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异小说《重生七零喜当娘》,采用紧凑的叙事风格,讲述了主角沈卿月季晏清经历的一系列离奇事件。作者杨小晓运用恐怖和悬疑元素,将读者带入了一个诡异而令人毛骨悚然的世界。这本书绝对是吸引灵异小说爱好者的佳作。季晏清刚走到房门口,就被王艳梅叫住了。王艳梅走近,瞥了一眼屋内,压低声音:“我听小花说,你晚上回来以后帮她洗尿布了,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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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
沈卿月睡醒后刚想翻身,下身立刻传来一阵撕裂般的疼。
一旁做着针线的赵琳琳连忙放下手里的活,轻手轻脚扶了她一把:“月月醒了,别动。饿不饿?妈给你煮了糖水鸡蛋,我这就去端。”
说着不等沈卿月应声,她已经转身往厨房去了。
沈卿月缓过那阵剧痛,才轻轻松了口气,目光落在桌边小木箱里的婴儿身上。
刚出生三天的小家伙还皱巴巴的,闭着眼,小拳头攥得紧紧的,睡得正沉。那只木箱是沈父沈大山在孩子出生后特意赶做的,就怕母子俩睡在一起,自己女儿会休息不好。
沈卿月缓缓吐出一口浊气。
她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天,终于接受了自己死后重生、一睁眼就到了七十年代的事实。
前一秒还是刚毕业的现代大学生,下一秒就穿成了个正在生产的孕妇,刚过来就经历一场撕心裂肺的生产,差点死第二回。
“幺儿,快,趁热吃。”
人未到,声先至。话音落地,赵琳琳也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糖水鸡蛋走进来——她就是这具身体的母亲。
“妈,我先漱漱口。”沈卿月没有抬手接碗。
“好,妈给你倒温水。”赵琳琳将糖水鸡蛋放在桌子上,转身给沈卿月倒水。
看着母亲麻利的身影,沈卿月心里一暖。
她这穿越过来最幸运的,就是遇上这样疼她的一家人:宠女儿的父母,疼妹妹的兄嫂。不然在这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年代,一个刚生产完的女人,日子想都不敢想。别说鸡蛋,能混口饱饭都难。
见女儿慢慢吃着,赵琳琳才想起还堵在大门口的人,低声道:“月月,季老三回来了,你要见他吗?”
沈卿月夹蛋的手一顿。
季老三,大名季晏清,原主的丈夫,也是木箱里这个孩子的爹。
要说每个大队都有那么几个不省心的混混,那季晏清在大河二队,绝对是头一号。
他是家里老幺,上头两个哥哥两个姐姐。俗话说皇帝爱长子,百姓疼幺儿,季晏清从小就被宠得没边,几乎没干过正经农活。年纪到了就去读书,一直读到前年高二才算完。可回了队里上工,依旧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出工不出力,在家懒到油瓶倒了都不扶。
若不是原主那次落水被他救了,两人根本扯不到一块儿。
只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成了家,季晏清还是那副爱玩爱混的性子。眼看媳妇都快生了,他还跟着一帮狐朋狗友偷偷往山里跑。
走之前两人吵了一架,他前脚刚走,原主后脚就回了娘家,结果刚到娘家,孩子就生了。
其实猜也猜得到他就是这两天回来,毕竟他也就敢在外面浪两三天,时限一到,自然就得灰溜溜回来。
“不用管他,待一会儿自己就走了。”沈卿月轻轻戳了戳碗里的荷包蛋。
说实话,她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陌生的男人——还是她名义上的丈夫。
她又咬了一口鸡蛋,心里默默盘算:娘家这么疼她,那她带着孩子离婚,能成吗?
“行,你说不见就不见。”
赵琳琳在床边坐下,重新拿起那双没纳完的布鞋。
“你婆婆今天中午送了十个鸡蛋过来,难得她这么大方一回。”赵琳琳想起那个一向抠门的亲家,忍不住跟女儿吐槽。
沈卿月慢慢咽下嘴里的鸡蛋:“我生的是他家大孙子,还是她宝贝小儿子的儿子。”
小儿子,大孙子,老爷子的命根子。要是季晏清能听自己话,那自己在季家的buff就算是叠满了。
赵琳琳见她把一碗鸡蛋吃得干干净净,起身收了碗。
走出屋时,她下意识往大门口望了一眼,竟还看见季晏清站在那儿。而季晏清也恰好抬头,对上了她的目光。
看见赵琳琳,季晏清明显松了口气,连忙提起脚边的篮子:“妈,卿月醒了吗?我来看看她和孩子。”
他其实中午就跟母亲王艳梅一起来过,只是赵琳琳没让进,只说沈卿月还在睡,让他晚些再来。
没想到王艳梅去上工了,他竟一个人守在门口不走。
赵琳琳原本还想晾晾他,按他那三分钟热度的脾气,最多半小时就该不耐烦走人,谁知道他竟一直等到现在。
眼看队里都要下工了,再把人关在门外也不好看。赵琳琳只好转身拉开大门:“进来吧。”
“哎,谢谢妈。”季晏清难得乖巧,应了一声,赶紧提着东西进门。
他今早一回家就听父母说沈卿月生了,还是他出门那天生的。他前脚刚走,她后脚就回了娘家,孩子竟是在娘家生的,月子也直接坐这儿了。
一回来,老爷子和他妈就下了死命令:必须伺候沈卿月坐完月子,再把人好好接回去。做不到,以后就别进家门,家里一分钱也别想拿。
明明之前他妈还说,孩子要再过半个多月才足月,怎么跟她吵了一架,人就提前生了?
屋里的沈卿月听着院外的对话,心里微微一动。
说实话,季晏清的声音很好听,是她前世听过的那种干净少年音,还带着几分温柔,光听声音,根本想不到这是个混日子的二流子。
门被轻轻推开。沈卿月下意识抬眼望去。
男人身高约莫一米八往上,头发梳得整齐,上身一件洗的发白的的确良衬衫,下身配着条蓝布长裤,脚上是一双擦洗的很干净的黑布鞋。
一张脸生得极为出挑,专挑着父母的优点长,五官立体分明,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薄唇总习惯性地微微上扬,带着点漫不经心的笑。
因为常年躲懒不晒太阳,他皮肤很白,看着倒不像乡下汉子,反倒像个城里来的公子哥。
难怪在外面吃得开,这长相、这身段、这声音,确实占尽便宜。
季晏清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心里犯嘀咕:难道他今天这身打扮,又惹她不高兴了?
“怎么站在门口?进来坐。”赵琳琳见两人一照面就僵住,忍不住在心里叹气,这俩真是天生的冤家。
声音打破了沉默,也拉回沈卿月的神思。她脱口而出:“怎么,还要人请你才进?”
“你要是真请,我也不介意。”季晏清下意识回嘴,话一出口才想起,自己还要留下来伺候她、劝她回家。
唉,算了,要是人带不回去,爸妈肯定不让自己进门。他心里嘀咕着,脚却已经迈了进去,再怎么样,也得先看看自己儿子。