了声“谢谢暮云”,我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林知意。
顾珍立刻撅起嘴:“哥,我是你妹妹你都不知道我喜欢什么,你倒记得知意姐爱吃什么。果然妹妹是捡来的,知意姐才是亲的吧?”
桌上的人都会意地笑了。
我却没笑。
不是因为嫉妒林知意。
是因为我从未见顾暮云对谁上过心。
我以为他天生就是那样——冷淡、疏离、对什么都不在意。
可原来他会记得一个人爱吃什么,会不动声色地关照人。
这种温柔,我从来没有见过。
吃完饭回到房间,我从几本旧课本底下,摸出一张照片。
照片已经发黄了,边角起了毛。
那是高一校运会的时候拍的——我借口校报记者要写稿,借了同学的单反,远远地拍了一张顾暮云。
他站在海棠树下,穿白衬衫,低头翻书。
阳光碎在他肩上,他的睫毛很长,侧脸干净得像画。
我看了很久,久到眼睛干涩才把照片放回课本里。
门外忽然有动静。
一只布偶猫从门缝里挤进来,尾巴高高翘着,是顾珍的那只。
我还没来得及把猫抱起来,门就被一把推开了。
顾珍站在门口,扫了一眼自己的猫,又扫了一眼我。
“你动我猫了?”
“没有,它自己进来的。”
顾珍冷笑了一声:“它自己进来的?谁知道你是不是故意把门开着勾引它。”
我的手指蜷了一下。
“你说够了吗?”我抬起头看着她,“出去。”
顾珍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我会顶嘴。
她脸上的笑立刻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恼怒。
“你让我出去?宋南絮,你搞清楚,这是我家。你吃我家的,住我家的,你凭什么让我出去?”
“真不要脸!”
吵闹声先吸引了住得近的顾珩。
看见顾珍堵在我门口,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不要脸的人是你吧,顾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