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无论我们怎么闹,我都一定会回家。她晚归,我留灯;她忘带钥匙,我下楼;她饿了,我煮面。
她一直以为那些事是婚姻自带的服务。
现在我不过停了两天,她就开始不习惯。
晚上九点,我在公司食堂吃完加班餐,收到她发来的照片。
餐桌上摆着三菜一汤,旁边放着一只空碗。
她说:“菜凉了。”
我回:“放冰箱,明天还能吃。”
过了一会儿,她又发:“你真的不回来?”
我看了很久,没有回复。
不是不想回,是忽然不知道回去之后,我们还能说什么。
那周五,我比平时早下班。
进门时,玄关摆着一双陌生的男士运动鞋。鞋底沾着灰,旁边是我给客人准备的深蓝色拖鞋。
客厅里有人说话。
高旭坐在我家的沙发上,面前茶几摊着几张装修图。梁思宁盘腿坐在地毯上,拿红笔替他改方案,两个人挨得不算近,却自然得像已经讨论了很久。
听见门响,梁思宁抬头。
“你今天怎么这么早?”
这句话让我站在玄关愣了一秒。
这是我家,她问我怎么这么早。
高旭立刻站起来:“知远,别误会,我来取个文件。思宁说你晚上不一定回来,我才上来的。”
“我没误会。”我换鞋,“你坐。”
我的语气太平静,反倒让他们都不自在。
梁思宁收拢桌上的图纸:“工作室的品牌方案是我帮忙做的,电脑里有源文件。他明天要给投资人看,我发过去格式有问题,就让他来拿。”
“嗯。”
我进厨房倒水。
冰箱门上贴着一张便利贴,是梁思宁的字:排骨在锅里,回来热一下。
旁边又多了一张,写着:高旭不吃香菜,汤里别放。
我揭下那张便利贴,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
梁思宁跟进来:“你干什么?”
“垃圾。”
“那是提醒你的。”
“提醒我给他做饭?”
“我本来想留他吃饭。”她压低声音,“他还没吃晚饭,你别让人太尴尬。”
我看向客厅。
高旭正在接电话,熟练地把脚下拖鞋踢到一边,光脚踩在地毯上。他手边放着我结婚时朋友送的茶杯,杯口留着一圈水印。
“你想留就留。”我说,“我出去吃。”
梁思宁拉住我的胳膊:“贺知远,你能不能别这样?他人都来了。”
“所以呢?”
“所以坐下来正常吃顿饭。”
“你所谓的正常,是我给你朋友做饭,听你们谈工作,再假装看不见他穿我的拖鞋、用我的杯子?”
“杯子是我拿的,拖鞋也是我让他穿的。”
“那你更厉害。”
她被我堵得脸色发红:“这不就是客用的吗?”
“客用的,不等于高旭专用的。”
客厅安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